采 购 需 求
(采购需求及评分办法由采购人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提供并负责解释,联系方式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2021年开发区高速内外道路绿化养护管理项目
采购预算:第一包(芜宣高速内,约48万平方米):260万元/年(含20万元/年苗木补植费);
第二包(芜宣高速外,约56万平方米):300万元/年(含20万元/年苗木补植费);
(二) 需求一览表及主要技术指标参数要求:(本项目★参数为必须满足参数)
1、 养护范围:一包为芜宣高速以内(除宝城路、梅溪路、薰化路、水阳江大道外)市政道路及住宅小区、企事业单位围墙外所有已有绿化;二包为芜宣高速以外市政道路及住宅小区、企事业单位围墙外所有已有绿化。
2、 养护范围及道路名称详见附件;
第一包:
道路绿化养护管理最低人员配置★
岗位 |
人员要求 |
备注 |
项目负责人 |
1名 |
园林工程师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2名 |
拥有5年及以上工作经验,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园林专业毕业的技术人员 |
绿化养护工 |
30名 |
男性年龄不高于60周岁(要求1961年5月之后出生);女性年龄不高于55周岁(要求1966年5月之后出生),附身份证正反两面彩色扫描件或者复印件。 |
小计 |
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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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设备要求★: 洒水车2辆、货车2辆、油锯3把、绿篱机6台、草坪割草机6台、高枝剪7把、汽油打药机2台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用于施工部位 |
备注 |
1 |
洒水车 |
2辆 |
道路管养 |
3t或以上,提供有效期内行车证及保险(自有或租赁) |
2 |
货车 |
2辆 |
道路管养 |
提供发票 |
3 |
油锯 |
3把 |
道路管养 |
提供发票 |
4 |
绿篱机 |
6台 |
道路管养 |
提供发票 |
5 |
草坪割草机 |
6台 |
道路管养 |
提供发票 |
6 |
高枝剪 |
7把 |
道路管养 |
提供发票 |
7 |
汽油打药机 |
2台 |
道路管养 |
提供发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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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包:
★1、道路绿化养护管理最低人员配置
岗位 |
人员要求 |
备注 |
项目负责人 |
1名 |
园林工程师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2名 |
拥有5年及以上工作经验,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园林专业毕业的技术人员 |
绿化养护工 |
40名 |
男性年龄不高于60周岁(要求1961年5月之后出生);女性年龄不高于55周岁(要求1966年5月之后出生),附身份证正反两面彩色扫描件或者复印件。 |
小计 |
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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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机械设备要求: 洒水车2辆、货车2辆、油锯3把、绿篱机6台、草坪割草机6台、高枝剪7把、汽油打药机2台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用于施工部位 |
备注 |
1 |
洒水车 |
2辆 |
道路管养 |
3t或以上,提供有效期内行车证及保险(自有或租赁) |
2 |
货车 |
2辆 |
道路管养 |
提供发票(自有或租赁) |
3 |
油锯 |
3把 |
道路管养 |
提供发票 |
4 |
绿篱机 |
6台 |
道路管养 |
提供发票 |
5 |
草坪割草机 |
6台 |
道路管养 |
提供发票 |
6 |
高枝剪 |
7把 |
道路管养 |
提供发票 |
7 |
汽油打药机 |
2台 |
道路管养 |
提供发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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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到岗履约约束条款:
要求项目经理对本项目全面履约,在2021年5月10日前到岗,实行考核制度,要求每月到岗天数不低于22天,因事、因病须向甲方履行请假制度,如遇紧急情况随叫随到,无故缺岗扣除2000元/天;项目经理履职期间不得擅自更换变动。对乙方擅自更换项目经理或项目经理长期不在岗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重新选择管养企业,履约保证金扣除,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存在已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岗位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承诺:在本次投标项目中标后,合同签订前,拟派本次投标项目的项目经理能够从其他项目变更至本项目,对本次投标项目全面履约,如中标后合同签订前未完成变更或无法到岗将放弃中标资格。
★3、拟派驻本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须具有园林绿化中级及以上职称。(需常驻现场,不允许中途私自更换,现场考勤,每月到岗时间不低于22天)提供近五年绿化面积20万㎡及以上市政道路或公园绿化管理业绩(不包含住宅小区绿化或纯草坪养护),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和管养合同证明材料。
★4、绿化养护技术负责人:2名,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园林技术、园林工程等相关专业)且具有三年及以上工作经验,提供相关工作经验证明(并提供开标前6个月连续社保)。
5、投标人可同时投两个包,但只能中标一个包,按第一包、第二包顺序推荐中标人。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3.2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企业营业执照中经营范围包含园林绿化管理相关内容;
(四)供应商必须提交的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
2、法人授权委托书;(按规定格式)
3、供应商声明函;(按规定格式)
4、其他要求(按采购需求提供)
(五)合同主要条款:
1、付款方式:
(1)上述承包费用按照宣城市城管局《宣城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考核办法》宣城管〔2019〕173号和《宣城市园林绿化项目交接管理办法》建城〔2016〕342号文件执行,按月考核结果公布,并依据考核结果进行奖惩,按月结算。其中第一年管养费用支付方式按考核后实际养护费用的50%支付,剩余50%费用与招标文件中养护招标特别申明里的修剪整形、补植、施肥任务完成情况(比例、质量)挂钩支付。
(2)最后一次费用结算须经过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综合考核后支付。
(3)清单内明确的维修补植工程按当月完成合格工程量60%付款,一年后根据成活率达到100%、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后付清维修补植尾款。
(4)部分不能在进场之初即移交养护管理的绿化项目(即招标时尚不具备办理竣工移交条件的绿化项目,详见工程量清单),按正式移交接管时间计算养护管理费,未移交接管之前不得计算养护管理费用。。
2、履约保证金:成交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须向采购人交纳履约保证金(电汇、转账或保函),金额为成交价的2%,履约完成并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
3、合同争议处理:采购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提交宣城仲裁委员会仲裁。
(六)运输、安装、调试:由成交供应商负责承担,最终通过用户及有关部门验收交付使用。
(七)商检、计量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八)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九)履约及提供服务时间要求:接采购人通知后3日内进场,直至通过验收。
(十)服务期:一年(合同签订之日起算)。服务期满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后,可续签下一年合同,续签时间不超过两年,合同一年一签,服务价格不变。
(十一)其他要求:
1、合同签订前,招标人核查中标人所递交的人员、设备、业绩等相关情况,如有造假或其他违法行为,取消其中标资格。
2、成交供应商连续三个月考核分数低于70分,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具体详见考核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