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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烟台市新型城镇化与城乡融合发展规划(2021-2035)》编制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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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106010000158697 发布时间:2021-06-01 文档页数:69页 所需下载券:10
烟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烟台市新型城镇化与城乡融合发展规划(2021-2035)》编制项目

采购内容及服务要求

一、项目概况

(一)规划编制背景

从 2013 年底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2014 年“新型城镇化规划”发布、到十九大报告,党中央、国务院对新型城镇化的科学决策和有力实施,绘制了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宏伟蓝图,推进新型城镇化在中国落地生根、深入人心,中国要走特色新型城镇化道路成为广泛共识。

2019 年印发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意见》,明确了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战略方向、“三步走”目标和重大任务,为从根本上理顺城乡关系提供了重要遵循,将推动我国城乡关系加快进入融合发展新阶段,开启城乡融合发展和现代化建设新局面。

2020 年 3 月,省委、省政府和省城镇化暨城乡融合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先后印发《中共山东省委 山东省人民政府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意见>加快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鲁发〔2020〕6 号)、《关于印发<山东省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创建方案>的通知》(鲁建发【2020】2 号),在全省启动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创建工作,推进城乡要素融合、服务融合、设施融合、经济融合。

2020 年 8 月 25 日,山东省城镇化暨城乡融合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公布首批省级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名单的通知》,其中烟台市西部片区(福山区、蓬莱区和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经省城镇化暨城乡融合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会议研究同意,入选首批省级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名单。  

2020 年 9 月 21 日,省城镇化暨城乡融合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做好新型城镇化与城乡融合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决定组织全省各设区市编制《烟台市新型城镇化与城乡融合发展规划(2021-2035)》,围绕与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密切相关的户籍、土地、资金、住房、社保、农村产权流转、行政区划、社会治理等相关领域,突出体制机制创新和综合配套改革,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

推进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是现代化的必由之路,也是解决城市发展和农业、农村、农民问题的重要途径,是推动区域协调发展的有力支撑,是扩大内需和促进产业升级的重要抓手,对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

当前,烟台已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关键时期,正处于经济转型升级、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的重要阶段,必须深刻理解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对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意义,科学研判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现状、特点和面临的形势任务,积极探索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高质量发展道路。

在这样的大背景下,为加快烟台市的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适应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的新形势,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及规划等,结合烟台市的实际情况,编制《烟台市新型城镇化与城乡融合发展规划(2021-2035)》。

(二)规划范围及期限

1、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为烟台市域范围,涉及芝罘区、莱山区、福山区、牟平区、蓬莱区 5 个区,龙口市、莱阳市、莱州市、招远市、栖霞市、海阳市 6 个县级市,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保税港区、长岛综合试验区及昆嵛山保护区,总面积 13746.5 平方公里。

2、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2021-2035 年,其中,近期期限 2021-2025 年,中期期限 2026-2030年,远期期限 2031-2035 年。

(三)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定不移推动高质量发展,着力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对标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两步走的目标、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十四五”时期及 2035 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立足国内,放眼全球,加快实施以促进人的城镇化为核心、提高质量为导向的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战略,提高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质量,提升城市治理水平,推进城乡融合发展,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支撑。

(四)规划原则

1、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以提升城镇综合承载力为支撑,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通过规划的制定和实施,加快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完善配套政策,提高新型城镇化发展质量和水平。

2、坚持目标导向。在科学分析预测本地城镇化发展现状和未来趋势的基础上, 合理确定城镇化与城乡融合发展的近期、中期和远期目标,建立科学的规划指标体系。

3、坚持城乡融合。按照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加快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的部署要求, 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加快城乡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推动人才、土地资本等要素在城乡间双向流动。

4、坚持因地制宜。规划编制要立足地方城镇化发展实际,根据当地城镇化发展阶段和资源环境承载力,合理确定目标路径,在贯彻国家和省规划基础上,充分体现地方特色。

5、强化规划的公共政策属性。围绕与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密切相关的户籍、土地、资金、住房、社保、农村产权流转、行政区划、社会治理等相关领域, 突出体制机制创新和综合配套改革,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

(五)规划依据

1、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 年修正)

(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5)

(3)《山东省城乡规划条例》(2018 年修正)

(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 年)

2、政策文件

(1)《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8 号)

(2)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土资源部 环境保护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规范推进特色小镇和特色小城镇建设的若干意见》

(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更加有效的区域协调发展新机制的意见》( 中发〔2018〕43 号)

(4)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建立特色小镇和特色小城镇高质量发展机制的通知》(发改办规划〔2018〕1041 号)

(5)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意见》(中发〔2019〕12 号)

(6)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劳动力和人才社会性流动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

(7)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2020 年新型城镇化建设和城乡融合发展重点任务》的通知 发改规划〔2020〕532 号

(8)国家发改委印发《关于加快开展县城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工作的通知》

(9)山东省政府《山东半岛城市群发展规划(2016-2030 年)》及批复(鲁政字〔2017〕12 号)

(10)山东省委、省政府《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更加有效的区域协调发展新机制的意见>的实施方案》(鲁发〔2020〕4 号)

(11)山东省委、省政府印发《加快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鲁发〔2020〕6 号)

(12)关于印发《2020 年全省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重点任务》的通知鲁城乡融组办字〔2020〕10 号

(13)山东省住建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创建方案>的通知》(鲁建发〔2020〕2 号)

(14)烟台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烟发〔2020〕10 号))

(15)烟台市住建局等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烟台市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创建方案>的通知》(烟建城乡〔2020〕21 号)

3、相关规划

(1)《国家新型城镇化发展规划(2014-2020 年)》

(2)《山东省城镇化发展报告(2008-2014)》

(3)《山东省城镇化发展纲要(2012-2020 年)》

(4)《山东省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 年)》

(5)《山东省主体功能区规划》

(6)《山东省农村新型社区和新农村发展规划(2014-2030 年)》

(7)《烟台市城镇化发展纲要(2013-2020 年)》

(8)《烟台市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 年)》

(9)《烟台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 年)》

(10)《烟台市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发展规划(2017-2020 年)》

(11)烟台市其他相关规划资料

4、国家、省、市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政策文件

二、主要研究内容

(一)分析现状与形势

对烟台市的社会经济发展概况进行分析,全面分析烟台市新型城镇化发展与城乡融合发展的现状特征和问题短板,深入分析新型城镇化发展与城乡融合发展面临的机遇挑战,科学研判未来发展规律趋势。

(二)确定思路及目标

坚持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以高质量发展为导向,以城乡融合为目标,研究提出“十四五”时期及到 2035 年本地新型城镇化与城乡融合发展的总体要求、发展战略、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建立合理的规划目标指标体系。

(三)明确布局与路径

以人口、产业、资源等要素为核心,构建新型城镇化与城乡融合发展的总体布局,科学确定发展路径,合理组织城镇功能、人口分布、产业布局、城镇化分区、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等空间形态,识别重要的发展战略空间。

1、提高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质量

(1)持续深化户籍制度改革

探索完善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制度。建立健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推进机制。

(2)完善就业服务体系和保障

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进一步优化和完善公共就业服务政策体系,加大各项政策实施力度,促进经济向好,确保就业稳定,加强经济社会政策与就业政策衔接。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完善农业转移人口职业教育及技能培训机制。健全多渠道灵活就业保障制度,支持和规范新就业形态发展,扩大公益岗位安置,帮扶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就业,鼓励和吸引高校毕业生留烟来烟创业就业,培育一批创业创新示范共同体。

(3)提高农业转移人口公共服务水平

根据转移人口的需求和空间布局分布,统筹医疗卫生、教育、文体等社会事业发展和公用基础设施布局。按照保障基本、循序渐进的原则,积极向农业转移人口提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稳步推进义务教育、就业服务、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卫生、住房保障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

(4)加快推进就地就近市民化

以小城镇、特色小镇、农业综合体和农村新型社区等为平台,进一步完善配套设施,提高管理水平,引导城乡就业人口和返乡农民工就地就近市民化。

(5)健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机制

提高城市政府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积极性,加大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资金支持力度,加大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与吸纳落户数量挂钩力度。维护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

2、优化城镇化空间格局

(1)落实重大区域发展战略

积极对接国家和省城镇化空间布局,充分利用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胶东半岛高端产业聚集区三区政策机遇,融合省域城镇空间格局发展战略,协调烟威城镇密集区发展,实现区域战略融合和优惠政策叠加,构建适合于烟台人口分布、资源条件和生态环境承载能力的城镇化布局形态。

(2)优化市域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总体格局

积极对接国家和省城镇化和城乡融合空间布局,坚持区域协调发展,促进各个县市和小城镇共同发展,提高城镇的要素聚集能力和综合竞争能力,优化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空间结构,提高市域城镇吸引力。

(3)统筹城镇协调发展

大力提升中心城市发展质量,增强辐射带动能力,加快培育新生中小城市,规范发展特色小镇,促进大中小城市、小城镇和农村新型社区协调发展。根据城镇现状特点和发展潜力,因地制宜实施多元化、差异化的城镇化发展策略,积极稳妥壮大城镇规模,形成合理有序的城镇规模结构。

3、优化产业空间布局

着眼全国区域发展格局,大力发展海洋经济、智能制造、深化改革开放,积极融入区域一体化发展。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深入分析各县市区产业现状及优势,明确各县市区主导产业定位,推动市域产业领域产业链协作与互补,形成跨区联动、区域协作的产业融合发展格局。

4、加快推进城乡融合发展

突出以城带乡、以工促农,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促进城乡生产要素双向自由流动和公共资源合理配置。强化烟台市西部片区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的带动作用,带动全域城乡融合发展,推进全域城乡要素融合、加快城乡基本公共服务普惠共享、推动城乡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探索农民持续增收体系,构建全域城乡融合、整体协同的发展格局。

(1)推进城乡要素融合

加快建立城乡统一的人力资源市场。打破城乡就业壁垒,落实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同工同酬的制度。进一步放宽城镇落户条件,优先对重点镇、示范镇、特色小镇等发展基础较好的乡镇进行升级提质,下放事权、匹配财力,强化资金、用地保障,吸引农民到镇区生活就业。

深化改革农村土地制度。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加快推进土地有序流转,有序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

健全财政保障机制。应发挥各级财政资金的统筹安排,合理均衡配置公共资源。健全乡村金融服务体系。拓宽资金筹集渠道,继续完善多元化、广覆盖、可持续的农村金融机构服务体系。建立工商资本入乡促进机制。

(2)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布局

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加快完善城乡客运网络,优化农村客运设施布局,引导城市公共交通向乡村地区延伸,推进城乡间客运线路公交化改造。完善农村公路网络,构建内外衔接、城乡互动、方便快捷的交通网络。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统筹城乡电力、交通、能源、水利、燃气、热力、通信、给排水等基础设施和医疗卫生、教育、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建设和管护,加快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向农村延伸,推动城乡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城乡公共服务设施共建共享。

(3)加快农业现代化进程

按照稳粮增收、提质增效、创新驱动的总体要求,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优化农业产业结构,加强品牌化农业建设,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加快现代农业进程, 推动农业科技进步,推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抗风险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实现农业现代化和城镇化协调发展。

(4)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

开展家庭农场培育行动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提升活动,引导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联合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组建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完善农产品供应链,鼓励大型流通企业布局农村市场,建设改造一批农村连锁超市、便利店、乡镇商贸中心等。完善特色农产品目标价格保险补贴政策,健全农产品市场价格风险保障机制。

(四)建立健全支撑体系

以产业协调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公共服务健全完善、生态文明保护传承、要素市场建设等为重点,提出统筹推进人、地、钱要素自由流动,以及设施建设、产业布局、公共服务、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等方面的政策措施,构建新型城镇化与城乡融合发展的支撑体系。

1、提高城乡规划建设水平

坚持规划引领,构建指导城镇化和城乡融合科学发展的规划体系。贯彻以人为本的规划理念,健全规划协同机制,健全国土空间治理数字化平台,完善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空间治理体系,提高城乡规划建设水平。

2、推动产业协调发展

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推进产城融合发展、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加快推动农业现代化,促进城市经济转型升级,改善营商环境, 增强经济活力。

3、提高城市基础设施水平

(1)强化综合交通运输网络支撑

完善区域综合交通运输网络,以实现互联互通为方向,统筹考虑市域内外交通需求,以轨道交通、国省公路等线性工程为主体,以海港、空港为重要支点,以农村基础设施为补充,以综合枢纽为纽带,构建多层次、一体化、广覆盖的综合立体交通网络。

构建全域城乡综合交通网络,规划建设完善的多层次道路系统,充分利用快速路服务于城市对外交通衔接和组团间主要机动车走廊,主要依靠干路网服务组团间及组团内部交通集散,加强关键断面、完善城市支路系统,形成功能明确、结构合理、高效安全的城乡综合网络。

(2)实施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规划

以烟台市域为整体,统筹规划城乡的供水、供电、信息基础设施、广播电视、防洪、垃圾污水等基础设施的建设,统筹规划重要的市政公用设施,推动向城市郊区的乡村和规模比较大的中心镇延伸,统筹规划城乡污染物收运处理体系,严防城市的污染上山下乡,因地制宜统筹处理城乡的垃圾污水。加快建立乡村生态环境保护和美丽乡村建设长效机制。加强城乡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规划、建设和联网应用, 统一技术规范、基础数据和数据开放标准。

(3)加快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

进一步完善城乡道路、给排水、防洪、供电、供气、污水、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不断优化能源结构和布局,逐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推动城市生态环境建设,打造绿色生态环境。

打造新型智慧城市,加强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以创建山东省新型智慧城市为目标,以集约共享的基础设施、多元普惠的民生服务、智慧高效的城市治理、智慧创新的数字经济等为主要内容,开展试点建设工作。  

积极开展县级、市级、省级美丽乡村示范创建。坚持边建设,边提升,边总结, 形成一批美丽乡村建设理论成果、制度成果和实践成果。

(4)实现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管护

将城乡基础设施的建设、维护和管理纳入目标考核内容和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和完善相关的管理条例,明确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的责任机制,安排责任心强、业务精的管理人员,落实责任,工作到位。

4、健全完善公共服务体系

完善城市公共服务体系。依据城镇常住人口空间分布特征和增长趋势,统筹布局教育、卫生、文化、体育和社会福利设施,不断提高城镇公共服务水平。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统筹布局教育、卫生、文化、体育和社会福利设施,不断提高城镇公共服务水平。探索完善以标准体系为核心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落实机制。合理配置中心城市和城镇密集区内的公共服务设施,强化城市社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进社区就业服务、社会保障服务、文化与体育健身、养老福利的便民化。

5、加强生态文明保护传承

生态文明是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的时代要求。把生态文明建设融入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全过程,转变城镇建设模式,保护自然生态本底,正确处理开发建设与资源节约、环境保护的关系,优化城镇化生态安全格局,加强环境污染治理,提高资源能源安全和可持续利用水平,推进绿色城镇建设,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制度, 强化海岸带保护控制,推动功能区集约节约利用资源,构建节约型、生态型城镇体系。

6、推动建设新型城市

(1)推动美丽和谐的宜居城市建设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始终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着眼于不断提升市民幸福感和获得感、建设宜居城市、科学谋划宜居城市建设的总体思路、发展方向和工作重点,将推动“美丽宜居城市”工作作为城市发展建设的主要任务,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应最强烈的民生问题,抓紧治理城市风貌不鲜明、交通拥堵、街区老旧等问题,着力完善城市功能、改善环境质量,进一步彰显“人文、生态、幸福、宜居”的现代化国际海滨城市特色。

(2)推动科技引领的创新城市建设

突出科技创新在现代化强市建设中的核心地位,全面提升城市的创新能力和产业竞争力。尊重人才,鼓励创造,营造更加有利于创新的政策环境和社会氛围。着力实施科技项目带动战略。以创新扶持资金为抓手,围绕新材料、新能源、装备制造等支柱产业,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加强关键共性技术攻关,带动和推进一批重大项目实施,持续提高企业产品和产业的科技含量。

突出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强化企业的创新主体地位,围绕产业链布局创新链,公共政策向更有利于企业吸引人才、转化成果倾斜,持续开展高层次技术交易活动,帮助企业对接高校和大院大所资源。

(3)推动包容共享的人文城市建设

文化是城市的灵魂,是城市的软实力,要把文化传承贯穿于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全过程。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与传承,建设人文城市,繁荣文化事业,提升城市的文化内涵和品质,促进烟台经济、社会、环境的可持续、高质量发展。

(4)推动运行高效的数字城市建设

夯实完善数字基础设施。以数字基础设施为发展基石,以数据资源为核心要素, 以网络安全为运行保障,加快完善数字基础设施建设,集约完备的数据资源体系, 推动高效的数字城市建设。

构建完善的数据资源体系。加快推进信息资源共享目录体系建设,组织编制信息资源共享相关标准规范。构建市场化公共数据资源管理服务机制,发展数据资产评估、大数据征信、大数据融资等相关配套服务,挖掘公共数据资源的经济社会效益。

健全数据安全保障体系。加强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全市统一的信息安全应急智慧、电子认证、容灾备份、安全测评等信息安全基础设施。

(4)推动充满活力的健康城市建设

贯彻健康发展理念。推进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强化家庭和高危个体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及干预,开展健康体重、健康口腔、健康骨骼等专项行动。

开展全民健身行动。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推动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普及科学健身知识和健身方法,因时因地因需开展全民健身活动。

强化重点人群健康保障。不断完善妇幼健康服务体系,推进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建设。

(5)推动韧性发展的安全城市建设

倡导韧性城市发展策略。不断提高城市应对冲击和风险的适应和转型能力,提出多种韧性城市发展策略。重视城市公共空间布局韧性,提高新型基础设施韧性。提高城市生态韧性。要以生态优先为引领,实现绿色发展为目标,在尊重自然、保护自然的基础上,普及绿色生态发展理念,统筹规划城市建设治理,用有效的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政策,提升城市自然资源及生态环境应对外部自然灾害的能力, 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健全重要应急物资收储调配机制、基本生活用品保障机制。

7、改革完善城镇化发展体制机制

尊重市场规律,发挥政府的引导作用,统筹推进人口管理、土地管理、资金保 障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形成有利于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健康发展的制度环境。  

(五)完善规划实施机制

从组织协调、近期行动计划、监测督导等方面入手,提出保障规划实施的工作措施,确保规划各项任务落地。

(六)专题研究

对“烟台市新型城镇化发展评价”和“烟台市城乡融合发展指数(体系)构建” 进行专题研究。

三、规划成果要求

规划成果应包括规划文本、综合报告、专题研究报告等,以纸质和电子文件两种形式表达。

四、时限要求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20 日历日内完成《烟台市新型城镇化与城乡融合发展规划(2021-2035)》成果编制。  

注: 1、供应商可选用相当于或优于以上服务要求的服务方案,同时填写技术规范偏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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