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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阳县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规划设计服务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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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106070000159649 发布时间:2021-06-07 文档页数:82页 所需下载券:10
松阳县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规划设计服务采购项目

采 购 需 求

一、项目背景

1.村庄规划编制背景

三农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没有农业农村的现代化,就没有国家的现代化。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并指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建立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

村庄规划是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中的详细规划,是开展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活动、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核发乡村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进行各项建设等的法定依据。因地制宜地开展“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能够更好地解决村域用地结构、用地布局、用地分区,而且还能很好地将村域土地的组织利用与生产活动的具体开展方式、经营管理模式进行有机结合,更好地协调、融合村域产业发展、新农村建设等各项规划间的相互关系,科学地确定各业用地布局和规模,统筹安排各项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为村域经济健康发展,国土资源集约、高效利用创造最为有利的条件。

2.全域整治编制背景

浙江经济活跃,但人多地少,耕地后备资源短缺,经济社会发展与用地之间的矛盾比较突出,农村用地散乱和粗放状况尚未根本扭转。为创新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提升农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集成性、系统性,浙江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农业农村现代化、城乡融合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总目标,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大力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的开展创新土地制度供给和要素保障,对乡村生产、农业、建设空间进行全域优化布局;对“田水路林村”进行全要素综合整治;对新农村和产业融合发展用地进行集约精准保障;对乡村人居环境进行统一治理修复。 

 

二、采购内容及数量

序号

标项

服务区域

数量

单位

▲采购控制单价

(万元)

▲预算金额

(最高总价)

(万元)

备注

1

Ⅰ标项

赤寿乡、新兴镇、古市镇、樟溪乡、大东坝镇、安民乡、象溪镇、裕溪乡、板桥乡

(共9个乡镇)

2

项目

50

100

“每个项目”是指由一个村或几个村的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规划设计服务组成,具体以采购人指定为准。

2

Ⅱ标项

西屏街道、望松街道、水南街道、斋坛乡、叶村乡、三都乡、四都乡、竹源乡、玉岩镇、枫坪乡

(共10个乡镇、街道)

1

项目

50

50

采购需求: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章

注:1.供应商报价时需考虑“每个项目”的组成情况进行报价,所有的费用都包含在供应商的报价中,今后不做调整;

2.2021年计划安排Ⅰ标项2个项目,Ⅱ标项1个项目

3.以上数量为暂估,最终结算数量按实

三、采购要求

(一)项目目标

(1)细致调查摸清家底,促进村域层面的精细化管理

明确涉及村的土地利用现状,分析当前村土地利用存在的问题,主动摸清家底,积极查漏补缺。

(2)科学规范村庄发展,体现“多规合一”需求

探索构建各种涉及村的建设性规划、开发性规划、保护性规划的多规衔接协调机制,统筹相关规划的目标任务,整合相关规划的空间布局,使得涉及村的村庄规划更加科学、合理,切实可行。

(3)积极推进新型城镇化,努力建设美丽乡村

立足涉及村的实际情况,以解决当地村民改善居住条件、增加收入水平等现实问题为重点,着力为人口城镇化、农业集约化和农村生态化创造条件,为促进新型城镇化和城乡统筹发展服务。

引导今后村庄整治工程的有序执行,逐步改善村庄、农田、河流等土地环境,努力给农民展现一幅村庄错落有致、村容焕然一新、生态环境优美的规划蓝图,促进美丽乡村的建设。

4)稳妥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保障村规划长久实施

项目实施过程中,积极促进国土空间格局优化、处处体现多规融合,强化规划公示、村民政务公开,让村民能够及时了解村域发展的蓝图;落实村民对村庄规划的参与权与监督权,推动农村民主管理建设。通过村庄规划的编制和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的实施,保障村庄规划长久实施。

5)提高土地利用水平,促进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

通过编制实施村土地利用规划和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对村域生产、生活、生态用地空间做出更加细致的规划安排,科学开展村庄集聚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生态用地保护等,在有效提高农村土地利用水平的同时,切实解决农居点分散、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匮乏、整体环境有待提高等问题。

6)推动农村土地综合整治,促进美丽乡村和新农村建设

按照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的理念,进行全域规划、全域设计、全域整治,对田水林路村进行全要素综合整治,建成农田集中连片、建设用地集中集聚、空间形态集约高效的美丽国土新格局。

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要求编制村庄规划及全域实施方案、年度绩效评估、项目整体验收。省厅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补充完善。

 (二)项目范围

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的行政村范围内的生态、农业、建设空间,按照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的理念,进行全域规划、全域设计、全域整治,对田水林路村进行全要素综合整治

(三)项目编制方案

(1)总体思路

在完成村域经济、社会、人口、土地利用等各方面数据资料收集的基础上对资料进行充分地分析整理,全面调查村庄社会、经济、生态、土地、权属、村规民约等现状。编制规划成果时充分体现 “多规合一”思想,内容需全面涵盖农村居民点布局、基本农田划定、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生态空间保护、土地权属调整等;充分研究开展全域整治的空间和项目安排,注重体现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及一二三产业融合,注重新增的同时加强存量挖潜和再利用全面划定生态、生产、生活空间,制定相应的实施保障措施,形成合理有效的土地利用村规民约,保证村民看得懂、用得到。规划成果进行方案比选论证,组织村民听证、各级论证,广泛征求各方意见进行方案优化,最后形成成果按要求逐级上报,力争实现农村发展的“一本规划、一张蓝图”。此外,为确保村庄的实施,编制村庄规划实施方案和全域整治方案,落实规划引领作用。

(四)项目编制流程

1.村庄规划编制

(1)现状调研和收集基础资料

对村庄基本情况进行详细调查,对村民的意愿和诉求进行专项调查,对现行村庄规划进行评估。

2)编制规划方案

根据调研结果和村庄类型,充分采纳村民意见、建议和诉求,依照村庄规划编制要点相关要求,合理确定规划内容、编制深度和成果要求。

(3)规划审查和审议

规划成果由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乡镇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专家、利益相关人进行技术论证。在报送审批前,在村内公示30日,并提交村民委员会审议和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

(4)规划审批

规划成果由乡镇人民政府按有关程序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报送审批时应附村民委员会审议意见,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的决议。成果报批前完成规划数据库质量检查。

(5)规划公布

规划批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上墙、上网”等多种方式公开公告,加强村民监督;30个工作日内,规划成果逐级交汇至省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叠加到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上。

(6)规划实施

规划批准后,各类空间开发利用活动必须严格执行村庄规划,接受全体村民监督,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加强村庄规划监督、评估和检查。

 

2.全域整治方案编制

(1)现状分析

根据相关村的土地利用现状、人口、产业、村庄建设、基础设施、环境地质条件、地质灾害、土地灾毁污染、经济社会发展、历史文化等情况,分析该村在空间布局、村庄建设、农田利用、生态环境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2) 全域整治可行性分析

针对发展基础、群众意愿、整治潜力、资金预算、生态修复能力等内容,通过实地走访、问卷调查、入户调查、专家讨论等方式,对相关村实施全域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的可行性进行分析。

(3)建设用地需求分析

根据实地调查结果,具体分析建设需求,包括安置区建设、农民建房、新农村建设、农业产业用地建设、乡村旅游等农村新产业新业态用地需求。根据相关建设标准、规范,对建设项目用地规模进行测算,同时,根据相关规划标准和行业准入标准对建设项目进行核查。

(4)土地整治潜力分析

根据实地调查结果,确定规划期间项目区范围内的实际可实施的建设用地复垦潜力、垦造耕地潜力、旱改水潜力、高标准农田建设潜力等。

(5)总体目标确定

在建设用地需求和土地整治潜力分析的基础上,确定土地整治总体目标,包括耕地与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村庄建设、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耕地数量、产业发展、生态保护、环境整治等各方面的目标。

各项目标设定要因地制宜、科学合理、可量化、可统计、可考核,要能够体现控制总量、优化增量、盘活存量、释放流量、实现减量的要求,促进土地资源要素有序流动、实现生态空间、生产空间、生活空间的优化,提升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6)功能分区划定

根据村庄规划、村域内自然条件的差异、土地利用现状情况、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特色等内容,对农村生态、生产空间、生活空间进行优化,合理划定农业生产、村庄建设、产业发展和生态保护等功能分区,促进生态有效保护、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和农村一二三产业的融合发展。

根据划定的功能分区,明确各分区的重点整治内容,并制定相应的准则。除对分区基本不影响的项目外,原则上在该分区内不开展其他类型的整治工作。

(7)统筹安排项目

1 土地整治项目安排

统筹安排高标准农田建设、旱地改水田、农村建设用地复垦、宜耕后备资源资源开发等项目。

2 建设项目安排

安排新农村建设、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发展、现代农业及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公共服务配套设施与基础设施建设、农村拆违治违、村庄环境整治、交通、水利等项目的建设时序;对于不需要政策前提条件且相对较为成熟的项目可优先开展,与村庄治理当中的道路与桥梁的修葺、危房改造等项目;对于需要达到特定要求的项目,需要等到达到要求后才可开工,如村内农民建房、村委大楼建设、文化礼堂建设、厂房建设等,均需要在废弃矿山复垦验收后,才可挂钩农村土地综合整治指标,从而开展建设。

3 生态修复项目安排

对损毁土地复垦、土壤污染防治、废弃矿山治理及其他生态修复工程等具体任务进行安排。

(8)编制年度实施计划

编制年度实施计划对工作既有指导作用,又有推动作用,搞好年度实施计划,是建立正常的实施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的重要手段。

根据相关村全域整治项目的起止时间,编制项目期内的年度实施计划。年度实施计划要能反映所有项目的建设时间节点、项目重难点及解决思路等,计划编排要科学合理,对于上一年的实施计划未完成或超额完成的情况,要在下一年的年度计划中动态调整,确保全域整治工作按时保质的完成。

(9)保障措施

①加强组织领导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建立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的组织领导,及时研究解决工程实施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1 加大资金支持

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专账管理、统筹安排、各计其功的原则,整合土地整治、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农村公路建设、农业综合开发、农田水利、危旧房改造、平原绿化、电力、通信、燃气等相关涉农资金,加大对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的支持力度。探索社会资本参与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建设。支持金融机构创新农村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为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提供融资支持。

2 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全域整治施工单位要贯彻环保法规认真贯彻各级政府的有关水土保护、环境保护方针、政策和法令,结合设计文件和功臣特点,及时申报安全环境保护设计,切实按批准的文件组织实施;要将工地垃圾及时运往指定地点深埋,并采用过滤的方法或沉淀池处理清洗集料机具或含有沉淀油污的操作水,使生态环境受损减到最低程度;要强化环保管理定期进行环境检查,及时处理违章事宜,做到文明施工。

3 加强工程实施管理

充分利用国土资源“一张图”、卫星遥感监测等各类监管手段,对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实施情况进行全程监管。制定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绩效评价办法,对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进行绩效评价,项目竣工后进行验收和综合评定。

4 强化舆论宣传

充分运用各类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广泛宣传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的重要意义,及时总结宣传各地好的经验和做法,为实施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

(10)效益分析

根据建设需求和土地整治潜力的研究,分析项目实施产生的生态、社会、经济效益。从耕地、水系等方面的变化情况分析产生的生态效益;从人居环境改善、人们幸福感提升等方面分析产生的社会效益;对整治项目产生的直接经济效益等方面分析产生的经济效益。

(五)项目编制内容

1.村庄规划内容

村庄规划编制内容分为村域规划、农村居民点和重要区块规划两个部分,一般设为:目标和定位,国土空间格局,用地布局,景观风貌,公共服务设施、公用设施和农业产业基础设施,安全和防灾减灾,近期实施,农村居民点、其他重要区块、历史文化保护、人居环境整治等。

(1)、目标和定位

落实上级规划确定的关于行政村的村庄类型和主导功能,科学合理地制定村庄发展定位,研究制定村庄发展的各项目标。落实上级规划确定的生态保护红线、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和宅基地户均用地标准等约束性指标,研究确定户籍人口规模、常住人口规模。

结合村庄分类及产业发展趋势,统筹谋划村庄产业发展,明确主导产业发展方向和村民及村集体主要收入来源,落实乡镇产业功能定位和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规模。

2)、国土空间格局

落实底线:落实上级规划确定的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的划区定界成果、坐标管理、定桩定界要求和历史文化保护、重要基础设施和廊道、重要公共服务设施等的控制线,并严格执行其相关规定。落实上级规划中关于村庄建设边界的划定要求,合理划定村庄建设边界。

实施用途管制:按照上级规划确定的用途管制要求、现行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结合村庄发展和村民意愿,形成全体村民共同遵守、相互监督执行的村规民约。

优化空间格局:在落实上级规划确定的空间控制线、用途分区及管控要求的基础上,对村域自然地理要素进行分析,统筹村庄布局、产业发展、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安全和防灾减灾、自然和历史文化资源保护等内容,对村域国土空间进行统筹安排,确定村域空间总体格局。

2、用地布局

在落实上级规划确定的约束性指标、空间控制线和用途分区及其管制规则基础上,根据村域目标定位、总体空间格局,明确各项地类图斑和用途。

(1)生态用地保护与利用

落实保护底线:落实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成果,梳理各类生态要素资源空间分布,优化生态空间格局,明确村域内生态公益林、防护林、一二级饮用水源保护区和水域、湿地等各项地类的位置、范围、规模和保护要求。

实施生态修复:落实上级规划确定的工矿废弃地、还林还湖还草、污染地块治理等生态修复目标和项目安排,针对水土流失、土地沙化、土壤污染、土地生态服务功能退化和生物多样性损失严重等问题,明确补充的各区各类生态修复的类型、空间范围、修复方式及修复标准。规划占用林地和水域的,提出村内占补平衡或区域平衡路径。

践行“两山”转化: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分析识别适宜进行“两山转化”的空间,促进乡村绿色发展,并制定相应的负面清单。实施“生态+”发展策略,促进生态与农业的融合、生态与文化旅游业的结合,确定绿色农产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林下经济、田园综合体、森林村庄等的空间和要求。

(2)农业用地保护与利用

实施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落实上级规划确定的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明确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任务至地类图斑,按照“编码、图斑、规模、边界、责任人”相统一的要求落实保护要求。确保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和生态环境有优化。

补充耕地后备资源:落实上级规划确定的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整备区,根据耕地地力等级、坡度、地块连片程度等因素,明确土地开发新增耕地的数量和位置,提出宜耕后备资源开发、农用地整理和其他土地整治的方案,提升耕地质量等级和集中连片程度。

合理布局农业设施建设用地:发展现代农业,推进农业结构调整,促进农业产业融合发展。统筹布局农、林、牧、副、渔等农业发展空间,优化农业空间格局。合理配置种植设施、畜禽养殖、水产养殖等农业设施建设用地,严格控制用地范围,明确规模、布局、建设标准等,农业设施建设用地应尽量利用荒山荒坡、滩涂等未利用地和低效闲置土地,不占或少占耕地,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

实施特色种业和农地资源保护:耕地资源相对丰富的平原地区,要实施土地平整归并,切实提高田块连片程度和田面平整程度,完善农田水利、田间道路、设施农业等农田工程配套,改善农田生态环境,为农业经营集约化、组织化、规模化、社会化、产业化提供必备条件。耕地资源相对短缺的丘陵山地地区,要注重土地整治与生态保护关系,积极实施旱改水、坡改梯工程,完善排灌沟渠网络,完善农田防护林体系,通过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提高耕地质量,稳步提高农田抗灾减灾能力。

(3)建设用地空间布局

(1)落实建设用地规模与空间管控

落实上级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规模和村庄建设边界划定要求。优先利用空闲地、闲置宅基地和其他现状建设用地,合理保障村民建房需求、公共服务设施、公用设施、农业产业基础设施和农村新产业新业态用地。

(2)合理布局建设用地

统筹考虑各方面条件和村民意愿,明确村域内居住、主要公共服务和公用设施、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等的布局和必要的管控要求。

(3)道路交通

落实上级规划确定的各类道路交通设施安排,因地制宜制定与外部道路、过境道路的连接,以及村庄内部道路规划方案,细化路网布局,明确村域内各类道路等级、线位和用地安排。

(4)产业用地和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

引导乡村地区工业企业逐步向城镇产业空间集聚,统筹并合理安排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布局和用途,引导优先使用存量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严格控制新增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规模,鼓励乡村重点产业和项目使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

(4)全域综合整治

落实并补充上级规划确定的国土空间综合整治目标和项目安排,明确各类项目的范围和实施时序,重点开发连片耕地中间或周边的非耕土地,适度开发宜耕后备资源,提升耕地连片程度,促进耕地规模化流转,有序开展耕地质量提升、旱地改水田等项目,保障粮食与农业产能。

协同划定建设用地拆旧和建新地块,分类确定拆旧区拆后利用方式,优先复垦为耕地,增加耕地面积,促进耕地占补平衡。

3、景观风貌

按照“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理念,对山、水、林、田、路、村等空间形态进行景观化组织,予以引导和管控,尽可能多地保留乡村原有地形地貌和自然形态,不挖山、不填湖、不毁林,保护好乡村自然风光和田园景观。挖掘和提炼村庄自然、人文要素符号及乡土建筑特色,兼顾村民实用和现代审美的需要,确定村域景观风貌整体结构和特征,并按特色分区予以管控。

4、公共服务设施、公用设施和农业产业基础设施

(1)公共服务设施

公共服务设施的配置应按照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要求和乡村生活圈理念,遵循节约用地的原则,合理配置各类村庄公共服务设施,具体包括村委会、文化礼堂、文化活动场所、健身场地、村卫生所、农贸市场等。规划应梳理村庄现状缺少及配置不达标的公共服务设施项目,根据配置标准进行补充完善,明确各项公共服务设施的数量和规模。公共服务设施宜相对集中布置,并考虑混合使用、形成规模,成为村庄的公共活动和景观中心。

(2)基础设施

落实上级规划和相关公用设施建设要求,根据需要明确必要的村庄给水、排水、供电、通信、燃气、环卫、消防、干渠、水工等公用设施规划建设要求,加强相关用地的规划保障落实。

3)农业产业基础设施

根据农业生产需求,在其相应的空间内需布局重要村道、田间道、沟渠(干、斗)等基础配套设施,形成基本覆盖全域农业用地的路、沟、渠体系。

5、安全和防灾减灾

落实上级规划对安全和防灾减灾的工作要求,明确防洪排涝、地质灾害防治、防台抗震、卫生防疫等防灾减灾设施的布局、建设标准和灾害应对措施。

按照布局合理、设施齐全、功能完备的要求,统筹考虑地理环境状况、灾害发生规律、人口分布特点、公共资源条件等因素,推进避灾安置场所规范化建设,确保城乡应急疏散和救援通道安全通畅,落实人防设施建设要求。

6、近期实施项目

根据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综合考虑人力、财力和村民的迫切需求,研究提出近期急需推进的村民建房、生态保护修复和综合整治、产业发展、道路交通建设、公共和基础设施配套、历史文化保护等项目,合理安排实施时序,制定近期建设项目表。重点围绕乡村振兴规划、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制定建设项目书,明确建设项目的规模、实施时间、资金规模和筹措方式、建设主体和方式等。形成近期(3-5年)实施计划及项目库。

7、农村居民点规划设计

1)农村建筑布局

综合考虑农村居民点各类影响因素,充分结合村民生产生活方式,提出居民点建筑布局方案。

全面查清村庄存量建设用地规模、结构和分布情况,在严格执行“一户一宅”原则基础上,着重考虑无房户、危房户、困难户的住房需求以及因古建筑和传统风貌保护、公益建设和防灾减灾工程带来的安置区新增住宅用地刚性需求,新增宅基地规模应符合省市县有关要求。新建宅基地应尽量减少对自然环境的干扰,减少土方填挖,维护现状山川水系等自然环境格局。

(2)村居设计引导

农房住宅。充分考虑本地建筑特色、农村生产和生活习惯,遵循“绿色、经济、适用、美观”的原则,在满足相关建筑设计规范和抗震设防要求的基础上,提出具有地域特点、乡土特色、时代特征的农房设计推荐方案。

公共建筑。公共建筑宜集中布置在位置适中、内外联系方便的地段,对外服务的商业、餐饮和市场等设施宜设置在村庄出入口附近或对外交通便利的地段。公共建筑设计应符合相关规范标准要求,注重功能复合,适应农民群众生产生活习惯,其建筑空间组合、建筑体量、建筑风貌、色彩材质等应与周边环境相互协调、相得益彰,不能贪大求洋。

(3)环境设计引导

充分考虑村庄与自然的有机融合,提出村庄环境设计引导措施。充分挖掘乡村地区的传统文化和乡风民俗特色,综合考虑村民使用和产业发展需求,对滨水空间、宅旁空间、村庄入口、活动广场等公共空间进行详细规划设计,布置路灯与指示牌等便民设施,引入自然材质、乡土铺装、传统元素或特色小品,展示和利用村庄乡土文化和传统特色,形成标志性景观,彰显村庄魅力。

村庄绿化应自然、简朴、经济,以本地品种、乡土材料为主,使用具有地方特色、自然生态的景观营造手法,与乡村环境氛围相协调。

环境设施小品主要包括场地铺装、围栏、花坛、园灯、座椅、雕塑、宣传栏、废物箱等。各类小品主要布置于道路两侧或集中绿地等公共空间,尺度适宜,结合环境场所采用不同的手法与风格,营造丰富的村庄环境。场地铺装,形式应简洁,用材应乡土,利于排水;围栏设计美观大方,采用通透式,装饰材料宜选用当地天然植物;花坛、园灯、废物箱等风格应统一协调。

8、其他重要区块规划设计

根据农业生产实际需要,合理安排农业设施用地。

9、历史文化保护

落实上级国土空间规划历史文化保护控制线及相关要求,按照真实、完整和可持续的原则,将乡村复兴、社区营造与历史文化保护、空间保护相结合,在保护整体空间风貌及特色的基础上,强化合理利用,把新的经济活力、新的生活方式引入村落,使村庄持续地兴盛发展。

10、人居环境整治

结合村庄人居环境现状基础和自然村庄分类,制定村庄人居环境整治规划方案,因地制宜明确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厕所粪污治理、生活污水治理、农业废弃物治理、村庄道路提升、绿化景观塑造、村容村貌提升等方面的措施和要求。

11.全域整治方案编制内容

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方案应当根据分析出的建设需求和整治潜力,提出合理的实施计划,分时序、分区域制定具体安排。

11.1、项目区现状

描述村庄的区位情况、自然地理特征、土地利用现状、经济社会发展、历史文化等情况。

11.2、问题分析

根据现状描述的内容,分析村庄在空间布局、土地利用、村庄建设、农田利用、生态环境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11.3、整治目标

以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为指引,围绕做优空间、做美景观、做精农田、做特产业的思路,依据项目区位及资源禀赋,以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为引领,结合美丽乡村建设规划、生态环境保护等相关规划,明确项目区发展总体目标定位。

围绕总体定位,按“3+X”提出具体整治目标,以及实现各项整治目标后,项目区用地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目标。以定量为主、定性为辅的方式,分别阐述村庄整治、农田整治、生态修复3大基本整治目标和产业发展、土地民主管理(治理)等特色整治目标。

11.4、功能分区

结合发展定位和具体整治目标,遵循“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统筹优化三生空间,合理布局基础设施建设,确定项目区总体空间格局,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促进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的空间格局形成。

以优化项目区生产、生活、生态空间格局为目标,按照居住点集中集聚、生产规模化经营及生态有效连片保护的思路或价值判断,结合相关规划,合理划分土地利用功能分区,引导各类用地布局及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程。

11.5、项目统筹安排

工程实施期限原则上不超过3年,最长不得超过5年。以功能分区为整治实施单元,以工程子项目为抓手,安排分年度实施计划。

11.6、可行性和效益分析

从村集体战斗力等民意基础支持度、管控政策适应性、资源潜力及效益分析等方面综合分析区域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程的可行性,并算好土地、资金、民生、生态、产业五本账。

11.7、实施保障措施

根据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规划实施方案的具体任务安排的有关内容,细化提出保障实施的具体措施。

1)组织保障措施

阐述县人民政府关于对全域整治项目的组织领导、协调、工作落实等举措。

2)资金保障措施

阐述全域整治项目投资总额、资金来源以及资金平衡情况。

3)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阐述工程实施生态保护防治措施及后续管控情况。

(4)项目监管措施

阐述工程质量、工程进度、资金使用等方面的监管措施。

(5)农民权益保障措施

阐述项目区现有的关于农民权益保障的相关政策措施,包括农户搬迁安置及补偿办法、土地流转权属调整及收益分配方法,以及其他促进农民增收保障农民权益的保障措施。

(六)项目编制成果

1.村庄规划成果内容

按编制成果详实情况,分基本成果和扩展成果。

1.1、基本成果

规划成果包括“一图两表一库一册一民约”:

(1)一图:即村域规划图。标明村域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村庄建设用地扩展边界三条控制线,以及紫线、重要基础设施和廊道控制线等控制线;村庄建设用地扩展边界范围内宅基地、公共服务设施、公用基础设施和产业空间等用地布局。

(2)两表:包括村庄规划用地结构调整表、重点项目一览表。

(3)一库:即规划数据库,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统一管控。

(4)一册:即规划文本。

(5)一民约:内容包括规划核心要求,如生态保护、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历史文化保护、建设空间管制、村庄安全和防灾减灾等。

1.2、扩展成果

结合实际,在村庄规划基本成果要求的基础上进一步丰富与完善,包括规划图集、规划说明等。

(1)规划图集。

(2)规划说明:说明村庄规划编制过程、编制内容等情况,以及调查问卷、调研报告、会议纪要等相关材料。

(3)其他成果:可采取多媒体、规划展板、规划手册以及手机推送、公众号发布等数字化、多元化的方式表达村庄规划成果。

2.全域整治成果内容

全域综合整治项目成果包括整治方案、附表、图件、及附件

(1)整治方案

整治方案即《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实施方案》。

(2)方案附表

规划附表包括整治目标表、土地利用结构优化表、功能分区重点整治方向表、项目统筹实施计划表、建设用地流量指标产出和使用平衡表耕地补充指标产出和使用平衡表资金筹措分析表资金平衡分析表民生改善一览表生态整治修复一览表产业发展状况一览表

(3)方案图件

规划图件包括项目区区位图、遥感影像图、土地利用现状图、空间格局图功能分区图、总图布局子工程项目分部示意图等。

四、编制依据

1、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村庄规划促进乡村振兴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35号);

2、浙江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的意见》(浙政办发〔2018〕80号);

3、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乡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的通知》(浙自然资函〔2020〕42号);

4、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征求<浙江省村庄规划编制要点(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注:最终成果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程和规范要求,成果著作权及使用权归采购人所有。

五、规划期限

按业主要求的规划时间进行规划设计。

六、商务要求

进度(时间)要求

按采购人要求期限前完成符合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申报要求的规划设计方案和完成“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设计。

服务期

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完成村庄规划及全域实施方案编制及申报,申报完成获批后须配合采购人完成项目的年度绩效评估和整体验收工作。

付款方式

按省厅要求批准立项后支付该项目合同价的80%,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结清余款,方案上报未获批准项目按该项目合同价的70%结算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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