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需求一览表
说明:
1、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所称中小企业必须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
2、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具体扣除比例请以第四章《评审方法及定标标准》的规定为准。
3、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政策。
4、按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5、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6、小型、微型企业提供大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大型企业。
7、根据财库〔2019〕9号及财库〔2019〕19号文件规定,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压缩机(冷水机组、水源热泵机组、溴化锂吸收式冷水机组),空调机组[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制冷量>14000W),单元式空气调节机(制冷量>14000W)],专用制冷、空调设备(机房空调),镇流器(管型荧光灯镇流器),空调机[房间空气调节器、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制冷量≤14000W)、单元式空气调节机(制冷量≤14000W)],电热水器,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普通电视设备(电视机)],视频设备(视频监控设备、监视器),便器(坐便器、蹲便器、小便器),水嘴均为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标注“★”的品目),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若采购货物属于以上品目清单的产品时,供应商的竞标货物必须使用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相应磋商无效。
8、本服务需求一览表中标注▲号的内容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必须满足或优于,否则磋商无效。
9、验收规范及标准:按国家现行规定标准执行。
10、项目采购需求具有国家或其他强制性标准、规范等要求的,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相关强制性认证资料。
11、本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序号 |
服务名称 |
数量 |
技术服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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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南宁市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二期系统集成运维服务 |
1项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背景 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项目是商务部规划的 “十二五”时期国内贸易发展的重点工程。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是以发展现代流通方式为基础,运用信息技术手段,实现肉菜商品流通的索证索票、购销台帐的电子化,从而形成来源可追溯、去向可查证、责任可追究的质量安全追溯链条。 目前,南宁市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二期系统集成项目运维期已结束,亟需开展后续配套运维工作。 2、项目现状 2010年,商务部会同财政部,在有条件的城市进行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试点建设。建设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的一个重要目的,就是从流通领域入手建立市场倒逼机制,强化经营企业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和能力,促使生产企业按照食品安全标准进行生产,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南宁市肉菜流通追溯体系覆盖生猪屠宰、肉菜批零消费全链条,市区运行追溯系统的试点节点140个,包括屠宰场12家(4家停业)、批发市场1家;产销配送11家;超市门店57家;农贸市场40家;团体采购单位7家;专卖店16家,实现市区机械化屠宰企业和大型连锁超市门店全覆盖。生猪屠宰企业全面实行电子结算,实现了屠宰流程与追溯流程的重组融合,减员增效效果突显。农贸市场实现了信息化管理从无到有的突破,促进了企业转型升级,标准化农贸市场覆盖率按商务部要求50%以上,形成了较为完整的肉菜流通追溯链,实现可选择消费、明白消费。创新的系统运维机制,探索建立了由“考核奖惩办法+工作考核平台”组成的考核奖惩机制、由“资产管理制度+资产盘点系统”组成的资产管理机制、由“相关运行制度+资源监控平台”组成的故障快速响应机制。 3、运维服务目标 运维服务商通过为本项目提供项目巡视、缺陷处理、故障排查、设备维护等运维服务,保证本项目追溯应用系统、网络系统、服务器系统、终端设备等正常运行,各节点数据正常上报平台并与国家商务部平台实时上报,保障本项目在运维期间系统一年内非计划停运次数不超过5次,或不可用时间不超过24小时且单次不可用时间不超过4小时(工作时间)。 4、运维服务周期 为本项目提供一年的运维服务,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期止。 5、运维服务清单
二、运维服务内容 1、硬件设备维保服务 ▲针对南宁市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二期系统集成项目中的硬件设备维修或维护所支出的费用,结合追溯体系的运行环境特殊性和已建系统分布现状,考虑及时性、实效性。 硬件设备明细:
2、产品软件维保服务 ▲针对南宁市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二期系统集成项目中的过保产品软件维保所支出的费用,结合追溯体系的运行环境特殊性和已建系统分布现状,考虑及时性、实效性。 产品软件明细:
3、应用软件维保服务 ▲针对南宁市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二期系统集成项目中的应用软件维护所支出的费用,结合追溯体系的运行环境特殊性和已建系统分布现状,考虑及时性、实效性费率,按复杂型信息化系统进行维护。 应用软件明细:
4、运维人员维护服务 ▲按照实际运维要求配置运维人员进行日常系统升级、巡检、维修、报告撰写。主要包括: (1)运维单位根据本项目运维服务需求,提供项目组人员组成及实施方案,包括项目成员数量、资质、组织架构。要求维护服务专职人员不少于2人,负责日常运维服务;运维项目经理须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他项目成员具备专科及以上学历必须不少于50%。 (2)交通工具由服务方自行安排,采购单位不提供任何交通工具。 (3)项目组成员必须遵守项目现场工作纪律规定。 三、运维服务要求 1、运维服务总体要求 服务单位负责对本项目范围内的软硬件设备进行日常运行保障工作。针对项目日常运行所涉及的数据、信息、人员、资产、耗材等进行运行管理服务。 要求服务单位根据肉菜流通追溯体系运行的要求,结合项目实施经验,提供相应设备、软件系统的质保服务,及时发现并解决系统运行中所存在的问题,保障本项目的安全稳定运行。同时,运维服务单位需配备运维团队,提供现场、巡检、热线等基础性维护服务、强弱电线路故障的检修养护、新软件功能试点研发等,要求运维服务单位具有系统集成的能力。 (1)日常运维服务 定期对现场设备运行状态进行监视、管理和维护以及工作终端的管理和维护,通过对系统运行日志的分析提前发现并排除可能发生的潜在故障,并在全部维护服务团队支持下,在4小时内排除普通或较大故障,24小时内排除重大故障。 (2)其他时间及夜间服务 当系统在非工作日出现异常时,维护团队现场人员将在2小时内赶赴现场并排除系统普通故障,重大故障将在24小时内处理完毕。 (3)月度检查 每月对各系统及设备进行检查,进行安全系统、防病毒系统检查,进行漏洞扫描,并对检查中存在的故障及安全隐患进行处理。每月第一周向用户单位提交上月的《月度巡检报告》,报请用户单位审批签署。 2、运维方式要求 ▲根据工作方式的不同,服务单位所提供的运维服务响应时限和服务周期应不低于如下要求:
3、成果交付要求 ▲服务单位提供的运维服务交付物包含但不限于如下内容:
4、服务质量要求 服务单位提供的运维服务应规范、及时、有效,准确,满足以下质量要求: (1)保障运维期间平台运行稳定,不因为运维工作不规范、不及时、不到位或者工作失误,导致系统一年内非计划停运次数不超过5次,或不可用时间不超过24小时且单次不可用时间不超过4小时(工作时间)。 (2)保障运维期间系统运行安全,不因为运维工作不规范、不及时、不到位或者工作失误,发生信息安全事件。 (3)不因运维工作不规范、不及时、不到位或工作失误以导致系统数据、应用数据和配置信息丢失。 (4)不因运维工作不规范、不及时、不到位或工作失误以及工作态度问题导致用户服务满意度降低。 (5)严格遵循商务部及采购单位相关规定开展工作,杜绝运维工作违规事件,包括:遵守运维服务时限和服务周期规定,遵循运维流程规定,及时填写各种运维表单和记录,及时提交相关运维资料,按时参加各种运维工作会议。 四、运维交付方式 成交供应商按照运维成果交付要求,每半年提交运维资料,装订成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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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条款 |
1、合同签订期: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5日内。 2、服务期:服务期为1年,自本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3、提交服务成果地点:南宁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4、付款方式:本项目采用一次性付清的付款方式: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一次性支付合同总额。 5、磋商报价: 磋商报价为该项服务全包价,以人民币为结算单位,包括本项目服务所涉及的各项技术服务、售后服务及各种税费等全部费用。在合同实施时,采购人将不予支付成交供应商没有列入的项目费用,并认为此项目的费用已包括在总报价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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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要求 |
1、本项目货物不接受进口产品(即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参与投标,如有此类产品参与投标的做无效标处理。 2、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无核心产品。 3、响应文件中应提供对本项目的运维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现状分析、运维服务方案、服务承诺、项目组织等内容,以作为评标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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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标的验收标准 |
1、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按照本项目合同及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承诺进行验收(或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验收,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竞标报价时应考虑报价风险),如货物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供应商按采购人(或第三方验收机构)要求整改,成交供应商不按要求整改或拒不整改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给采购单位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如不符合采购文件项目需要及技术需求以及提供虚假承诺的,按相关规定做违约处理,采购人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追究成交供应商的责任,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 2、验收所需工具、器材由成交供应商自理;各项性能指标达到技术要求的,由供需双方共同签字认可,现场验收;提供全套说明书并包括简易的中文操作说明和注意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