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前注:
本说明中提出的技术方案仅为参考,如无明确限制,供应商可以进行优化,提供满足用户实际需要的更优(或者性能实质上不低于的)服务方案,且此方案须经磋商小组评审认可。
一、采购需求前附表
序号 |
条款名称 |
内容、说明与要求 |
1 |
付款方式 |
按照工程进度支付已完成工程量 60%的工程价款,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 80%,余款待审计后一次性付清。 |
2 |
服务地点 |
长丰县下塘镇 |
3 |
服务期限 |
合同签订之日起,90个日历日内完成雨污混接调查,后续跟踪服务3年 |
4 |
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二、项目概况
对长丰县下塘镇域(东至李岗路、西至西环路、南至悦湖路北至青杨路,约30平方公里)住宅小区内,企事业单位排水管网现状进行调查,包括排水管道管网测绘、雨污水混接排查、CCTV检测、为满足混接调查的管道疏通等。此外,为有效达到环保督查的要求,在雨污混接调查工作结束后,中标单位继续开展3年后续跟踪服务工作,为下塘镇企事业单位、小区雨污分流工作提供技术 咨询、整改建议,确保整改工作彻底完成。
三、采购需求
用90天的时间,完成我镇企事业单位、住宅小区等非市政单位内部雨污混接调查,全面准确的排查出混接点位置、数量及企事业单位雨污管网排水现状图的绘制,将调查成果形成评估报告,实行“一个问题,一套台账,一本资料”的模式,并制定相应的治理方案。
(一)概况
根据《城镇排水管道检测与评估技术规程》(CJJ181-2012)及《合肥市分流制地区雨污混接及排水管道状况调查指导手册》等有关规定,该工程内容包括:
1、排水设施管网测绘:调查汇总管线坐标、名称、位置、管径、埋深、建设年代、长度、管材、高程以及检查井、闸门井等基本数据,排水混接情况(污水接入雨水、雨水接入污水)、其他管线穿越情况;
2、雨污混接调查:本次排水管道混接调查包括所查雨水干、支管、检查井、收水井、预留检查井雨污混接;调查界限至雨水的外接预留检查井及接入的雨水口,无预留井的调查到道路路幅外第一个检查井。
① 市政污水管道接入市政雨水管道的情况;
② 市政雨水管道接入市政污水管道的情况;
③ 市政合流管道接入市政雨水管道的情况;
④ 小区等污水管道接入市政雨水管道的情况;
⑤ 小区等合流管道接入市政雨水管道的情况;
⑥ 混接点的流量测定;
⑦ 混接点的水质测定;
⑧ 雨水排放口的排放情况。
3、雨污混接成果整理:调查成果数据按照长丰县建设局相关要求整理,提交符合长丰县雨污混接调查信息管理系统要求的成果数据。
4、排水管网雨污混接调查路段交通导行(包括警示牌、警示灯、反光锥等警示设施围护和人员及车辆疏导)。
(1) 雨污混接调查依据
(1)《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 2013年9月18日国务院第24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2)《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排水口、管道及检查井治理技术指南(试行)》(建城函[2016]198号)
(3)《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4-2006(2016年版)
(4)《城镇给水排水技术规范》GB 50788-2012
(5)《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5-2003(2009年版)
(6)《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
(7)《城镇排水管渠与泵站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CJJ68-2016
(8)《城镇排水管道检测与评估技术规程》CJJ181-2012
(9) 《排水管道维护安全技术规程》CJJ6-2009
(10)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
(11) 《城市污水水质检验方法标准》CCJ/T51-2004
(12)《城市地下管线探测技术规程》CJJ61-2003
(13)《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合肥市分流制排水系统雨污混接调查和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合政办秘【2017】150号)
(14)《合肥市分流制地区雨污混接及排水管道状况调查指导手册》
(15)《合肥市分流制地区雨污混接及排水管网状况调查和整治成果信息化录入相关补充要求》;
(16) 《城市测量规范》CJJ/T 8-2011;
(17) 《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GB/T24356-2009;
(18) 《城市地下管线探测技术导则》DBHJ/T015-2016;
(19) 《城市地下管线数据技术导则》DBHJ/T016-2016;
(20) 其它有关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标准。
三、服务内容
(一)测绘内容及要求
排水设施测绘基本情况:测绘排水管网坐标、名称、位置、埋深、管径、建设年代、长度、管材、高程以及检查井、截流设施、闸门井等基本数据(具体参照住建部《城市排水防涝设施普查数据采集与管理技术导则(试行)》)等相关要求。
(二)雨污混接调查实施及要求
1、现场踏勘及要求
查明实施现场的实际情况,特别是对现场混接调查时存在影响调查施工的因素,主要内容包括:
①察看调查区域的地物、地貌、交通和排水管道分布情况;
② 察看排水管道的水位、淤积、水流等情况;
③ 核对已有管线资料的走向、规格和管道属性等要素;
2、仪器检测及要求 所有管道均采用CCTV检测,如因客观原因,无法采用CCTV检测的雨水管道, 经监理单位与甲方同意后,可以采用QV检测;管道无法渡水、降排水时,经甲方与监理单位同意后,可采用声呐检测。
(1)CCTV 检测:检测范围包括排水管道、阀门井等附属设施;检测内容包括临时封堵、渡水、潜水、降排水、清洗、CCTV 检测、出具检测报告(含影像资料)及成果入库;
(2)QV 检测:检测范围包括检查井及雨水干支管道;检测内容包括清洗、潜望镜检测、出具检测报告(含影像资料);
(3)声呐检测:检测范围包括排水干支管道等设施;检测内容包括潜水、声呐检测、出具检测报告(含影像资料);
(4)清淤:清淤范围包括雨水干、支管道及检查井清淤项目;清淤内容包括临时封堵、潜水、渡水降排水、通风、清淤、淤泥外运、安全围护等;投标供应商投标时应综合考虑,决算时不予调整;
(5)箱涵检测:采用多次不同路径互补方式全覆盖进行CCTV检测; 检测内容包括临时封堵、渡水、潜水、降排水、清洗、CCTV 检测、出具检测报告( 含影像资料)及成果入库;
(6) CCTV、QV、声呐检测要求:
A.外观质量检测(含管道内部视频资料):对检查井、阀门井等附属设施顶板、内壁、底板及管道管壁、接口、井室、井筒等部位进行外观检查,对各部位的外观质量进行评价;按提供图纸在井室内标注所查管段井号,内部视频资料必须清晰、连续、完整,能准确反映管道内部情况,竣工报告图片必须清晰、多角度的反映病害情况,并在把标注的井号拍摄在视频内;按要求填写(附表3 检查井(雨水口)调查表),并将其作为成果资料之一上交。
B.破裂检测:管道及配套的检查井、阀门井等附属设施结构。对有裂缝的部位,检测裂缝的宽度、深度、长度及其分布情况;
C.变形检测:管道及配套的检查井、阀门井等附属设施结构。对各部位受外力挤压造成的形状变异进行评价;
D.砼腐蚀性检测:对管壁腐蚀情况进行测定,对砼结构的侵蚀程度进行评价;
E.错口检测:对管道接口的错位进行检测,错口影响污水的程度进行评价;
F.起伏检测:对管道接口位置偏移,管道位置竖向位置变化进行测定,并对位置变化造成的影响进行评价;
G.脱节评价:对两根管道的端部未充分接合或接口脱离进行测定,并对脱节造成的影响进行评价;
H.接口材料脱落检测:对管道接口位置橡胶圈、沥青或混凝土脱落进行检测,并对接口可能造成的空洞、漏水等现象进行评价;
I.支管暗接检测:对支管未通过检查井直接侧向接入管道进行检测;
J.异物导入检测:非污水系统附属设施的物体穿透管壁进入管道进行检测,并对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评价;
K.渗漏检测:对管道外水流入管道情况进行检测;
L.功能性缺陷检测:对管道及检查井内沉积、结垢、障碍物、残墙、坝根, 树根,浮渣等情况进行检测。
(7)截流设施的位置、类型、上下游管径、水质、水量等要素。按要求填写(附表2 排水口(管道)截流设施调查表),并将其作为成果资料之一上交。
(8)排水管网雨污水混接调查;按要求填写(附表4 混接点调查表)、(附表5 混接点统计表),并将其作为成果资料之一上交。
(9)排水管网雨污混接调查路段交通导行(包括警示牌、警示灯、反光锥等警示设施围护和人员及车辆疏导)。
3、 混接点流量及水质测定:
(1)混接点流量测定的方法包括容器法、浮标法和速度-面积流量计法。现场测量时,根据实际情况选用合适的方法进行测定,对管道关键节点、截流设施等进行测定。
① 容器法:容器法主要适用于检查井内水位较低、接入管流量较低的情况下进行,测量时,以容器来盛接混接管内流出的混接水量,盛接的同时对盛接的时间进行计时,然后根据计算公式来算出混接量的一种测定方法。
② 浮标法:浮标法主要用于非满流情况下的管道混接流量测定,测量时将浮标置于管道上游,释放浮标的同时开始计时,到达下游接收点后,停止计时, 同时测量释放点和接收点的长度,然后根据公式来计算混接点的流量。
③ 速度-面积流量计法:适用于管道满管和非满管的流量测定,测定时,将探头固定安装于管口处(进入管道),流量计固定于检查井内,通过特殊的软件可直接采集在一段时间内的管道流量数据。也是最科学的管道流量测定方法。
④流量测定时,按要求填写(附表6 流量检测记录表),并将其作为成果资料之一上交。
(2)混接点水质测定:可用于探查混接点的雨污混接程度、排水户混接情况的判断、排水系统关键节点的混接判断等,检测内容需包括 PH、COD 和 NH3-N。
① 测管道水质瞬时值,取样需记录采样时间。降雨期间所取得水样,在雨停3日后,需对采样点再次取样,两次水样进行对比,并出具分析成果。取样采用A、B样模式备查。
② 在进行PH、CODcr浓度的测定时,使用快速测定仪现场直接测定浓度,可直接得出结果。其中对于区域管网混接预判时,选择在区域收集干管的末端直接取样测定;
③ 每条道路存在雨污混接的雨水主管道的末端井均需做水质调查。水质取样时需对现场及样品封存拍照留存。照片作为水质检测记录表附件同步上交。
(3)对于查明的所有混接点均需要做水质检测。水质测定时,按要求填写附表 7 水质检测记录表,并将其作为成果资料之一上交。
五、报价要求
1、投标报价是在项目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
(1) 投标人应根据现场勘查的长丰县排水管网现状、招标要求及市场行情报投标总价。
(2) 因该项目施工点多、线长,部分位于繁华城区路段,需设置公告宣传牌及安全文明施工围挡及施工专人指挥交通等,其费用由投标人在报价时考虑。
2、除非合同条款中另有规定,否则,投标人所报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
3、投标人在投标前应自行组织现场勘察,如有疑问,应于招标答疑接受时间前按招标文件规定递交疑问。
4、投标人应认真勘察现场,根据勘察情况综合考虑报价。中标后,中标人不得以提供的项目特征为由提出增加造价要求。
5、投标人必须按其报价完成招标文件规定范围及实施过程中调整路段的所有工程项目。中标人须按要求完成招标范围内所有检测内容。
六、工作要求
1、中标单位必须配备满足项目工期要求相对应的施工作业班组,制定符合项目招标工期要求的进度计划和工作流程,确定每个班组相应的责任人,所报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各专业负责工程师、检测人员及资料分析人员必须在整个施工工期内在岗,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更换,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并赔偿可能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确需更换时,须报监理及招标人同意,更换后人员不得低于中标人投标时所报人员资质和技术水平。未征得招标人同意,私自更换项目负责人处5万元的违约金,更换其它专业人员处1万元的违约金。发包人如发现上述人员不能履行职责,可要求对涉及人员作出更好的调整。
2、招标人将对中标单位现场管理班子进行考核,主要管理人员须常驻工程施工现场,工程实施期间,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须严格履行书面请假制度(原则上不得超过2 天,且安排不得低于中标人投标时所报人员资质和技术水平的人员负责现场,并提前上报招标人和监理),如擅自离岗,将按10000元/每人•次处违约金,项目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每月累计8人次,处合同总价2%的违约金。
3、加强施工过程的安全文明管理,中标单位在施工时应统一着反光服;在施工路段前后及四周设置醒目、整洁的安全警示标志和围挡设施;工地现场材料、机具放置整齐有序; 无“脏、乱、差”现象;无明显噪声扰民现象;
4、中标单位实施该项目检测、清淤时,应合理组织,避开交通高峰,部分车流、人流量较大的路段,应安排夜间施工,确保道路畅通;
5、在道路检测作业时,必须向交警部门进行申报或备案,办理相关手续,做好现场安全围护和交通疏导;
6、清出污泥要及时处置,不得堆放于路面或绿化带中,淤泥必须随清随运(袋装化),防止二次污染;
7、淤泥堆放场地由中标单位自行解决。淤泥外运及处置必须执行城管和环保部门的相关要求,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
8、中标单位如在检测质量不符合要求、安全方面存在隐患的,未按招标人要求采取有力措施对有关问题进行整改的,或整改后无明显成效的,或中标单位拒不执行通知及指令的,对中标单位处完成该项工作合同价2倍的违约金的处罚,且招标人认为中标单位无能力继续按招标文件履行合同的,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中标单位承担。
9、中标单位需在进场施工前编写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通过业主组织的专家评审通过后方可施工。(评审过程中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如专家评审费、会务费等)
10、违约处罚:作业人员未按规定穿戴安全服,每人每次承担100元违约责任;现场未按规定放置安全设施,每次承担5000元违约责任;施工出现一般安全隐患,每次承担10000 元违约责任;垃圾淤泥乱丢、乱倒或导致二次污染被曝光的,每次承担5000元违约责任。
11、未按照采购人要求的时间节点完成调查任务、数据整理及提交成果报告的,每延期一天承担500元违约责任。
12、中标供应商必须配合监理工作。若调查成果经监理复核后不合格,中标供应商须重新调查,二次调查涉及的所有费用和工期延误所产生的后果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13、上述违约责任均从项目进度款及结算款中予以优先扣除。
六、雨污调查成果要求
1、测绘成果要求
(1) 如中标供应商不具有相应资质,履约期内,报经采购人同意,可以委托具有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的单位完成排水管网测绘,测绘成果由其出具并加盖相应专用印章;
(2) 测绘单位需要提供不少于16个测绘基准点,所提供的基准点必须经监理单位加盖公章确认。
2、雨污调查成果内容
成果报告需附调查范围内的污水管道及相应检查井、阀门井的测绘图,要求包含的信息有:
① 检查井、阀门井编号、坐标、位置及高程等(与检测图像对应)。
② 污水管道及检查井周边地形、参照物等。
③ 污水管道位置、长度、管径、管材、高程等。
④ 雨污混接点的系统范围、泵站位置、街道线、道路名称、主干管、管径、流向、交叉点、变径点、主要混接点(2、3级)。
⑤ 雨污混接点流量检测及分析:通过流量测定可以判定混接点的雨污混接程度、排水系统间连通水量、常规手段无法测定管道的混接情况判断、间歇式排水用户混接情况的判定以及入河排水口混接程度的判定,从而为混接点的混接严重程度、混接点的调查提供重要的依据。所有流量检测实施过程中,均按照要求填写流量测定记录表,并将其作为成果资料之一上交。
⑥ 雨污混接点流量检测及分析:混接点水质测定可用于探查混接点的雨污混接程度、排水户混接情况的判断、排水系统关键节点的混接判断等,也是混接检查的手段之一。水质测定时,按照要求填写水质检测记录表,并将其作为成果资料之一上交。
⑦ 截流设施的位置、类型、上下游管径、水质、水量等要素。
3、数据采集、入库标准及要求
(1)中标人按照招标人规定要求与原有的长丰县地下管线数据接边处理、对数据图层、数据(管网MDB、缺陷图片JPG、影像AVI)等进行整理并符合入库要求,上述工作发生费用纳入投标报价中。具体要求如下:
(2)管网属性信息采集参照住建部《城市排水防涝设施普查数据采集与管理技术导则(试行)》执行。在原有普查数据中和本次新测绘管道检查井为同一检查井、阀门井等,其编号不变;管段内新增的检查井,其编号按照上下游关系扩展增加(如在××1-××2管段间新增一座检查井,其编号可以定义为××1A,依次类推)。原有普查数据中没有整条管网的路段按九位编码进行编号,前面3位为WSB表示污水补测(前面三个汉字的声母),YSB表示雨水补测(前面三个汉字的声母)第4,5位表示检测年代(如在2017年检测,为16),第6-9位表示检查井的编码,从0001开始,依次类推。
(3)本次管网普查数据坐标系应与下塘镇地下管线信息系统坐标系保持一致,管线坐标、名称、位置、管径、埋深、建设年代、长度、管材、高程以及污水管、检查井、阀门井、混接情况等附属设施的编号、坐标、位置、高程等属性字段名称、数据类型、字符精度应与长丰县地下管线数据标准保持一致,并符合合肥市相关技术要求,保证与合肥市区雨污水混接数据的一致性和衔接性。
(4)新老数据衔接处理:
1)接边处理。每个城镇新老数据接边处理由各包中标人负责;管网GIS普查数据存储新增同一图层中,确保数据属性关系和拓扑关系准确。
2)图层显示。在新图层中可以单独显示本次普查GIS数据;与已有普查数据接边处理后,同时显示本次普查范围数据和本次普查范围外数据,确保新老数据之间拓扑关系准确; 能够单独显示本次普查数据以外的已有普查数据。
(5)本次管网检测的管道缺陷图片及CCTV检测视频按照规定命名规则编辑,并将图片及视频按规定路径、格式和次序存储于FTP文件夹中。同时在数据库中按规定增加路径指向字段,保证待开发的应用程序可通过唯一性索引找到FTP中的图片及视频,且保证数据的唯一性与完整性。
缺陷照片命名规则为:(开始井号-结束井号)图片数量编号_缺陷类型_缺陷等级_缺陷性质.jpg,例如(HS0005-HS0006)01_SL_1_J.JPG。
CCTV视频命名规则为:开始井号-结束井号.AVI ,例如YS1749-YS1751.AVI。
若出现井号间因堵塞、面积受限等原因导致检测视频不完整的情况,则需拍摄起始点、结束点两段视频,汇聚点为阻塞处,并将两段视频合并为一个AVI格式文件,命名规则不变。
(6) 混接点分布图记录与编制
混接点位置分布图在原有管线图的基础上,进行混接点的标注,混接点分布图标注时, 遵循下列原则:
①混接点位置分布图将包括1:500或1:1000大比例尺的雨污混接点分布图,以及1:2000 比例尺及其以上的雨污混接点分布总图。
②编制雨污混接点分布图时,将按照下列要求编制:
A.利用已有的排水管线图绘制雨污混接点分布图,数字地形图作为混接点分布图的底图时,底图图形元素的颜色全部设定为浅灰色。已有排水管线图与实地不符的应予以修正。
B.图形要素包含:道路名称、泵站、管道、管线材质、管径、标高或埋深、流向、混接点编号、混接点位置与标注等。
详情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