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
一、项目名称:长沙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智能交通管理系统(第三期)年度运行保障与维护维修项目
二、项目清单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年) |
1 |
运行维护服务 |
1项 |
12130258 |
2 |
备品备件及返厂维修 |
1项 |
4404966.66 |
3 |
高楼监控电表安装、维护及电费缴纳 |
1项 |
24642 |
三、项目依据
本项目应严格遵守如下标准和依据执行: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1.GAT 1043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运行维护规范
1.GB/T 20157信息技术软件维护规范
1.GB/T 28181《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系统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要求》
1.GA/T496《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
1.GA/T497《道路车辆智能监测记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
1.GAT 832《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图像取证技术规范》
1.GA/T833《机动车号牌图像自动识别技术规范》
1.GA/T1202《交通技术监控成像补光装置通用技术规范》
1.GA/T1244《人行横道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监测记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
1.GB 14886 道路交通信号灯设置与安装规范
1.GA489交通信号机安装规范
1.GA/T508道路交通信号倒计时显示器
1.GA/T527城市道路交通信号控制方式适用规范
1.GA/T851人行横道信号灯控制设置规范
1.GB14887道路交通信号灯
1.GB25280道路交通信号控制机
1.GA/T1047道路交通信息监测记录设备设置规范
1.GA/T993道路交通信息显示设备设置规范
1.GA/T832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图像取证技术规范
1.GA/T995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视频取证设备技术规范
1.GA/T 870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验收技术规范
1.GA/T961公路车辆智能监测记录系统验收技术规范
1.(GB5768)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1.《公安交通指挥系统建设技术规范》(GA/T445);
1.《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技术要求》(GA/T 367);
1.《城市公安指挥中心技术系统设备配置建议》GA099-;
1.《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4-50257-96;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T527;
1.《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
1.《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JTJ076-95;
1.《公安交通指挥系统工程设计制图规范》(GA/T515);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部颁标准(JTG B01);
1.《城市道路设计规范》(CJJ37-90);
1.《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 50289-98);
四、项目概况
1.长沙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智能交通管理系统(第三期)项目投资1.868亿,包括1400多个外场建设点位、配套机房设备及通讯光纤(5747芯公里自建光纤主干及160个点位链路)。
1.为保障长沙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智能交通管理系统(第三期)各子系统正常运行,长沙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决定通过公开招标的形式,在全国范围内择优选定一家单位,对年度运行保障与维护维修项目进行服务外包,服务期为叁年,合同每年一签。
1.本项目为总价包干项目,根据长财评控字【2020】140号文,本项目最高限价16559866.66元/年。
3.1每年备品备件及返厂备维修费用4404966.66元,高楼监控电表安装、维护及电费为24642元,以上两项为据实结算,投标人在报价时不允许更改此项费用额度,否则做无效投标。
3.2每年运行维护服务中含45名违法数据分拣人员薪酬1710000元,投标人在报价不得低于该价格,并提供承诺函明确人员工资,承诺在服务期内按该价格支付。
五、项目服务内容
(一)、智能交通管理系统(第三期)年度运行保障与维护维修项目的内容:
1、设备保养及维护
1)440个路口高清电子警察点位设备的巡查保养和维护维修。包含电子警察主机440台、摄像机2084个、补光灯5210个、杆件1317根、抱杆机箱988个、落地机箱440个、光端机531对和光纤收发器1639对、红绿灯检测器440个、配套线缆及相关基础设施包括立杆杆件、机箱基础、检查井的巡查维护、保养、故障排除和设备维修。
2)279个高清电视监控点位(含28套违停自动抓拍系统)设备的巡查保养和维护维修。高清球机279个、监控机箱251个、支架197根、杆件51根、光纤收发器53对、及配套线缆的巡查、保养、故障排除及维修和相关基础设施包括立杆杆件、机箱基础和检查井的巡查维护和保养。
3)201套智能信号控制点位设备的巡查保养和维护维修。包含智能信号控制主机、流量检测设备以及配套线缆的巡查、保养、故障排除及维修和相关基础设施包括立杆杆件、机箱基础和检查井的巡查维护和保养(除信号控制系统的信号灯杆件外)。
4)276个交通流断面流量采集设备的巡查保养和维护维修。维护维修的内容包括:微波检测器67个、微波检测器杆件13根、微波设备箱67个、地磁检测器400个、地磁中继器88个、地磁接收机46个、地磁主控机46个、枪型摄像机14台、视频监控设备箱14个、一体化视频检测器34个、视频检测设备箱34个、光纤收发器95对、光端机29对、及配套线缆的巡查、保养、故障排除及维修。相关基础设施包括立杆杆件、机箱基础和检查井的巡查维护和保养。
5)5个二级分控的DLP大屏、解码器、交换机及配套设备的原厂续保、巡查保养和维护维修。
6)70个三级分控的报警系统、监控系统、到桌面办公系统的通讯链路及设备的巡查保养和维护维修。
7)内场机房设备包含服务器、存储设备、汇聚交换机、核心交换设备、高清解码器、支队大楼机房精密空调等相关设备的原厂续保、巡查、保养、故障排除及设备维修。
8)交警支队主楼四楼中央空调、新风系统及门禁的原厂续保、巡查、保养、故障排除及设备维修。
9)对5747芯公里自建光纤主干及160个点位链路进行巡查、保养及维护维修。
10)支队大楼综合布线系统的巡查保养和维护维修。包括1334个信息点位、21台交换机及配套机柜。
11)自建光纤维护。对自建光纤链路进行巡查、保养及维护维修。
12)负责绕城高速智能交通系统光纤链路回传的更换、维护、维修。
13)其他服务。
13.1服务期内,对地磁检测器400个、地磁中继器88个等相关设备日常保障维护,每年完成一次电池更换。
13.2边界链路:负责智能交通三期中建设的党政军、互联网边界链路的日常维护。
13.3每年对外场内六区30个(每区五个)低位电视监控设备安装位置无偿变更。
13.4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半年内对环城大队辖区内所建设备的网络无偿改为自建光纤,并开展相关维护工作。
13.5非现场交通违法数据筛选工作:对项目所维护的视频设备通过自动和人工方式采集的非现场交通违法数据进行筛选。
13.6服务期内,投标人必须承担起维护设备的资产管理工作,做好设备台账及资产管理,凡遗失的必须向甲方赔偿同品牌不低于原性能的实物,按要求无偿安装调试到位,并通过采购人验收,赔偿的实物归采购人所有。
13.7服务期内,投标人每12个月委托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长沙市财政局认可的机构)对项目进行绩效考核评估,并向甲方提供相关资料,费用由投标人负责。
13.8服务期内,根据上级公安机关的要求开展相关设备质检、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测评等工作,并向采购人提供相关报告,费用由投标人负责。
(二)、备品备件及返厂维修
服务期内,投标人按照长沙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0】53号《关于加强智能交通系统运维管理工作的通知(2020)版》的要求,按程序对本维护项目中故障设备进行维修或更换。
详情请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