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内容及总体要求
一、采购清单
服务名称(标的名称) |
数量 |
单位 |
所属行业 |
马鞍山市向山地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咨询服务 |
1 |
项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二、项目概况
马鞍山市向山地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位于安徽省马鞍山市向山地区,包括慈湖河、采石河流域涉及的花山区、雨山区部分城区及向山镇区。本项目主要包括矿山生态修复、水务环保治理、产业升级提升、土地整治等四大类工程。具体工程内容包括:
1、矿山生态修复工程:对废弃、无主尾矿等矿山进行生态修复治理;对长期开采导致的山体生态、森林植被和景观破坏等问题进行修复,完善重要基础设施。
2、水务环保治理工程:对部分河道进行河道开挖、清淤、管道施工,裁弯取直,建设生态驳岸,沿河配置绿化带;提高防洪标准, 修筑生态护岸。
3、产业升级提升工程:新增运输通道;建设产业园基地;建设农业设施工程。
4、土地整治工程:对镇区、村庄进行整体搬迁,对土地进行整理,对低效用地及矿产潜伏区实施归并、规划调整。
5、成交供应商为本项目运作提供整体咨询服务,具体咨询服务内容包括:
(1) 根据和采购人的沟通制订咨询工作计划表及准备调研/访谈提纲,并进行尽职调查,获取本项目运作相关资料和基础数据等;
(2) 根据项目需要进一步开展多方调研以及前期研究分析工作;
(3) 协助采购人与安徽马钢矿业资源集团有限公司开展沟通谈判;
(4) 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与采购人需求,梳理项目关键问题与核心边界条件,编制科学合理、具体可行的实施方案;
(5) 根据项目情况制定市场测试文件,开展市场测试工作;
(6) 根据本项目基础数据、投融资结构和回报机制,构建财务测算模型,测算本项目投资成本、收入结构、现金流、损益情况、投资回报等财务指标,编制项目资金平衡方案(财务测算报告);
(7) 根据本项目的特点和区域发展要求,制定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方案;
(8) 积极与采购人沟通,提供相关专业建议,协助采购人完成相关交流汇报工作;
(9) 根据经批复同意的实施方案,协助采购人编制本项目全套采购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投资竞争须知/投标须知、资格审查办法与响应文件评审/评标办法、项目合作协议、合资协议(如有)、公司章程(如有)等;
(10) 协助采购人组织实施本项目采购程序性事项,负责协助完成投资人采购工作;(投资人采购招标代理工作不包含在本次采购范围内)
(11) 协助采购人与候选投资人开展合同谈判,直至确定中选单位, 并协助采购人与投资人签署项目合作协议;
(12) 协助梳理、编制本项目实施相关的制度或办法;
(13) 协助编制与本项目相关的其他协议文件;
(14) 协助采购人准备本项目专项债申报相关资料(如有);
(15) 协助采购人完成项目公司组建前的相关前期手续;
(16) 协助采购人与省级相关部门对接沟通,完善项目实施路径;
(17) 服务期内其他与本项目相关的合理化工作内容。
注:以上服务事项对应服务对象不仅限于采购人,还包括本项目政府市、区两级专班工作组及其成员单位。
三、技术要求
1、满足国家、安徽省、马鞍山市的法律法规、政策及磋商文件要求,提供高质量咨询服务成果。
2、人员:成交供应商应安排专门的项目团队负责为本项目提供持续高品质的咨询服务,并保持项目团队成员的相对稳定性,项目团队人员应满足本项目的专业需要。若成交供应商项目团队人员服务不达标的,采购人有权要求更换相关人员。
3、本项目不允许成交供应商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
四、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自本项目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政府方与投资人签署项目合作协议之日止。
2.服务地点:马鞍山市雨山区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局
3.付款方式:
3.1 合同签订完且成交供应商已提交工作计划表后,采购人收到成交供应商增值税发票之日起 15 日内,采购人应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20%;本项目实施方案经政府方批准同意并下发正式文件后,采购人收到成交供应商增值税发票 15 日内,采购人应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30%;本项目投资人中标结果公告后,采购人收到成交供应商增值税发票之日起 15 日内,采购人应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50%。
3.2 若因政策性调整,导致无法选定投资人,则采购人仅向本项目成交供应商支付本项目合同总金额的 50%,剩余 50%合同总金额不再支付,供应商须自行考虑相应风险。
4.本项目总报价包含了履行合同所有内容的全部费用,包括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费、大病保险费、法定税费及公众责任保险费和合理利润外,还应包括管理、午餐补助、劳务、咨询服务费、培训费、调查费、采购代理服务费、风险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等各项应有费用,以及为完成磋商文件规定的服务工作所涉及到的一切相关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