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采购内容及总体要求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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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山镇总体规划修编》编制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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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马鞍山市向山地区开展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试点工作,贯彻向山地区成为马鞍山市打造“两山”理念样板区的试验田。“全球资源型城市生态修复的中国方案、全国 EOD 绿色转型发展的马鞍山示范、安徽杭嘉湖长三角白菜心的向山样板”的全新定位对向山镇自身发展提出新要求。结合《马鞍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 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中明确提出的重点实施向山地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解决向山地区生态环境历史遗留问题。落实近期十大工程项目和上级规划的指导需求,开展向山镇总体规划修编、党校和殡仪馆地块详细规划编制工作。
1、坚持生态优先,底线管控。以资源环境承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为约束,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治理导向相结合, 坚持底线思维,协调衔接指标划定,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2、坚持以人为本,协调发展。坚持以人为本,落实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保障科学发展目标的落地。完善人地挂钩机制,协调优化各类用地规模、结构、布局和时序,助力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3、坚持顶层引领,统筹配置。统筹考虑城乡、区域资源、生态、环境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按照促进生态健康、生活宜居、生产便利的要求,统筹配置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确保形成功能清晰、协调有序的总体规划利用格局。
4、坚持前瞻布局、用途管制。根据向山镇发展的阶段性特征, 正确处理当前与长远、局部与整体、发展与保护等关系,处理好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关系,统筹考虑城乡融合、区域协调、可持续发展等相关需求,保持研究前瞻性和一张蓝图绘到底的定力。
把握国家及区域当前发展背景,结合向山镇资源、生态环境的特殊性,贯彻“统筹镇村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方针,坚持以新型城镇化发展指导镇域空间资源利用和产业布局、设施建设、环境保护等重要内容。在充分利用自身资源优势发展的基础上,集约节约利用城乡空间,加强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改善人居环境,提高城镇化质量,坚持以人为本,保护生态本底,以增加镇区吸引力,促进新型城镇化健康发展。重点包括现状特征与综合评价,战略定位与发展目标、上位规划指导适应当前发展需求与近期项目落位保障等。
从区位、交通、土地利用、资源条件等维度开展现状特征分析, 重点是分析包括气候区位条件、地形水系条件和现状生态格局的向山地区生态本底特征,完成向山镇发展过程中的资源整理。
在马鞍山建设安徽的“杭嘉湖”、长三角的“白菜心”的总体定位下,基于向山镇资源禀赋特征,结合向山地区生态、产业、功能、空间、工程等的现状及问题,明确向山地区的角色定位。
基于政策背景、区域背景、城市背景等的系统分析,在新时代和新形势要求下,确定向山镇未来的总体定位与发展目标。
向山镇总体规划修编、党校和殡仪馆地块详细规划依据上位规划的指导进行编制,在区域的角度下和 EOD 生态发展理念下进行综合评价城镇发展条件,确定城镇性质、发展目标和规划策略。
对镇区近期建设地域内土地利用和建设活动提出控制并做出具体安排,同时针对目前城镇发展现状确定合理的用地规模结构,并对向山镇未来发展空间留出拓展空间。
(1)成果要求:按国家规划编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委托方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修编论证,向委托方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
①总体修编论证。
②规划图集。
③修编文本与说明书。
(2)上述研究成果图件,包括但不限于规划现状分析、评价分析、城镇体系、镇区规划、规划指引、规划结构、市政工程设施规划等内容。
(3)其他要求:成果完成后,编制单位须按照马鞍山市雨山区人民政府、马鞍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有关要求,做好该规划单独报批工作。
规划最终提交成果应包括:规划文本、图件、说明书等内容。
2、《详细规划》
(1)成果要求:国家规划编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委托方提出的设计要求,开展编制工作。
(2)其他要求:成果完成后,编制单位须按照马鞍山市雨山区人民政府、马鞍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有关要求,做好该规划单独报批或纳入市级国土空间规划工作。
上述规划最终提交成果应包括:研究报告、图件、数据库等内容。
1、服务地点:马鞍山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2、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 个月内完成全部服务内容。(具体服务时间根据安徽省、马鞍山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求相应调整)
时间要求: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日内,完成《向山镇总体规划修编》、《详细规划》初步成果,并征求采购方意见;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60 日内,完成《向山镇总体规划修编》、《详细规划》专家评审稿,并完成专家评审。
自合同签订之日 90 日内,形成《向山镇总体规划修编》、《详细规划》规委会审议稿,并按照马鞍山市两山绿色生态环境建设有限公司有关要求,做好后续工作。
3、付款方式: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20%;成交供应商完成《向山镇总体规划修编》初步成果,经征求意见并修改完善后,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40%;成交供应商完成《向山镇总体规划修编》专家评审稿, 并通过采购人组织的专家评审,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35%;最终成果提交完成,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
4、总报价包含了履行合同所有内容的全部费用,包括人工费(含社会保险费、意外伤害险和住房公积金)、加班费、食宿费、管理费、差旅费、会务费、办公费、验收费、现场勘察费、采购代理服务费、成果资料编制费用、专家评审费、后续跟踪服务费及磋商文件规定的所有环节费用以及其他费用(如包装费、印刷费、仓储费、保管费、资料费以及完成本项目所需要的其他费用)及所有价内价外税金及合理利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