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前附表
序号 |
项目 |
招标需求内容 |
1 |
项目内容 |
鄞州区困境儿童“七彩心园”综合服务项目 |
2 |
服务期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
3 |
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 |
详见“三、服务需求” |
4 |
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它标准、规范 |
详见“三、服务需求” |
5 |
技术规格要求 |
详见“三、服务需求” |
6 |
物理特性要求 |
详见“三、服务需求” |
7 |
质量、安全要求 |
合格 |
8 |
服务标准、期限、效率 |
详见“三、服务需求” |
9 |
验收标准 |
详见“三、服务需求” |
10 |
演示时间及地点 |
无 |
11 |
样品要求 |
无 |
12 |
本项目的核心产品 |
无 |
二、商务需求
项目 |
要 求 |
服务期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
履约保证金 |
履约保证金:合同金额的5%。 履约保证金形式:银行汇票或其他采购人认可的形式,并在签订合同后支付至采购人指定账户。 履约保证金的退还:履约保证金在中标人履行完合同义务后一周内无息退还(但如中标人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招标人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得到补偿,直至履约保证金扣完为止,具体扣罚条款详见三、服务需求)。 |
付款方式 |
自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金额的50%,服务期满6个月后支付合同金额的30%,服务期后支付剩余合同金额。结算时中标人需提供规范票据结算。 |
三、服务需求
1、项目背景
据相关数据显示,截止2021年2月,鄞州区共有困境儿童333名,留守儿童3名,在监护、经济、医疗、教育等方面显现困境,留守儿童也存在安全隐患、课余生活单一和心理支持不足等问题。鄞州区目前缺少专门活动场所和照护人员给予此类儿童及时的干预和帮扶,亟待困境儿童保护项目的介入。
为进一步了解鄞州区困境儿童的需求,推动鄞州区困境儿童的健康成长,为困境儿童提供更加精准有效的服务,鄞州区民政局拟委托在儿童保护方面比较有经验的相关专业机构和社会组织为鄞州区困境儿童及其家庭开展系列服务。
2、服务对象
鄞州区333户困境儿童及其家。
3、项目目标
(1)在鄞州区建成并投入运营80平米的“儿童保护之家”。
(2)通过入户走访、问卷评估等调研方式,了解鄞州区困境儿童及其家庭的基本情况和需求,建立档案。
(3)根据调研所得资料,将鄞州区困境儿童及其家庭的需求具体化,针对其普遍需求和特殊需求制定服务方案,发掘链接社会资源,为其建立社会支持网络。
(4)总结建立一套完善、可持续的服务介入方案,探索出困境儿童保护模式和健康发展新路径,并且筹备建设一支稳定高效的“爱心妈妈”志愿者队伍。
4、具体服务内容
(1)信息建档
①了解了解服务对象的现状和需求:通过制定信息访谈计划;.设计信息记录表格和提纲;进行实地入户走访、电话回访等方式。
②建立服务档案:服务对象一人一档(基本信息、健康状况、家庭状况、服务记录等)。
③搭建线上服务社群:为辖区困境儿童及其家庭建立线上交流群,邀请社工、心理、志愿者等参与提供线上支持服务。
④需求分析:归纳和整理信息资料;对获取的信息资料进行专业化分析。
⑤服务设计:针对不同类型服务对象设计服务方案。
(2) 专业“心”专业服务
①育心服务—学习指导
针对困境儿童学业表现进行专业评估与需求分析,根据学业不良原因及需求不同,采取针对性服务活动方案。初步计划拟开设各科名师学习方法指导、学业规划与学习动机、家庭支持与习惯养成等为主题的专场活动;(内容将根据专业评估及实际需求进行调整)。每个专场根据实际需求人数确定,每场一般30-50人左右为宜,采取集体讲座与个体咨询指导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对于困境儿童中部分残疾儿童开展专业的一对一个案康复训练,利用智慧康复教育系统提供线上线下不同模式的学习,有针对性的进行康复学习指导,训练时长不低于20课时,人数根据实际调查情况确定,初步确定不低于30人。
②潜心服务—家长赋能
困境儿童的成长更需要家庭的关爱和支持,对家长进行亲职教育和赋能活动,能够使孩子有更良好的学习成长环境。拟对于学龄孩子的家长开展家长赋能专场活动,每场一般30-50人左右为宜,采取集体讲座与个体咨询指导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家长赋能专场内容包括学习实施积极的管教策略、学习控制自己的情绪与应对亲子冲突、学会爱的语言来重建亲子关系和营造和谐家庭氛围等;(内容可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鉴于残疾儿童的成长中康复是终身的,且居家康复十分重要,对于残疾儿童家庭家长除了以上内容,拟增加专业居家康复指导及心理解压专场活动。
③倾心服务—讲给我听
针对困境儿童心理状况进行专业评估与需求分析。针对儿童的心理状况、认知能力、情绪反应、言语表达等具体情况,选择心理沙盘游戏治疗、心理社会模式、理性情绪治疗等方法进行个案咨询。拟对心理状况比较严重、需求比较迫切的困境儿童提供个案干预50人次,以及时帮助困境儿童情绪心理进行调适,提高困境儿童自尊水平,发展良性自我概念。
④正心服务—行为矫正
对于困境儿童行为问题,如攻击性、破坏性、社交退缩、成瘾行为等,以行为矫正、心理沙盘游戏等为主要干预方法进行矫正。对于行为问题严重程度一般的,可采取小组、团体工作方法开展矫正工作。对于行为问题较为严重的困境儿童,应采取个案干预的方法进行矫正。具体服务人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⑤修心服务—就业辅导
针对适龄以及辍学、就读于职业技术学校等有就业意向的儿童,提供就业辅导服务。服务内容包括:对于各种职业的认知与信息收集,了解自身兴趣、个人特性、技能、价值观、生活方式等与职业选择的影响,职业选择的准备,链接资源进行实践活动以深入了解体验职业生活,链接资源提供工作机会等。就业辅导活动拟以职业规划课程讲座、小组活动与个案咨询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服务人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⑥爱心服务—我爱我家
根据困境儿童家庭教育问题程度及需求不同,采取针对性服务活动方案。根据困境儿童家庭不和谐的情况,对儿童及其监护人提供以心理沙盘游戏治疗、结构家庭治疗模式、萨提亚模式为核心的服务活动,改变父母教养方式和家庭沟通方式。我爱我家服务活动拟以个案咨询、亲子沙盘、团体沙盘、小组活动等方式开展。具体服务人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⑦暖心服务—危机干预
根据困境儿童家庭不和谐的情况,对儿童及其监护人提供以心理沙盘游戏治疗、结构家庭治疗模式、萨提亚模式为核心的服务活动,改变父母教养方式和家庭沟通方式。我爱我家服务活动拟以个案咨询、亲子沙盘、团体沙盘、小组活动等方式开展。具体服务人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团体项目
①快乐室内:以学习训练营、造梦工厂、运动集结号、乘风破浪等8-10次不同的活动为主题,开展学习方法、学困辅导、书法绘画、音乐舞蹈以及球类运动、健康操等活动;在活动中学习知识,掌握生存发展技能、法律维权知识和技能。
②特色户外:以走进自然、善心童行、名校有约、穿越时空、红色之旅为主题开展5次活动,带领孩子们走进大自然,走进农场,认识环境与动植物,体验种植采摘活动,探索、发现生命与环保的意义,以团体活动的方式进行。组建志愿小分队,参加阳光家园的志愿者活动及参加社会志愿活动,培养爱心与实践行动能力,以团体活动的方式进行。参观宁波高校,进行生涯规划与未来教育,树立理想和目标,以团体活动的方式进行。参观考察海洋研究院、鄞州区博物馆、科探中心等科技馆、博物馆、文化艺术展览场馆,开阔眼界,培养科学人文素质,以团体活动的方式进行。走访参观四明山抗日根据地、烈士陵园等红色革命圣地,激发困境儿童的爱国精神和学习生活斗志,开展建党一百周年学习活动,培养困境儿童努力学习、艰苦奋斗的革命精神,为未来的美好生活而努力,以团体活动的方式进行。
(3) “爱心妈妈”志愿服务队建设
招募组建一支“爱心妈妈”队伍并进行培训,协助开展爱心帮扶服务。为辅助儿童保护之家的运营,保证服务的有效性和连贯性,同时给社会爱心人士提供奉献机会,有效利用志愿者自身资源,志愿者以“妈妈”的角色提供服务,给困境儿童营造温暖的环境,满足心灵需求。为此在活动前筹备建设一支稳定高效的“爱心妈妈”志愿者队伍。
5、 考核监督办法
(1)项目合同签订后,项目负责人应马上建立项目实施团队并进行全面的项目准备活动,组织各项资源以保证项目顺利实施。
(2)项目实施应严格按照合同规定提供各项服务,保证服务数量和质量。
(3)项目实施过程中,应严格执行项目实施方案,保证项目按计划有序进行直至完成。
(4)项目进行至中期及终期,应对项目管理规范化、项目运行规范化、项目财务管理、项目总结提升等方面展开内部自我评估工作,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改进。(项目自我检查评估表见附表)
(5)项目负责人应根据项目实施计划与实际进度在项目实施中期和终期形成项目报告,报告中应说明完成的绩效目标及相应指标,以及服务提供情况、服务对象和相关群体满意度情况等,并向民政局领导做中期和终期汇报。
(6)项目执行过程中,如果情况发生变化、存在问题或者方案计划有变更,应及时向民政局领导汇报并根据领导指示进行变更。
(7)项目负责人应当严格遵守相关财务规定,规范管理和使用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资金,并配合民政局及相关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与绩效评价。
(8)民政局对项目实施进行全过程跟踪监管,依据合同约定条款进行指导、检查、验收等工作,项目负责人应无条件的积极配合各项工作。
(9)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负责人应按要求主动接受民政局及相关部门的监督监管,健全财务报告制度,保证服务数量、质量和效果,严禁进行各种违规违法行为。
(10)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负责人应主动接受民政局、服务对象及第三方组成等的综合评审,对购买服务项目数量、质量和资金使用绩效等进行考核评价时应积极提供材料及便利条件。
(11)项目实施应当建立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台账,依照有关规定或合同约定记录保存并向民政局提供项目实施相关重要资料信息。
(12)项目实施过程中应及时收集、整理、保存项目相关资料并由专人负责项目档案管理工作,项目档案应包括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纸质档案指项目实施过程中应以纸张为载体的文件、调查问卷、表格、影像资料、文字记录等;电子档案指项目实施过程中应以数字化媒介存储的照片、视频、录音等。
(13)项目负责人按照合同规定完成项目服务内容后,应编制项目验收资料,向民政局提出验收申请,并积极配合由民政局组织的项目验收。
(14)项目合同完成并经过验收后,项目负责人应及时进行项目总结及结项,并对服务对象定期回访,以巩固服务效果。
(15)在整个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负责人应积极把项目成果通过各种媒体向社会进行宣传,向社会大众传递正能量,扩大社会影响和社会效益,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民政局监督、财政监督、审计监督、以及服务对象的监督,争取把本项目做成标杆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