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内容及要求
一、总则
1.1本技术规范要求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基本技术要求,并未对所有技术细节作出规定,供应商应提供符合本技术要求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优质服务。
1.2供应商服务与本技术要求不一致时,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予以说明,并由磋商小组鉴定供应商服务能否达到要求。如供应商没有在投标文件中提出异议,则视为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完全按照本招标文件要求。
2、技术要求及标准的执行
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应标明所执行的技术标准,若同一标准已颁发新标准,则按最新标准执行。若同一服务同时有几个标准(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等),则按最高层次的标准执行。
3、 供应商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标准完成本次采购项目的采购文件要求的各项工作。如中标,成交供应商对中标服务的可靠性负全部责任。供应商提供相关数据与说明,投标文件须对下列要求作出实质性回应。
二、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1、 项目概况
本项目包括鳌江航道及桥梁通航能力论证研究、平阳县美丽水乡旅游航道及码头建设研究等两个专题研究。
(1)鳌江航道及桥梁通航能力论证研究
根据温州市人民政府《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调整温州港航道与锚地(鳌江段)专项规划的批复》(温政函[2013]160号),鳌江航道各段规划情况如下:鳌江口外至甬台温高速复线鳌江特大桥(鳌江六桥)段航道:鳌江口外航道为3000吨级船舶乘潮通航;甬台温高速复线(鳌江六桥)至鳌江五桥段航道:甬台温高速复线通航等级为1000吨级,甬台温高速复线到鳌江五桥按1000吨级船舶双向乘潮通航;鳌江五桥至鳌江一桥段航道:鳌江五桥通航等级为300吨级。
鳌江六桥、鳌江五桥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鳌江航道通航能力受到了极大地限制;鳌江海域来沙甚为丰富,枯水期鳌江站涨落潮平均含沙量可达6~8kg/m3,鳌江口外存在大片淤涨型浅滩,在潮汐和风浪作用下,口门发育有大面积拦门沙,引起鳌江航道逐年淤积。
平阳县、龙港市码头现状基本分布在鳌江六桥以内两岸,平阳港区目前的主要码头分布于鳌江六桥和鳌江五桥之间,以地方物资运输和服务临港工业为主,随着船舶大型化的发展,沿海运输的1000吨级以下船舶经济性和安全性较低(海港总体设计规范最小沿海运输散货船即为2000吨级),而船员配置要求差别不大,近几年来该类船舶急剧减少,鳌江航道通航能力不适应平阳及龙港市港口需求,严重制约地方港口发展。
开展鳌江航道及桥梁通航能力论证研究工作,进一步调查沿岸港口码头需求,重点论证限定条件下船舶通航鳌江口外至鳌江五桥的通航能力,分析航道现状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思路、整治措施,并提出两岸码头相应的升级改造建议,逐步做强做大平阳港口。
(2)平阳县美丽水乡旅游航道及码头建设研究
充分利用平阳县内河水上旅游资源,整合水岸资源,完善配套功能,提升环境品位,着力打造水上观光、水岸风情、人文历史、文化创意、运动休闲、美食购物等系列旅游产品,推动水上旅游向特色化、市场化、产业化方向发展,形成以水促旅、以旅带夜、商旅结合、城乡互动的城市旅游新格局,在温州范围内具有一定知名度的精品水上夜旅游项目,开辟水上旅游精品线路,打造平阳县旅游城市品牌,促进“月光经济”和旅游休闲产业发展。
平阳县美丽水乡游线航道及码头是平阳县内河水岸同治、“月光经济”和旅游休闲产业重要组成部分。航道和码头建设需统筹兼顾,综合利用,更好地结合“月光经济”和旅游休闲产业,充分发挥核心区水上运输和旅游作用。迫切需要对平阳县美丽水乡游线航道及码头进行统一规划,合理安排建设时序。
2、 采购内容
(1)编制《鳌江航道及桥梁通航能力论证研究》(包括涉及报告编制、专家评审需要而进行的内外业资料收集、及组织评审等工作);
(2)编制《平阳县美丽水乡旅游航道及码头建设研究》(包括涉及报告编制、评审需要而进行的内外业资料收集、及组织评审等工作)。
3、 课题编制要求
根据《航道法》、《浙江省航道管理条例》、《海港总体设计规范》、《海轮航道通航标准》、《内河通航标准》、《河港工程总体设计规范》、《游艇码头设计规范》等规定,开展鳌江航道及桥梁通航能力和平阳县美丽水乡旅游航道及码头建设研究论证工作,并协助采购方与市、县各级相关部门的衔接,研究成果供平阳县政府制定相关政策决策参考使用。
4、 时间和进度要求
4.1. 总体要求
4.2. 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提交征求意见稿;根据相关部门出具审查意见后15日内完成修改完善报告,组织课题验收。
5、 工作成果
本课题工作成果体现为《鳌江航道及桥梁通航能力论证研究》、《平阳县美丽水乡旅游航道及码头建设研究》。
6、 质量要求
课题报告通过采购人验收,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行业规范和规划的要求。
7、 服务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的要求:具有相应专业水平,有较高技术管理水平,熟知环境影响评价的政策;身体健康,工作责任心强。
其它服务人员的要求:应具备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严谨的工作作风;相关技术人员3名及以上。
三、商务条款:
1、服务工期及要求: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提交征求意见稿;根据相关部门出具审查意见后15日内完成修改完善报告,组织课题验收。
2、服务承包费的支付:
签订合同后15日内支付合同总价10%的预付款,修改完善报告后15日内支付合同总价50%,课题验收通过后15日内支付结清剩余合同总价40%。
四、其它要求:
1、供应商应考虑企业自身实力、经验及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种因素,根据采购要求,详细说明所能提供的各项具体服务内容,自主确定报价(按年度进行报价),实行总价包干,并按服务的内容分别独立报价并提供报价组成与成本分析。
2、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服务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及供应商的利润和应交纳的税金等(包括人员工资、各种社会保险、人员食宿与交通、办公费等)。供应商对合同内容的费用、质量、安全、文明服务等实行全面承包。
3、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服务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及供应商的利润和应交纳的税金等。供应商对合同内容的费用、质量、安全、文明服务等实行全面承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