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丽水市“增花添彩”三年行动计划》,利用三年时间努力,建设打造一批浪漫花海、花园风情带、花园小区、花园大道、花市、慢行休闲花园步道、慢行骑行彩林廊道、花园书吧、花园酒吧、花园咖啡厅、花园庭院、花园阳台、花园校园、花园园区、花园建筑、花岛、花圩、花墙、多彩公园、彩林景观带等规模化彩色成果,建设独具魅力、赏心悦目的诗画浙江大花园最美核心区。
为了更好的指导本工作,现邀请国内科研、规划、设计单位开展《丽水市“增花添彩”工作导则》的研究和编制,用于指导丽水市“增花添彩”行动和最美核心区的建设。
本规划以丽水一区一市七县,即:莲都区、龙泉市、青田县、云和县、景宁畲族自治县、庆元县、缙云县、遂昌县和松阳县全域为工作范围,增加种植4万亩的花卉,200万亩的美丽林相改造。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
2.《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2009)
3.《浙江省园林绿化事业和绿道网络建设发展“十三五”规划》
4.《丽水市城市总体规划2013-2030年》(2017)
5.《丽水市中心城市绿地系统规划(2016-2030年)》(2019)
6.《丽水市美丽林相建设总体规划(2016-2035)》(2015)
7.《丽水市林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8.《丽水市花园乡村建设指导手册》(2020)
9.《丽水城市色彩规划》(2017)
10.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相关部门意见
1.对丽水市现状进行调研
对丽水市现状的绿地和彩化的情况进行摸底调研,对现状特征进行归类总结,形成导则编制的基本资料,提出基本工作框架等要求,并将景观资料按照目标定位、重要程度、优先级别划分类别。
2.进行分级分类的对策研究
根据调研情况,针对丽水市的现状情况进行有序科学分类分级的对策研究,并制定规划策略。
3.提出“增花添彩”行动景观提升标准
提出丽水市“增花添彩”计划的整体设计主题与思路,通过“点、线、面”梳理城市空间格局,提出相应景观提升的控制要求、实施标准,指导后续“增花添彩”行动计划标准和规范的制定,形成长效机制。
4.推荐适合丽水地区的观花植物
针对丽水市现有城乡绿化现状和生态适应性,提出适合丽水绿化景观提升的观花植物名录,包含乔木、灌木、草本植物、藤本植物和水生植物等。
5.对标案例与示范
研究国内外大花园建设的实践经验,围绕丽水“增花添彩”行动各项内容,把握“整体提升、重点示范、分类引导”的原则,选择具有代表性节点,进行示范性引导设计;针对各项内容,列举反面案例,在今后的落地实施过程中尽量避免。
完成《丽水市“增花添彩”工作导则》。
1.主要内容包括:
(1)总则(含编制背景、编制原则、适用范围和相关定义)。
(2)对策研究(目标引导、体系构建)
(3)特色要素(含各要素的分类、现状问题、实施策略、植物品种选择、具体做法等)
(4)实施导则(含植物数据库建立、要素类型分布、标准体系构建、重点项目分布、运营模式建议等)
2.提交形式:
提交成果包括纸质文件及相应的电子文件。具体内容为:导则成果图册(A4规格);多媒体演示PPT/PDF文件1套;电子文件1套(刻录光盘包括全部的文档文件、图片文件和CAD、PPT文件四部分组成)。成果的文字应以中文为准;度量单位按公制标准;成果汇报要求采用PowerPoint 2007幻灯方式演示。
3.时间节点要求:
本次工作划分现场调研、导则初稿、征求意见与导则修改、提交终稿四个阶段,实际工作时间2个月左右。
(1)现场调研
完成基础资料收集及现状分析工作,从而提出准确的目标及策略。在目标及定位的指导下,初步建立导则分类体系构建与策略初稿。
(2)完成导则初稿
根据构建的导则分类体系进行深化完善,进一步梳理特色要素、推进导则实施,于2021年8月31日形成导则初稿,并进行汇报。
(3)征求意见与导则修改
(4)2021年9月30日,完成导则终稿。
合同签订并具备实施条件且收到成交人开具的正式发票后15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人支付合同总额的30%;完成导则初稿后15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60%,完成导则终稿后15日内支付剩余合同金额。
1.未尽事宜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明确。
2.委托方负责协助设计单位搜集基础资料及现场外业调查,负责设计单位间及相关规划设计间的协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