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需求
说明:本项目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项目属性为服务,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一、项目背景
大气污染直接影响着空气质量状况,对气候、人类健康产生的消极影响愈发显著,我国大气环境污染问题具有复杂性、区域性和综合性的特点。目前,区域性大气污染现象,重污染过程持续时间之长、影响范围之广、污染程度之重,对人体健康、生态系统和气候变化构成严重威胁,严重制约我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根据《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计划》、《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江苏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文件要求,为实现全面掌握我市大气环境污染状况,通过固定式尾气监测、移动走航监测、卫星遥感连续动态的高空监控等形成协同管控方式,对监测范围内的大气污染进行及时发现、连续跟踪和证据锁定,弥补传统方式的不足。实现及时、快速、准确的大气污染监测监管,第一时间发现、处置各种大气污染破坏行为,从而有效震慑相关环境违规违法的企业和个人,为从源头上进行环境治理提供思路。
二、项目概况
运行维护采购方提供的移动走航和地面站点监测设备,综合利用卫星遥感及移动走航和地面站点监测数据,对PM2.5/PM10颗粒物浓度、O3、NO2、汽车尾气、VOCs、城市裸地等进行全范围、多方位、连续、实时、快速监测,利用科学的算法,分析污染来源、精准定位污染源,为环保日常业务管理和决策提供数据支持。
三、服务技术要求及其他
序号 |
仪器名称 |
仪器厂商 |
型号 |
监测项目 |
数量 |
1 |
大气颗粒物走航监测系统 |
安徽科创中光科技有限公司 |
RayAL-GB |
颗粒物 |
1 |
2 |
固定式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系统 |
天津同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TY-CGT-22 |
机动车尾气 |
9 |
3 |
固定式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系统 |
安徽宝龙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BDH-1ZG |
机动车尾气 |
1 |
4 |
移动式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系统 |
天津同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TY-CGT-22 |
机动车尾气 |
1 |
5 |
VOCs环境走航监测系统 |
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
SPIMS2000 |
VOCs |
1 |
(一)运维服务
(1)大气颗粒物走航监测系统运维服务
(2)固定式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系统运维服务
(3)移动式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系统运维服务
(4)VOCS 环境走航检测车运维服务
(二)走航监测服务
(1)环境站点监测超标应急走航
(2)卫星监测超标应急走航
(3)重点区域快速走航筛查
(4)重点企业分级走航管控
(三)综合决策分析服务
(1)气溶胶光学、PM2.5、PM10、O3、NO2、HCHO遥感监测
(2)大气污染“热点”网格、城市裸地遥感监测
(3)大气监测综合决策分析报告(含固定式尾气监测、移动式走航监测、卫星遥感监测等综合数据)
3、服务成果
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内容 |
频次 |
1 |
重点区域快速走航筛查报告 |
针对重点区域进行走航筛查,形成走航监测报告 |
≥1次/周 |
2 |
重点企业分级走航管控报告 |
针对重点企业进行走航筛查,形成走航监测报告 |
每周不少于1次 |
3 |
环境站点监测超标应急走航报告 |
提供环境站点超标区域应急走航服务,走航监测报告 |
有超标时,每12小时不少于一次 |
4 |
卫星监测超标应急走航报告 |
提供卫星监测超标网格的应急走航服务,形成走航监测报告 |
有超标时,每12小时不少于一次 |
5 |
综合分析报告 |
根据走航及地面监测站点监测数据,结合气溶胶光学厚度、PM2.5、PM10、O3、NO2、HCHO等相关卫星遥感监测结果,开展大气污染“热点”网格遥感、城市裸地卫星遥感等一系列监测工作,形成综合分析报告 |
每月不少于1次 |
(1)相关卫星资源数据由供应商获取;应确保数据来源合法,使用的卫星资源数据应及时有效。
(2)供应商负责采购单位提供的走航车及相关设备运行维护,确保日常运行、维护、保养、保险,应符合车辆及设备要求。
(3)走航监测提供监测分析报告内容、报告时间应符合采购人要求,原则上次日10点前;
(4)成交供应商负责车辆保险、油费、站点电费、网络传送费等设备设施运行维护费用及非核心设备的更换;由于硬件设备损坏等原因导致系统无法使用,需要更换核心配件或必须重新购买新设备的,需要向采购人提交维修报告,由采购单位研究后确定处置方案。
(5)走航车及设备故障,应在故障发生之时起保证1小时内到达现场及时解决问题,24小时内采取相关修复措施,48小时内修复,如无法在规定时间内修复故障,可采取更换备用设备的临时措施,并及时将相关情况以书面的形式报采购人;
(6)移动式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系统每日在指定路口开展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服务,每日遥测时间不低于8小时,提供有效数据(包含机动车排期中CO、CO2、HC、NO及不透光度和车辆牌照等信息),保证数据实时与相关部门共享,每日提供数据分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四、付款方式与履约保证金
自合同签订起三月内,成交供应商向采购单位提交符合财务要求的发票,采购单位向供应商支付中标金额的100%。
(1)本项目收取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合同金额的10%。
中标人应当以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在合同签订前提交。
(2)保函期限12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