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要求及技术参数
(一)采购项目要求
1.说明
1.1供应商可以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进行投标报价,但必须对所投项目的所有内容作为一个整体进行磋商报价,不能拆分或少报。否则,报价无效。
1.2磋商报价应包括人工费、差旅费、交通费、设备费、通信费、税费、售前、售中、售后服务费、招标服务费及不可预见费等全部费用。若磋商报价不能完全包括上述内容,该投标将被认为非实质性响应。
2.报价说明
本次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控制价为磋商总价最高限价,不得超出此额度。否则响应无效。
3.商务要求
1、服务期:3个月
2、服务地点:青海省内
(二)服务要求
一、服务内容
本次规划任务及成果包括一个总体规划、三个专项规划及一项前期研究,主要内容如下:
(一)《海东市平安区城乡统筹发展总体规划》编制
根据相关上位规划及贵方委托要求,对青海省海东市平安区进行城乡统筹发展进行总体规划。规划范围为平安区行政辖区,总面积769平方公里。
本规划将根据平安区的经济发展、社会发展、生态环境等城乡融合发展基础,通过对上位规划、相关政策、发展阶段、产业基础、人口经济、地理区位、生态环境、土地资源、文化旅游、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内外部环境和条件进行综合评价,确定平安区城乡融合的指导思想、战略定位、发展目标、发展战略、产业体系、空间布局、规划指引、重大项目/工程、分期实施、保障机制等。
(二)“五个新海东”平安行动专项方案
以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为引领,以“山水田园、生态绿色、宜居宜业、创新活力、城乡统筹”为导向,依据相关上位规划及平安区城乡统筹发展总体规划,编制五个新海东平安行动专项方案,主要内容包括指导思想、总体要求、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及保障措施。
(三)西宁-海东一体化平安行动专项方案
以《兰州—西宁城市群发展规划》为指引,抓紧西宁海东都市圈建设,依据相关上位规划及平安区城乡统筹发展总体规划,编制西宁-海东一体化平安行动专项方案,主要内容包括指导思想、总体要求、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及保障措施。
(四)平安区“三个示范区”“四个中心”建设专项方案
根据相关上位规划及平安区经济发展、社会发展、生态环境等城乡融合发展基础,编制平安区“三个示范区”“四个中心”专项方案,主要内容包括指导思想、总体要求、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及保障措施。
(五)平安区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前期研究
以十九大报告精神为引领,结合平安区农业农村发展、经济发展、社会发展、生态环境发展现状,对平安区城乡统筹发展规划进行延展研究,为平安区编制乡村振兴战略规划提供指导意见。
二、成果形式
1.青海省海东市平安区城乡统筹发展总体规划(汇报方案、文本说明、图册图纸)
2.“五个新海东”平安行动专项方案(文本)
3.西宁—海东一体化平安行动专项方案(文本)
4.平安区“三个示范区”“四个中心”建设专项方案(文本)
5.平安区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前期研究(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