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前注:
本说明中提出的技术方案仅为参考,如无明确限制,供应商可以进行优化,提供满足用户实际需要的更优(或者性能实质上不低于的)服务方案,且此方案须经磋商小组评审认可。
一、采购需求前附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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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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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说明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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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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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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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方式:培训结束后,由县财政局、退役军人事务局根
据实际培训人数、中标收费标准和获取职业资格证书(合
格证书)的人数核定最终补助资金并进行结算。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中如有关于付款条件的表述与谈
判文件规定不符,将被视为实质性不响应,将导致谈判无
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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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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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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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采购方指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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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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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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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个月内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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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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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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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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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概况:
根据《安徽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退役军人培训机构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 》(皖退役军人发〔2020〕23号)文件精神,开展退役军人技能培训工作,促进退役军人高质量稳定就业。
三、服务需求
1、培训对象
庐江县退出现役一年以内自主就业、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2011年11月新《退役士兵安置条例》施行后,庐江县未参加过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或退役军人安置部门)组织的技能培训的退役军人(包含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复员干部)。
2、目标任务
庐江县2021年计划组织实施退役士兵技能培训150人,培训合格人数不少于150人,合格标准以取得技能等级证书(或职业培训合格证)和结业培训证书为准。
3、培训要求
(1)承训机构需开设不少于3个信息技术类专业,培训时间不少于3个月。其中,实操实训时间不低于总培训时间的50%,成交供应商需要具有开设相关专业工种的资质。
(2)有完整的教学管理规章制度,有系统培训方案。对每位学员建立培训档案,包括招生、开班、培训、考试、结业、推荐就业等档案材料。
(3)满足培训工种所需的理论、实训师资力量和场所、设备。其中每个培训专业至少配备理论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各1名以上。理论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均应具有与其教学岗位相应的教师上岗资格。在庐江县具有独立培训场地。
注:除评分标准中要求提供的资质证明材料作为评分条件外,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无须提供以上证明材料,由采购人在合同签订后成交供应商进场服务前核查相关情况,如情况不实,采购人有权报合肥市庐江县财政局按规定处理。
四、报价要求
1.本项目采用综合报价,综合单价不得高于2300元/人,最终报价=综合单价*150人,否则响应无效。培训人员暂估为150人,合同履约完成,根据实际合格人数进行结算(最终结算价=培训合格人数*综合单价),实际结算总金额不超过项目预算。
2. 报价费用包括:培训包括学杂费、住宿费、实习费、技能鉴定费等完成本项目的所有费用, 如采购人因需要调整培训方案,成交供应商应予以配合,但价格不因培训内容的调整 而发生变化,供应商应结合自身综合实力及本项目的特点和技术要求,谨慎报价。
五、其他要求
1.承训单位开设专业须为市场需求量大,便于退役士兵就业、创业的专业,培训地点位于庐江县城城区。
2.具有满足培训任务需要的师资力量和管理人员,配备有与办学规模相应数量的,稳定的专兼职师资队伍,专职教师一般不少于教师总数的1/3。技能培训机构要有良好的管理体制与运营模式,有完整的规章制度,包括办学章程与发展规划、教学管理、教师管理、教师聘任、学生管理、财务及卫生安全管理、设备管理等各项制度。
3.培训机构不得以任何名义或方式转让、倒卖学员学习资格,不得以任何形式伪造、变造学员培训资料与双证(毕业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如经发现,我方有权拒付费用,一经查实立即中止合同。
4.除合同约定内的相关费用和学员非一次性完成学业需补交费用外,乙方不得违规或变相向学员收取额外费用,若每年度内发现三起以上(含三起),甲方向乙方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如在限定期内不能改正,经查实,甲方即终止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