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项目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2018年10月1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关于提高自然灾害防治能力的重要讲话精神,根据应急管理部的决策部署,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依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国办发〔2020〕12号)等文件要求,认真做好溧水区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应急系统工作,为客观认识溧水区灾害综合风险水平,为政府有效开展自然灾害普查和应急管理工作提供权威的灾害风险信息和科学决策依据。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
1、技术指导
针对市级各相关部门、区(市)普查办在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对各街道承灾体、历史灾害、综合减灾能力、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等重要企业指导调查工作。
开展技术咨询会2次。指导其他行业部门(自然资源、林草、住建、交通、水利、气象等)完成方案、预算编制工作。
2、编制方案
根据国家、省、市要求,结合当地实际情况,依据“政府统一组织、分级组织实施、多部门协同开展”的思路,根据任务清单,开展咨询、调研等工作,编制及汇总溧水区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项目工作方案及实施细则。
(1)编制工作方案。依据国家总体方案等相关文件,结合本地实际,编制普查工作方案,包括普查任务、普查内容、职责分工、时间安排、保障措施等内容。
(2)编制实施细则。依据国家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编写应急管理部门负责的历史灾害调查、综合减灾能力调查、公共服务设施、危险化学品企业、非煤矿山企业调查的专题技术方案;同时协调自然资源、地震、气象、水利、林业、交通运输等部门汇总其各自负责的单灾种、承灾体等调查的专题技术方案;在此基础上最终编制形成本地的普查实施细则。
3、已有数据整理
统筹协调对接各部门(地震、自然资源、气象、水利、林草、住建、交通、应急等),完成已有基础数据和图件的整理汇总工作。
对溧水区已有基础数据、图件进行整理和汇总。充分利用第一次全国地理国情普查、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第二次地名普查、地震区划与安全性调查、重点防洪地区洪水风险图编制、全国山洪灾害风险调查评价、地质灾害调查、第九次森林资源清查、草地资源调查、全国气象灾害普查试点等专项调查和评估成果,完成本级层面已有数据成果、图件整理汇总。
4、培训材料编制
为保障普查培训工作取得良好的成效,开展教材梳理编辑和电子教案编写工作,主要是对国家下发的47项技术规范、学员手册、培训手册、国家及省级政策发文等内容进行梳理编辑成册。
5、普查宣传
结合地方特色,开展多种形式的普查宣传活动。
6、数据汇总整合
将地震、地质、水利、气象、林草、住建、交通及其它部门(包含卫健、教育、财政、民政等相关部门)普查成员单位提交的成果按照部门和数据类型并结合相关规范要求进行汇总整合入库等工作,形成溧水区普查成果。
7、软件部署
(1)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家庭减灾能力问卷调查系统
包含扫码调查、统计分析等模块,协助调查阶段数据的录入,可进行录入数据的统计分析,实现数据的共享。
(2)普查成果管理系统
普查成果管理系统由六大自然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气象灾害、水旱灾害、海洋灾害、森林和草原火灾)、承灾体、历史灾害、综合减灾、家庭减灾、灾害重点隐患组成,主要实现对自然灾害风险数据的统一采集管理。
8、普查实施
(1)公共服务设施调查
开展溧水区公共服务系统承灾体调查。具体调查对象包括:学校、医疗卫生机构、提供住宿的社会服务机构、公共文化场所、旅游景区、星级饭店、体育场馆、宗教活动场所、大型超市/百货店/亿元以上商品交易市场等公共服务设施对象的空间位置信息、保障服务能力信息及灾害属性信息。形成溧水区所有公共服务设施单体(及行政单元)调查数据及空间信息图层。
(2)历史灾害灾情调查
通过查阅档案资料、已建历史灾害数据库数据,以及对行业单位调研等方式开展年度自然灾害事件调查数据的收集、复核;充分利用各行业部门的基础历史数据、档案、文献等,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集中填报,完成气象、地震、地质等致灾因素的获取、转换、数据录入等工作,并整理文字报告和图件。
①年度自然灾害调查。以年度为统计基准、以溧水区为基本统计单元,查清1978-2020 年之间各类自然灾害的年度主要灾害信息统计指标。
②历史重大灾害事件调查。以重大灾害事件为统计基准,重点调查1949年以来发生的重大自然灾害事件,调查内容包括灾害发生时间、灾害影响范围、致灾因子强度、人员受灾情况、农业受灾情况、房屋倒损情况、工业损失情况、基础设施损毁情况、因灾直接经济损失情况以及处置救援情况、救灾投入情况、恢复重建情况等。
(3)综合减灾能力调查
在溧水区范围内开展综合减灾能力调查。对参与综合减灾工作的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兼顾政府、企业和社会组织、乡镇、社区和家庭在防灾、减灾和救灾方面能力的现状水平进行调查。
①政府减灾能力调查。主要调查政府涉灾管理部门、各类专业救援救助队伍、救灾物资储备库(点)、灾害避难场所、地震灾害监测站点、地质灾害监测站点和防治工程、气象灾害监测站点、水文站点与水旱灾害防治工程、森林火灾监测预警站点和防治工程等的基本情况、人员队伍情况、资金投入情况、装备设备和物资储备情况。
②企业和社会组织减灾能力调查。主要调查有关企业救援装备、保险与再保险企业综合减灾能力和社会组织减灾能力。
③乡镇和社区综合能力调查。主要调查乡镇(街道)和行政村(社区)基本情况、人员队伍情况、应急救灾装备和物资储备情况、预案 建设和风险隐患掌握情况等内容。
④家庭减灾能力调查。抽样调查家庭居民的自然灾害风险和识别能力、自救和互救能力等。
(4)危化品企业、非煤矿山企业调查
①危化品企业数据采集。对化工园区及园区内的所有企业及未处于化工园区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储存、仓储经营企业进行调查。
②非煤矿山企业调查。依托统一开发的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调查软件开展调查对象清查、调查和质量审核上报工作,开展非煤矿山企业调查。
9、划区等
完成本县区的综合风险评估、综合风险划区和综合防治区工作。
三、项目交付地点及时间
1、交付地点:业主指定地点。
2、交付时间:16个月
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交付。具体时间安排根据甲方要求进行调整。
四、售后服务期限
通过甲方验收后一年。
五、付款方式
分期支付,甲方分三次支付乙方。
1、自本合同签字盖章生效之日后,2022年3月甲方向乙方支付项目报酬总额的60%。
2、完成风险普查实施细则及工作方案编制、已有数据整理和汇总、培训教材编制、公共服务设施调查、历史灾害调查、综合减灾能力调查、危险化学品企业、非煤矿山企业调查,并提交给甲方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项目报酬总额的20%;
3、完成本项目所有建设内容并通过甲方审核、验收和审计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项目报酬总额的10%;
4、剩余10%一年后无息支付;
5、甲方每次按合同约定付款前,乙方均应向甲方出具正式、合法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延迟付款,并不产生违约责任。
六、项目验收
1、由甲乙双方按照磋商文件、投标文件及合同要求,一同对服务内容验收并签字确认。
2、验收通过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出具验收报告给乙方。
3、如果本项目需通过省级或国家级验收,乙方需全力配合甲方完成验收。
七、其它
本项目所形成的数据成果归采购人所有。项目任务实施中涉及到的相关保密数据、资料、文档等按照相应相关保密规定执行,成交投标人有对资料保密的义务。不得以商业目的使用该资料或者开发和生产其他产品;成交投标人可根据需要对资料内容进行必要的修改和对数据格式进行转换,但未经许可,不得将修改、转换后的数据对外发布和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