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前注:
本说明中提出的技术方案仅为参考,如无明确限制,供应商可以进行优化,提供满足用户实际需要的更优(或者性能实质上不低于的)服务方案,且此方案须经磋商小组评审认可。
一、采购需求前附表
序号 |
条款名称 |
内容、说明与要求 |
1 |
付款方式 |
省级层面全面完成普查任务并通过验收后,支付合同款项的80%;决算审计完成后,支付剩余款项。 |
2 |
服务地点 |
巢湖市,具体由采购人指定 |
3 |
服务期限 |
合同签订后至 2022年12月31日 |
4 |
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 |
专业技术服务业 |
为深入贯彻落实2018年10月1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关于提高自然灾害防治能力的重要讲话精神,根据应急管理部的决策部署,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依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国办发〔2020〕12号)等文件要求,认真做好巢湖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为客观认识全区灾害综合风险水平,为政府有效开展自然灾害普查和应急管理工作提供权威的灾害风险信息和科学决策依据。
三、服务需求
1、编制方案
根据国家、省、市要求,结合当地实际情况,依据“政府统一组织、分级组织实施、多部门协同开展”的思路,根据任务清单,开展咨询、调研等工作,编制及汇总巢湖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项目实施方案(细则)、普查办制度、宣传方案等相关文件。
(1)编制工作方案。依据国家总体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结合本地实际,编制普查工作方案,包括普查任务、普查内容、职责分工、时间安排、保障措施等内容。
(2)编写普查办公室制度、宣传方案等。参照国家、省相关政策文件,对普查办工作涉及到的会议管理、工作汇报、信息报送、文件起草、签发、流转等日常工作梳理、整合,形成工作制度。
(3)编制实施细则。依据国家、省、市实施方案(细则)等相关文件,编写公共服务设施调查、历史灾害灾情调查、综合减灾能力调查、危险化学品企业调查的专题技术方案;同时协调各部门汇总其各自负责的调查的专题技术方案,在此基础上最终编制形成本地的普查实施细则。
目标或产出成果:
1)《巢湖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办工作制度》;
2)《巢湖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方案》;
3)《巢湖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实施细则》。
2、已有数据整理
结合本地区特点,开展教材梳理编辑和电子教案编写工作,主要是对国家下发的应急类技术规范、实施方案、国家及省级政策发文等内容进行梳理编辑成册。
目标或产出成果:
《巢湖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培训方案》。
4、普查宣传
(1)结合普查宣传口号、标准、受众不同,且根据乡镇、街道数量制作宣传横幅、宣传海报和宣传手册;
(2)从普查目的与意义、对象与内容、步骤与方法、号召公众等方面制作宣传视频;
(3)从普查目的与意义、对象与内容、号召公众等方面发布短信信息推广;
(4)在主流报刊栏目发普查相关的新闻报道。
5、数据汇总整合
汇总整合各行业部门单位(地震、地质、气象、水利、林业、住建、交通、应急等)的普查成果,将通过质量审核的本级采集和下级汇交的数据与成果向本级普查办横向汇交。
6、调查工具(软件系统)
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家庭减灾能力问卷调查系统。调查工具包含扫码调查、统计分析等模块,协助调查阶段数据的录入,可进行录入数据的统计分析,实现数据的共享。
7、普查实施
(1)承灾体调查
①公共服务设施调查
开展巢湖市公共服务系统承灾体调查。具体调查对象包括:学校、医疗卫生机构、提供住宿的社会服务机构、公共文化场所、旅游景区、星级饭店、体育场馆、宗教活动场所、大型超市、百货店、亿元以上商品交易市场等公共服务设施对象的空间位置信息、保障服务能力信息及灾害属性信息。形成巢湖市所有公共服务设施单体(及行政单元)调查数据及空间信息图层。
②危险化学品企业、非煤矿山等重点企业调查
a.危险化学品企业数据采集。对化工园区及园区内的所有企业及未处于化工园区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储存、仓储经营企业进行调查。
b.非煤矿山企业调查。依托统一开发的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调查软件开展调查对象清查、调查和质量审核上报工作,开展非煤矿山企业调查。
目标或产出成果:
1)全区公共服务系统承灾体数据集;
2)全区公共服务系统承灾体调查工作报告和成果分析报告;
3)危险化学品企业、非煤矿山等企业承灾体数据集;
4)危险化学品企业调查工作报告和成果分析报告。
(2)历史灾害灾情调查
①年度自然灾害调查。以年度为统计基准、以巢湖市为基本统计单元,查清1978-2020年之间各类自然灾害的年度主要灾害信息统计指标。
②历史重大灾害事件调查。以重大灾害事件为统计基准,重点调查1949年以来发生的重大自然灾害事件,调查内容包括灾害发生时间、灾害影响范围、致灾因子强度、人员受灾情况、农业受灾情况、房屋倒损情况、工业损失情况、基础设施损毁情况、因灾直接经济损失情况以及处置救援情况、救灾投入情况、恢复重建情况等。
目标产出成果:
1)历史灾害调查数据集;
(3)综合减灾能力调查
在巢湖市范围内开展综合减灾能力调查。对参与综合减灾工作的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兼顾政府、企业和社会组织、乡镇、社区和家庭在防灾、减灾和救灾方面能力的现状水平进行调查。
①政府减灾能力调查。主要调查政府涉灾管理部门、各类专业救援救助队伍、救灾物资储备库(点)、灾害避难场所、地震灾害监测站点、地质灾害监测站点和防治工程、气象灾害监 测站点、水文站点与水旱灾害防治工程、森林火灾监测预警站点和防治工程等的基本情况、人员队伍情况、资金投入情况、装备设备和物资储备情况。
②企业和社会组织减灾能力调查。主要调查有关企业救援装备、保险与再保险企业综合减灾能力和社会组织减灾能力。
③乡镇与社区减灾能力调查。主要调查乡镇(街道)和行政村(社区)基本情况、人员队伍情况、应急救灾装备和物资储备情况、预案 建设和风险隐患掌握情况等内容。
④家庭减灾能力调查。抽样调查家庭居民的自然灾害风险和识别能力、自救和互救能力等。
目标或产出成果:
1)综合减灾能力调查数据集。
注:以上服务成果为暂定,实际成果均以国家和省级最新要求为准。
8、成果文件
成交供应商需向采购人提供成果文件电子版及纸质版(纸质版份数根据采购人实际需求提供)。
9、验收
(1)成交供应商所提供的数据、成果文件等须通过合肥市审核通过,由采购人、成交供应商双方按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合同要求,一同对服务内容验收并签字确认。
(2)验收通过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出具验收报告给成交供应商。
(3)如果本项目需通过省级或国家级验收,成交供应商需全力配合采购人完成验收。
四、报价要求
本项目报总价。供应商的报价应包含所投服务、方案教材编制、数据调查整理、软件系统、保险、税费、验收和交付后约定期限内免费维保服务等工作所发生的一切应有费用。报价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五、其他要求
1、成交供应商提供不少于3年免费售后服务,包括技术咨询、系统升级、 数据更新等服务内容。
2、供应商须为本项目提供不少于10人的服务团队,其中包含项目负责人一名;同时在项目实施地租赁不少于100平方米的办公场地,提供普查办公需要的相关设备及耗材(服务团队中须有不少于5名专业技术人员现场驻场办公);供应商须承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10日内将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人员及场地等配备到位,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否则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3、在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服务中,因涉及自然灾害风险评估等不适宜公开的数据及内容,供应商及服务人员对于工作中获悉的资料信息应负有保密责任。项目任务实施中涉及到的相关保密数据、资料、文档等按照相关保密规定执行,不得以商业目的使用该资料或者开发和生产其他产品;成交供应商可根据需要对资料内容进行必要的修改和对数据格式进行转换,但未经许可,不得将修改、转换后的数据对外发布和提供。
4、普查结束后,所有普查成果(数据类、图件类、文字报告类、规范类、软件类等)均归采购方所有、使用。
5、根据国家和安徽省普查办要求,需要完成的其他应急行业普查技术服务 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