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述
1.1服务项目:丹徒区8个倾倒点生活垃圾运输服务项目。
1.2项目情况:
2020年7月,镇江市公安局接到群众举报,在丹徒区倾倒掩埋固体废物。根据镇江市公安局初步调查,丹徒区共有八处倾倒点,该批固体废物来自浙江多家工业企业,包括建筑垃圾、工业垃圾和生活垃圾等,不排除掺杂有危险废物。
2020年8月,镇江市公安局食药环侦支队会同镇江市公安局丹徒分局,对涉案部分地块进行了多点挖掘勘查,发现涉案现场有大量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和疑似工业固废,涉案现场表层有大量的渣土和建筑垃圾;下层为生活垃圾、疑似工业固体废物,并具有强烈刺激性气味。主要为建筑垃圾、工业垃圾和生活垃圾等固体废物,包括碎布条、垃圾袋、木头、破轮胎等。
2020年9月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公司司法鉴定所对镇江市丹徒区谈叶鑫承包地块被倾倒的固体废物是否属于危险废物或有毒有害物质进行司法鉴定。经鉴定,镇江市丹徒区谈叶鑫承包地块倾倒填埋的主要为建筑垃圾、工业垃圾和生活垃圾等固体废物,包括碎布条、垃圾袋、木头、破轮胎等,属于“不具有危险特性的有害物质”。
1.3服务地点:镇江市丹徒区,8个倾倒点:
1、宝堰镇团结村原砖瓦厂取土坑占地面积约1589m2;
2、上党镇赵家边赵军场地占地面积约469m2;
3、上党镇万源科技有限公司南侧占地面积约912m2 ;
4、上党镇仙人山服务区附近宕口(两处地块)占地面积约2797m2;
5、谷阳镇蒋家墩 188 号(两处地块)占地面积约5118m2;
6、宜城街道黄文泉场地占地面积约1964m2;
7、辛丰镇恒达物流附近倾倒点占地面积约1000m2;
8、宜城街道谈叶鑫地块涉案地块总面积8318m2。
二、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
2.1法律法规和政策意见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起实施);
(2)《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9号);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年10月26日修订);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主席令第七十号,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9月1日起施行);
(6)《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暂行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文件第113号);
(7)《江苏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18年3月28日);
(8)《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的意见》(苏发(2003)7号,2003年4月14日)。
2.2标准规范和技术指南
(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
(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
(3)《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
(4)《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
(5)《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
(6)《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
(7)《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
(8)《环境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指南》(HJ 2050-2015);
(9)《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 18485-2014);
(10)《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6889-2008);
(11)《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GB 30485-2013)。
★三、服务内容及要求:
3.1整体处置方案:
(1)本次需对现场约4万吨倾倒点固废垃圾进行筛选,本次倾倒点固废垃圾经分拣后可大致分为4类,第1类为生活垃圾(主要包括废布条、废塑料、废包装袋、废海绵等),由生活垃圾运输中标单位运至光大环保能源(镇江)有限公司焚烧处理,在光大环保能源(镇江)有限公司过磅称重。第2类为泥土,现场打堆临时存放,后续处理必须由专业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后,根据检测结果进行处置,取样过磅称重测算每立方重量作为结算依据。第3类为砖块、石块、混凝土、陶瓷等建筑垃圾,现场打堆临时存放,后续处理必须由专业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后,根据检测结果进行处置,取样过磅称重测算每立方重量作为结算依据。第4类为金属、木料等可回收物由中标供应商自行直接处置,过磅称重作为结算依据。如果筛选过程中出现危废,则按照环保要求将危废现场存放,另行处置。
(2)待固废垃圾规范化开挖、分拣、转运后,对填埋点进行生态环境损害评估。
3.2运输服务工作范围
严格按照丹徒区8个倾倒点固废垃圾应急处置方案要求,对现场分拣出的约4万车·公里生活垃圾进行运输,运至光大环保能源(镇江)有限公司焚烧处理,在光大环保能源(镇江)有限公司过磅称重。
3.3质量目标要求
严格按照丹徒区8个倾倒点固废垃圾应急处置方案要求执行。
四、商务部分
★4.1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60天内完成。
★4.2项目实施地点:装车在堆放地现场实施;生活垃圾称重在焚烧处置单位进行。
4.3最高限价:
(1) 生活垃圾运输最高限价(单价)30元/车·公里;暂估需运输生活垃圾40000车·公里;最高限价1200000元。
(2)分拣出的生活垃圾运输至光大环保能源(镇江)有限公司。
计量原则:本次单价按载重10吨垃圾压缩车为依据测算,如运输车辆不同,甲乙双方根据市场实际情况按载重吨位折算。实际称重以甲乙双方确认过的地磅统计表计量为准,公里数和车数以监理现场计量后出具的评估报告为准并作为甲乙双方结算的依据。
4.4付款方式:
项目完成验收后付90%,监理评估报告完成后付清尾款。乙方在提请甲方付款时,需开具相应金额的专用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4.5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100000.00元。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之前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履约保证保险凭证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支票、汇票、本票形式提交的,采购人在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内容后七个工作日内退还履约保证金(免息)。
★4.6投标货币:投标文件中的所有单价和总价采用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