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
本项目预算:80万元,管护期2年。本项目人员配置不少于8人,否则将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最高限价:80万元(注:一年限价为40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为推行扬州市区环境卫生作业市场化运作,曲江辖区沙施河、丁家河、老沙河、七里河北边河道管护工程依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广陵区中心城区河道管护考核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恪守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进行本次招标。
1.2本次采购内容
作业范围:曲江街办境内7.3公里河道及部分河坡管护工程项目:
1)沙施河全长4.6公里,北起太平闸古运河交界口向南至七里河交界口。
2)丁家河全长2.11公里,东起大运河(运河水榭)西与沙施河交界。
3)老沙河全长0. 58公里,西由沙施河交界口向东至文昌路规划设计院。
4)七里河北边河道管护工程。(七里河管护范围为河道北坡,东起通运闸,西至东花园桥)
具体河道基本情况为:
序号 |
河道名称 |
类别 |
长度 |
备注 |
1 |
沙施河 |
区 |
4.6 |
|
2 |
丁家河 |
区 |
2.11 |
|
3 |
老沙河 |
区 |
0.58 |
|
4 |
七里河北边河道 |
区 |
|
|
河道管护项目清单:
沙施河河道管护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特征描述 |
计量单位 |
工程量 |
1 |
河面垃圾处理 |
1、河面垃圾打捞处理 2、清理年限:两年 |
㎡ |
58800 |
2 |
整理草坪绿化 |
1、清理草坪上垃圾 2、修剪草坪 3、河道周围树木三级养护 4、养护期限两年 |
㎡ |
29079 |
3 |
园路 |
1、园路的保洁 2、保洁期限两年 |
㎡/年 |
11166 |
丁家河河道管护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特征描述 |
计量单位 |
工程量 |
1 |
河面垃圾处理 |
1、河面垃圾打捞处理 2、清理年限:两年 |
㎡ |
16880 |
2 |
整理草坪绿化 |
1、清理草坪上垃圾 2、修剪草坪 3、养护期限两年 |
㎡ |
17948 |
老沙河河道管护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特征描述 |
计量单位 |
工程量 |
1 |
河面垃圾处理 |
1、河面垃圾打捞处理 2、清理年限:两年 |
㎡ |
8700 |
2 |
整理草坪绿化 |
1、清理草坪上垃圾 2、修剪草坪 3、养护期限两年 |
㎡ |
3100 |
3 |
园路 |
1、园路的保洁 2、保洁期限两年 |
㎡/年 |
86 |
七里河北边河道管护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特征描述 |
计量单位 |
工程量 |
1 |
整理草坪绿化 |
1、清理草坪上垃圾 2、修剪草坪 3、河道周围树木三级养护 4、养护期限两年 |
㎡ |
10566 |
2 |
园路 |
1、园路的保洁 2、保洁期限两年 |
㎡/年 |
1281 |
二、河道保洁和管护内容
1、承包范围
(1)河面垃圾处理
每天对河面垃圾、漂浮物、水草打捞处理。
(2)整理草坪绿化养护
1)清理草坪做到草坪无垃圾、无杂物、无狗屎。
2)修剪草坪,定期对草坪绿化进行修剪。
3)河道周围杂树、杂草铲除。
(3)园路的保洁。
(4)各种重大活动(包括国家、省、市大检查)及重大节假日的重点攻坚保洁。
(5)配合做好各级环卫管理部门及招标单位的检查考核工作
2、承包事项
(1)打捞和清除河道内的漂浮物、垃圾和水生植物,确保引排通畅。做到河道内无行水障碍、 鱼网鱼罾鱼簖、暗坝、虾笼、水花生、水浮萍以及漂浮物等,所清杂物必须清离现场外运,确保水面清洁,禁止向河道内倾倒生活垃圾、建筑垃圾,防止水体污染。
(2)堤防岸坡、小道、绿化带的维护、修整、保洁、管理等。要求两岸堤防无违章建筑,两岸堤防、护坡及管理范围内无垃圾,两岸堤防及护坡无种植,保证堤防、护坡整体、绿化完好;禁止在河坡上堆放物料、扒翻种植,控制水土流失。
(3)河堤完好,驳岸墙、栏杆、河道水质等水利设施的巡查。禁止在河岸、堤防上设置障碍、违章搭建、擅自取土、维护河堤标准,发现损毁情况及违章建筑等及时报告。
(4)及时清运河道保洁范围内垃圾杂物至河边垃圾堆放点并弃运。
(5)设置必要的警示、提醒标牌、标语等。
(6)《广陵区中心城区河道管护考核办法(试行)》规定的其他事项。
3、承包作业要求
(1)河面保洁要求:河面清洁,无漂浮物,无垃圾,无有害水生植物。河道畅通,无行水 障碍物、阻水高杆植物。
(2)河坡保洁要求:河口外两侧向上至园路均为保洁范围(无园路河段以河口向上5-10 米确定保洁范围)。河岸坡内应保持干净整洁无垃圾、无扒翻种植。
(3)打捞的漂浮物、垃圾应及时集中运至垃圾中转站或处理场,严禁在河坡堆放;严禁将收集到岸坡的垃圾、废弃物就地焚烧。
(4)管护巡查要求:保洁人员应对管护的河道实行常态化巡查,在对河道管护范围内巡查 发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上报河道监管部门。
1)巡查频次:要求每天对区域内河道全线巡查不少于2次。
2)巡查发现河面河坡有漂浮物垃圾要及时清理、清捞。
3)对河道内设置阻水障碍物、污水直排入河及其它影响河道水环境的行为予以制止和上报。
(5)绿化养护要求:
1)河道周围、绿地无明显死树,树木修剪基本合理,能较好地解决树木与电线、建筑物、 交通等之间的矛盾。
2)草坪覆盖率达90%以上;草坪内杂草控制在30%以内;生长和颜色正常;每年修剪暖地型草1次以上,冷地型草3次以上。
3)栏杆、园路和井盖等园林设施比较完整。
4)对人为破坏能及时进行处理。绿地内无堆物堆料、搭棚侵占等,行道树树干上钉栓刻 画现象较少,树下无堆放石灰等对树木有烧伤、毒害的物质,无搭棚设摊、困墙圈占树等。
(6)甲方对乙方管护保洁的河道每星期督查一次,对绿化养护效果每月督查一次。
4、人员、设备投入和作业安全要求
须按招标要求投入人员,投入人员年龄必须在50周岁以下。投入人员数必须达到核定人数8人,并提供人员名单、身份证复印件、体检证明,并加盖乙方单位公章,否则,将按实际用工人数比例拨付承包经费;若一年内连续三个月或满五个月投入人员达不到核定人数的90%的,采购人有权对进行考核并落实整改到位。作业人员应经承包人公司专业培训后方可上岗作业。
所使用的作业工具,全部由承包人自行负责。
河道保洁人员作业时必须穿戴救生衣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三、采购人成交人双方的权利及义务
1采购人相关权利及义务
(1)在管护中,如成交人遇见河道树桩,拦网等水事障碍等,采购人应协调相关行政执法部门给予配合清除。
(2)在成交人发现生产企业向河道排放污水污染物,居民向河道排放生活垃圾,采购人应协调相关行政执法部门给予配合制止。
(3)在成交人发现有河道乱挖乱掘等水事事件情况,采购人应协调相关行政执法部门给予配合制止。
(4)结算成交人的管护管理费用。
(5)采购人负责对河道保洁管理进行考核。
(6)采购人负责相关单位的协调工作。
2成交人相关权利及义务
(1)宣传河道管护的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精神,使广大村民自觉做到“八不”,即:不乱倒垃圾、不乱排污水、不乱搭乱建、不乱堆杂物、不乱设坝埂、不乱设网簖、不乱耕乱种, 不损害绿化。
(2)负责职责管护范围内河道水面和岸坡的长效管护和养护,及时打捞和清除河道内的漂浮 物、垃圾和水生植物等,确保达到无水生杂草、无垃圾、无漂浮物、河坡上无杂物堆放的“四无" 标准。
(3)建立河道巡查制度,每月对河道巡查不少于8次,对河道管护范围内有无乱取土、乱倒垃圾等影响水事的情况进行检查,对工人出勤及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做到及时处理或阻止河道管 护范围内的水事违章、违法行为,上报水事违章、 违法案件。巡查要有记录和台帐。
(4)成交人全面负责河道卫生保洁任务,确保河道水面卫生符合相关要求。
(5)成交人服从采购人监督管理和指导,无条件服从政府重大活动、节假日、重大检查及突击任务时对河道卫生保洁相关要求,做好河道环境的维护管理工作,实现河道水面清洁、设施完好、环境优美,并落实以下相关措施:
1)施工组织管理网络;
2)人员管理措施(应提出如何对人员加强管理的具体措施);
3)季节性施工措施;
4)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措施;
5)突击任务应急措施方案。
(6)实际工作中,若有河道正常保洁以外的工作任务,采购人应向成交人派发由分管领导签发的工作任务单,成交人按任务单要求必须无条件完成工作任务,有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支付成交人费用。
(7)成交人所聘用人员在工作时间必须统一着装并需配备相应的保护装备和用品(如救生衣、 警示背心等)。
(8)成交人应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各项规定,做到规范操作、规范用工,并按规定办理意外伤害险等。成交人应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对其聘用的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并负责承担安全的全部责任(成交人的任何劳务、安全及意外伤害等纠纷和补偿均自行负责) ;成交人负责船只及垃圾外运的安全与管理。
(9)保洁工作不到位,连续两个月考核低于60分,采购人有权提前解除合同,不补偿任何相关费用。
(10)成交人需为其聘用的人员按照劳动法按时缴纳各项保险等费用,同时承担各种保险及劳务纠纷,在合同期内成交人工作人员发生的人身工伤、死亡等事故概由成交人承担,与采购人无关。
(11)成交人在实施工程管护管理工作过程中自觉接受采购人的监督管理、指导,每月底根据管护内容及要求将下月工作计划报广陵经济开发区河道河塘长效管护考核小组备查考核。
(12)负责承担工程管护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1)全河段河道水面保洁、清障
做到河道内无行水障碍、鱼网鱼罾鱼簖、暗坝、虾笼、水花生、水浮萍以及漂浮物等,所清杂物必须清离现场外运,确保水面清洁。
2)全河段堤防、护坡管护管理:
两岸堤防无违章建筑,两岸堤防、护坡及管理范围内无垃圾,两岸堤防、护坡无种植,保证堤防、护坡整体、绿化完好。
(13)对本合同管护项目实施管护管理所用的切劳动力、材料设备和服务由成交人自行组织,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成交人承担。
(14)负责工程管护管理过程中的安全责任,在工程管护管理过程中必须高度注意自己的安全义务,成交人承担切安全责任及由此产生的所有经济及法律责任,采购人并因此有权单方面解 除与成交人的合同,损失由成交人承担,与采购人无涉。
(15)管护管理期满,须保持河道、两岸清洁,绿化管护完好,以便移交。
(16)管护保洁工期:两年。
(17)质量目标:合格,符合《广陵区中心城区河道管护考核办法(试行)》考核标准
四、支付
项目实施6个月后支付至一年合同价的50%,项目实施12个月后根据考核审计结果付清一年的合同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