湾沚区电动自行车上牌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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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111040000191488 发布时间:2021-11-04 文档页数:59页 所需下载券:10
湾沚区电动自行车上牌服务项目

采购需求

注:1. 以下《采购需求说明》及《采购需求一览表》所列内容为采购人所提采购需求,供应商应认真仔细研究,投标时应响应服务要求、服务质量等进行投标。

2.标有“*”的参数为实质性参数,必须满足,否则其投标无效。

3.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中内容应根据项目需要和评标办法规定填写;如不需要,则填写无。

4.中标供应商和采购人签订的合同应与招标文件中的采购合同一致,不得另行签订与采购合同相背离的其他合同。

5.下列《采购需求一览表》中标注“▲”的服务,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中填写名称、服务要求简述、数量、单价等信息该承诺函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可后随评审结果一并公示,如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提供不全将可能导致投标无效。采购人(代理机构)在编制招标文件时必须将采购的主要产品(包括核心服务)标注“▲”。

6、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根据采购项目具体情况,在采购文件中明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如果一个采购项目涉及多个采购标的的,应当在采购文件中逐一明确所有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中明确的行业所对应的划分标准,判断是否属于中小企业。现行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业服务业和其他未列明行业等十六类。(如下图所示)

7、采购人(代理机构)在编制招标文件时必须将采购标的性质(采购货物或采购服务)予以明确。

注:1、本项目有二次报价环节,现疫情期间鼓励继续采用“不见面开标”通过电话谈判后,以现场报价或传真方式确认报价(现场报价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或法人资格证明文件方可)。请各潜在投标人保持手机畅通。

2、二次投标报价人需是本项目采购文件里的授权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行业名称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大型

中型

小型

微型

农、林、牧、渔业

营业收入(Y)

万元

Y≥20000

500≤Y<20000

50≤Y<500

Y<50

工业

从业人员(X)

X≥1000

300≤X<1000

20≤X<300

X<20

营业收入(Y)

万元

Y≥40000

2000≤Y<40000

300≤Y<2000

Y<300

建筑业

营业收入(Y)

万元

Y≥80000

6000≤Y<80000

300≤Y<6000

Y<300

资产总额(Z)

万元

Z≥80000

5000≤Z<80000

300≤Z<5000

Z<300

批发业

从业人员(X)

X≥200

20≤X<200

5≤X<20

X<5

营业收入(Y)

万元

Y≥40000

5000≤Y<40000

1000≤Y<5000

Y<1000

零售业

从业人员(X)

X≥300

50≤X<300

10≤X<50

X<10

营业收入(Y)

万元

Y≥20000

500≤Y<20000

100≤Y<500

Y<100

交通运输业

从业人员(X)

X≥1000

300≤X<1000

20≤X<300

X<20

营业收入(Y)

万元

Y≥30000

3000≤Y<30000

200≤Y<3000

Y<200

仓储业

从业人员(X)

X≥200

100≤X<200

20≤X<100

X<20

营业收入(Y)

万元

Y≥30000

1000≤Y<30000

100≤Y<1000

Y<100

邮政业

从业人员(X)

X≥1000

300≤X<1000

20≤X<300

X<20

营业收入(Y)

万元

Y≥30000

2000≤Y<30000

100≤Y<2000

Y<100

住宿业

从业人员(X)

X≥300

100≤X<300

10≤X<100

X<10

营业收入(Y)

万元

Y≥10000

2000≤Y<10000

100≤Y<2000

Y<100

餐饮业

从业人员(X)

X≥300

100≤X<300

10≤X<100

X<10

营业收入(Y)

万元

Y≥10000

2000≤Y<10000

100≤Y<2000

Y<100

信息传输业

从业人员(X)

X≥2000

100≤X<2000

10≤X<100

X<10

营业收入(Y)

万元

Y≥100000

1000≤Y<100000

100≤Y<1000

Y<100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从业人员(X)

X≥300

100≤X<300

10≤X<100

X<10

营业收入(Y)

万元

Y≥10000

1000≤Y<10000

50≤Y<1000

Y<50

房地产开发经营

营业收入(Y)

万元

Y≥200000

1000≤Y<200000

100≤Y<1000

Y<100

资产总额(Z)

万元

Z≥10000

5000≤Z<10000

2000≤Z<5000

Z<2000

物业管理

从业人员(X)

X≥1000

300≤X<1000

100≤X<300

X<100

营业收入(Y)

万元

Y≥5000

1000≤Y<5000

500≤Y<1000

Y<500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从业人员(X)

X≥300

100≤X<300

10≤X<100

X<10

资产总额(Z)

万元

Z≥120000

8000≤Z<120000

100≤Z<8000

Z<100

其他未列明行业

从业人员(X)

X≥300

100≤X<300

10≤X<100

X<10

 

采购清单说明

一、网点要求

  * 供应商在湾沚区为本项目配备不少于20个上牌网点(含流动网点),进行登记上牌服务并对各网点进行管理。(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二、项目概况

  为保证电动车集中登记上牌工作正常开展,完成湾沚区电动车号牌、临时通行标志登记、发放和安装工作。

三、服务需求

  本次采购项目为芜湖市公安局湾沚分局电动车集中登记上牌服务,基本情况和服务要求如下:

  (一)电动自行车新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以下简称“新国标”)已于 2019 年 4 月 15 日实施。为推进新标准实施,国家三部委、省三厅局办公厅先后下发了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的文件,对进一步规范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登记使用,特别是对非标电动自行车过渡期管理提出明确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区电动车管理,需发放电动车登记、号牌、临时通行标志。为保证电动车集中登记上牌工作正常开展,采购标的需完成湾沚区电动车号牌、临时通行标志登记、发放和安装工作。

(二)标准规范

  1、《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

  2、《安徽省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2019 修订);

  3、安徽省公安厅《关于非机动车牌证制作的通知》(皖公交管〔2017〕409 号)

(三)电动车集中登记上牌服务要求。

  1、中标供应商在湾沚区为本项目配备不少于20个上牌网点(含流动网点),进行登记上牌服务并对各网点进行管理。配备足够的流动办理人员,并配备相关的设备,随时听从芜湖市公安局湾沚分局的调配。

  2、供应商需指定一个项目总负责人,负责整个项目以及各上牌服务网点的管理,根据芜湖市公安局湾沚分局提供的网点进行调配。各上牌服务网点还需配置3名固定工作人员,一名负责对来办理电动车登记上牌服务的车主进行预处理并进行引导;一名负责对办理电动车登记上牌服务的车主进行电动车、车主信息一致性审核;一名负责电动车登记上牌具体工作。

所有工作人员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年满十八周岁,具有法律规定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责任能力;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具有高中(含)以上学历,熟知电动车相关政策、警示案例,以及电动车登记上牌业务相关基本知识和技能;工作人员统一着装。

注:上述人员的相关证明材料在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在提供服务前交由采购人核查 。

  3、各上牌服务网点需配备休息座椅、低柜台,柜台前摆放座椅、宣传展板、折页、横幅和确保正常开展工作的办公设备。

  4、为更好服务,各上牌服务网点应科学合理设置,做好车主引导、等候、信息审核及上牌等服务。

  5、在此基础上,各上牌服务网点可根据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增设饮用水、电子显示屏、洗手间、遮雨棚等相关服务设施。

(四)车辆登记数量及时间地点

  1、车辆登记数量:本次电动车登记上牌服务的总量预估18万辆。

  2、实施的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6 个月。

  3、实施的地点要求:为方便电动车主尽可能就近上牌,上牌服务点(含流动点)应根据芜湖市公安局湾沚分局指定地点进行布局。合同签订后,上牌点(含流动点)想在芜湖市公安局湾沚分局规定时间内开展工作。

(五)服务标准

  1、工作机制:

  中标供应商应建立合理的内部管理及工作机制,配备完善管理人员、网点、设施等,保障本项目的顺利开展。各上牌网点公示上牌制度、服务标准、应急服务内容、投诉渠道等。

  2、人员配置:

  电动车登记上牌网点需有指定负责人、固定的服务人员,并根据业务量动态调配。若供应商配备的人员不能满足本项目的实际工作需求,需无条件增加人员力量直至满足本项目实际工作需求。中标后,由芜湖市公安局湾沚分局对各上牌网点工作人员进行相关技能培训,使所有工作人员熟知电动车相关政策、警示案例、电动车登记上牌业务相关基本知识和技能。

  3、工作时间:

  所有上牌点提供一周七天服务(包含节假日),具体时间可根据上牌情况做调整,但每天服务时间不少于 8 小时,并需保证上牌的有序妥善进行;

  4、服务宣传:

  开展电动车登记上牌宣传工作,宣传材料由芜湖市公安局湾沚分局提供。

  5、技术衔接:

中标供应商需提供满足电动车登记上牌工作的软件系统(最终接入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软件系统要求具体详见电动车登记管理系统采购需求)确保各上牌点能够顺利开展上牌工作。该软件6个月后所有权归业主所有。

 6、工作流程

  (1)在线申请。由车主提前在供应商提供的电动车登记上牌工作的软件系统中进行在线申请并提交信息材料;车主如需邮寄服务,可在线申请办理;

  (2)信息审核。对电动车主在登记上牌点提出现场审核申请的,由现场工作人员实时审核;对提出线上审核申请的,需在 24 小时内完成审核。

(3)预约办理。由车主经过在线申请、信息审核后在供应商提供的电动车登记上牌工作的软件系统上进行在线预约,自行确定办理网点、时间;

 (4)网点办理。

a 车主来到网点,需由工作人员对车主进行预处理,提供引导、业务咨询、信息验证等服务,使车主进入网点后立即知晓业务流程等;

b完成信息验证后,车主自行等候办理;

c 车主进行证件、车辆信息一致性审核。通过审核后,发放电动自行车号牌或临时通行标志;

d 拿到电动自行车号牌或临时通行标志后,工作人员为其进行上牌。

 7、应对投诉机制。本项目进行期间,所有群众投诉、安全投诉等均由中标供应商负责解决。供应商建立完善的应对投诉机制,确保每一起投诉得到妥善处理。

  8、信息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车主信息、电动车登记在存储、使用等环节的安全管理责任,保证信息安全。

  9、设备运行管理制度。建立上牌场所、上牌设施、上牌系统及电脑等设备的日常检查、维护等运行管理制度,并做好电脑、灯、空调、水、电、消防、监控等所有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管理和维护。本项目服务期内涉及的电脑、空调、服装、鞋帽、清洁工具等所有设备、设施的采购维修由中标供应商负责,与采购人无关。

  10、应急处置机制。中标供应商应当严格按照服务流程做好工作,应充分考虑服务期内所有可能出现的各种因素,切实加强对各上牌网点的秩序和安全管理,现场发生的所有纠纷和突发意外情况均由中标供应商负责处理,如涉及人员和财产损失的,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六)验收标准

供应商提供的所有文书及承诺封存作为验收标准。合同签订后履约前,芜湖市公安局湾沚分局成立项目验收考核小组对每个上牌网点在上牌场所、上牌设施、功能区域设置、人员安排等进行验收,如验收不合格将责令中标供应商尽快整改到位,但如果整改无法到位,采购人可终止合同,相关法律责任由供应商承担。符合标准验收合格的,开始上牌工作试用服务、压力测试期。试用服务、压力测试期后,采购人对上牌点就环境卫生、场所秩序、服务质量进行测评,如测评不合格,则限期尽快整改到位。试用服务、压力测试期安装的电动车号牌、临时通行标志,计入登记上牌结束后芜湖市公安局湾沚分局最终确认的安装数量支付费用。

 四、报价及结算要求

 本项目综合单价报价不超过3元/辆,所报综合单价包含为完成本项目单个车辆上牌服务所需全部费用。履约期间按照外包单位上牌数量(安装的电动自行车号牌+临时通行标志数量)*中标单价据实结算。

 五、其他要求

  中标供应商不得以资料、照相、食宿等名义向上牌人收取任何费用,且服务团队人员的工资、福利、食宿、交通等费用由供应商负责承担。

电动车登记管理系统采购需求

1、项目背景

根据国家标准管理程序,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修订的(GB17761- 2018)《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强制性国家标准(以下简称《技术规范》),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公告(2018年第7号)》批准发布,自2019年4月15日正式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八条、《安徽省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第四条的规定和《市场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实施监督的意见》(国市监标创〔2019〕53号)的要求,湾沚区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开展在用电动车集中登记上牌工作。①规范注册登记流程,提高电动自行车管理。②按照公安交管部门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交管服务便利化的措施,从源头抓起,把业务进行下放加强监管,使用科技手段实现事前审核事后监管的机制。③以交警支队边界交换平台实现数据交换,实现电动自行车车登记、变更、监管等业务数据与综合应用平台及非机动车管理平台的交换、共享,为民警提供实时准确数据,有效保障路面行驶的非机动车辆安全有序。

2、建设依据

《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安徽省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

《GB/T 28452-2012 信息安全技术 应用软件系统通用安全技术要求》

《公安交管部门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交管服务便利化的措施》

公安部交通安全科学研究所《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数据字典及GA代码标准》

公安部交通安全科学研究所《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外挂系统请求服务接口使用手册》

公安部交通安全科学研究所《新增的外挂系统接口使用手册》

3、总体设计

3.1 建设目标

本方案主要以电动车上牌业务需求为基础,依托互联网、视频专网及公安网,借助供应商提供的软件系统,实现电动自行车的登记、管理。建设方案具体目标包括:

3.1.1搭建互联网端电动自行车上牌登记平台。通过微信小程序、H5等渠道,搭建网上办事平台,为公众开通线上办理通道。

3.1.2搭建互联网端工作人员上牌查验平台。通过微信小程序建设,主要实现电动自行车车上牌登记、电动自行车查验、电动自行车查询、转移登记、补办号牌等主要功能。

3.1.3搭建互联网端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平台。实现电动自行车的注册登记、转移、变更和注销等业务以及号牌、网点、预约等管理功能。

3.1.4搭建公安网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系统。实现电动自车的管理,并实现电动自车数据与公安交通综合应用平台及非机动车管理系统的数据交换。

3.2 建设原则

3.2.1 需求牵引

3.2.2 突出重点

3.2.3 分步实施,急用先行

3.2.4 资源共享原则

3.2.5 高可用性原则

3.2.6 适度前瞻原则

3.2.7 持续优化原则

3.3 系统设计

3.3.1 软件功能架构

3.3.2 系统网络拓扑架构

4、业务描述

4.1 系统构成

系统建成后,主要包含以下几个部分:

4.1.1电动车登记管理系统;

4.1.2电动自行车经销商、授权上牌点小程序版登记管理系统;

4.1.3居民自主登记预约系统。

4.2 登记上牌流程

4.2.1 新国标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流程

4.2.2 旧国标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流程

4.2.3 临时通行标志备案登记流程

4.3 补办号牌流程

4.4 变更登记流程

4.5 转移登记流程

4.6 注销登记流程

5、建设内容

5.1 互联网预约登记平台

5.1.1 新国标电动自行车预约登记

5.1.2 旧国标电动自行车预约登记

5.1.3 临时通行标志预约登记

5.1.4 补办号牌预约登记

5.1.5 网点查询

5.1.6 业务办理进度查询

5.1.7 办理流程及政策解读

5.2 互联网注册查验平台

5.2.1 电动自行车查验

5.2.2 新国标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

5.2.3 旧国标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

5.2.4 临时通行标志注册登记

5.2.5 补办号牌

5.2.6 转移登记

5.2.7 变更登记

5.2.8 注销登记

5.2.9 记录查询

5.3 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平台

5.3.1 工作台

5.3.2 业务受理

5.3.3 业务审核

5.3.4 网点及号牌管理

5.3.5 预约管理

5.3.6 信息查询

5.3.7 统计分析

5.3.8 系统管理

6、电动车登记管理系统功能清单

序号

系统名称

功能说明

备注)

1

新国标电动自行车预约登记

符合国家《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的,可通过此模块登记车辆及所有人、相关资料等信息,并进行线上预约上牌点及时间。需通过扫码合格证二维码方式快速进行车辆信息提取。

 

2

旧国标电动自行车预约登记

符合国家《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1999)(简称“旧国标”)的,可通过此模块登记车辆及所有人、相关资料等信息,并进行线上预约上牌点及时间。

 

3

临时通行标志备案预约登记

对不符合新、旧国家标准,不能办理电动自行车牌证的在用电动自行车,可通过此模块登记车辆及所有人、相关资料等信息,申请临时通行标志。

 

4

补办号牌预约登记

对于号牌遗失或损坏的情况,可通过此模块进行号牌补办,通过已注册信息的验证,并进行线上预约上牌点及时间。

 

5

进度查询

公众通过此模块可查询在公众服务平台办理的业务及办理进度,以便及时获取相关信息。

 

1

网点列表

分页获取网点信息,根据定位按距离排序,主要包括网点名称、距离公里数及地理位置。

 

2

网点检索

可通过网点名称进行关键字及检索,快速搜索到相关网点。

 

3

网点地图展示

结合地点展示某一网点位置,并可调起导航。

 

1

办理流程

发布各类业务办理流程及步骤。

 

1

政策解读

发布相关政策并做出相关解读。

 

1

实名认证

进行用户的合法性验证,进行用户信息的绑定。

 

1

正式号牌剩余量

根据当前用户所在上牌点统计上牌点剩余的正式号牌数量。

 

2

临时号牌剩余量

根据当前用户所在上牌点统计上牌点剩余的临时号牌数量。

 

3

今日预约登记量

根据当前用户所在上牌点统计上牌点今日预约登记数量。

 

1

新国标电动自行车

工作人员注册登记新国标电动自行车入口,通过录入车辆、车主信息并采集相关资料,完成注册登记,并发放号牌。

 

1

旧国标电动自行车

工作人员注册登记旧国标电动自行车入口,通过录入车辆、车主信息并采集相关资料,完成注册登记,并发放号牌。

 

1

临时通行标志

工作人员注册登记临时通行标志入口,通过录入车辆、车主信息并采集相关资料,完成注册登记,并发放号牌。

 

1

补办号牌

工作人员进行补办号牌业务,通过录入已注册车辆相关信息查询车辆,核验,并发放号牌。

 

1

所有人信息变更

工作人员进行所有人信息变更业务,主要包括变更联系人电话、住所地址等。

 

2

车辆信息变更

工作人员进行车辆信息变更业务,主要包括变更车辆颜色、整车编码、电机编码等。

 

1

转移登记

工作人员进行转移登记业务,实现将某人名下的一辆电动自行车过户到另一个新的车主名下,将老车主的信息更新为新车主信息。

 

1

注销登记

根据车主提出的申请中需要将车辆进行注销,通过操作此功能将车辆进行注销,将车辆状态变更为”注销状态“。

 

1

新国标电动自行车查验及发牌

用户出示新国标预约信息,工作人员通过扫二维码或输入流水号方式调取用户预约登记信息,查验通过后,系统自动按序发号号牌。

 

2

旧国标电动自行车查验及发牌

用户出示旧国标预约信息,工作人员通过扫二维码或输入流水号方式调取用户预约登记信息,查验通过后,系统自动按序发号号牌。

 

3

临时通行标志发牌

用户出示临时通行标志预约信息,工作人员通过扫二维码或输入流水号方式调取用户预约登记信息,查验通过后,系统自动按序发号号牌。

 

4

补办号牌查验

用户出示补办号牌预约信息,工作人员通过扫二维码或输入流水号方式调取用户预约登记信息,查验通过后,系统自动进行补牌登记。

 

5

根据号牌种类及号牌号码查询

工作人员按照号牌种类和号牌号码查询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信息,主要包括车辆信息、车主信息及车辆照片。

 

6

根据证件查询

工作人员按照证件号码和姓名查询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信息,主要包括车辆信息、车主信息及车辆照片。

 

7

扫描电子行驶证二维码查询

工作人员通过扫描用户出示的电子行驶证二维码,查询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信息,主要包括车辆信息、车主信息及车辆照片。

 

1

注册登记记录

工作人员注册登记类的记录,只可查询近24小时数据。

 

2

查验记录

工作人员查验类的记录,只可查询近24小时数据。

 

1

用户登录

授权用户,通过用户名和密码登录

 

1

密码修改

用户登录成功后,进行密码修改操作。

 

1

安全退出

用户安全退出系统。

 

1

代办事项数据统计

统计新国标、旧国标、临时通行标志及号牌未使用等数据。

 

2

依据标准占比

统计当前上牌点新、旧国标以及临时通行标志注册登记量。

 

*详情请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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