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 购 需 求
(以下采购需求部分由采购人: 宣城市宣州区应急管理局 提供并负责解释)
前注:
1、本采购需求中提出的服务方案仅为参考,如无明确限制,投标供应商可以进行优化,提供满足采购人实际需要的更优服务方案,且此方案须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可;
2、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文件中列出完成本项目并通过验收所需的所有各项服务等全部费用。中标供应商必须确保整体通过采购人及有关主管部门验收,所发生的验收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投标供应商应自行勘察项目现场,如投标供应商因未及时勘察现场而导致的报价缺项漏项废标、或中标后无法完工,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3、如对本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或澄清要求,请按本招标文件“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约定方式联系,或接受答疑截止时间前联系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否则视同理解和接受,投标供应商对招标文件、采购过程、中标结果的质疑,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4、下列采购需求中:标注▲的产品,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中填写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等信息,承诺函随评审结果一并公吿;
5、★条款须满足或优于招标文件要求,否则投标无效;非★条款由评标委员会讨论后酌情评审。
(一)项目介绍:
项目名称:宣州区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项目;
项目预算:788.82万元;
项目建设背景
1、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国办发〔2020〕12号)、《国务院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普查地方试点工作的通知》(国灾险普办发〔2020〕4号)以及《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皖政办秘〔2020〕71号)、安徽省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徽省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实施方案》的通知(皖灾险普办发〔2021〕10号)、《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宣城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宣政办秘〔2020〕71号)等文件精神,在宣州区全面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
2、工作按照《安徽省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实施方案》、《宣城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方案》的相关要求,在相关部门牵头配合下,使用国家下发的调查底图、专题要素,利用外业调查软件,开展地震灾害、森林火灾、水旱灾害等主要灾害的致灾调查,开展房屋、三次产业、交通设施、市政设施等重要承灾体调查,开展历史灾害调查,开展综合减灾能力调查,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非煤矿山等重点企业调查;建设调查成果宣州区数据库,汇总形成宣州区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基础调查数据成果,为后续各类风险评估、区划提供基础数据成果。
(二)货物或服务需求一览表及主要指标参数要求:
1、工作内容及成果
1.1.主要灾害致灾调查
开展地震灾害、森林火灾、水旱灾害致灾调查,形成主要灾种致灾调查数据集。
1.1.1 地震灾害调查:
(1)实施内容:地震构造图资料收集与补充调查,利用综合原始地形资料解译、空间对地观测、地面地质地貌调查、地球物理勘探、钻探和槽探等技术,开展地震构造图资料收集与补充调查;地震工程条件钻孔与调查,利用钻探、波速测试、土动力学测试开展地震工程条件钻孔与调查。
★(2)目标或产出成果:完成地震灾害调查数据。
1.1.3 森林火灾重点隐患调查
(1)实施内容:开展森林火灾危险性调查与评估。通过整合已有数据,确定森林火灾重点隐患调查区域,对森林火灾重点隐患实地排查与评价,通过抽样对隐患调查数据进行现场核查质量,完成森林火灾隐患调查数据质检、入库汇总、分析和制图。
★(2)目标或产出成果:完成森林火灾调查数据。
1.1.4 水旱灾害调查
(1)实施内容:负责实施辖区内干旱灾害致灾调查。负责实施管理范围内洪水灾害隐患调查;通过资料整编、室内调查、现场调查等方法,开展水库工程、水闸工程、堤防工程、蓄滞洪区等洪水灾害隐患调查,并通过水旱灾害调查分系统逐级审核上报。
★(2)目标或产出成果:干旱灾害致灾调查数据资料。水库(水电站)大坝安全隐患调查表及数据库;水闸工程安全隐患调查表及数据库;堤防工程安全隐患调查表及数据库。
1.2 承灾体调查
1.2.1 重点针对房屋建筑开展调查,形成房屋建筑调查数据集。
(1)实施内容:采用遥感影像识别、现场采集、抽样祥查、数据核查等手段,开展房屋建筑地理位置、建筑用途、建筑面积、结构类型、设防基本情况等信息调查工作。
★(2)目标或产出成果:房屋建筑调查数据集。
1.2.2 核准和补充农村公路的地理位置、类别、等级、建造年代、功能属性和自然灾害设防水平等信息。
(1)实施内容:采用遥感影像识别、现场采集、抽样详查、数据核查等手段,核准和补充调查区域农村公路和界河桥梁的地理位置、类别、等级、建造年代、功能属性和自然灾害设防水平及自然灾害点等信息。
(2)实施途径:完成基础设施基本指标现有资料整理,通过查看,完成公路基础设施灾害风险指标走查,并标识入库。
★(3)目标及产出成果:形成公路单体调查数据集。
1.2.3 结合房屋调查,调查学校、医疗卫生机构、提供住宿的社会服务机构、公共文化场所、旅游景区、星级饭店、体育场馆、宗教活动场所、大型超市/百货店/亿元以上商品交易市场等公共服务设施的空间位置信息、保障服务能力、灾害属性等信息。更新区内农业、规模以上企业及宏观经济统计指标数据。形成公共服务设施、经济等调查数据集。
(1)实施内容:依托统一开发的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调查软件开展公共服务设施调查和质量审核上报工作。完成11张调查表格的填报工作,具体调查对象包括:学校、医疗卫生机构、提供住宿的社会服务机构、公共文化场所、旅游景区、星级饭店、体育场馆、宗教活动场所、大型超市/百货店/亿元以上商品交易市场、县域基础指标统计、乡(镇)基础指标统计等公共服务设施对象的空间位置信息、保障服务能力信息及灾客属性信息。
★(2)目标或产出成果:形成区级行政区所有公共服务设施单体(及行政单元)调查数据及空间信息图层。
(3)依托的主要技术规范:《公共服务设施调查技术规范》
1.3 历史灾害调查
1.3.1 调查我区自1978年以来的年度主要灾害信息统计数据,区域内发生的自然灾害事件的相关信息数据,形成上述历史灾害数据集。
(1)实施内容:依托统一开发的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调查软件开展历史调查数据采集与录入、数据校核和数据质量控制工作。开展区级行政区年度自然灾害调查、历史灾害事件调查,完成调查表格的填报工作。
(2)具体调查内容包括:
①年度自然灾害调查:调查1978-2020年以来,地震发生水平、年度气象要素、年度水文要素、年度灾害发生频次、年度人员受灾、农业受灾、森林受灾、房屋倒损、基础设施损毁、因灾直接经济损失等情况、应对工作情况等。
★(3)目标及产出成果:区级行政区年度自然灾害调查数据集,重大历史自然灾害调查数据集。
(4)依托的主要技术规范:《历史年度自然灾害灾情调查技术规范》。
1.4.综合减灾资源(能力)调查。
依托统一开发的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调查软件开展调查对象的调查、质量审核、上报工作。开展区政府减灾能力、企业与社会组织减灾资源能力、乡镇与社区减灾能力、家庭减灾能力调查,完成调查表格的填报工作。具体调查对象包括:①政府灾害管理能力、专业救援队伍(政府专职和企事业专职消防、森林消防)、救灾物资储备库(点)、应急避难场所和地质灾害监测与防治工程等;②社会组织减灾能力;③乡镇街道与社区(行政村)和家庭等基层的综合减灾能力。
(1)实施内容:依托统一开发的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调查软件开展调查和质量审核上报工作。开展区政府减灾能力、企业与社会组织减灾资源能力、乡镇与社区减灾能力、家庭减灾能力调查,完成调查表格的填报工作。
(2)具体调查对象包括:
①政府灾害管理能力、专业救援队伍(政府专职和企事业专职消防、森林消防)、救灾物资储备库(点)、应急避难场所和地质灾害监测与防治工程等;②社会组织减灾能力;③乡镇街道与社区(行政村)和家庭等基层的综合减灾能力)。
★(3)目标及产出成果:完成区政府综合减灾能力调查数据及空间信息图层。
(4)依托的主要技术规范: 《政府减灾能力调查技术规范》、《企业与社会组织减灾能力调查技术规范》、《乡镇与社区减灾能力调查技术规范》、《家庭减灾能力调查技术规范》。
1.5 危险化学品企业、非煤矿山等重点企业调查
危险化学品企业、非煤矿山等重点企业调查。
1.5.1危险化学品企业调查
(1)实施内容:依托统一开发的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调查软件开展调查和质量审核上报工作。开展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使用企业、储存企业、仓储经营企业调查。开展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使用企业、储存企业、仓储经营企业调查,开展加油加气加氢站调查,开展危险化学品自然灾害承灾体隐患调查分级工作。
★(2)目标或产出成果: 形成数据集、图集及报告等成果,具体如下:(1)数据成果,形成宣州区危险化学品自然灾害承灾体重点隐患调查数据及空间信息图层,形成区级危险化学品事故危险源数据库。(2)报告,形成危险化学品事故重点隐患综合评估报告。
(3)依托的主要技术规范: 《危险化学品自然灾害承灾体调查技术规范》
1.5.2 非煤矿山调查调查
(1)实施内容: 依托统一开发的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调查软件开展调查对象清查、调查和质量审核上报工作。开展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尾矿库的基础信息、自然灾害(地震灾害、水旱(洪涝)灾害、地质灾害)设防情况、防灾减灾能力等信息调查。
★(2)目标或产出成果: 形成数据库、图集及报告等成果,具体如下:①形成宣州区非煤矿山企业承灾体数据集和空间信息图层。②图件成果,形成宣州区非煤矿山企业承灾体事故重点隐患分布图。③文字报告成果,形成宣州区非煤矿山企业承灾体事故重点隐患调查综合评估报告。
(3)依托的主要技术规范:《非煤矿山自然灾害承灾体调查技术规范》
1.6 三次产业调查
三次产业要素调查。共享利用农业普查、经济普查、地理国情普查等相关成果,掌握主要农作物、设施农业等的地理分布、产量等信息,危化品企业、非煤矿山生产企业空间位置和设防水平等信息,第三产业中大型商场和超市等对象的空间位置、人员流动、服务能力等信息。
2、技术质量要求:
按照国家、省、市、宣州区相关技术标准,完成宣州区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数据调查工作,达到验证普查技术规范、组织实施模式、发现问题、完善方案、验证方法、积累经验的目的。
数学基础
平面坐标系
采用“CGCS2000坐标系”。
投影方式
采用高斯-克吕格投影,按经差3°分带。
高程基准
高程基准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
基本普查单位
区级行政辖区。
技术方法
根据各类灾害要素、承灾体和重点隐患等采集对象的特征,以调查底图为基础,利用相应的外业调查软件进行外业实地调查,在外业调查成果的基础上,开展内业数据处理、建库,形成符合质量要求的数据库成果。
3、 主要预期成果
(1)方案成果
主要包括实施细则、工作制度、培训方案、宣传方案。
(2)数据成果
主要包括地震灾害、森林火灾、水旱灾害等单灾种风险要素调查数据、主要承灾体调查数据、历史灾害调查数据、综合减灾能力调查数据,主要灾种重点隐患数据等,形成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数据库,涵盖各类空间数据、统计数据以及外业调查数据、照片等。
(3)图件成果
主要包括宣州区地震灾害、森林火灾、水旱灾害等单灾种致灾孕灾要素分布图,承灾体空间分布图,历史灾害调查图,综合减灾能力调查图,重点隐患分布图谱。
(4)文字报告成果
文字报告主要包括宣州区灾害综合风险普查过程中各个阶段、各专题及综合类工作报告和技术总结报告。
4、对于上述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详见采购公告)
(四)投标人必须提交的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法人授权委托书;(按规定格式)
3、投标人声明(按规定格式)
4、采购文件中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
(五)合同主要条款:
1、付款方式:合同签字盖章生效后,2022年元月采购人向中标方支付合同金额的30%。中标方完成调查工作,并经市普查办质检合格后,采购人向中标方支付合同金额的50%。中标人全面完成普查任务并通过市级普查办验收后,采购人向中标方支付合同金额的20%。
2、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在正式签合同前须向采购人交纳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中标价的×10%。项目完成并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
履约担保的形式:电汇或转账或支票、汇票、本票、保险、保函等非现金形式。
3、合同争议处理:采购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提交宣城仲裁委员会仲裁。
(六)验收、检验或考核标准:
1、各单项验收由需求单位和采购人实施,包括:外业调查、项目初步成果、最终项目成果。
2、验收标准按国家或行业验收标准执行,具体在合同中约定。
3、中标人提交的工作成果必须符合采购人和需求单位的要求。
(七)其他要求:
1、本次普查成果所有权和使用权均属于采购人,未经允许,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转让和使用本项目的普查成果,否则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
2、按照相关规定开展普查服务工作,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国家和行业的标准、规范,维护国家、社会公共利益和服务主体的合法权益。
3、安全责任:中标人从事本项目的所有人员在服务期间发生任何人身伤亡、人身疾病及财产损失或涉及其他法律问题,与采购人无关,均由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并自行负责解决,采购人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费用。
4、中标人须建立严格的保密制度,并加强对工作人员的保密管理及保密知识教育。中标人须按照《国务院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国灾险普办发[2020]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承担与此有关的技术情报和数据资料的保密责任和与本项目有关的资料及数据成果中涉及国家秘密的内容。
5、投标人承诺能针对采购人提出的数据和成果问题及时到场解决,能在2小时内赶到采购人指定现场响应采购人要求。
6、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材料、配件、辅材,以及产品运输保险保管、安装调试、培训、质保期免费保修维护等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7、其他未尽事宜,由采购人与中标人双方协商在合同中约定。
8、投标人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9、对于上述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
(八)本项目所属行业为社会与管理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