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以下需求仅供参考,最终以招标文件为准)
前注:
本说明中提出的技术方案仅为参考,如无明确限制,供应商可以进行优化,提供满足用户实际需要的更优(或者性能实质上不低于的)服务方案,且此方案须经磋商小组评审认可。
一、采购需求前附表
条款名称 |
内容、说明与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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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付款方式 |
每月服务完毕并考核合格后,按月支付服务费.每月15日前一次性支付上月服务费。 |
2 |
服务地点 |
上派镇天海路与散花路交口,采购人指定地点。 |
3 |
服务期限 |
三年 |
4 |
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二、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肥西县精神病医院保安服务,服务内容包括医院安全检查及防火防盗巡逻、医院材料设备看护(电梯、泵房、公共区域设备)、维护现场工作秩序、院区车辆停放管理、院区道路车辆秩序引导、医疗纠纷应急事件的处理、协助相关科室转送、约束躁动病人、防自然灾害、防人为破坏等。
三、服务需求
(一)人员要求
1、供应商根据采购人需求的岗位数量及人员数量。
2、保安聘用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①男性,退伍军人优先,身体健康,无精神疾病史,无遗传或传染病史;
②政历清白,品行端正,热爱本职工作,能履行工作职责;
③熟悉工作业务,经过安保专业培训,具有保安员证;
④年龄不得超过50周岁,具备初中以上文化程度,五官体态端正,男性身高1.70m以上,女性身高1.60cm以上;会讲普通话,工作积极主动且认真细致。其中保安队长可适当放宽,但不得超过45周岁,须高中及以上学历。
⑤退伍军人优先、持有消防系统操作证书人员优先。
3、队员年龄结构合理,45周岁以下人员占总人数比例不少于60%。
4、肥西县精神病医院保安服务项目岗位需求配置
岗位 |
人数 |
上班时间 |
备注 |
大门岗 |
6 |
0:00—2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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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逻岗 |
6 |
0:00—2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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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大厅至二楼诊室 |
2 |
7:30—17: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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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控室 |
6 |
0:00—2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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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场岗 |
1 |
7:00-1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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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21人(其中指派1人为本项目队长) |
注:以上人员可根据项目实际需求进行增减,中标人应配置不少于上述所需人员,可以提出更优化的配置方案。每月随机抽查总的服务人数1次,如出现缺员、缺岗情况,除按实际在岗人数计算、支付当月服务费外,另根据缺岗人数再扣罚每月200元/人的服务费。
(二)工作要求
1、在采购人的指导下,负责院区的治安保卫、消防安全、车辆停放秩序管理和收费工作;维护医院医护工作人员、患者和家属的人身、财产的安全,确保采购人的经营活动正常进行。
2、在采购人的指导下,负责管理区域外围交通疏导工作(消防、特种车辆管理及急救通道堵塞的及时处理);指挥车辆按规定进出管理区域;指导车辆按规定停放地面停车位;对运送货物车辆的停放、装卸货物等实施管理;对非机动车辆停放负责管理。
3、完成采购人下达的临时性任务,如搬运、收发文件等。
4、监控人员及日常巡逻人员发现住院患者有逃逸现象或已经逃逸出住院楼区域的,应立即追回并及时通知院方工作人员。
5、工作期间要着装整齐、文明礼貌执勤,不吸烟、不喝酒;
6、夜间巡逻负责公共区域照明灯开关
(三)管理要求
1、成交供应商必须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人员分工,职责明确。人员数量、素质配置要合理,做到岗位不缺人、不多人。
2、有健全和具体的管理制度,有明细的完成工作程序和措施,有明确的岗位职责,有可行的检查监督考核制度,有奖励惩罚制度,有良好的员工文化制度,有固定的办公地点。
3、安全保卫人员管理由采购人安全保卫部门全权负责。
成交供应商做好与采购人保卫部门管理人员的协调沟通工作,服从保卫部门管理人员的监管,接受采购人组织的对该服务项目的服务内容、质量、管理等检查,及时做好总结和改进工作。
4、协助采购人制定有针对性的应对突发事件的预案,服从采购人安全保卫处的工作安排,确保各类突发事件的相关保障措施得到有效落实。
5、保持员工队伍相对稳定,应确保每六个月内人员流动率不超过20%,如有特殊情况须经采购人管理部门同意。员工工作熟练,公司内部有岗前培训机构,从业人员100%经过岗前培训,保安要取得保安员证。员工经过基本消防知识和急救技术培训,合格者方能上岗。
6、成交供应商任命保安队长人选应首先征得采购人同意后方可任命,其签订的保安人员人选应征得采购人同意。
7、成交供应商应与保安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建立直接的劳动关系。并为其缴纳各项社会保险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费用。
8、成交供应商必须提供24小时服务。
9、安全保卫人员的服装、培训、社保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安全保卫人员的社保费、意外伤害保险费、服装费、税金、公司管理费、法定节假日加班费等所有费用均由中标人支付。各类公示牌、指示牌制作费用、车辆磕碰赔偿、恶意逃费、人情车、物价局举报投诉罚款、免费停车证转借、造假情况造成损失等费用均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10、采购人不增加人员顶替休息,如有缺编保安队员根据实际情况安排轮流加班,以保证各班在岗人员达到采购人规定的岗位编制。
11、有明确的管理及服务方式,信息反馈渠道。
12、如遇采购人大型活动、突发事件时所有人员(含车管人员)由采购人统一调度。
(四)其他要求
1、成交供应商为本项目配备的设备须完全满足或优于磋商文件规定的技术要求,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具体品牌、型号及技术参数,但合同签订后、服务实施前须向采购人提供拟投入设备的相关信息及必要证明材料,由采购人核查,如与磋商文件要求不一致,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由此产生的责任与后果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2、成交供应商需配备必要的工作服、保安器械(如对讲机、钢叉、装备、电筒等)。安保人员的服装、劳保用品、国家规定的保卫器械等由中标供应商自行负责。
3、成交供应商每周至少对驻地安保人员进行一次训练,提高安保人员精神面貌。
4、医院将提供中标人值班场所,但不提供住宿场所; 成交供应商办公用电费用由医院承担(空调费用自行承担),自备电脑、考勤设备和打印机等办公设备和耗材并自行负责桌椅等办公家私和员工更衣柜。
5、成交供应商在合同期限内不得将本项目的管理权转包或发包;须严格按照标准化的操作程序、完善的培训体系和质量控制体系完成本项目,以保证整个医院各系统安全、高效、有序和有计划地运转。成交供应商有责任配合医院接受上级领导部门的监督、检查,提供必须的资料。
6、全部服务人员的工作时间应严格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的标准执行,因工作原因产生的加班(含节假日加班),中标人应严格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的标准给付员工加班薪资。
(五)服务责任及赔付责任
1、成交供应商负责对派驻人员进行管理、教育、培训。成交供应商派驻人员和服务单位人员发生纠纷,由双方领导联合调处,在查清责任的基础上,双方各自负责处理。如因派驻人员发生问题,成交供应商除负责查处并追究当事者的责任外,应及时给予调换补充。
2、因安保人员工作不力或失职造成采购人及其服务对象财产损失或人员受侵害的,成交供应商应予以赔偿,属单位财产的按照财务入账价值,其他情况协商赔偿。如造成严重后果,采购人有权追究成交供应商经济责任及有关法律责任。
3、成交供应商在保安服务中所发生的人员安全事故(包括人员滑倒、擦伤等)、交通事故、看护等安全事故责任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六)服务考核监管方式
为督促监管服务成交供应商按合同要求提供高质量的服务,对成交供应商实行量化考核。每个月考核设定满分为100分,7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扣除5%月度服务费用并要求成交供应商给出书面整改报告,在服务期内连续有3个月评为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提前终止合同。
量化考核细则(肥西县精神病医院安保服务考核表):
考评时间 |
年 月 日 |
合同考核周期 |
一次/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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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考核周期 |
一次/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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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评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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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服务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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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检查具体内容 |
评分标准 |
所扣分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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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管理 |
人员配备情况 |
必须按实际岗位要求配齐服务人员,每少一人扣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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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人员着装 |
服装不统一扣3分; 服装不洁扣2分; 着装不按规定扣2分; 不穿工作服扣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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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人员工作状态 |
脱岗、吸烟、看书、玩手机以及其他与工作无关的情况,每发现一项扣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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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人员服务态度 |
与病患、家属及工作人员争吵、打架等不文明行为,每发现一项扣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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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
无证上岗,每例扣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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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管理 |
室内外停车场区域环境状况 |
环境不洁或堆放杂物不得分,每处扣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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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停放情况(包含非机动车) |
乱停乱放,有车辆堵塞消防通道、急救通道情况,每例扣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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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管理 |
安保人员更衣室 |
发现有垃圾、积尘等现象,扣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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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备保养、维护、交接班记录情况 |
无记录或记录情况不实,扣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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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营及应急管理 |
对科室安排工作的落实情况 |
对科室安排的工作不配合,不服从监管的,每例扣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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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保服务情况 |
发生外来人员偷盗、人身伤害等治安事件,每例扣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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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火灾、治安刑事案件或其它自然灾害及突发事件的应对情况 |
未及时抢险救灾,积极应对的,扣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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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守院章院规情况 |
违反医院相关规定的,每例扣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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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情况 |
受到投诉,每例扣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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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总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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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量化考核细则,在具体实施后,如需增补,由双方协商确定。
(七)合同解除约定
若保安服务提供方在保安服务管理期间,违反下列规定将被解除保安服务合同:
1、将本项目保安服务分包或转包他人;
2、在合同期履行期间,所提供的保安服务3个月度考核未能达到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标准及其响应承诺;
3、未按照国家劳动法等相关现行法律规定聘用保安人员;
4、保安人员的工资及社保待遇低于目前采购人所在地人均最低工资标准和社保缴费标准。
5、服务期间发生严重治安或消防安全事故,且认定负有主要责任。
(八)违约责任
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如有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单方面终止协议的,终止协议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合同金额的10%。
注:除评分标准中要求提供的相关人员证明材料作为评分条件外,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无须提供人员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由采购人在合同签订后成交供应商进场服务前核查人员配备情况,人员须按照要求配备到位,否则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报监管部门按规定处理。
四、报价要求
1、本项目报总价,总价包含为完成本项目服务内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工资、管理费、设备器材、服装费、办公费、通讯费、培训费、税金、利润、社会保险费等为完成本次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成交供应商自行解决员工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纳税等保险及劳保、工资、福利、食宿、员工上下班交通等有关问题。
2、政策性费用测算如下:
一般纳税人政策性费用及规定费用测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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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项目 |
人数 |
费用 |
月 |
小计 |
A11 |
最低人员工资 |
21 |
1280 |
36 |
967680 |
B11 |
社会保险 |
21 |
1083.02 |
36 |
818763.12 |
C11 |
工会教育经费=A11*3.5%=A11*0.035 |
33868.8 |
|||
|
小计(A11+B11+C11) |
1820311.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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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11 |
一般纳税人税金(A11+B11+C11)*6.72%=(A11+B11+C11)*0.0672 |
122324.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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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11合计(A11+B11+C11+D11) |
1942636.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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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规模纳税人政策性费用及规定费用测算(如投标供应商以小规模纳税人税金费率报价,需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小规模纳税人证明材料,如企业税种核定材料,官网截图等,否则将导致投标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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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项目 |
人数 |
费用 |
月 |
小计 |
A12 |
最低人员工资 |
21 |
1280 |
36 |
967680 |
B12 |
社会保险 |
21 |
1083.02 |
36 |
818763.12 |
C12 |
工会教育经费=A12*3.5%=A12*0.035 |
33868.8 |
|||
|
小计(A12+B12+C12) |
1820311.92 |
|||
D12 |
小规模纳税人税金=(A12+B12+C12)*3.36%=(A12+B12+C12)*0.0336 |
61162.48 |
|||
F12合计(A12+B12+C12+D12) |
1861474.40 |
如投标供应商以小规模纳税人税金费率报价,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小规模纳税人证明材料(如:企业税种核定材料,官网截图等),否则将导致投标无效。
官网查询截图可通过:如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网站
(https://etax.anhui.chinatax.gov.cn/nsr/wzdk/ybnsrxx?isGsFlag=Y)
备注:
1)人员工资不低于肥西县最低工资标准(1280元/人/月),保险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成本核算时所有配备的人员都应计算保险部分(含医疗救助金),不得以使用 40、50人员为由不予核算。
2)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最低为 3017.01 元,计算缴费金额以每人每月为基数,单位重大疾病补助须缴纳(15 元/每人/每月),即1083.02元/月。社会保险企业缴纳费用(缴费费率:24.9%)组成为:养老保险 16%、工伤保险 0.4%、失业保险 0.5%、医疗保险8%。不得以使用 40、50人员为由不予核算。
社会保险个人缴纳费用(缴费费率:10.5%)组成为:养老保险 8%、失业保险0.5%、医疗保险 2%。
3)请投标人自行核算以上政策性费用及规定费用,如投标人对以上费用有疑问,请在本项目询问期内提出。如无疑问,投标报价应不低于上述政策性费用及规定费用,否则将导致投标无效。
4)“投标分项报价表”中政策性费用及规定费用不接受赠送及优惠,“投标分项报价表”中其他项, 作为可竞争费用,可由投标人自行报价。
5)投标人应考虑合同期内政策性费用调整的风险。投标报价应考虑肥西县最低工资标准上调等风险,履约期限内不得以最低工资标准上调以及物价指数上涨等理由增加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