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项目背景
为保证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数据的现势性和准确性,满足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发证要求及一体化管理。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推进不动产登记便民利民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18]60号)和省厅《关于抓紧做好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工作的通知》(苏自然资办发[2021]97号)等文件要求,基于已有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釆取“内业为主,外业为辅”的作业方式,开展睢宁县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工作。最终形成满足不动产统一登记要求的汇交成果,进一步保障农民合法权益,服务乡村振兴, 促进城乡统筹发展。
二、项目任务
1. 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按照《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2021修订版)对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进行数据结构转换, 按照建库要求完成属性字段赋值、逻辑关系重建、坐标系转换等工作; 对所有权成果开展权属核实工作,对确实发生权属变化的区域,按照地籍调查和不动产统一登记相关规定,重新开展外业调查,核实权属界线的准确性、权利人等信息的正确性,并根据权属核实成果对数据库进行更新,形成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更新数据库。
2. 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汇交。按照《江苏省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数据成果汇交要求》对更新调查成果进行汇交,最终形成满足要求的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汇交成果。
严格按照《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2021修订版)对存量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数据库进行升级,按照建库要求完成属性字段赋值、逻辑关系重建、坐标系转换等工作。将空间数据、属性数据和其他相关数据按国家、省级要求建库后进行汇交。
三、项目内容
1. 资料收集分析
对涉及到的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数据情况进行资料收集、比对分析,编制数据整合方案及技术细则,进行原始数据库、中间数据库、成果数据库框架设计,并进行技术培训。
2. 数据转换及内业数据处理
将原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数据库转为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对原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数据产生的地籍调查数据库按照不动产统一登记数据库标准进行转换,转换到统一标准的不动产登记数据库中。将转换后的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叠加第三次国土调查数据库成果、遥感影像数据等进行转绘,使权属界线与三调图斑界线相衔接。
3. 开展外业权属调查、进行数据更新
对确实发生权属变化的宗地,按照地籍调查和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相关规定,组织开展外业补充调查后,进行变更登记。
4. 开展数据库建设工作
根据工作需求提供集体土地所有权建库软件,且支持将成果导入不动产登记系统。将整合后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数据中的空间数据、属性数据和其他数据等, 根据《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2021修订版)的要求进行数据规范化入库,导入到不动产登记成果数据库中。
5. 开展登记工作
完成权属审核和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由村民组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及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提出土地登记申请;村民组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机构不完整的,可由村民委员会代为提出土地登记申请,同时提交相关资料。依据《土地管理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将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所有权确认到每个具有所有权的农民集体,颁发所有权证书。
6. 开展数据汇交工作
根据《江苏省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要求》的要求,按照统一数据内容、结构和格式等要求,通过数据抽取、映射、转换等技术手段,建成符合国家、省数据汇交标准的数据库成果并上报。
四、项目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订版)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1年)
3. 《土地利用数据库标准》(TD/T1016—2017)
4. 《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2021修订版)
5.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6. 《不动产登记实施细则》
7. 《关于全面推进不动产登记便民利民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18]60号)
8. 《关于抓紧做好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工作的通知》(苏自然资办发[2021]97号)
9. 《关于做好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准备并开展试点工作的通知》
五、技术指标
1. 坐标系统与投影方法
(1) 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CGCS2000)。
(2) 采用高斯-克吕格投影,标准的3度分带,中央子午线为东经117°。
2. 高程基准
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
六、项目工期
2021年11月底完成。
七、项目成果
成果主要有数据库成果、文档成果。
1. 数据库成果
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更新成果数据库,主要包括不动产单元数据、权利数据、权利人数据、登记业务数据、登记档案数据、汇交数据等。
2. 文档成果
(1) 睢宁县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技术方案;
(2) 睢宁县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工作报告;
(3) 睢宁县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数据库建设报告;
(4) 睢宁县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质量检查报告;
(5) 其他相关文档。
八、售后服务要求
1. 项目组织及人员要求
为规范和促进本项目的正常实施和推进,需有序高效、安全稳定、常态化运行,投标人须成立独立的项目组,安排足够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本项目的建设。
在项目组织机构中应明确各岗位的职责、任职资格,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应分别配备有实际业务经验的项目负责人承担本项目的管理工作, 配备项目核心技术团队及技术支持团队。
2. 售后服务要求
免费维护期为项目完成最终验收后1年。在免费维护期内,及时对对数据库进行优化。
3. 技术支持要求
此项目要求提供多样化技术支持服务,处理用户出现的各种问题和故障,以保证用户工作的正常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