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说明:
1. 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内容)
(1)本招标文件所称中小企业必须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
(2)服务项目中伴随货物的,根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采购需求中的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标注“★”的(详见本章附件1),投标人的投标货物必须使用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所投标产品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否则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如本项目包含的货物属于品目清单内非标注“★”的产品时,应优先采购,具体详见“第四章 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3)(如有时)服务项目中伴随的货物包含信息安全产品的(信息安全产品包括:防火墙、网络安全隔离卡与线路选择器、安全隔离与信息交换产品、安全路由器、智能卡COS、数据备份与恢复产品、安全操作系统、安全数据库系统、反垃圾邮件产品、入侵检测系统(IDS)、网络脆弱扫描产品、安全审计产品、网站恢复产品),根据《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财库〔2010〕48号)的规定,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原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颁发的有效的信息安全产品认证证书(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
2.“实质性要求”是指招标文件中已经指明不满足则投标无效的条款,或者不能负偏离的条款,或者采购需求中带“▲”的条款。
3.如投标人投标产品存在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或者专利成果行为的,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服务需求一览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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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
/分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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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清单及服务参数 |
序号 |
采购服务名称 |
单位 |
数量 |
服务参数 |
分项预算合计(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名称(行业名称及划分见本章附件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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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南宁市地下综合管廊专项规划(2021-2035)》 |
项 |
1 |
一、项目背景 地下综合管廊是建于城市地下用于容纳两类及以上城市工程管线的构筑物及附属设施。推进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统筹各类市政管线规划、建设和管理,不仅可以解决反复开挖路面、架空线网密集、管线事故频发等问题,还可以完善市政工程、美化城市景观、保障城市安全、促进城市集约高效和转型发展,有利于提高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和城镇化发展质量,有利于增加公共产品有效投资、拉动社会资本投入、打造经济发展新动力。 自2016年入选国家第二批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城市以来,南宁市围绕城市总体规划,结合各类专业管线规划,编制了《南宁市综合管廊专项规划(2015-2030)》,以城市新区、各类园区、成片开发区域作为管廊项目引入点,随新建道路同步推进管廊建设,构筑服务于重点区域的“大系统、小集中”管廊体系,在老城区按照“成网成片、因地制宜、节约成本”原则,结合城市发展需要、管线扩容需求及经济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等因素,推进缆线管廊建设。试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但同时也遇到了项目建设成本高、建设和回报周期长、廊内空间利用率低、布局与入廊需求相矛盾等影响管廊事业可持续发展的问题,亟待加以研究解决。 2019年5月,《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提出,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将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空间规划融合为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实现“多规合一”,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对各专项规划的指导约束作用。目前,南宁市正在开展市域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为确保总体规划的科学性、前瞻性和指导性,规划编制专班提出同步推进相关专项规划编制工作,使专项规划的主要管控要素能够纳入南宁市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中,叠加到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上,使不同专业涉及空间利用的专项规划之间、市级总体规划与区(县)国土空间详细规划之间能够协调、衔接,指导后续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与设计。为此,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为全市管廊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牵头组织编制《《南宁市地下综合管廊专项规划(2021-2035)》》。 二、规划范围与期限 本次规划范围为南宁大都市区范围,包括南宁主城区、武鸣副城区、临空经济示范区、那马片区南部科创新城、伶俐-六景片区东部产业新城,规划城镇人口规模约800万人,城镇建设用地1000平方公里。本次规划与正在编制的《南宁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相衔接,规划期限为2021年—2035年。 三、规划主要编制内容 (一)现状分析评价 对南宁市管廊和市政管线(给水、排水、电力、通信、燃气、热力等)的现状、规划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总结上一版规划执行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二)相关经验借鉴与分析 分析其他城市综合管廊的规划、建设、管理、维护的情况,总结可供借鉴的经验和需要避免的教训。 (三)可行性和必要性研究 结合南宁市现有基础条件和优劣势,从城市发展的角度、城市管理、法制建设、前期研究、建设时机等方面,分析论证南宁市持续推进综合管廊建设的可行性和必要性,明确管廊的价值定位。 (四)规划总则 根据项目背景,明确规划原则、规划期限、规划范围、规划依据、规划拟解决的重点、难点问题,提出工作技术路线。 (五)发展目标及空间规划 综合考虑城市建设的功能结构、发展布局、开发强度、资源条件等相关因素,对综合管廊进行区位建设条件评估,提出宜建区和慎建区,在宜建区的基础上,根据建设条件划分优先区。根据综合管廊需求预测,确定总体建设目标,分近、中、远期对管廊项目建设、运营目标及经济指标进行量化预测。 (六)综合管廊布局规划 确定管廊路由布局的原则,分析路由选择的影响因素,结合现有管线、地下空间利用、轨道建设、用地功能、综合防灾等因素,对适合建设干线、支线和缆线的道路进行分类,确定综合管廊布局规划。 (七)管廊断面设计研究 确定入廊管线和管廊断面形式的选择原则。根据相关管线规划以及南宁实际情况,对干线、支线、缆线管廊的具体横断面进行研究与设计,协调竖向标高。根据容纳的管线种类、规模、数量、施工方法等,结合管廊空间规划、布局规划,有针对性地推荐不同建设条件下的断面形式。 (八)三维控制线划定与节点控制 研究探讨管廊与地铁、人防工程、商业综合体等城市地下空间的共建方式,并提出平面布置、竖向控制及交叉处理原则,提出规划层次避让原则和预留控制原则;明确管廊的最小覆土深度、与相邻管线和地下构筑物的最小水平净距和最小垂直净距。 (九)附属设施规划 确定附属设施的种类、布置原则、相关附属设施的规划指引。 (十)经济性分析及分期实施计划 对综合管廊的经济和社会效益进行全面分析。分别提出近、中、远期管廊项目建设(改造)的实施计划、投资估算和建设时序,明确到具体道路。 (十一)环境影响评价 确定管廊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内容、制约因素等,提出本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十二)相关保障措施研究及实施建议 对综合管廊的投融资、建设、运营模型进行深入研究,分析研究相关城市的各类模式,总结各自有缺点,并结合南宁市实际提出推荐模式。提出有关管廊项目实施、运行、管理和保障措施等方面的政策性建议。 四、规划成果要求 (一)规划成果应满足《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建设部令第146号)等相关规定,经南宁市城市规划委员会审议通过,切合南宁市城市建设实际,与在编的南宁市国土空间规划充分衔接。 (二)成果内容包括《南宁市地下综合管廊专项规划(2021-2035)》文本、说明书及附表、附图。 (三)全部成果报告送审稿、报批稿份数以满足项目审查、审批的具体要求为准,审定本需提供纸质版一式15份,可编辑电子版刻录光盘一式2份。 (四)汇报展示用多媒体电子文件1份。 (五)成果需要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基础信息平台和一张图监督实施系统进行统一管理,提交数据库文件满足南宁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数据库入库的要求。 ▲二、其他要求: 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且具有注册城乡规划师资格。 证明材料需附在投标服务资料表后,证明材料为:投标人为以上拟投入人员缴纳的最近一个季度或近期连续三个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复印件;同时提供身份证、职称证、注册证、毕业证等相关证书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
313.65万元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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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条款 |
▲一、合同签订期: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25 日内(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5日内必须签订合同。) ▲二、提交服务成果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个月内提交所有服务成果,并于终审评审会后15个工作日内提交最终成果、完成终验。 三、提交服务成果地点: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四、验收标准、规范:采购人根据采购文件上的技术规格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中标人投标文件响应内容、服务成果组织专家进行验收。验收时必须达到以下标准:1、完成所有服务内容;2、研究成果通过专家组的评审验收;3、提交相应成果和电子文件。 五、售后服务要求: ▲1、质量保证期:1年(自提交成果并验收合格之日起计)。 2、故障响应时间:接到采购人处理问题通知后 24 小时内到达采购人指定现场 3、其他:无。 六、其他要求: ▲1、报价必须含以下部分且不因各种风险或其它成本、费用等的变化而调整。包括: (1)编制费:编制成本及区内外调研、研究费用、方案评审费用、成果转化费用等相关费用; (2)保证项目验收等所需的相关费用; (3)材料费:包含汇报材料及成果打印费用; (4)必要的人员费用和各项税金。 2、本次招标项目金额均以人民币计价。 3、对合同条款的调整(如对验收、违约责任等有特殊要求的) 由于编制承担单位原因,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内容、时间及相关要求向发包人交付设计文件,编制承担单位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每逾期交付一天,按合同总费用的万分之五支付滞纳金,超过合同规定时间10日,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已拨付进度款双倍索回。 ▲3、付款方式: (1)完成公开招标采购,确定中标供应商并签定合同。合同签定后给予支付项目总费用的20%,主要用于资料收集、前期调研等。 (2)中标供应商提交中期成果,该成果应经过主管部门组织的专家评审会评审。通过评审的会议纪要印发后,给予支付项目总费用的40%。 (3)本项目规划成果报南宁市城市规划委员会审定。南宁市城市规划委员会同意本规划成果的相关会议纪要印发后,给予支付项目总费用的30%。 (4)本项目规划成果报市人民政府,正式获得批复实施后,给予支付项目总费用剩余的10%。 ▲七、投标文件中应提供具体的规划方案,规划方案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规划背景,规划内容,编制技术路线,投标人工作基础与条件,计划进度安排,主要编制人员等。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且具有注册城乡规划师资格。 方案必须对以上所有内容做具体阐述,否则投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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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说明 |
一、进口产品说明(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选择) □本表的第 项服务所涉及的货物已按规定办妥进口产品采购审核手续,投标产品可选用进口产品;但如选用进口产品时必须为全套原装进口产品(即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同时投标人必须负责办理进口产品所有相关手续并承担所有费用。其他货物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投标,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R本分标服务所涉及的货物不接受进口产品(即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参与投标,如有进口产品参与投标的作无效标处理。 二、其他: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