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况
近年来,政府门户网站受到特别关注,国务院办公厅相继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政府网站普查的通知》(国办发〔2015〕15 号)、《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55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42 号)、《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等文件。同时江苏省政府、南京市政府深入贯彻国家相关文件精神,也相继印发一系列文件,对政府网站建设以及 “互联网+政务服务”的发展不断提出新的要求。系列的政策规范文件,形成了政府网站建设和评估指标体系,对政府网站的建设目标、建设方式、建设内容提出了明确要求。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 号)精神和《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考核要求,全面提高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建设水平,拟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采用“软件+人工”的方式,为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提供监测服务,以实现网站问题发现及时、告警及时、整改及时,确保在国家、江苏省政府网站普查中全部合格。
二、项目需求清单
序号 |
产品/服务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标的所属行业 |
属性 |
1 |
市部门及各区政府网站季度巡查 |
1 |
套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服务 |
2 |
南京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季度检查 |
1 |
套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服务 |
3 |
错别字及敏感信息日常监测 |
1 |
套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服务 |
4 |
新建或改版政府网站检查 |
1 |
套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服务 |
三、技术部分要求
产品/服务 1:市部门及各区政府网站季度巡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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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名称 |
功能、性能、配置或服务要求 |
1 |
★实质性条款 |
每季度检查市部门及各区政府网站,包含 45 个政府部门网站、12 个区政府网站(含南京市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网站)。其中,政府部门网站按照国办《全国网站普查评分表》各项标准及《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中单项否决指标(不含政务新媒体)进行监测,区政府门户网站按照《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不含政务新媒体)进行监测。监测服务期内,监测指标内容将根据国家、江苏省和项目需求方的相关要求及时调整。 每季度均需对每家单位出具监测报告(含错误类别、截图、情况说明、整改建议、扣分情况等)。供应商承诺服务期内提供不超过网站群总数 10%的新增服务(不含市区政府门户网站)。具体实施计划如下: (1) 每季度第一个月 100%巡查市部门及各区政府网站,并出具监测报告,发送报告至市信息中心,并提供整改相关的咨询服务。 (2) 每季度第二个月月初各单位整改完毕后,对每季度巡查中不合格 网站的整改报告进行核查,对未完全整改完毕的问题进行整理,及时向市信息中心反馈。 |
2 |
非实质性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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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服务 2:南京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季度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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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实质性条款 |
(1) 南京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监测 按照《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不含政务新媒体)要求,每季度第一个月检查南京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出具监测报告,发送报告至市信息中心,并提供整改相关的咨询服务。 (2) 南京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外文版网站监测 每季度第一个月检查南京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外文版网站的栏目更新情况,出具监测报告,发送报告至市信息中心,并提供整改相关的咨询服 务。 |
2 |
非实质性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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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服务 3:错别字及敏感信息日常监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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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实质性条款 |
按照国家和省的相关要求,对错别字、专用词汇严重错误表述、敏感信息、暗链等提供日常监测服务和整改咨询服务。 1、门户网站每日增量监测 每日对南京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新增信息进行扫描一次。 2、门户网站月度全站监测 每月初对南京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的历史信息进行一次全站扫描,形成月度报告。 3、网站群季度全站监测 每季度第一个月对南京市政府网站群市级部门网站、各区门户网站的历史信息进行一次扫描,形成季度报告。 4、特殊情况突发监测 临时突发时期(例如:上级单位临时抽查前;新增专用词汇严重表述错误;及其它新增严重问题库等情况),按照服务对象实际需求可安排临时扫描检测,形成相关报告。 |
2 |
非实质性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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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服务 4:新建或改版政府网站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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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实质性条款 |
参照季度巡查的指标要求,5 个工作日内,对南京市新建的政府网站或改版的政府网站(不含市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上线前的检查,提供监测问题报告,提供整改咨询服务,核实整改情况。供应商承诺服务期内提供不超 过网站群总数 10%的新增服务。 |
2 |
非实质性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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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商务部分要求
1、 服务周期:3 年,合同每年一签,第一年合同期满后,根据考核结果采购人决定是否与中标供应商签订下一年度服务合同。(每年项目完成后,采购人应根据实际情况判断供应商是否完成本次服务事项,若未达到预定绩效目
标需在 15 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异议。项目完成后采购人需出具《项目绩效评价报告》,书面确认供应商达到绩效目标。)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有权终止续约。
2、 服务保障和自罚承诺
(1)供应商应对照磋商文件要求,书面说明已对采购人的需求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申明与需求的偏差和例外。
(2)若出现采购人发现问题而供应商未查出的情况,每发现 1 处扣除合同额 0.1%的费用。
(3)如存在被国家通报为不合格网站,而供应商未查出的情况,每发生 1 起扣除合同额 5%的费用。
(4)如存在被省级通报为不合格网站,而供应商未查出的情况,每发生 1 起扣除合同额 3%的费用。
(5)根据绩效扣减中的要求,累计扣费达到合同额的 50%时,将报送财政监管部门,终止合同。
3、付款条件
1、本章有带星号(“★”)的内容及商务部分要求均为实质性要求,不允许负偏离,否则作为无效报价。采购文件中要求的产品品牌或型号,是采购人根据项目所要实现的功能及考量后推荐的品牌或型号,供应商可以采用其他品牌的产品进行投标,但是,所有功能必须能满足采购项目整体性能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