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2024年南京市民政局信息技术运维服务
1.2 项目编号:JSZC-320100-JSZC-C2024-0085(ZCZC-2024-MZJ-015)
1.3 采购项目预算:40万(报价超过项目预算作无效响应处理)
1.4 项目内容:
1.4.1 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引入专业技术力量,为南京市民政局使用的信息系统所涉及的软件类、硬件类、网络类、数据类和综合类等日常技术运维事项,提供专业团队驻场服务。
1.4.2 服务期限:2024年9月—2025年9月(具体以采购人实际要求为准)。
二、项目内容
本项目是指为南京市民政局使用的信息系统所涉及的软件类、硬件类、网络类、数据类和综合类等技术运维事项做好服务工作,充分满足采购人提出的各类信息化运维需求,及时解决各类信息系统相关故障和问题;协助采购人的分管人员做好信息化管理工作,保障各项工作正常开展。
成交供应商需派出技术服务人员4人,签订保密协议后,其中3人常驻采购人指定的现场提供技术服务,1人根据采购人需求不定期上门提供技术服务,所有技术服务人员工作所需设备统一自备。
三、项目需求清单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标的所属行业 |
属性 |
1 |
南京市民政局信息技术运维服务 |
1 |
项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服务 |
四、项目内容
4.1 服务内容
4.1.1业务软件系统运维服务
(1)配合系统开发方,为采购人提供民政业务软件系统日常运维服务,包括但不仅限于门户网站、综合办公平台、智慧养老平台、社会救助平台、婚姻公共服务平台、省综合业务平台等;全面掌握办公、业务平台系统、数据库及存储备份环境和功能,记录系统、对应服务器及相关设备的配置信息,如有变动需及时更新;定期检查平台系统的数据、文件等占用情况,检查记录平台系统日志运行情况、系统及数据库备份情况,针对相应情况进行优化,及时处理解决遇到的系统故障。
(2)为采购人提供信访机要等通用业务软件系统日常运维服务,包括但不仅限于南京市电子公文平台、南京市政务内网综合办公平台、南京12345政务热线综合管理平台、江苏阳光信访信息系统——南京平台、全国民政信访信息系统、中国·南京 集约化智能门户平台(问政互动)等;每周一次检查系统运行情况,及时处理解决遇到的系统故障;重点保证机要信访系统公文流转功能,第一时间解决使用中出现的相关问题,保障功能正常运行。
4.1.2 办公设备、机房设备及网络运维服务
(1)负责局机关网络配置、跳接、测试、维护、故障排除,建立技术资料、设备台账、运维记录并定期更新。
(2)负责指导和协助区、街道、社区民政业务网络故障排除。
(3)负责办公设备硬件故障诊断和修复,以及操作系统和通用软件的安装配置、使用培训、补丁升级、安全防护、备份恢复;负责建立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扫描仪等办公设备的设备台账和运维记录。
(4)对M层机房以及会议室机房设备应建立技术资料、设备台账和运维记录,做好每日巡检,巡检时应记录工作环境及设备运行状态,配合厂家按维保周期对设备进行检查、测试和维修;其他机房设备应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联系相关部门及时处置,定期提交服务报告。
(5)负责网络、安全系统管理,降低网络设备故障率,提高网络设备的运行性能。提供故障诊断、远程支持、现场支持、软件升级、设备搬迁、网络优化、网络巡检、漏洞扫描、安全检测、现场培训、技术交流、网络建设建议等服务。
(6)每季度梳理现有的信息化资产,包括服务器、操作系统、数据库、网络设备、安全设备、信息系统等,建立全面的信息化资产台账。
4.1.3 内容采编及数据录入服务
(1)对民政业务软件系统进行内容采编及数据录入,包括但不仅限于综合办公平台等。
(2)对省市性系统的民政相关部分,进行内容采编及数据录入,包括但不仅限于信息公开、局长信箱、信用信息、党员志愿者等。
4.1.4 网站及政务新媒体维护服务
(1)提供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内容更新服务和信息发布审核服务,确保发布信息的格式、文字、链接等不发生重大错误。
(2)按照全国政府网站普查标准以及省市相关要求,提供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网站及政务新媒体监测服务,做好网站及政务新媒体绩效评估等各项工作。
4.1.5 会议系统保障服务
(1)负责局机关会议室视频会议系统以及视频、音频设备的运维服务,建立技术资料、设备台账、运维记录并定期更新。
(2)做好局机关会议保障,主要包括:席卡、会标、视频、音频、投影、话筒、音响、灯光、摄影等保障。
(3)协调或配合省民政厅信息中心、市信息中心,做好视频会议保障,按要求开展会前联调、呼点,确保省、市、区三级视频会议系统互联互通。
4.1.6 固定资产管理服务
(1)负责局机关信息化设备类固定资产报废技术鉴定。
(2)负责局机关信息化设备类固定资产统计,做好固定资产管理系统的录入更新,确保账物相符。
4.1.7 重要时期网络安全保障服务
在上级部门、全市网络安全主管部门或采购人认定的重要时间节点(如重要节日、重要会议期间),为运维的办公设备、机房设备、办公网络提供专项安全保障服务,及时发现并处置网络安全隐患。
4.1.8 其他技术服务
(1)信息化管理服务。协助采购人的分管人员,做好信息化管理工作,包括但不仅限于:拟制信息化管理制度规定、跟踪推进信息化项目建设。
(2)软件应用咨询服务。协助采购人对各类软件的使用情况进行分析评估,为改进优化提供参考意见。
(3)数据安全咨询服务。根据《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政策要求,对采购人的数据安全管理工作提供咨询解答服务,以提高数据管理水平,规范数据处理活动、保障数据安全可靠。
(4)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咨询服务。对采购人的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工作提供咨询服务,包括等保定级咨询、等保备案咨询、按照等保要求对设备策略和配置进行调整等,并提供等保测评相关整改建议。
(5)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咨询服务。对采购人的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工作提供咨询服务,包括密码应用方案咨询、按照密评要求对设备策略和配置进行调整等,并提供密评相关整改建议。
(6)信创咨询服务。提供信创项目的立项、技术和建设方案、工程可行性研究等设计咨询服务以及设备适配性测试服务。
4.2 项目预期目标
4.2.1 做好业务系统、会议系统的技术维护,确保系统平稳运行。
4.2.2 按照工作要求,及时更新信息系统的内容。
4.2.3 项目约定范围内的信息系统正常运行,全年无重大事故。
4.2.4 省市对局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监测结果合格。
五、项目要求
5.1 项目关键点设置要求
按要求及时提交各类技术资料、运维记录、专项报告,包括但不仅限于《网络拓扑结构图》、《月度巡检报告》、《硬件设备台账》等。
5.2 项目实施方案要求
本项目实施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1)实施目标;
(2)工作安排;
(3)资金使用情况;
(4)考核评估方式。
六、运维团队要求
6.1 人员要求
人员 |
数量 |
服务内容 |
项目负责人 |
1 |
负责整个项目统筹安排,及时与采购人沟通协调 |
项目技术主管 |
1 |
负责整个项目运维、实施及具体工作安排 |
运维工程师 |
2 |
按采购需求实施运维服务,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性格开朗。 |
6.2 服务要求
6.2.1 项目周期为期一年,3名人员常驻南京市民政局提供现场运维服务,所有驻场服务人员工作所需设备统一自备,为项目约定的维护范围内的信息系统提供日常维护工作。
6.2.2 驻场服务人员须按照采购人的作息时间全部到岗开展驻场服务工作,所有驻场服务人员每天上下班须考勤。
6.2.3 驻场维护人员应遵守招标人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严禁进入与维护工作无关的区域或动用与维护工作无关的物品。
6.2.4 发生成交供应商驻场维护人员的工作失职造成的人身安全事故或其他财产损失,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相关经济和法律责任。
6.2.5 在服务过程中,若成交供应商没有及时响应各项服务要求,发生重大事故,造成采购人重大损失的,采购人可提前终止合同,并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承担采购人的所有损失。
6.2.6 成交供应商在合同服务期内,若因人员不足,服务工作开展不到位,工作不能及时处理,导致服务范围内的网站、信息系统、会议保障方面出现错误,被上级单位通报存在安全隐患或舆情风险,采购人有权立即中止合同,并视情况的严重程度,保留进一步追加二倍合同额罚款的权利。(供应商须针对本项内容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七、付款方式
7.1 合同签订一周内,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价的40%作为预付款。
7.2 服务期满10个月后,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价款的40%。
7.3 全部项目实施结束,通过采购人组织的绩效评估后,付清余款。
7.4 每次付款时需提供等额发票。每次付款前五日,成交供应商须提供等额发票,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付款。
7.5 因财政审批导致的迟延支付,采购人不承担迟延支付的违约责任。
八、其他要求
8.1 成交供应商委派的驻点人员需要与投标委派驻点人员一致,若出现委派人员与投标委派驻点人员不一致时,采购人可立即终止合同,并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承担采购人的所有损失。
8.2 成交供应商试用期为2个月,如果试用期间,采购人对服务不满意,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更换工作人员,如更换后仍无法符合采购人需求,采购人可以解除合同,并无需支付试用期费用。
8.3 采购文件中未能详尽的内容,需由成交供应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交由采购人予以确认。
8.4 供应商应承诺响应文件中提供的供应商资格、资质证明文件不存在隐瞒、与实际情况不符等情况,采购人保留在供应商成交后对供应商相关资质、资格和能力进行考察验证的权利,如果存在差异,采购人有权取消或终止合同,并根据相关规定约定,作出相应赔偿要求。
8.5 供应商必须有能力按照本采购需求规定的要求提供项目产品、进行项目相关服务、独立承担民事等法律责任。
8.6 对于采购人各类业务信息系统的数据运维,如若发生相应的技术类问题,成交供应商需在1小时内给予响应,尽快予以解决,并保持7×24的热线技术支持。
8.7 技术工程师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上进心,能吃苦耐劳,承受一定的工作压力。
8.8 技术工程师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沟通能力、表达能力及团队协作精神。
九、服务保障和自罚承诺
9.1 供应商应对照采购文件要求,书面说明已对采购人的需求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申明与需求的偏差和例外。
9.2 如果发生因供应商安全措施不力造成的事故责任、或者其他工作失误,由此所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9.3 如因供应商投入人员过少原因,造成无法在承诺工期内完成服务,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十、廉政条款
成交供应商在项目执行期间须勤政廉洁地履行合同要求,规范维护双方合法权益,严禁商业贿赂、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发生,严格按照采购人要求履行相关廉政制度和义务。
注:本章要求均为实质性要求,不允许负偏离,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