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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全程区间测速、货车靠右行占道抓拍设备采购安装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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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111300000198078 文档页数:93页 所需下载券:10
高速公路全程区间测速、货车靠右行占道抓拍设备采购安装项目

采购需求及技术要求

一、 采购需求及相关技术参数要求

1. 项目简述

滁州市现有高速公路区间测速主要以总队配套建设卡口为主,支队自建卡口和固定测速设备为辅。当前我市辖区高速公路电子监控设备布点仍不完善,未达到部局、总队主干公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提出“每20公里一处卡口”的布局理念,前期规划建设点位上下行独立分布,未能有效的形成区间合力。随着驾驶人员对道路监控设备认知度的提升,单纯的单点超速检测很容易被规避,超速造成的道路通行风险逐步增大,构建全程区间测速系统势在必行。为此支队计划利旧现有点位,充分考虑各辖区大队道路管控需求,通过区间补点续建和老旧设备更换等手段,完善辖区高速公路主线卡口布局,实现滁州市高速公路车辆区间测速和道路综合管理能力的显著提升,保障交通参与者安全出行。

2. 项目背景与现状概述

2.1. 项目背景

根据《全国主干公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建设三年规划》(公交管[2014]142号)意见、《安徽公安厅交警总队2017年-2019年度高速公路科技建设三年规划》意见,《安徽省主干公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建设三年规划》等标准文件进行立项,2017年-2019年实现高速公路单向平均每20公里一处卡口,形成覆盖全省高速公路路网布控包围圈,完成国家高速公路卡口加密工作,为安徽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提供前端基础数据。为此安徽省每年在现有高度公路和新建的高度公路上逐年增加卡口测速点位,实现全省高速公路网路覆盖。

滁州市,地处安徽省最东部,苏皖交界地区,自东南向东至东北依次与江苏省南京市、扬州市、淮安市为邻,是江淮地区重要的交通枢纽城市。辖区涉及G40沪陕高速(合宁)、G3京台高速(合徐)、S22天天高速(滁马)、S17蚌淮高速、S95宁洛高速凤阳支线、G36宁洛高速、S07徐明高速、S2211宿扬高速、S12滁淮高速、S98滁西环线等多条高速,高速路网纵横交错。考虑到滁州市现有高速公路管控主要以总队配发卡口为主,支队自建卡口和固定测速系统为辅,以及当前辖区高速公路布点仍不完善,未达到总队提出“每20公里一处卡口”的布局理念,而且前期规划建设点位上、下行独立分布,未能有效的形成区间合力的现状。随着驾驶人员对道路监控设备认知度的提升,单纯的单点超速检测很容易被为规避,构建全程区间测速系统势在必行。为此滁州市交警支队计划在现有的点位建设基础上,充分考虑各辖区大队道路管控需求,通过区间补点和老旧设备改造等手段,完善辖区高速公路卡点布局,并依托支队后端已建的管控平台,实现滁州市高速公路车辆区间测速和道路综合管理能力的显著提升,保障市民安全、高效出行。

2.2. 项目建设现状

(1)高速智能交通系统建设现状

近年来,随着滁州市智能交通系统的发展以及高速公路建设里程的不断增加,滁州支队针对高速公路综合管控能力有了显著提升。辖区高速公路交通监控应用主要为卡口、视频监控、大车占道等,并且均采用同杆安装。其中卡口类设备主要由省总队历年统一规划下发建设,支队2017年在宁洛高速自建了一批视频卡口设备,以上设备均汇聚接入集成指挥平台应用。

(2)卡口监控设备新旧不一

支队20年按照总队要求完成两个系统(“全程视频监控系统”、“气象监测预警系统”)升级改造,已完成总队配发的各类监控卡口、视频监控、大车占道,以及自建的固定测速,高速公路管理公司视频监控统一汇聚应用。总队、支队建设的电子监控设备像素不一(300万/500万/900万),后端平台合成时图片大小不一,应用难度较大。

3. 项目的建设目标与任务

根据滁州市管辖高速路段分布特点,为有效提升辖区大队高速公路整体管控效率本次项目充分考虑了高速大队道路管控实际需求计划在现有卡口建设分布基础上,对全市高速公路区间测速设备进行加密补点、升级改造。

4. 项目的设计要求与方案

本项目前、后端基于支队现有视频专网建设。前端点位采用同杆方式安装高清卡口、视频监控、大车占道等抓拍设备,通过前端点位汇聚交换机汇聚后,经视频专网光纤链路,上传至支队现有管控平台统一存储和应用。由支队后端管控平台实现前端点位区间设置、图片合成等应用,并由管控平台通过安全边界系统实现前端采集数据上传至公安网内的支队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以及通过视频专网级联方式,由支队管控平台通过视频专网分发上传至省总队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指挥调度平台及市局大数据中心。

(1)前端点位:主要数据包括卡口过车图片、违法图片(超速、大车占道、占用应急车道)、视频录像等。

(2)图片数据:图片数据通过视频专网汇聚到滁州市交警支队管控平台。由支队管控平台通过支队安全边界接入系统上传至支队级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公安网)。同时支队管控平台通过视频专网实现与省总队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指挥调度平台对接,实现数据共享。

(3)视频数据:视频数据通过视频专网汇聚到滁州市交警支队管控平台,由支队管控平台通过支队安全边界接入系统上传至支队级公安集成指挥平台(公安网),最后通过支队级公安集成指挥平台级联至总队公安集成指挥平台。同时支队管控平台通过视频专网实现与省总队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指挥调度平台对接,实现视频数据上传、调取、查看、浏览等。

5. 依据标准

本次项目建设遵循公安部和行业标准建设,遵循国家现行的其他相关规范和标准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全国公安机关视频图像信息整合与共享工作任务书》

《全国公安机关图像信息联网总体技术方案》

《全国公安机关视频监控系统联网标准符合性检测工作实施方案》

《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30号)

《全国主干公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建设三年规划》(公交管[2014]142号)

《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建设指导意见》

《安徽省高速公路2017-2019年度交通管理科技建设三年规划》(皖公交管[2017]66号)

相关技术标准与规范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2016)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2011)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0)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8-200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9-2006)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50343-2012)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50348-2018)

《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GB4208-2017)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T50311-2016)

《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安全设计技术要求》(GB/T25070-2019)

《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安全管理要求》(GB/T20269-2006)

《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通用安全技术要求》(GB/T20271-2006)

《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和终端设备隔离部件安全技术要求》(GB/T20279-2006)

《信息技术开放系统互连网络层安全协议》(GB/T17963-2000)

《公共安全防范视频监控联网系统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要求》(GB/T28181-2016)

《视频图像原始性检验技术规范》(GA/T1021-2013)

《视频图像真实性检验技术规范》(GA/T1022-2013)

《道路交通流量调查》(GA/T299-2001)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技术要求》(GA/T367-2016)

《公安交通指挥系统建设技术规范》(GA/T445-2010)

《公安交通指挥系统设计规范》(GA/T515-2011)

《城市监控报警系统联网通用技术要求》(GA/T669-2008/2009)

《道路车辆智能监测记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GA/T497-2016)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图像取证技术规范》(GA/T832-2014)

《机动车号牌图像自动识别技术规范》(GA/T833-2016)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视频取证设备技术规范》(GA/T995-2012)

《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运行维护规范》(GA/T1043-2013)

《道路交通信息监测记录设备设置规范》(GA/T1047-2013)

《机动车区间测速技术规范》(GA/T959-2011)

《道路交通信息显示设备设置规范》(GA/T993-2012)

《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通信协议》(GA/T1049-2013)

《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结构和功能》(GA/T1146-2014)

《有线接入网设备安装工程设计规范》(YD/T5139-2019)

《以太网交换机技术要求》(YD/T1099-2013)

《以太网交换机测试方法》(YD/T1141-2007)

6. 前端监测系统设计

6.1. 监测系统组成设计

前端监测系统单点主要由高清卡口抓拍系统、大车占道抓拍系统、视频监控系统三大子系统组成,采用同杆安装方式进行统一部署。系统安装功能特性主要分为图像采集识别单元、测速单元、视频监控单元、补光单元、网络传输单元,以及其他配件组成,具体如下:

(1) 图像采集识别单元

图像采集处理单元由300W/500W卡口(单车道)高清抓拍单元+补光灯、900W大车占道抓拍单元(可覆盖三车道含WIFI采集)+补光灯组成。

300W/500W卡口高清抓拍单元按照1台/车道配置,部署于超车道、行车道、应急停车道。900W大车占道抓拍单元(含WIFI采集)按照1台/点配置,部署于超车道,监控超车道和行车道。

300W/500W卡口高清抓拍单元采用高清嵌入式一体化架构设计,集高清视频采集、高清视频处理等核心功能于一体。卡口高清抓拍单元所拍摄的图片能清晰的分辨车型、车辆颜色、人员脸部特征等。车牌识别率能否保证取决于车牌在照片中所占像素的多少,所采用的号牌识别算法能够在车牌横向像素点不小于120,确保号牌识别的准确率95%以上。

900W大车占道抓拍单元同时集大车占道违法抓拍。

(2) 测速单元

测速单元采用雷达测速方式,每个车道部署1台窄波测速雷达(应急车道不安装)。可实时监测通行车辆的行驶速度,并输出目标车辆速度值,同时控制图像采集单元抓拍通行车辆高清图片。依据多谱勒原理,雷达与车道(车辆的运行方向)以固定的角度架设,多谱勒频率的数值与目标车辆速度成正比线性关系,测速雷达高频分机通过接收信号和发射信号在混频器中混频,获得多谱勒频率Fd,将此信号经过雷达信号处理板的放大、滤波及微处理器处理和测量后,直接获得被测目标车辆的精确速度值,并得到“有车”信号,实现车辆检测功能。

(3) 视频监控单元

视频监控单元为400W超低照度红外网络高清球机,具有强光抑制、日夜模式自动转换以及超低照度下视频录像等功能,可实现24小时全天候不间断的高质量图像视频信息采集。按照1台/点位部署,安装于道路行车道上方,便于全场景实时监控、录像。

(4) 补光单元

补光单元分为卡口补光和大车占道补光两类。

(5) 网络传输单元

网络传输单元主要由交换机、运营商光纤等资源组成,实现前端子设备与支队管控平台之间的互联互通。前端系统点位采用光纤传输方式传输,部分光纤链路由支队负责建设

(6) 其他配件

其他配件主要包含挂式机箱、安装杆件及配套辅材、杆件基础等设施。

挂式机箱采用优质冷轧钢板制成采用热镀锌喷塑工艺具备抵抗腐蚀及电化学反应的能力内部安装架的设计充分考虑设备的安装位置,同时具有防雨、防尘、防高温等功能

6.2. 监测系统部署设计

系统采用同杆安装方式进行前端系统部署。系统采用L杆方式安装,杆件净高应≥6.5米,杆件横杆长度根据具体监控车道数定制。具体单点设备配置如下:

(1)每1个超车道和行车道配置1台300W/500W卡口高清抓拍单元,应急车道配置1台300W/500W卡口高清抓拍单元,每个超车道配置1台900W大车占道抓拍单元,用于采集行驶车辆的完整外形图片和实时数据处理;其中ISP成像控制、补光灯联动信号输出、车牌号码识别等关键技术均集成在摄像机中。

(2)每个车道(不含应急车道)配置1台测速雷达,实现车辆速度检测;

(3)卡口抓拍是每个车道配置一台频闪补光灯和内置LED补光灯作为辅助光源,大车占道是配置1台LED补光灯作为辅助光源,确保抓拍图片能够清晰识别车牌号码及车辆正面特征;

(4)每个单点配置1台400W超低照度红外网络高清球机,实现卡点区域全天候24小时不间断的视频录像。

6.3. 系统主要功能设计

(1) 车辆捕获功能

本设备采用视频检测方式实现对通行车辆的检测及捕获,能够实时记录卡口的通行车辆(高清图像、车牌号码、车牌颜色、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大小车分别限速值、超速百分比、车道、时间、地点、车型、前排司乘人员面部信息)和车流量等车辆信息。

当监测区域为同向相邻的2个(含2个)以上车道时,实现对通行车辆骑、压车道线行驶的行为准确捕获。

(2) 车辆测速功能

采用测速雷达检测方式,实时检测超车道和行车道上过往通行车辆的行驶速度。实现机动车单点瞬时速度检测。对超速、逆行等违法行为自动判别,抓拍违法车辆图片,生成违法记录。违法图片记录格式包括:时间、地点、方向、号牌、车型、车辆前部特征、前排驾乘人员面部信息、大小车分别限速值、超速百分比、行驶速度值、图片编号、使用单位、防伪码等信息。

(3) 区间测速功能

系统具有24小时实时采集机动车驶入、驶出测速区间时的每一辆机动车的前部特征图像、前排驾乘人员相貌特征及车辆全景、特征图片的功能。区间测速起点和终点监控设备的车辆图像捕获率大于等于95%。区间测速精度须满足GB/T 21255《机动车测速仪》的要求。测速区间距离不允许有正误差,24h内计时误差不得超过1.0s,不会出现漏拍、误拍、错拍的现象,避免交通管理部门执法过程中出现争议现象。

(4) 车辆信息记录功能

通行车辆图像记录方式:高清摄像机对经过监测点的每一辆正常通行车辆自动抓拍一张高清图像,并记录通行车辆相关信息。记录的高清图像清晰反映通行车辆全景图像和特征图像。

超速车辆信息记录方式:高清摄像机自动对违法超速车辆抓拍二张高清图像,并自动记录违法车辆相关信息。实时记录车辆信息包括:两张高清图像、车牌号码、车牌颜色、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大小车分别限速值、超速百分比、车道、时间、地点、车型、前排司乘人员面部信息和车流量等。

(5) 视频监控功能

采用低照度红外网络高清球机对道路交通情况进行监控。采用人眼仿生技术+MSS多光谱成像技术,保证超低照度下的图像清晰度和色彩还原度,并且能够在红外灯开启条件下实现全彩成像。通过监控设备可以实时动态地汇报被监测点的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处理,获得的完整备份资料还可用于事后进行分析调查,具有防范能力较强的综合功能。视频监控以其直观、准确、及时和信息内容丰富而广泛应用高速路段,为高速交通违法事件提供视频证据。

(6) 车辆号牌识别功能

在实时记录通行车辆图像同时,前端设备安装有嵌入式识别软件,支持对抓拍的车辆号牌及颜色的自动识别并保存识别结果。即能识别在我国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号牌以及新能源汽车号牌(至少包括:GA36规定中除摩托车号牌、低速车号牌、临时号牌、拖拉机号牌外的号牌)。

号牌字符识别

自动识别的字符包括:应能识别GA 36规定的号牌字符、军队和武警号牌字符以及其他号牌字符。

数字:0~9;

字母:A~Z;

省、自治区、直辖市简称:京、津、晋、冀、蒙、辽、吉、黑、沪、苏、浙、皖、闽、赣、鲁、豫、鄂、湘、粤、桂、琼、川、贵、云、藏、陕、甘、青、宁、新、渝;

12式武警号牌字符:各军区/各军兵种部拼音缩写字母、各军区/各军兵种部下辖各部属机构拼音缩写字母、数字;

号牌分类用汉字:警、学、领、试、挂、港、澳、超、使;

12式武警号牌字符:WJ样式的字母、省份简称汉字、警种字母(X、B、T、S、H、J、D)、数字;

新能源号牌;

号牌颜色识别

自动识别蓝、黄、白、黑、绿五种底色的机动车号牌及个性化车牌识别。

车牌识别技术指标

白天环境:识别全牌准确率90%;字符分辨率 >12*12;

夜晚环境:识别全牌准确率85%;

(7) 图像记录防篡改功能

采用的数字水印防伪检测技术方案完全设计遵循并参照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图像取证技术规范》(GA/T 832-2014)及公安部区间行业标准的要求。可以有效防止在传输、存储、处理等过程中被人为修改。

(8) 校时功能

根据共建共享原则,利用支队现有后端校时服务器每隔5分钟与GPS/北斗设备实时校时一次,24小时内与北京时间校时误差小于100ms,满足区间测速对时间精度的要求。

(9) 车身颜色识别功能

设备具有车身颜色种类识别功能,车身识别的颜色种类包括:白、灰、黄、粉、紫、绿、蓝、红、棕、黑。日间识别准确率不小于70%。

(10) 车标识别功能

具备车辆品牌标志识别功能的,识别车标种类105种常见车标类型。日间识别准确率不小于75%。

(11) 车型识别功能

具备汽车、挂车、摩托车等车辆类型的识别功能;对于车辆类型为汽车的车辆,能识别轿车、客车、面包车、重中型货车、轻微型货车等车辆子类型。车辆类型的分类符合GA 802的要求。当车辆图像特征完整的前提下,车辆类型的识别准确率不小于90%,车辆子类型的识别准确率不小于80%。

(12) 人脸识别并提取特征图片功能

具有实时人脸识别功能,卡口人脸像素不低于50*50,并同时提取特征图片。

(13) 未系安全带佩戴检测功能

具有安全带检测功能,在天气晴朗无雾、车牌有效识别、图像中安全带区域清晰可见的条件下未系安全带检测的识别率:未系安全带的识别准确率≥90%、系安全带的误检率≤5%。

(14) 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记录功能

通过视频检测方式,实现对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车辆违法行为的检测,对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车辆形成相关违法证据。对监控范围内大车占用超车道行为进行检测、记录并报警。记录的数据能够看清车牌号码并进行识别。

(15) 占用应急车道违法抓拍功能

通过视频检测方式,实现对占用应急车道行驶车辆违法行为的检测,对占用应急车道行驶车辆形成相关违法证据。

(16) 危险品车检测功能

系统采用视频检测技术,实现车辆危险品标志的检测识别,为危险品车辆管控、运行路线规范提供了有效的数据支撑,为城市交通管理提供了更加细致的数据,保证交警对危险品车辆的有效监管。

(17) 驾驶室内挂件检测功能

系统采用视频检测技术,实现车辆驾驶室内挂件的检测识别,为城市交通管理和车辆管控提供了更加细致的数据,提高车辆特征的可检索性,为城市交通事件处理、车辆管控提供更加细致的数据支撑。

(18) 接打电话检测功能

系统采用视频检测技术,实现对前排驾驶人接打电话状态的检测,为规范驾驶人安全驾驶行为提供威慑新手段。

(19) 数据存储功能

系统采集的车辆图片、违法数据等数据支持前端存储和中心集中存储。

前端抓拍摄像机内置SD卡,系统在前端即可实现数据的备份存储功能。

中心存储是将数据保存在位于后端中心的集中存储系统,如大容量磁盘阵列等。

(20) 数据传输与断点续传功能

系统支持多种方式的数据传输:可通过FTP或TCP/IP方式将车辆图片、违法图片、车辆通过信息(时间、地点、车牌号码、车身颜色等)、设备监测数据等上传到中心管理系统;也可在中心通过网络调用或下载操控前端设备存储的数据。

系统支持数据的断点续传:如因网络中断或其它故障,数据无法上传至管理中心时,可暂时将数据存储在前端,待网络恢复后前端存储设备自动上传网络中断期间的数据至管理中心。

(21) 远程系统管理维护功能

系统具备故障自动检测功能,能通过软硬件自动检测系统故障并恢复正常工作。具有断电自动重启动、自动侦错报错、自动监测主要设备(摄像机、测速雷达)和主要运行软件的工作状态(采集识别软件、传输软件等)等功能。

系统具备权限管理功能,能够对不同对象分配不同类型的使用权限。

系统具备日志记录功能。可记录主要设备、网络状态和主要运行软件的工作日志,还能记录设备或者网络状态改变(重启、或者重新连接)、主要软件发生重启或故障等事件日志。

系统具有主动校时功能,24h内设备的计时误差不超过1.0s。

系统具备远程维护及参数的设置等功能。

7. 项目的技术服务要求

7.1. 组织保障和职责分工

承建方自行组织实施,保存相关工程图片及资料,完工后需具有相关资质的标定机构进行标定并出具满足要求的标定报告。(此次招标设备均安装在滁州市内高速公路上,各投标人应充分考虑点位勘察及施工费用)按采购人指定的地点将硬件安装到位。最终点位以甲方现场勘查确认后为准。

7.2. 检验和验收

货物交付前,乙方应对货物的质量、数量等方面进行详细、全面的检验,并向甲方出具证明货物符合合同约定的文件;货物交付时,乙方在约定时间内组织验收,并可依法邀请相关方参加,验收应出具验收书。

合同期满或者履行完毕后,甲方有权组织(包括依法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对乙方履约的验收,即:按照合同约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的验收,并出具验收书。

7.3. 运行维护、升级要求

质保期内,中标方提供货物的技术指导和维修服务,时间为每周7*24小时。当设备出现故障和缺陷时,或接到买方提出的技术服务要求时后12小时内予以答复,如业主有要求或必要时,中标方应在接到买方通知后24小时派员至业主指定地点免费维修和提供现场指导。如中标方接到业主单位维修通知后72小时仍不能修复有关货物,中标方应提供与该货物同一型号的备用物品。要求中标单位建设中需与无缝对接现有部分卡口形成区间,必须确保设备在线率达95%以上等方面的承诺。中标人服务过程中须留存维保记录,并提交项目建设单位,由项目建设单位签章及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维保记录格式如下。

*详情请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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