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项目概述
本项目为达州市统计局达州市统计局“七人普”数据分析应用系统(人口数据库)项目。项目采购内容包括:完善数据资源基础库,数据分析应用支撑平台,前端门户打造,周边系统对接等等。
2. 项目要求
2.1 主要服务标准/产品(如涉及)技术参数
项目 |
子项目 |
主要建设内容 |
单位 |
数量 |
系统要求 |
系统基本要求 |
1.实用性,根据系统要求最大限度地满足各项功能要求,确保实用性。 |
项 |
1 |
性能要求 |
1.交互类业务,如录入、修改一条记录等操作。平均响应时间:小于1秒。 |
项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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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交付要求 |
软件开发完成后需要交付的文档包括: 1.需求规格说明初稿 2.设计报告初稿 3.测试报告 4.用户手册 5.验收报告 |
套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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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码交付要求 |
1.系统开发源代码,本系统开发的全部源代码归建设单位所有 |
套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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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质数据电子化 |
1.将建设单位的纸质数据,全部录入到系统中 |
项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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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 |
关键技术选取 |
1.基于云的技术架构,云计算实现信息化基础资源的集中化、规模化、可量化。 |
项 |
1 |
需求分析熟悉程度检测,demo展示 |
▲1.为本系统定制一套demo进行需求分析熟悉程度检测,须提供链接以在线网页形式展现demo功能界面,要求现场演示并核对demo功能清单。以下为demo的功能清单: |
套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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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数据资源库完善: 人口基础库 |
1.对人口基础库进行数据库设计。 |
项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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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数据资源库完善: |
1.对农业基础库进行数据库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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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数据资源库完善: |
1.对经济普查基础库进行数据库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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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库建设: |
1.对人口综合库进行数据库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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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库建设: |
1.对农业综合库进行数据库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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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库建设: |
1.对经济普查综合库进行数据库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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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库建设: |
1.主要支撑对前端各种查询、分析业务的实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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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库建设: |
1.建立数据共享交换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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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端数据分析应用支撑平台建设:数据管理 |
1.实现数据批量导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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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端数据分析应用支撑平台建设:数据分析应用 |
1.基础应用(相关查询结果以表格形式呈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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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端数据分析应用支撑平台建设: |
1.报告辅助,提供自动化、定制化报告撰写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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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端门户打造: |
1.数据管理,页面设计、UI、开发、测试等,包括次级页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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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端门户打造: |
1.主要建设“领导驾驶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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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边系统对接 |
▲1.和一期系统进行对接/集成,将二期系统的数据展示到一期的平台,实现一期、二期无缝对接。 |
3.商务要求
3.1交货时间:收到招标单位出具的《成交通知书》后,从项目合同签订后5个月内全部建设完成并通过初验。如不按时交货,取消成交资格。
3.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3付款方式
3.3.1 建设单位在双方合同签署生效之日起的5个工作日内向承建单位支付相当于合同总价款30%的首付款。
3.3.2 项目承建单位开发并部署系统平台,实施服务内容,双方签署初步验收报告,项目完成初步验收,建设单位收到承建单位的书面付款申请起5个工作日内向承建单位支付合同总价款40%。
3.3.3 项目承建单位根据初验情况进行相关功能/页面修订。启动终验,双方签署终验报告,项目完成终验,建设单位收到承建单位的书面付款申请起5个工作日内向承建单位支付合同总价款25%。
3.3.4 自项目通过终验之日起12个月的免费运维期届满后,5个工作日内,向承建单位支付合同总价款5%。
4.售后服务
4.1 质保期为采购验收合格后36个月。
4.2 在接到故障报告后,承建单位应满足7×24×365售后服务以及30分钟电话响应,一般性故障应在24小时之内排除,重大故障应在48小时之内排除。
4.3 系统投入使用前,承建单位需对使用人员免费进行使用培训,并提供完整的培训资料。
4.4 运行维护机构及职责,项目运行维护机构为本项目的承建单位,由其对本项目所建设的所有系统、设备、软件提供有期保修,期满后继续提供有偿技术支持及备品备件支持。
5.验收方法和标准
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应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和投标文件及合同承诺的内容进行验收。
6.中小微企业要求
本项目只允许中小微企业进行承建,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注:1、本项目中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范围的,供应商应当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2、本项目中如有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用“#”号标示 。
3、本项目中如有核心产品,用“△”号标示
4、打“★”号的为本次采购项目的“实质性指标”,不允许有负偏离,否则,作无效处理;其他的为“一般指标”。
5、本章的要求不能作为资格性条件要求评审,如存在资格性条件要求,应当认定磋商文件编制存在重大缺陷,评审委员会应当停止评审。
6、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的通知,为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现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详细要求及流程见“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
开展“政采贷”业务金融机构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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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国工商银行四川省分行 |
22.渤海银行成都分行 |
2.中国建设银行四川省分行 |
23.雅安农村商业银行 |
3.中国农业银行四川省分行 |
24.雅安市商业银行 |
4.中国银行四川省分行 |
25.眉山农村商业银行 |
5.交通银行四川省分行 |
26.乐山市商业银行 |
6.中国邮储银行四川省分行 |
27.乐山嘉州富村镇银行 |
7.华夏银行成都分行 |
28.绵阳市商业银行 |
8.民生银行成都分行 |
29.四川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
9.四川天府银行 |
30.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
10.兴业银行成都分行 |
31.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
11.成都银行 |
32.雅安雨城惠民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
12.成都农村商业银行 |
33.自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3.上海银行成都分行 |
34.宜宾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4.南部县中成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35.犍为中成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5.南充嘉陵中成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36.长宁中成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6.自贡中成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37.筠连中成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7.峨眉山中成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38.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
18. 泸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39.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
19.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
40.四川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0.遂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41.广元市贵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1.西昌金信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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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省分行包括各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