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前注:
本说明中提出的技术方案仅为参考,如无明确限制,供应商可以进行优化,提供满足用户实际需要的更优(或者性能实质上不低于的)服务方案,且此方案须经磋商小组评审认可。
一、采购需求前附表
序号 |
条款名称 |
内容、说明与要求 |
1 |
付款方式 |
每季度结束后一个月内,支付已通过相关主管部门审查验收的项目的服务费。 |
2 |
服务地点 |
合肥经开区 |
3 |
服务期限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 |
4 |
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为深入贯彻节水优先方针,落实国家节水行动部署,推动节水型城市和节水型社会建设向纵深发展,促进全社会节约用水,根据《合肥市2021-2022年创建节水型企业、单位、小区、高校实施方案》和《关于开展省、市级节水型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要求,现采购1家服务单位为合肥经开区节水载体创建和复核提供技术服务。
三、服务需求
2021-2022年共需创建16家市级节水型企业(并从中至少选取2家创建为省级节水型企业)、10家节水型小区、17家节水型单位(其中公共机构16家、经营单位1家)、复核9家省市级节水型企业,其中2021年载体创建任务为至少16家公共机构、1家小区和6家企业,所有任务均需通过相关主管部门审查验收。(所有创建、复核数量由业主根据实际需求确定,最终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一)节水型企业、单位创建
1.水平衡测试
(1)现场调查
向待测试的节水型企业、单位提出安装水计量仪表方案,对其各用水设备设施、用水点、用水量和取水量进行调查,编制整改指导报告。
(2)评估用水管理资料
对待测试的节水型企业、单位用水管理资料进行调查,帮助其完善用水管理资料,指导其健全管理组织、管理制度。
(3)指导现场整改
根据单位实际用水情况,指导其现场具体整改,达到节水型企业、单位验收的要求。
(4)现场测试数据采集需满足水平衡测试要求。
(5)按照《企业水平衡测试通则》(GB/T12452-2008)要求,编制《水平衡测试报告》,并通过有关部门组织的技术评审。
2.编制创建节水型企业、单位报告书
(1)对水平衡测试结果进行分析;
(2)协助创建企业、单位建立和完善节水管理制度,指导创建企业、单位开展创建节水型企业、单位相关工作;
(3)收集整理创建企业、单位开展创建活动资料;
(4)按照《节水型企业评价导则》、《安徽省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设标准》要求,编制创建节水型企业、单位报告书,并通过有关部门现场审查验收。
(二)节水型小区创建
1.现场调查
调查小区内部公共用水设施的用水情况,包括各用水点的位置、管网走向及计量设施配备情况。
2.指导现场整改
根据小区内部公共用水设施的实际情况,指导小区做出相关整改,满足节水型小区创建标准。
3.评估用水管理资料
协助完善小区内部用水管理相关资料。
4.编制创建节水型小区报告书
(1)指导小区开展创建节水型小区相关工作;
(2)收集整理节水型小区创建所需的相关资料;
(3)协助小区完成节水器具普及率、用水器具完好率、居民人均月用水量、居民生活用水装表及完好率的调查;
(4)按照《安徽省节水型居民小区评价标准》(皖节水办〔2017〕3 号)要求,编制创建节水型小区报告书,并通过相关部门现场审查验收。
(三)节水型经营单位创建
1.管理指标
(1)协助经营单位建立完善的用水管理和考核制度,并设专人负责节水组织、管理和实施工作;
(2)协助经营单位制定合理的用水计划、节水目标和实施方案,定期检查和分析实施效果,及时进行整改,制定完善的节水宣传计划,开展节水宣传数育培训
(3)对待测试的单位通过寻管仪进行地下管网寻查,确定地下管网位置,绘制单位管网图,整理归档管网设备维护检修、抢修制度等资料,及时发现并解决跑冒滴漏等问题;
(4)完善计量管理制度和用水计量系统,水计量器具的配备和管理应达到GB 24789的要求,收集原始用水记录,并按照规范进行统计分析,通过各用水环节之间的审联用水来实现系统节水,建立各用水环节的用水节水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
2.技术指标
(1)根据本地区特点制定评定细则,对该服务业用水单位进行评分,填写节水措施的经济效益评估表。如不满足评价要求,则给出相应的整改措施表。
(2)按照《服务业节水型单位评价导则》,对该服务业进行用水综合分析,编制创建服务业节水型单位报告书,并通过有关部门现场审查验收。
(四)节水型企业复核
1.企业用水指标复核
调查收集企业近年产值、产量、用水量等相关数据资料,并对企业进行用水效率评估,根据《安徽省行业用水定额》(DB34/T 679-2019)复核企业用水指标。
2.编制节水型企业复核材料
对照《节水型企业评价导则》(GB/T 7119-2018),收集企业相关资料,编制节水型企业复核材料,并通过相关部门现场审查验收。
(五)工期要求
2022年1月15日前提交2021年载体创建技术成果,并通过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查验收;2022年9月底前提交2022年载体创建技术成果,12月底前通过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查验收。
四、人员配备
供应商为本项目配备的团队人员不少于9人(其中包含项目负责人1名)。
五、报价要求
1.本项目采用总价报价,且须提供分项报价。报价包括但不限于所投服务的所有现场勘察、设计、材料、劳务、利润、税金、评审验收费、各类保险、补偿费、指导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义务等一切费用,后期不再追加其他任何费用。
2.本项目最终报价作为综合评分中价格分的计算依据。成交后按采购人实际需求量据实结算,据实结算为分项综合单价实际发生量,最终结算金额不超过本项目成交供应商最终报价,请投标供应商自行考虑报价风险,谨慎报价。
分项报价明细表
序号 |
服务类别 |
单位 |
创建数量 |
分项综合 单价(元/家) |
分项合计(元) |
1 |
节水型单位 (公共机构) |
家 |
16 |
|
|
2 |
节水型单位 (经营单位) |
家 |
1 |
|
|
3 |
节水型企业 |
家 |
16 |
|
|
4 |
节水型小区 |
家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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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省市级节水型企业复核 |
家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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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总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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