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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高新区国土空间分区规划(2020-2035)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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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201250000208412 文档页数:43页 所需下载券:10
镇江高新区国土空间分区规划(2020-2035)采购项目

镇江高新区国土空间分区规划(2020-2035)采购项

目采购需求

一、项目背景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87号)》等文件精神要求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将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空间规划融合为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实现“多规合一”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对各专项规划的指导约束作用

《镇江高新区国土空间分区规划(2020—2035)》(以下简称“高新区分区规划”)是对高新区范围内国土空间开发保护作出的总体安排和综合部署是制定空间发展政策开展国土空间资源保护利用修复和实施国土空间规划管理的蓝图是编制相关专项规划和详细规划的依据。

二、项目概况

1、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为高新区行政区划面积39.52平方公里,东至长山灌渠—头道河,南至十里长山与五州山,西与高资接壤,北至长江。

2、规划期限

本次规划期限为2020-2035年。近期目标年为2025年,远期目标年为2035年,远景展望至2050年。

3、规划要求

编制应按《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87 号)》《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指南》等相关标准、规范及指南要求,完成高新区分区规划编制设计任务并提交完整成果。图件和文本须做到清晰、完整、表达准确同类图纸规格应尽量统一。在规划编制期间若国家、省、市有新要求,则应按新要求修改完善,确保规划成果符合要求。

4、预算金额为人民币96.8万元,投标报价超过预算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三、服务内容及要求

1、国土空间现状数据分析

在第三次国土调查的基础上,统一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和1985国家高程基准作为空间定位基础按照《国土空间规划用地用海分类》(试行)将“三调”工作分类转换为规划分类,根据需要开展补充调查,形成规划底数底图。

结合基础数据,收集涉及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经济产业、人口社会、历史文化、基础设施、城乡发展、灾害风险等相关方面的基础数据和资料,以及相关规划成果、审批数据,重点摸清家底,进行基础数据分析。

2发展定位与战略目标

落实国家、省、市及高新区的战略部署,依据上位规划因地制宜、实事求是明确高新区发展愿景和战略定位落实上位规划传导的分阶段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目标明确本级规划管控指标和要求

3国土空间格局

立足高新区实际,确定高新区在区域发展中的职能,提出高新区与其他地区协同发展的策略。确定高新区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复、治理的总体格局,明确城镇体系以资源环境承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为基础根据主体功能区划统筹、优化、确定全域“三区三线”明确管控要求。合理确定开发边界内的功能布局明确城市主要发展方向、空间形态和用地结构。

4自然资源保护与利用

落实上位规划提出的山、水、林、田、湖、草等各类自然资源保护的要求,明确耕地资源、森林资源、河湖水系、湿地资源、矿产资源等的保护边界、规模及布局等约束性指标建立自然资源统一管理的制度。

5、生态修复与国土空间综合整治

明确山、水、林、田、草、耕地等各类保护要素系统修复的目标、任务和重点区域,安排重点修复工程规模、布局和时序并提出修复要求开展耕地后备资源评估明确补充耕地集中整备区规模和布局确定存量更新用地规模和重点区域安排存量建设用地综合整治工程的规模、布局和时序。

6基础设施支撑与配套

统筹安排交通等基础设施布局和廊道控制要求;提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标准和布局要求;对城乡风貌特色、历史文脉传承和要素保障、城市更新、社区生活圈建设等提出具体要求;提出环境保护与治理的目标与要求;对城市综合防灾体系构建作出统筹安排。

7分期实施计划

提出分阶段规划的实施目标和重点任务,明确下位规划需要落实的约束性指标、管控边界和管控要求。提出应当编制的专项规划和相关要求,提出对详细规划的分解落实要求。确定高新区的空间发展时序,提出近期重大行动计划和项目建设建议

8政策措施保障

建立健全规划传导机制,明确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转换和准入规则充分利用增减挂钩、增存挂钩等政策工具完善规划实施措施和保障机制。

四、成果要求

规划设计成果法定内容须符合设计任务书的有关要求和国家、省、市有关标准及编制指南要求。规划成果内容包括文本、图纸和附件,附件包括条文说明、程序性文件汇编等内容。

提交成果形式如下:

1)阶段性成果、评审材料10套最终成果20套。文字部分包括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文本、规划说明采用 A4 规格(须加盖单位公章、项目负责人签字)图纸部分采用A3规格。

2)所有设计成果资料的电子文件一套(文本、规划说明使用DOC、PDF格式图件与数据库使用DWG、JPG和GIS格式)。图件和文本须做到清晰、完整、表达准确同类图纸规格应尽量统一。

3)规划数据库成果需通过国家下发的规划成果数据库质检软件核查并且满足江苏省自然资源厅、镇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土空间规划成果相关技术要求。

五、规划进度要求

2022年1月底前完成分区规划现状调查并形成初步方案;

2022年3月底完成阶段性成果;

2022年6月底完成成果专家评审论证;

具体时间节点适时调整,以省厅、市局统一要求为准。

六、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的30%规划方案向区政府汇报后支付合同价的20%方案通过评审后支付合同价的40%,规划方案完成报批程序后付清余款。

七、知识产权

供应商应保证采购人在使用、接受该规划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的起诉。

八、验收

成果文件需通过采购方组织的验收,并最终通过省自然资源厅审查备案。

九、报价要求

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报价,总报价应包括上述采购需求包含的所有服务、人员、住宿、交通、加班、培训、会议、审批、招标代理费服务费、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管理、保险、利润、税金等各项应有费用。采购文件未列明,而采购人认为其他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在合同实施时,采购人将不予支付中标人没有填列的项目费用,并认为此项目的费用已包括在投标价格中。

注:本项目中标人承担的招标代理服务费(参考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标准,按中标价*1.5%进行结算),由招标代理机构开具发票与中标人结算。供应商在报价时须考虑此项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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