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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南县桥墩镇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助配餐及运行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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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202110000209266 发布时间:2022-02-11 文档页数:68页 所需下载券:10
苍南县桥墩镇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助配餐及运行服务项目

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 项目概况

为推进新时代养老服务事业高质量发展,解决农村养老困境问题,苍南县以浙南地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短板为切入点,聚焦实现共同富裕、聚焦农村养老服务、聚焦资源统筹协调,以桥墩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示范镇建设为契机,针对浙南山区区域面积广、人口体量大、村社分布散、服务需求杂的具体特点,通过“镇·村·点三级联创”,构建全域养老、全时服务新体系。

 

二、服务范围

1、服务区域为:苍南县桥墩镇镇域范围内。

2、服务对象:

根据桥墩镇地理特点和行政区划,现有1家镇级养老服务中心、4家社区(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提升点)和31家社区(村)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非提升点)统一打包实施“一体化”运营。居家养老补助对象约200人。

三、服务项目

序号

服务项目

服务项目

最高单价限价

(元人民币)

1

助配餐

对辖区内长者助餐、配送服务

15元/餐

2

镇级养老服务

中心运行

共1家,须达到星级评定,考核标准详见附件1

200000

3

社区(村)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提升点)运行

共4家,须达到星级评定,考核标准详见附件2

80000

4

社区(村)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非提升点)运行

共31家,须达到星级评定,考核标准详见附件2

30000

 

四、服务内容

(一)助配餐服务内容

1、服务期内负责苍南县桥墩镇辖区内长者中餐及晚餐的制作和烹饪;

2、完成助配餐的原材料采购、制作烹饪、分装、储存、运输、分配、质保等;

3、按采购人要求配送至指定地点并完成发放;

4、午餐在12点之前完成配送,晚餐在18点前完成配送。遇节日、灾害性天气等特殊情况的配送,供应商须服从采购人安排。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完善的配送方案。

5、供应商需采取措施确保食品安全卫生及质量。确保生产的所有餐食、厨房环境、制作工艺,存放餐食及餐车、餐具等设备物资的仓储环境、条件设施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法》、相关行政法规以及当地政府有关卫生管理的办法、规定等。如发生因供应商责任原因导致的食品安全卫生及质量方面、服务方面的投诉、赔偿等情况,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

6、供应商须制订工作制度和标准,人员配备应满足日常烹饪、配送需求。工作人员应熟悉项目情况,文明敬业,训练有素,言语规范,认真负责。如有工作人员歧视、侮辱、虐待长者及残疾人,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情况,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采取罚款措施并要求更换工作人员。

7、为保证餐食质量,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降低用餐标准。

8、供应商必须建立内部食品安全检查制度,每周至少定期检查一次,保存检查记录以备查。

9、供应商必须建立食品安全应急处置机制。对于采购人工作人员检查发现餐食不符合要求时,供应商必须立即现场撤换,并按采购人要求提供其他配合工作。

10、供应商需每天委派人员收集用餐信息并安排配送及完成发放工作。

11、供应商应提供满足本次助配餐发放的保温餐车,确保保质保量的发放。

12、费用计算:实际供餐数量*中标单价=结算价。

13、助配餐价格中含长者自负,供应商根据对象身份条件及配送里程,每餐发放时供应商自行收取,收费标准参见下表。如有发现超标准收费,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采取罚款措施并保留更换供应商服务资格的权力。

桥墩镇全域养老之配送餐价格政策配套表

类别

对象身份条件

自负(元)

补助(元)

送餐费(需求者自负)

备注

1km以内

1-3km

3km以上

一类

70岁以上低保、低边、特困、优抚、残疾

3

12

0

1

 

二类

70岁以下低保、低边、特困、优抚、残疾

4

11

1

2

3

 

80岁以上一般老人

4

11

1

2

3

 

三类

70-79岁一般老人

6

9

1

2

3

 

四类

60-69岁一般老人

7

8

1

2

3

 

(二)助配餐种类及规格要求

1、本项目助配餐包含午餐及晚餐,并配备餐盘、筷子、勺子等餐具,下次配送时应回收、清洗、消毒。

2、午餐及晚餐供餐参考要求(暂定):

午餐:1大荤菜+1小荤菜+1蔬菜(含米饭)+1汤

晚餐:1大荤菜+1小荤菜+1蔬菜(含米饭)+1汤

3、每份套餐中要求米饭足量供应;套餐中每份荤菜或每份蔬菜均不小于100g。

4、▲要求供应商标准套餐(午餐及晚餐)内的菜系一周内不得有重复。每周提前公示菜谱,并向采购人报备,采购人有权进行监督,并在考虑市场价格的情况下,针对不合理的菜谱要求调整;

5、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助配餐的实样图片或照片并注明餐品的种类及规格。

(三)居家养老服务内容

1、供应商负责镇级养老服务中心、社区(村)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提升点)、社区(村)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非提升点)运行运行的日常管理,保证项目有效正常运营,项目不得转为其他用途。

2、服务要求

(1)日常活动(制定并提前公布每周活动计划表,服务项目包括但不限于老年课堂、健康讲座、健康体检、保健康复、精神慰藉、紧急救助等养老服务。)

(2)大型集体活动(每月至少组织开展一次活动人数达50人以上的老年人集体活动并需提前公布计划。)

(3)生活服务(为有生活照料需求的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浴、洗涤服务、助行等生活照料服务)

(4)康复护理服务(为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各项服务。)

(5)托养服务(为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中短期托养服务。)

(6)家庭支持服务(为失能、失智老人的家庭照护人员提供照护技能培训,常用知识普及,心理知识辅导等服务)

(7)社会工作(心理疏导)服务(专(兼)职配备国家级社会工作师,采取个案,小组活动、社区活动相结合的方式,为老年人提供精神文化、心理慰藉服务。)

(8)康复辅助器具租赁服务。

(9)老人关怀服务(通过每周电联、每半月上门巡访的方式,对辖区空巢和独居老人进行主动关怀)

(10)以上标准参照《关于印发苍南县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分类管理和运行补助考评办法的通知》(苍民〔2021〕58号)文件,如上级民政部门出台最新文件,则以最新发布的文件标准为依据。

投标供应商须根据以上服务内容要求编制详细可操作的服务方案。

3、五项重点工作:每个月开展1次文体活动;每月开展1次卫生清洁工作(设有助配送餐点的,应于次月10日前报送助配送餐人次);每季度开展1次生日会;每6个月开展1次义诊活动;每年开展1次消防演习。除卫生清洁工作外,每场活动应至少有10名以上周边老年人参与,时长不低于30分钟。文体活动应结合重大节日、节气等开展老年人喜闻乐见的文化、体育活动或宣传活动。生日会应有长寿面或生日蛋糕,并开展文艺演出等庆祝活动。义诊活动应有至少一名具有执业资格的医师,提供血压、血糖、体温等基本体检,并为老年人提供基本健康咨询。消防演习应包括基本自救知识讲解,逃生演练,灭火器使用演练等。

4、 日常工作:以《关于印发苍南县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分类管理和运行补助考评办法的通知》(苍民〔2021〕58号)中的《苍南县镇级养老服务中心运营等级考核表》、《苍南县社区(村)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运行评星考核表》(见附表1、附表2)为标准,做好照料中心设施设备维护、制度建设、服务开展等工作。

如民政部门出台最新文件,则以最新发布的文件标准为依据。

5、养老服务中心(点)设备设施交由供应商使用,供应商做好基础设施维护,若损坏、老化应及时恢复、更(翻)新。

6、供应商做好长者档案管理,项目结束无偿移交采购人。

(四)居家养老服务基本要求

1、应有长者的服务预案,明确服务内容;

2、定期进行检查,并记录检查结果(包含内容、时间、地点、人员、落实情况等);

3、为长者提供的服务完成率达100%,长者或监护人满意率≧85%。

4、人员素质:

(1)基本要求:

1)具备合法的劳动从业资格;

2)信守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熟悉居家养老服务程序和规范要求;

3)具有符合工程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健康状况证明及语言表达能力。

(2)管理人员:

1)了解国家和行业主管部门有关居家养老服务的法律、法规和规定;

2)掌握企业管理、经营项目的有关专业知识及专业技术;

3)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和一定年限的管理工作经历;

4)每年至少参加1次以上管理培训活动。

(3)居家养老服务员:

1)具备与服务内容相适应的岗位技能;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3)无精神病史和各类传染病;

(4)行为规范:

1)仪表仪容端庄、大方、整洁;

2)提倡使用普通话,语言文明、简洁、清晰;

3)主动服务,符合相应岗位的服务礼仪规范;

4)尊老敬老,对长者富有爱心

(五)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点)考核

供应商服务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点)应参照运营等级考核标准,做好星级养老中心创建工作。

1、星级设定及评定条件

(1)镇级养老服务中心评定分三个等级。根据评定条件和标准,按评分结果授予星级,由高到低分别为: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得分在95分(含)以上且无否决条件可评定为五星级;得分在90分(含)-95分且无否决项条件可评定为四星级;得分在80(含)-90分且无否决条件可评定为三星级。评定依据《苍南县镇级养老服务中心运营等级考核表》(附表1)。

(2)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星级评定分三个等级。根据评定条件和标准,按评分结果授予星级,由高到低分别为: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90分(含)以上为五星级;80分(含)-90分为四星级;70(含)-80分为三星级。其中非提升点评星响应档次减少20分、15分、10分,评定依据《苍南县社区(村)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运行评星考核表》(附表2)。

2、评定程序

(1)自评自审。镇级养老服务中心对照《苍南县镇级养老服务中心运营等级考核表》(附表1)进行自评,并填写《苍南县镇级养老服务中心星级评定表》(附表3)报采购人。

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对照《苍南县社区(村)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运行评星考核表》(附表2)进行自评,并填写《苍南县居家养老服务设施星级评定表》(附表4)报采购人。

(2)县民政部门评定。审评星级的镇级养老服务中心、社区居家养老照料中心经供应商自评、采购人初审,委托第三方组织评定后,最终县民政局评定。

(3)最终星级认定取日常考核和年终考核最低星级。

3、考核周期:日常考核1次/季度,年度考核1次/年度。

4、考核运用:

(1)对于镇级养老服务中心达到五星级按中标单价全额支付,达到四星级按中标单价扣除8万元支付,达到三星级按中标单价扣除12万元支付,未达到星级评定采购人不予以支付。

(2)对于4家社区(村)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提升点),每家达到五星级的服务点按中标单价全额支付,达到四星级的服务点按中标单价扣除3万元支付,达到三星级的服务点按中标单价扣除5万元支付,未达到星级评定采购人不予以支付。

(3)对于31家社区(村)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非提升点),每家达到五星级的服务点按中标单价的基础上增加2万元支付,达到四星级的服务点按中标单价全额支付,达到三星级的服务点按中标单价扣除1.8万元支付,未达到星级评定采购人不予以支付。

(4)升降星级。县民政局及采购人对存在违规操作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给予黄牌警告,支付该服务中心(点)金额减半(或在次年支付金额中核减),累计两次黄牌警告将被降级。同时,结合老年人社区(村)居家家养老服务的满意程度测评,进行年度考核,根据考核结果调整各社区(村)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星级等级。

供应商要对照考核标准进行“完善、提升、规范”,挖掘社区(村)特色亮点,塑造文化品牌的单位酌情加分追加补助金额。运行金额以最终评定结果支付。

(六)服务期限

本项目以供应商实际运行时间为起始时间,服务期限1年。若供应商服务达到服务满意率85%(含)以上或服务达标(星级评定三星级及以上)达到80%(含)以上,经采购人同意,予以续签合同,合同周期一年,续签合同不超过2次。

(七)费用及支付方式

(1)履约保证金:中标供应商应支付合同总价 5%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可采用银行转账或银行、保险公司出具保函形式提交)。

(2)合同签订后七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供应商支付合同金额10%的预付款采购有权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支付前中标供应商须提供等额正式发票

(3)采购人每季度支付1次中标供应商助配餐金额,支付金额为:(实际供餐数量*中标单价)*0.9-长者已实际支付费用,支付前中标供应商须提供等额正式发票。

(4)采购人每年度支付1次中标供应商居家养老服务金额,支付金额为:依据星级考核应支付金额-已付金额,支付前中标供应商须提供等额正式发票。

(八)其他注意事项

投标时投标单位应按报价明细表进行报价。二次报价与一次报价不同的,投标单价按二次报价同比例上(下)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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