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 购 需 求
一、项目名称及预算金额
湘潭市雨湖区生物多样性资源调查服务项目,预算金额700000元。
二、项目概况
摸清全区(含湘潭经开区,下同)范围内生物多样性资源本底,调查生态系统多样性、物种多样性、遗传多样性情况,建立形成雨湖区生物多样性资源本底调查报告、雨湖区生物多样性资源分布图层与县级林草资源与生态状况监测数据库。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意见》和湖南省林业局《湖南省生物多样性资源调查实施方案》(湘林办护【2021】2号)要求,我区决定开展雨湖区生物多样性资源本底调查与评估工作。通过调查,系统摸清全区生物多样性资源家底,完成全区生物多样性资源状况的评估工作,为雨湖区生物多样性保护、管理和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三、 项目要求
(一)技术要求
根据《湖南省生物多样性资源本底调查技术规范》、《湖南省陆生脊椎动物资源调查技术导则》和《湖南省维管束植物资源调查技术导则》等技术规程规范开展生物多样性资源调查工作,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成果满足国家、省级、市级主管部门对生物多样性资源调查工作的要求。
(二)调查主要内容
调查内容包括雨湖区生态系统多样性、物种多样性、遗传多样性的现状调查及历史资料、数据收集整理,建立雨湖区生物多样性资源数据库档案,完成雨湖区生物多样性资源调查报告编写。
1、生态系统类型调查
通过遥感判读与现地核实相结合的方法,掌握雨湖区范围内的森林、湿地、草原等生态系统种类、数量、面积与分布状况。
2、维管植物多样性调查
调查雨湖区陆生维管束植物的种类、种群数量、分布格局、分布区类型和变化动态。分析外来入侵植物的种类组成、地理分布及种群动态变化,编制雨湖区维管束植物名录。采集物种电子标本,科学评价维管束植物多样性状况,提出相应的保护对策和措施。
3、陆生脊椎动物多样性调查
调查雨湖区陆生脊椎动物(包括两栖动物、爬行动物、鸟类、哺乳动物)物种的种类组成、种群分布、区系成分等,编制雨湖区陆生脊椎动物物种名录。采集物种电子标本,科学评价陆生脊椎动物多样性状况,提出相应的保护对策和措施。
4、大型真菌多样性调查
调查雨湖区大型真菌的种类组成、分布格局、经济价值等,编制雨湖区大型真菌物种名录。采集物种电子标本,科学评价大型真菌生物多样性状况,提出相应的保护对策和措施。
5、遗传多样性调查
调查雨湖区范围内珍稀濒危物种遗传基因资源的种类、数量、保护现状等数据。
6、水生野生动植物、农业遗传资源和农业外来入侵物种数据由农业农村部门提供。
(三)提交成果
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野外调查任务、室内鉴定、数据分析、图片拍摄、报告撰写、成果提交等工作。
1、《雨湖区生物多样性资源调查实施方案》,明确调查对象、空间取样的设置、组织形式、工作计划等。
2、《雨湖区生物多样性资源本底调查报告》,包括区域概况、工作内容及完成情况、主要成果、主要结论等。
3、《雨湖区生物多样性资源调查数据表格》,包括原始数据、汇总数据和影像数据。原始数据按照《县域生物多样性调查与评估技术规定》调查记录表填写。汇总数据要求提交物种汇总表,调查数据(样方、样点、样线等);影像数据包括生境照片和物种照片,照片的属性信息包括拍摄日期、时间以及拍摄点的地理位置信息(照片为“jpg”格式)。表格主要包括生态系统类型统计表、物种资源统计表、重点物种野生资源数量统计表、外来入侵物种情况统计表、重点物种人工培植状况调查统计表、野生植物人工培植单位调查统计表、野生动物养殖场所调查统计表、野生动物养殖数量调查统计表、野生动物产品加工情况调查统计表、遗传资源调查统计表等。
4、《雨湖区生物多样性资源调查矢量数据》,根据外业调查手图、线路轨迹、分布点位坐标及收集掌握的图层资料等,建立形成雨湖区生物多样性资源相关分布图层(ArcGIS矢量图层)(shp格式,平面坐标系统: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高程基准: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投影方式:采用高斯—克吕格投影)。主要包括雨湖区林草资源与生态状况监测数据库(面图层)、调查区域分布(面图层)、生态系统类型分布(面图层)、重点物种群落分布(面图层)、野生植物调查线路分布(线图层)、野生动物调查样线分布(线图层)、野生动物调查样方(点)分布(点图层)、红外相机布设点位(点图层)、重点物种分布点位(点图层)以及其他基本要素图层等。
注:以上成果除照片、影像资料外均需提供纸质版文件和电子版文件。
工作成果应遵循客观、科学原则,符合国家和相关部门对该类项目内容和深度规定的要求及甲方的技术、质量要求。报告成果须通过专家质量评审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评估审查。
四、 调查范围
湘潭市雨湖区行政辖区内全部国土空间(含湘潭经开区)。
五、 完成时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12月底完成。
六、调查服务费支付方式:
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支付合同款项的30%;外业调查完成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款项的40%;提交全部成果经上级部门验收合格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30%余款。
七、其他要求
1、供应商对本项目的全部服务的报价应基于完成本项目服务相关工作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设计费、调研费、管理费、办公设备设施、差旅、加班、相关保险费、投标费用、成交服务费、税金、汇率变动、专利费、利润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2、投标报价为实际结算价格,除非因特殊原因并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成交人不得再要求追加任何费用。成交人所报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
3、报价应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等可能涉及到的方案设计深化、修改及一切其他费用。
4、服务人员条件:响应文件中应提供有关服务所需人员(包括负责人和现场主要人员)的配备情况,包括其姓名、年龄、学历、资质、履历、类似经验等。响应文件需详细注明该人员在本项目中所承担的职务和责任以及服务时间。若该人员因不可抗力无法提供合同中所承诺的服务,成交人应提供同等资质人员替代其执行合同,该人员需获得采购人确认后方可开始工作,由此所引起的一切责任由成交人自负。
5、采购人有权检查监督成交人的服务质量,对不称职的工作人员有权要求成交人在一周内更换,直至人选合格为止。
6、用于本项目的所有相关设备费用均包含在本次预算价内,成果完成后,所有相关设备的所有权归采购人拥有。
7、成交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能够至少达到以上要求,同时明确详细的服务方案。
8、若成交供应商在服务期间出现重大责任问题或考核不达标将被解除合同。
八、其他事项
1、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法律及行业标准。
2、服务所实现的目的和功能要符合采购人所需要求。
九、违约责任
未按采购人要求实施的,所产生的损失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负责。
对于上述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