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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商务局台州跨境电商综试区线上综合服务平台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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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11发布 76页 文档编号:202203110000214529 需下载券:10
台州市商务局台州跨境电商综试区线上综合服务平台项目

招 标 需 求

一、招标项目一览表

本次招标共 2 个标项,具体内容如下表:

标项号

项目名称

简要技术要求

数量

单位

总预算(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1

台州跨境电商综试区线上综合服务平台

详见技术需求

1

571

571

2

跨境电子商务协同支撑平台

详见技术需求

1

359

359

二、技术需求

标项1:

(一)采购内容:

序号

采购内容

数量

单位

是否

为主要产品

1

一门户

1

2

三中心

1

 

2.1

统一认证中心

1

2.2

数据交换中心

1

2.3

跨境电商专题数据库

1

3

一系统

1

 

3.1

数据统计分析系统

1

4

一服务

1

 

4.1

跨境电商业务-企业端服务

1

5

三体系

1

 

5.1

统计监测体系

1

5.2

电商信用体系

1

5.3

金融服务体系

1

6

资源服务

1

7

安全服务等保测评

1

8

软件测评

1

 

(二)技术需求:

1.总体规划

1.1 建设目标

以“线上集成+跨境贸易+综合服务”为主要特点,以“物流通关渠道+跨境电商综合服务监管信息系统+金融增值服务”为核心竞争力,融“关”“税”“商”“物流”“金融”于一体,结合线上综合服务监管和线下“综合园区”,建设台州跨境电商综试区线上综合服务平台,实现平台与商务、海关、税务、市场监管、等政府部门进行数据交换和互联互通。在实现政府管理部门之间“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的同时,为跨境电商企业提供物流、邮政快递、金融等供应链服务,助力台州特色的跨境电商新业态新模式发展。

按照“一点接入、一次提交、一次查验、一键跟踪、一站办理”原则,协同共建,深入推进与海关、税务、市场监管、商务、等政府部门的数据交换和综合利用,为企业提供一站式在线政务服务。

项目所需要执行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附相关标准规范的依据文件)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外贸新业态新模式的意见》(国办发〔2021〕24号);

2.《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跨境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的通知》(浙政办发〔2021〕32号);

3.《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恳请审批中国(台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的请示》(台政〔2020〕21号);

4.《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中国(台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等和调整台州海绵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等议事协调机构的通知》(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5号);

5.《关于印发中国(台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方案的通知》(台综试〔2020〕1号);

6.国务院《关于同意在雄安新区等46个城市设立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的批复》(国函〔2020〕47号);

7.《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国(湖州)、中国(嘉兴)、中国(衢州)、中国(台州)、中国(丽水)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政函〔2020〕73号);

8.《浙江省商务厅关于在余杭区等26个县(市、区)开展第二批产业集群跨境电子商务发展试点的通知》(浙商务电商函〔2019〕3号);

9.《浙江省商务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浙江省产业集群跨境电商发展专项激励的通知》(浙商务联发〔2019〕119号);

10.《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台州市政府数字化转型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台政办函〔2019〕56号);

1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零售出口货物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3号);

12.《关于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零售出口货物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3号);

13.《商务部 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完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商财发〔2018〕486号);

14.《关于跨境电商统一版信息化系统企业接入事宜的公告》(海关总署〔2018〕56号);

15.浙江省商务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产业集群跨境电商发展试点工作绩效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浙商务发〔2017〕132号);

16.《关于复制推广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探索形成的成熟经验做法的函》(商贸函〔2017〕840号);

17.浙江省商务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大力推进产业集群跨境电商发展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浙商务联发〔2016〕25号);

18.《关于开展产业集群跨境电商发展试点申报工作的通知》(浙商务联发〔2016〕27号);

19.《浙江省商务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在义乌市等20个县(市、区)开展产业集群跨境电子商务发展试点的通知》(浙商务联发〔2016〕61号);

20.《关于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进出境货物、物品有关监管事宜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56号);

21.《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商务部等部门关于实施支持跨境电商零售出口有关政策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389号)

1.2 建设任务

台州跨境电商综试区线上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内容包括一门户、一服务、三中心、一系统、三体系。

其中:“一门户”指的是门户网站,通过“一点接入”模式为广大用户提供线上综合服务平台的各类服务;“一服务”是指跨境电商业务-企业端服务;“三中心”是指统一认证中心、跨境电商专题数据库、跨境电商数据交换中心;“一系统”指的是数据统计分析系统;“三体系”指的是统计监测体系、电商信用体系、金融服务体系。

1.3 系统总体框架

线上综合服务平台整体架构如下:

用户通过浏览器及智能终端访问业务系统进行业务操作,业务系统的数据服务由底层数据库提供。

跨境电商企业通过跨境通关服务,完成跨境业务数据申报,经由“通关服务系统—杭州海关二级交换节点—海关总署跨境统一版”的链路,层层传输数据,再通过此链路回传海关总署审单回执,最终完成数据申报动作。

本项目主要依托企业端资源服务部署线上综合服务平台。线上综合服务平台通过互联网并采用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提供的加密加签技术和电商、物流、支付等企业实现数据交换,通过数据专线与杭州海关二级交换通道实现互联互通,实现和海关端的跨境电子商务通关管理系统对接。

 

2.建设原则

(1)同一性原则

实现申报人通过“线上综合服务平台”一点接入、一次性提交满足口岸管理和国际贸易相关部门要求的标准化单证和电子信息,相关部门通过“线上综合服务平台”共享数据信息、实施职能管理,处理状态(结果)统一通过“线上综合服务平台”反馈给申报人。通过持续优化整合使“线上综合服务平台”功能范围覆盖到国际贸易链条各主要环节,逐步成为企业面对口岸管理相关部门的主要接入服务平台。通过“线上综合服务平台”提高国际贸易供应链各参与方系统间的互操作性,优化通关业务流程,提高申报效率,缩短通关时间,降低企业成本,促进贸易便利化。

(2)可靠性

在信息系统建设过程中,通过严格系统测试手段,将系统问题降到最低,同时需要充分考虑软硬件的容错容灾,保障系统在出现问题和故障时能够及时实现系统和数据恢复。

(3)安全性

系统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和设置系统管理权限等方面的解决方案,高度重视信息安全保密工作,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保密法律、法规的规定,注重安全保密系统和安全保密管理机制的建设,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信息安全保密制度,确保信息安全。

(4)先进性

紧密结合相关文件精神,在建设中突出自主创新以及重点突破,保持信息系统在技术上的先进性。在充分分析当前信息系统技术发展的现状以及发展趋势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应用的业务需求,采用先进成熟的技术体系。

(5)开放性

只有开放的系统,其经济性和易维护性才能得到保证。

(6)经济性

在实用的基础上做到最经济,以最小的投入获得最大的产出。在硬件和软件配置、系统开发和数据库设计上充分考虑在实现系统全部功能基础上尽量节约经济成本。在满足系统功能要求的条件下,尽可能降低用户的投资是系统设计过程中必须奉行的一条原则。

(7)扩展性

线上综合服务平台的设计和建设必须考虑到政务服务业务的不断发展与调整的变化,应能满足随时修改与扩展的需求,能够适应未来业务应用的变化和发展。这种扩展性主要体现在,具有方便的二次开发的能力、可定制维护能力、可快速移植的能力等等,以提高系统对业务调整的应变水平以及再开发的水平。

(8)易维护性

在系统中建立完善的管理体系,便于对整个系统进行管理和维护。系统内的设备、网络、用户、性能和安全能够便于管理和配置。系统具备设备日志记录、远程维护与管理、故障及时告警等功能,便于日常维护。

(9)节能环保

在系统中充分利用已有的服务器、网络、存储和安全设备等基础服务设施,缩减物理设备数量,节约投资资金,减少能源消耗,加之在建筑、制冷等诸多方面的绿色设计理念,使得基于云计算的管理大大降低能源消耗以及废物排放量。

 

3.建设方案要求

3.1 一门户

线上综合服务平台门户是台州跨境电商综试区的数据交换枢纽和综合管理服务平台门户,具有政务监管和综合服务双重功能。平台坚持“一点接入”原则,建立健全数据标准和认证体系。依托该平台,实现与商务、海关、税务、市场监管等政府管理部门进行数据交互和互联互通,实现政府管理部门之间“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实现通关无纸化,提高通关效率,减低通关成本。同时,通过链接金融、物流、电商平台等,为跨境电商企业和个人提供“一站式”综合服务。主要包括:平台门户、业务咨询、知识库、后台管理等。

(1)平台门户

平台门户主要实现综试区相关通知公告、政策法规、新闻资讯,用户信息查询、互动交流等功能。

(2)业务咨询

业务咨询为跨境电商各参与方提供各方面的政策法规咨询、业务操作解答等服务,帮助用户解决跨境业务相关的问题。

(3)业务知识库

搭建跨境电商业务知识库,包含物流、海外贸易、政策法规等知识库。

(4)后台管理

内容管理系统(CMS)主要负责综合服务平台的新闻、公告、政策、法规等内容的管理和维护,通过所见即所得的编辑方式,对发布内容进行实时操作,对重要内容做到快速公布或下线,包括CMS系统框架选型、搭建、权限管理分配、登录、退出、改密、内容新增、修改、删除、预览、审核、发布、静态化、导出、日志管理、查询、统计等。

3.2 一服务

一服务是指跨境电商业务-企业端服务,即面向台州综试区内的跨境企业提供一站式业务申报服务。跨境电商业务-企业端服务包括9610进出口、1210进出口、9710出口、9810出口通关服务模块。

(1)9610进口通关服务模块

跨境电商9610进口通关服务模块是连接跨境9610进口业务开展相关电商企业、物流企业、支付企业、报关企业与海关等监管部门之间的桥梁,实现了订单、运单、支付单、清单信息接入与初步校验等功能。9610进口通关服务模块主要作用为支持直邮进口(9610进口)的数据传输、申报等。

(2)9610出口通关服务模块

跨境电商9610出口通关服务模块是连接跨境进口相关电商企业、物流企业、跨境场站、报关企业与海关等监管部门之间的桥梁,实现了订单、运单、运抵单、清单信息接入与初步校验等功能。

(3)1210进口通关服务模块

跨境电商1210进口通关服务模块是连接跨境进口相关电商企业、物流企业、支付企业、报关企业与海关等监管部门之间的桥梁,实现了订单、运单、支付单、清单信息接入与初步校验等功能。

(4)1210出口通关服务模块

跨境电商1210出口通关服务模块是连接跨境1210特殊区域出口业务开展相关电商企业、物流企业、报关企业与监管部门之间的桥梁。1210出口通关服务模块与企业进行数据对接,按“清单核放,汇总申报”监管要求将订单、运单、清单信息接入并完成申报数据的初步校验,并将申报数据传输至海关总署,实现申报数据、审批回执的互联互通。

(5)9710出口通关服务模块

跨境电商9710出口通关服务模块是连接跨境电商B2B直接出口业务开展的电商企业、物流企业、报关企业与监管部门之间的桥梁。9710出口通关服务系统与企业进行数据对接。在企业以“清单申报模式”下将订单、运单、清单、总分单、运抵单等申报数据传输至海关总署跨境电商出口统一版,在企业以“报关单申报模式”下将订单、报关单等申报数据传输至海关总署跨境电商出口统一版。实现申报数据、审批回执的互联互通。

(6)9810出口通关服务系统

跨境电商9810出口通关服务模块是连接跨境电商B2B出口海外仓业务开展的电商企业、物流企业、报关企业与监管部门之间的桥梁。9810出口通关服务系统与企业进行数据对接。在企业以“清单申报模式”下将海外仓订仓单、运单、清单、总分单、运抵单等申报数据传输至海关总署跨境电商出口统一版,在企业以“报关单申报模式”下将海外仓订仓单、报关单等申报数据传输至海关总署跨境电商出口统一版。实现申报数据、审批回执的互联互通。

3.3 三中心

(1)统一认证中心

通过制定统一用户管理、统一认证接口、用户同步接口等规范,采用专有的信息加密及符合国际主流的数字化身份认证策略,确保认证安全。通过建立跨境电商各主体之间统一的身份认证互认体系,统一入口,统一身份,统一审计,解决用户身份的安全性问题和认证效率问题,实现用户一次登录,线上综合服务平台全程使用,满足跨主体、跨平台的各类认证需求。

统一认证中心主要需要实现四部分功能:用户管理、用户同步、认证管理、授权管理、和认证审计管理。

① 用户管理

包括政府部门用户注册管理、跨境电商相关企业用户注册管理、监管部门用户注册管理、个人用户注册管理、密码找回管理等。

政府部门用户注册管理

需要为涉及管理的政府部门的相关领导、业务受理人员和管理人员系统注册功能。由于政府部门用户可查看信息涉及比较敏感,需要对政府部门用户信息进行校验,特别需要使用手机短信或邮箱方式进行用户信息校验确认。

跨境电商企业用户注册管理

企业用户包括电商企业、电商平台、物流企业、支付企业、仓储企业、场站、报关企业等。

由于跨境电商企业涉及企业备案、业务申报、业务查询、信用评价等,在注册时,不仅需要校验填写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企业名称等信息有效性,还需上传营业执照。同时,系统通过与市场监管部门联网对接,实现企业信息与市场监管部门企业备案的联网核查。

个人用户注册管理

个人用户注册管理,主要是服务于个人消费者。个人用户可以进行在线相关问题咨询、业务查询、信息跟踪等。

个人用户注册时,如个人用户填写身份证件、邮箱、手机号等,需要实现对身份证件、邮箱、手机号等进行格式交易,并利用邮箱和短信等进行激活。

密码找回管理

对于忘记密码的用户,需要对用户进行身份确认,并利用邮箱或短信方式,进行密码重置。密码找回管理需要记录完成的操作日志。

② 认证管理

单点登录

单点登录允许用户经过一次登录验证,可以访问不同的子系统。

认证代理

用户在开展业务申报之前,需要对实体身份进行验证。

个人身份证,需要通过公安系统开放的接口进行认证校验。

平台认证

平台与企业,政府之间进行数据交换时,需要进行平台的相互认证。与企业之间,可以借助第三方认证机构办法的证书进行身份认证。当平台向第三方认证机构申请证书时,第三方认证机构会审核平台的相关资料,并向平台发放电子证书。

③ 授权管理

权限管理是指对系统的角色,权限,菜单,资源进行管理,并对用户进行相应的授权和权限控制。

④ 认证审计管理

访问日志管理

系统详细记录用户的访问日志,并可进行查询和行为追溯。

(2)跨境电商专题数据库

依托集聚的电商、物流、仓储、报关、政府、监管部门等多方主体的海量数据,利用大数据技术,通过对结构及非结构化数据的采集、存储及分析挖掘,汇聚企业备案数据、申报处理数据、交易数据、物流数据、金融数据、商品数据等数据,建立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数据的交换汇聚枢纽,形成跨境电商专题数据库,为台州跨境贸易电子商务相关的企业和商品备案管理、产业政策制定和扶持、外贸数据统计、风险监测、产品质量监控等提供数据基础。

依托政府部门的授权数据,利用大数据技术,通过对结构及非结构化数据的采集、存储及分析挖掘,汇聚企业备案数据、申报处理数据、交易数据、物流数据、金融数据、商品数据等数据,建立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数据的交换汇聚枢纽,形成跨境贸易电子商务大数据支撑。

(3)跨境电商数据交换中心

通过制定统一的数据交换标准和安全规范体系,建立数据交换中心。通过电商企业和物流仓储企业之间、跨境相关企业与政府监管部门之间等的数据交换与共享,建立信息共享库,构建多位一体的共享交换枢纽,实现跨企业、跨部门、跨行业、跨区域的信息共享交换与协同作业,以及跨境贸易电子商务全产业链信息的可交换、可查询、可追溯,为线上综合服务平台各系统提供标准化、高效化和无障碍的信息共享保障。

3.4 一系统

数据统计分析系统:根据政府及企业的需求,按实际业务情况统计分析跨境业务数据,满足政府及企业日常数据查询的需要。向相关监管部门合理合法获取电商企业、物流企业、仓储企业、支付企业等多方主体的海量数据并利用大数据技术通过对结构及非结构化数据的采集、存储及分析挖掘,系统汇聚企业备案数据、交易数据、物流数据、商品数据等数据,对已完成分析、设置、处理的数据进行展示,建立备案企业查询、跨境业务单量查询、贸易额查询等相关功能,通过统计分析实时业务情况,依据统计结果判断市场形势,调整监管政策。

备案电商企业统计查询

备案电商企业统计查询,按照企业为维度,对备案电商企业的数量进行统计,用户可根据企业名称对备案企业进行筛选,展示企业备案信息情况。

跨境1210进口业务单量、贸易额查询

跨境9610进口业务单量、贸易额查询

跨境9710出口业务单量、贸易额查询

跨境9810出口业务单量、贸易额查询

3.5 三体系

跨境电商综试区三体系是指:统计监测体系、电商信用体系、金融服务体系。在统计监测体系中创新实现零售进口用户可进行画像分析,对不同年纪性别的消费偏好进行分析;在金融服务体系中创新搭建金融服务撮合平台,金融单位可在平台上发布金融产品。

(1)统计监测体系

通过向相关监管部门合理合法获取电商企业、物流企业、支付企业、仓储企业等多方主体的海量数据,利用大数据技术通过对结构及非结构化数据的采集、存储及分析挖掘,汇聚企业备案数据、申报处理数据、交易数据、物流数据、金融数据、商品数据等数据,建立数据的交换汇聚枢纽,形成外贸数据统计分析、大屏展示等大数据服务成果展示,作为当地政府和企业服务政策决策的依据。

(2)电商信用体系

综合多方信用基础数据,建立跨境电商基本备案信息库和海关正负面信用体系库、国税正负面信用体系库、国税处罚信用体系库,形成跨境电商企业、平台企业、物流企业及其他综合服务企业的基础数据记录和积累,重点建立监管部门的信用认证体系和信用服务企业的信用评价体系,实现对电商信用的“分类监管、部门共享、有序公开”。

(3)金融服务体系

鼓励银行、第三方支付机构、第三方电商平台、外贸综合服务企业、金融机构开展合作,利用跨境电商信息可查、可追溯的特点,备案通过的条件下在平台发布金融产品信息,从而实现金融服务撮合的目的。

 

4.与政府数字化改革总体框架的关系

4.1 基础设施

本项目基础设施依托专网部署,因而本项目无需再申请市政务云资源。

4.2 数据资源

本项目系统数据主要来源为海关回执和企业录入,因此无需台州市其他部门提供数据资源。

本项目所产生的数据经脱敏后批量归集到市公共数据平台。

4.3 应用系统

本项目基于pc端开发,台州跨境电商企业可通过WEB端访问台州跨境电商门户办理跨境电商进出口业务,并查询统计业务结果。

4.4 与台州市“城市大脑”的关系

本项目建成后可作为台州市“城市大脑”的组成部分---跨境电商统计查询场景。

 

5.本标项需提供的资源服务配置

资源项

说明

资源配置

配置数量

描述

关系数据库服务

核心数据库云主机

8核32G

2

生产核心数据库及存储交换数据库容灾备份,Oracle 集群架构(共享1000G SSD云盘)

核心容灾备份数据库云主机

4核16G、1000G 高速云盘

1

生产核心数据库及存储交换数据库容灾备份,Oracle单节点架构

前置数据库云主机

4核16G、500G SSD云盘

3

前置数据库,Oracle集群架构

Web及应用主机服务

信息共享体系云主机

2核4G、100G SSD云盘

6

部署共享服务

统计监测体系云主机

4核8G、100G SSD云盘

1

部署统计监测体系服务

综试区统一门户云主机

4核8G、100G SSD云盘

1

部署综试区统一门户

分布式文件云主机

4核8G、300G 高速云盘

3

部署分布式文件服务

运维及发布管理云主机

4核8G、100G SSD云盘

1

用于日常运维及发布管理

分布式文件管理云主机

2核4G、100G SSD云盘

2

部署分布式文件管理服务

非关系型数据库

redis云主机

4核16G、100G SSD云盘

2

部署redis

redis哨兵云主机

2核4G、100G SSD云盘

3

部署redis哨兵

存储空间服务

核心数据库存储空间

SSD云盘 1G

1000

纯固态盘架构

核心数据库容灾备份空间

高速云盘 1G

1000

固态和机械盘混合架构

前置数据库存储空间

SSD云盘 1G

1500

纯固态盘架构

Web及应用存储空间

SSD云盘 1G

2500

纯固态盘架构

文件系统存储空间

高速云盘 1G

900

固态和机械盘混合架构

负载均衡服务

应用负载均衡

一组应用负载均衡

5

信息共享体系服务:3组

统计监测体系服务:1组

综试区统一门户服务:1组

公网多链路负载均衡

10M公网带宽

1

提供10M带宽多运营商负载均衡

安全服务

WEB应用防护服务

1个Web URL防护

1

整个站点所含业务节点或者APP的业务流量进行恶意特征识别及防护,将正常、安全的流量回源到云主机。避免网站云主机被恶意入侵,保障业务的核心数据安全,解决因恶意攻击导致的云主机性能异常问题。主要用于防范SQL注入、网页篡改、盗链、跨站脚本攻击、Webshell上传、后门隔离保护、命令注入、非法HTTP协议请求、常见Web云主机漏洞攻击、核心文件非授权访问、路径穿越、扫描防护等安全防护,支持HTTP(80、8080端口)、HTTPS(443、8443端口)的业务防护,支持web防护规则定制。

主机防护服务

1个主机防护服务

25

对云主机的漏洞和病毒防护。主要用于云主机的漏洞和病毒防护,定期进行相关主机的漏洞及安全扫描。以Web、数据库、基线核查、操作系统、软件的安全检测为核心,弱口令、端口与服务探测为辅助。

漏洞扫描服务

一套漏洞扫描服务

1

应用功能节点漏洞扫描,包括新版本上线前扫描和上线后版本定期漏洞扫描。支持OWASP TOP 10检测,可以帮助用户充分了解WEB应用存在的安全隐患,建立安全可靠的WEB应用服务,改善并提升应用系统抗各类WEB应用攻击的能力(如:注入攻击、跨站脚本、钓鱼攻击、信息泄漏、恶意编码、表单绕过、缓冲区溢出等),协助用户满足等级保护、PCI、内控审计等规范要求

应用监控服务

一套应用监控服务

1

提供中间件、web服务、身份认证服务、应用服务、文件服务、数据交换服务的可用性及性能监控,并通过即时通讯工具及时通知相关运维人员。

数据库监控优化服务

一个数据库实例监控

3

对平台数据库云主机的运行情况进行实时监控,对异常情况进行报警,并通过即时通讯工具及时通知相关运维人员。同时定期组织人员对数据库的健康状况进行深度巡检,对于潜在的SQL语句和数据库底层性能问题进行优化。

堡垒机服务

一套运维堡垒机服务

1

基于协议正向代理实现,对SSH、Windows远程桌面、SFTP等常见运维协议的 数据流进行全程记录,再通过协议数据流重组的方式进行录像回放,达到运维审计的目的。

 

6.信创设计要求

平台面向企业提供服务,属于面向公共提供服务类系统,在信创设计时,主要是进行终端适配改造,适配国产浏览器。

主要包括浏览器渲染引擎优化,js解析引擎优化,控制参数优化等,通过上述优化满足除适配常见浏览器谷歌,IE外同时适配国产浏览器如360浏览器等访问的要求。

 

7.安全建设要求

在安全建设方面,线上综合服务平台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和《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具体参照《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实施指南》、《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安全设计技术要求》、《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指南》等相关国家或行业标准,推进具体的安全建设的相关工作。

本项目建成后第一年的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测评由采购人组织第三方等保测评单位实施,系统定级为等保三级。相关费用含在本次投标报价内,投标人需要配合完成等保测评和整改工作,直至通过第三方安全等保测评。

 

(三)远程在线演示:

1.投标人应提前做好演示准备(包括演示设备)。

2.投标人将按照评审委员会确定的顺序进行远程在线演示。评标过程中,投标人应进入开标大厅等待远程在线演示邀请,并保持联络畅通。

3.投标人在接到远程在线演示邀请,根据演示清单通过软件系统、软件原型、幻灯片等方式15分钟演示评审委员会根据演示内容进行评分。

演示清单如下:

系统名称

一级功能点

二级功能点

说明

台州跨境电商综试区线上综合服务平台

跨境进出口通关服务(9610/1210进出口)

申报主体备案

可通过点击新增进行申报主体备案,申报备案的基本信息包括申报主体名称,进出口现场,业务类型,业务模式,申报主体类型等,点击申报之后查询页面可通过申报主体名称,海关审核状态等查询条件进行查询,同时支持修改,删除操作。

进口清单查询

可通过清单编号,提运单号,分运单号,订单号,支付单号,申报日期,企业类型,物流企业,当前环节,电商企业名称进行查询,清单列表包括清单编号,订单编号,物流运单号,收件人姓名,进口类型,申报时间,放行时间,当前环节,国检状态,页面并且支持导出。

出口清单查询

可通过清单编号,运单号,提运单号,状态,申报日期进行搜索,清单列表包括运单号,电商平台名称,清单编号,申报时间,收发货人名称,生产销售企业名称,运抵国,总署状态。

B2B出口通关服务(9710/9810出口)

B2B订单申报管理

订单申报可通过订单号,订舱单号,数据处理状态,海关回执状态,导入开始时间,导入结束时间搜索,支持导入模板下载,文件上传导入申报,导入申报列表字段包括订单号,数据处理状态,数据处理详情,海关回执状态,导入时间,最后更新时间等。

出口B2B订单查询

可通过地市,区县,订单号,电商企业名称,总署状态,订单类型,申报时间,及已报关条件进行搜索,订单列表需包括订单号,订单类型,电商企业名称,电商企业代码,区县,商品金额,币制,申报时间,总署状态,报关单号,出口国别,申报关区,点击订单号可跳转到详情,详情需包括商品列表,商品货号,商品名称,单价,申报数量,计量单量,成交总价,币制,点击统计可统计出单量,总金额,各币制金额,点击导出可导出excel。

订单关联报关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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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电商企业端服务-无票免税

无票免税企业备案

可通过区县,企业类型,备案状态,免税申报方式,备案申报时间查询,备案信息包括企业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名称,海关企业代码,免税申报方式,代理企业社会信用代码,代理企业名称,备案申报时间,税务机关名称,税务机关代码,备案状态等。同时需要支持excel导出及统计,统计数据包括企业类型统计企业类型,总数,代理申报数,自行申报数和企业审批状态统计,审批状态及数量。

免税数据登记

通过区县,纳税人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申报所属日期进行查询,登记列表包括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名称,代理企业名称,申报所属期,本月销售额(美元),本月销售额(人民币),本年累计销售额(美元),本年累计销售额(人民币),点击日期可跳转到清单详情,清单详情内容需包括清单编号,出口日期,商品代码,计量单位,单价,数量,销售额(美元),销售额(人民币),列表需支持excel批量导出,并可统计当前登记列表企业数量,累计销售额(美元),累计销售额(人民币)。

(四)项目组织及实施要求:

1.投标人应保证投标项目在采购人条件成熟时应立即开展实施。

2.投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服从采购的统一领导和协调,在采购人限定的时间内解决问题。如果投标人不能按时完成评估内容,采购人有权中止项目、索赔或拒付款项。

3.投标人需根据自己的工程实施经验结合采购人的实际需求进一步细化和完善工作任务书,作为工程实施的指导性文件。

4.投标人应根据采购人工作需求、进度要求、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项目实施管理规范和项目实施计划,对工程目标、工作任务、阶段性工作、项目组织机构、职责分工、项目进度、质量控制等内容进行详细的说明,以确保工程实施按时保质的完成。

5.投标时需明确本项目技术开发人员名单,开发期间内更换技术人员,需提前1周向采购人申请,采购人同意后方可更换。

(五)项目质量保证:

1.投标人须保证所提供的所有产品、中间件、数据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投标人须保证所提供产品具有合法的版权或使用权,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如在本项目范围内使用过程中出现版权或使用权纠纷,应由投标人负责,采购人不承担责任,并且不得影响采购人对产品软件的使用。

2.投标人必须保证解决项目所涉及的技术问题,如因技术原因无法满足采购人需求,由此产生的风险由投标人承担。

(六)项目验收要求:

系统通过试运行后,中标人向采购人提出终验申请,采购人组织相关单位进行系统的终验。系统终验合格的条件必须至少满足以下三个要求:

1.提供完整的系统配套的产品资料,包括系统安装配置手册、系统功能设计说明书、用户使用手册等;

2.试运行时性能满足合同要求;

3.测试和试运行时出现的问题已被解决。

(七)售后服务要求:

1.服务标准:提供7*24小时技术支持,包括各种软件系统故障及对各种突发事件采取应急措施等,对于各类故障要求在1小时内做出明确响应和安排,若远程不能解决问题,须在24小时赶到现场。对涉及系统代码、数据库修改等系统实质性内容的修改,投标人应首先远程解决问题,若远程不能解决问题,须在24小时内派人到现场上门服务,排除故障,并分析故障原因,提出书面故障分析报告及防范措施。

2.培训服务:提供不少于5场线上视频培训或线下培训,所有培训所涉及的所有费用应由中标人出资,不得另行向采购人收取

(八)其他要求

1.针对本标项新开发的软件著作权归双方共同所有。

2.开放涉及本系统所有企业对接的相关接口。

3.质保期限结束后,针对本标项新开发的软件除著作权外的其他产权需移交给采购人,具体时间由采购人提出

4.本标项涉及其他部门原有系统的接口均为免费开放,相关部门对接工作由采购人负责协调。

 

具体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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