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南京江北新区红色广场位于顶山街道金汤街社区津浦铁路文化广场,东至丁家山河,北至兴浦路,紧邻浦镇车辆厂老厂区与浦口明城墙遗址,总占地面积33,800.00平方米。南京江北新区红色广场已于2021年7月1日正式对外开放。
南京江北新区红色广场内配套建设了红色文化展陈馆,总建筑面积5,748.00 平方米。展陈馆分为主楼和副楼,主楼一层为展厅,二层为临时展厅;副楼一层为多功能厅,二层为学习教室、行政办公用房等。一楼主展厅设置了江北地区红色文化展陈,首次以展览的形式系统反映了江北地区在中国共产党历史、中国革命史和中国工人运动史中重要的地位和贡献。展陈分为序厅、第一单元《两浦星火 革命洪流》、第二单元《疾风劲草 北岸屹立》、第三单元《救亡烽火 坚持抗战》、第四单元《激战黎明 解放南京》、王荷波生平事迹专厅、尾厅等七个部分。
二、项目背景
南京江北新区红色广场(展陈馆)通过雕塑、图片、实物、场景等形式,追忆江北地区红色历史,重温波澜壮阔的斗争岁月。南京江北新区红色广场运营管理服务立足江北新区红色文化保护、传承、弘扬,开展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挖掘红色资源,讲好新区故事,打造“红色品牌”,践行公共文化服务场馆的公众教育和社会服务的使命。
三、调查方式
本次需求调查通过对江北新区宣传和统战部等有关单位的现场访谈、调研,结合实地调查情况、查阅公开资料,明确了本次采购的运营管理服务需求范围。
四、需求范围
南京江北新区红色广场采购的运营管理服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项目总预算为480.00万元,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①展陈馆:保障广场内江北新区红色文化展陈馆日常管理运营,高质量提供访客接待、引导、讲解、咨询等服务;开展面向社会各界多层次的红色文化主题培训教育工作;挖掘红色资源,开展好新区红色文化相关工作;积极融入革命历史纪念馆、博物馆的红色场馆联盟体系,在媒体、线上平台推广南京江北新区红色广场(展陈馆),提升场馆管理运营水平及影响力;承担安全管理主体责任;
②户外广场:保障户外广场日常管理运营,做好日常巡查及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做好相关活动的保障、协调工作;承担安全管理主体责任;
③活动:以红色广场为载体,开展各类红色文化主题宣传教育活动,讲好“新区故事”,塑造“红色品牌”。
五、政府采购展馆管理运营服务相关发展
我国具有现代意义的政府采购活动始于1980年10月17日国务院出台的《关于开展和保护社会主义竞争的暂行规定》,其中提出为了改革现行经济管理体制,进一步开展社会主义竞争,对一些适于承包的生产建设项目和经营项目,可以试行招标投标的办法。进入21世纪后,我国上海、南京、北京等地方政府陆续开始购买服务,深圳、天津、无锡、广州、宁波等地也开始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试点。而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相对政府购买其它类型服务而言,实践开始时间较晚,并且范围较小。2015年5月11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文化部等部门起草的《关于做好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工作的意见》,对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工作给出了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并要求积极有序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工作,营造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的良好环境。2019年10月,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指出,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自此购买公共场馆管理运营服务的地方政府不断增加。
一系列国家政策表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尤其是基层公共文化服务,涉及需求面大、专业性强的公共事务,不仅要靠政府,还要引入社会力量参与。让专业的组织机构来负责公共文化场馆管理运营服务,可以有效解决政府编制内人员的瓶颈问题,通过市场化、专业化的公共文化场馆管理运营服务运作,可以提升现有公共服务水平,对体制内的公共文化场馆管理运营产生“鲶鱼效应”,是加快政府职能转型成为服务型政府的重要内容,也是加快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有效措施。
六、采购需求
(一)总体目标
南京江北新区红色广场管理运营本着保护、研究、传承、弘扬江北新区红色文化为目标,通过展览展示、讲解传播、学习活动、学术研究、搭建管理服务平台等提供各类公益宣传教育活动。有效将室内参观与户外红色资源点走访活动结合起来,定期组织拓展活动,推动展览展陈与革命文物遗址遗迹的联动,扩大江北新区红色文化的影响力,将南京江北新区红色广场建设成为南京红色文化展示、教育、传播、研究、交流的高地,成为南京乃至江苏省重要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管理维护好广场内各类设施设备完备好用。同时承担安全主体责任。
(二)整体运营管理服务
1、开馆时间
南京江北新区红色广场包含红色文化展陈馆与户外广场两部分,经与江北新区宣传和统战部充分沟通:
展陈馆开馆时间为周一至周六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每周日闭馆。
户外广场将作为市民活动广场(参照《南京市红色文化资源保护利用条例》相关活动要求),开放时间为每日7:30-21:00。
2、人员配置
经过对试运营方的调研,并充分考虑江北新区宣传和统战部的要求后,本次采购需求中南京江北新区红色广场运营服务人员在服务期内不低于18人。
岗位 |
人数 |
项目总负责 |
1 |
管理人员 |
1 |
讲解员 |
3 |
行政人员 |
3 |
安保人员 |
6 |
保洁 |
4 |
合 计 |
18 |
各部门对内独立行使职能范围内的工作,对外不得以江北新区管委会、江北新区宣传和统战部的名义行使任何权利和承担任何义务。部门之间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精诚合作,互相配合;不得互相推诿,延误工作。各部门应当根据岗位机构设置要求,制定因岗而异、切实可行的岗位责任制,明确每位工作人员的职责,以作为考核工作业绩的主要依据和标准。凡参加南京江北新区红色广场工作的新成员,上岗前应进行不同形式的岗前培训。南京江北新区红色广场工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江北新区红色广场各项规章制度,原则上坚持“坐班制”。
(1)人员基本素质要求
运营方派出的团队成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①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具有正义感、责任感、使命感;
②工作扎实,廉洁自律;工作效率高、具有较强的执行能力;
③严格遵守管理制度,服从工作安排,有团队协作精神,能吃苦耐劳,工作积极主动;
④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宣讲能力、应变能力、创新能力、活动组织能力;
⑤讲解员要求“本科以上,教育学、中国语言文学、汉语国际教育、成人教育学、教育技术学、新闻与传播、播音主持等相关专业优先,女性身高不低于160cm,男性身高不低于175cm,年龄不超过40周岁,有相关专业工作经验者优先,条件优秀者可以放宽要求”。
(2)人员管理要求
①运营方需自行办理经营所需的相关合法证照,确保工作人员满足本项目实际需要,且须执有符合本岗位的、符合国家或地方相关规定的证照;运营方提供的工作人员学历、资质等需符合江北新区宣传和统战部要求;
②运营方所有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入职体检,体检和检测合格后方可上岗;
③运营方定期组织培训,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业务考核;
④运营方需建立人员考勤系统,定期向江北新区宣传和统战部汇报人员工作情况;需制作人员信息台账并报江北新区宣传和统战部,如有人员变动需提前向江北新区宣传和统战部报告,并及时补充人员,不得出现缺岗、脱岗的现象。
(3)前期准备工作
①做好与产权方、建设方设备、设施的交接工作;组建工作团队和开展人员培训等相关工作;
②制定科学完善的运营管理体制机制,包括但不限于:运营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用人制度、考勤制度等。
(三)整体运营需求
1、展陈馆运营需求
①根据需求开展南京江北新区红色广场展陈馆的讲解、接待工作,每月汇总存档,定期收集访客的意见及建议,及时改正;为推进红色教育讲解工作,运营方应当定期开展讲解员培训工作,同时制定面向党员干部、社会群众、中小学生等不同人群准备不同版本的讲解词,讲解词制定后需经相关部门审核后,报江北新区宣传和统战部确认后使用;
②运营方需按照江北新区宣传和统战部要求,进一步挖掘新区红色资源,积极围绕江北新区红色文化开展相关工作。围绕革命文物研究、保护、传承、利用与发展等重大课题开展学术研究工作,并以书面报告的形式提交可公开发表的研究成果;
③保证展出物品齐全,定期盘点,做好保养维护工作;展厅内设施设备正常使用,如有损坏,及时维修;合理规划展品布局,按需更新;
④保障南京江北新区红色广场展陈馆线上程序的正常运行;做好网页美化、维护、更新、管理工作;为访客提供操作便捷的用户体验;提供南京江北新区红色广场的宣传推广服务,保证公众号等线上媒体的日常信息发布、活动公告、温馨提醒等运营工作;运营方需保证运营期内在省级及以上媒体宣传推广次数不少于8次,覆盖省级及以上媒体不少于10家;
⑤坚持公益性,除有特殊要求,活动不以营利为目的;
⑥负责展陈馆内的绿化养护管理、绿植摆放,各楼层各公共区域要有明确的数量规定及绿植的品名;无枯黄叶,植物无缺水干旱现象,对损坏或长势不良的植物及时更换;盆面无杂物,花缸、花槽底无积水杂物;摆花搬运途中不污及地面及周边建筑物,不损坏公物;
⑦做好展陈馆建筑本体及设施设备的日常巡查、养护和管理工作,确保正常运行;
⑧建立和落实展陈馆内环境卫生管理制度,环卫设施齐备。制定保洁人员岗位职责,划分保洁责任区;实行标准化的清扫保洁;
⑨保证水电供应、网络通畅,按时缴纳相关水电、能源、网络费用;
⑩有针对性地提供突发事件的安全保卫服务,措施得力、制度健全、人员到位,编制切实可行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措施;
⑪承担运营方承担安全管理主体责任。一旦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江北新区宣传和统战部有权终止合同;
⑫其他需运营方完成的相关工作。
2、户外广场运营需求
①实行24小时安全保卫,人防、机防相结合,监控、巡视、值班相配合;确保无漏岗、脱岗、睡岗等失职现象;有针对性地提供突发事件的安全保卫服务,措施得力、制度健全、人员到位,编制切实可行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措施;年度对公共秩序管理、交通和车辆管理等工作形成文字总结;
②建立和落实户外广场环境卫生管理制度,确保环卫设施齐备,实行标准化的清扫保洁;
③对浦新街30号的管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对一般不可移动文物的管理要求;
④承担运营方承担安全管理主体责任。一旦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江北新区宣传和统战部有权终止合同;
⑤其他需运营方完成的相关工作。
3、活动服务需求
以红色广场为载体,开展各类红色文化宣传教育活动。具体活动开展要求如下:
①全年自主开展12次红色文化宣传教育主题活动,讲好“新区故事”,提升南京江北新区红色广场的影响力;
②利用临时展厅,每年至少举办3次有一定影响力的红色文化主题展览(与全年12次红色文化宣传教育主题活动不重合);
③配合江北新区宣传和统战部开展红色文化系列活动;
④运营方开展或承办的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
⑤运营方在开展或承办活动前均需提前7天向江北新区宣传和统战部提交书面申请,确认同意后方可开展;
⑥运营方不得以新区管委会或江北新区宣传和统战部的名义对外承接活动,取得新区管委会或江北新区宣传与统战部书面认可的除外。
⑦其他需运营方完成的相关工作。
4、完成全市文明城市创建相关工作要求。
七、项目监管考核
参照市场相关信息与服务单位的运营经验,采购标的费用支付应与考核结果挂钩,由考核工作组根据江北新区宣传和统战部要求对项目进行考核,具体参考方案如下:
1、考核方式
由江北新区宣传和统战部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制定考核办法并组成考核工作组,每年于年中、年末分别开展一次考核工作。考核方法按照运营方书面总结汇报、档案台账、自评打分、第三方机构打分的方法,采用考核工作组听取汇报、实地检查、满意度调查、座谈讨论、评定打分的程序,开展考核工作(详见具体考核办法)。
满意度调查方式如下:
被服务单位满意度调查:由江北新区宣传和统战部委托第三方给被服务单位(街道、社区、企业、学校、个人等)发出满意度测评表,调查表不少于100份,作为被服务单位满意度考核的评分依据。
具体考核办法可参考附件二。
2、评定方式
南京江北新区红色广场运营管理服务费用的支付分为三次,首付50%,剩余款项在年中及年末依据考核结果浮动支付。
年中考核后,考核总分91-100分(一等)视为完成合同履约,按合同总金额的25%支付合同款项;考核总分81-90分(二等),按合同总金额的20%比例支付合同款项;考核总分61-80分(三等),按合同总金额的15%支付合同款项;考核总分低于60分(四等),按合同总金额的10%支付合同款项,并责令运营方进行整改,如年末考核仍被评为三等及以下,江北新区宣传和统战部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同时下一年度不再续约。
年末考核后,考核总分91-100分(一等)视为完成合同履约,按合同总金额的25%支付合同款项;考核总分81-90分(二等),按合同总金额的20%比例支付合同款项;考核总分61-80分(三等),按合同总金额的15%支付合同款项;考核总分低于60分(四等),视为运营方违约,当责令运营方进行整改,江北新区宣传和统战部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同时下一年度不再续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