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采购需求中提出的服务方案仅为参考,如无明确限制,投标人可以进行优化,提供满足采购人实际需要的更优(或者性能实质上不低于的)服务方案,且此方案须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可。
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 2021 年自然资源监测工作的通知》和《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转发 2021 全国地理国情实施方案和技术规定的通知》,在自然资源统一调查监测评价框架下,监测并掌握合肥地理国情监测中城市要素类型、面积、范围、分布和变化情况,同时,根据自然资源部监管、考核要求,开展重点区域监测分析,对其变化标注地理国情信息,掌握自然资源的变化情况, 汇总形成地理国情信息数据库,满足国土变更调查、耕地保护、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督、用途管制、生态保护修复、督查执法等自然资源管理和生态文明建设需要。
(一)项目目标
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 2021 年自然资源监测工作的通知》和《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转发 2021 全国地理国情实施方案和技术规定的通知》,在自然资源统一调查监测评价框架下,监测并掌握合肥地理国情监测中城市要素类型、面积、范围、分布和变化情况,同时,根据自然资源部监管、考核要求,开展重点区域监测分析,对其变化标注地理国情信息,掌握自然资源的变化情况, 汇总形成地理国情信息数据库,满足国土变更调查、耕地保护、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督、用途管制、生态保护修复、督查执法等自然资源管理和生态文明建设需要。
(二)工作任务
(1)地理国情航空影像采集
完成 2022 年二季度合肥市辖区 1339 平方公里范围的航空摄影、0.1 米正射影像及 1 米格网数字高程模型制作。
(2)合肥市地理国情重点区域专题监测分析
在城市要素监测成果数据库的基础上,进行汇总统计分析,重点围绕城市空间布局和形态、规划实施、基本公共服务、市政公用设施建设、综合交通运输网络建设、环境治理、应急救灾、历史文化保护等地理国情中重要的城市要素内容开展分析与评价,支撑国土空间规划、城市规划建设等管理工作。
依据《2021 年自然资源监测工作方案》(自然资办发〔2021〕38 号)“对重点区域重点要素开展重点监测,对重要目标开展应急快速监测”文件,依据《安徽省自然资源调查监测体系构建实施方案》要求“统筹队伍建设,积极吸纳科研院所和大专院校的力量参与调查监测工作,充分发挥其专业特长和智力优势” 。为满足省级监测工作要求,科学有序统筹布局生态、农业、城镇等功能空间,强化底线约束,优先保障生态安全、粮食安全、国土安全为目标,根据省厅要求结合业务管理工作需要(具体由采购人指定)对重点区域范围开展调查监测和分析评价,对其变化标注地理国情信息,掌握区域内自然资源的变化情况,与高校合作并完成专题数据分析应用研究,为自然资源管理工作提供科学数据支撑。
(三)技术依据
3.1国家标准
(1)GB/T 2260《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
(2)GB/T 4754-2017《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3)GB/T 7408-2005/ISO 860《1:2000 数据元和交换格式信息交换日期和时间表示法》;
(4)GB/T 13923-2006《基础地理信息要素分类与代码》;
(5)GB/T 19710-2005《地理信息元数据》;
(6) GB/T 13990-2012《1∶5000 1∶10000 地形图航空摄影测量内业规范》;
(7)GB/T 18314-2009《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范》;
(8)GB/T 23236-2009《数字航空摄影测量空中三角测量规范》;
(9)GB/T 18316-2008《数字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
(10)GB/T 24356-2009《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
3.2行业标准
(1)CH/T 2009-2010《全球定位系统实时动态测量(RTK)技术规范》;
(2)CH/T 3006-2011《数字航空摄影控制测量规范》;
(3)CH/T 9009.2-2010《基础地理信息数字成果 1∶5000、1∶10000、1∶25000、1∶50000、1∶100000 数字高程模型》;
(4)CH/T9009.3-2010《基础地理信息数字成果 1∶5000、1∶10000、1∶25000、 1∶50000、1∶100000 数字正射影像图》;
(5)CH/T 1007-2001《基础地理信息数字产品元数据》;
(6)CH 1016-2008《测绘作业人员安全规范》;
(7)CH/T 1004-2005《测绘技术设计规定》;
(8)CH/T 1001-2005《测绘技术总结编写规定》;
(9)TD/T 1055-2019《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技术规程》。
3.3其它
(1)《2021 年全国地理国情监测实施方案》(自然资源部 2021 年 6 月编制);
(2)《2021 年全国地理国情监测技术规定》(自然资源部 2021 年 6 月编制);(以下简称《技术规定》)。
(3)《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自然资办发〔2020〕5 号);
(4)《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工作分类》;
(5)《GQJC 06-2020 地理国情监测遥感影像解译样本数据技术规定》(自然资源部 2020 年 6 月编制);
(6)《GQJC 07-2020 地理国情监测外业调查技术规定》(自然资源部 2020年 6 月编制);
(7)《关于印发2021 年全国地理国情监测成果质量检查验收规定的通知》( 自然资办函〔2021〕1502 号)。
(四)具体工作内容:
(1)地理国情航空影像采集
依据采购人指定时点,对合肥市辖区 1339 平方公里进行框幅式数字航空摄影,地面分辨率优于 0.1 米,影像类别为真彩色,生产合肥市辖区 1:1000 数字正射影像(DOM)和 1:1000 数字高程模型 DEM。
(2)成果质检要求:框幅式航摄成果质量检查按《GB/T 27920.1-2011《数字航空摄影规范 第 1 部分:框幅式数字航空摄影》要求对飞行质量和影像质量进行检查。
(3)成果提交要求
1)数字正射影像图(DOM)的制作要求如下: 比例尺:1:1000 比例尺。
影像定位:数字正射影像是由二维像元构成的栅格数据。水平方向为行,顺序从上至下排列;垂直方向为列,顺序从左至右排列;左上角第一个像元的栅格坐标定为(0,0),对应的高斯平面坐标(X 起,Y 起)为 DOM 的起点。一般情况下栅格坐标系平行于平面坐标系,DOM 栅格的平面坐标值应为像元分辨率的整数倍。
影像纠正:利用过程 DEM 数据,对影像数据进行数字微分纠正,生成数字正射影像。纠正范围选取相片的中心部分,同时保证相片之间有足够的重叠区域进行镶嵌。平地、丘陵一般采用隔片纠正,居民地密集区、山地采用逐片纠正。检查相片数字正射影像质量,对影像模糊、错位、扭曲、变形、漏洞等问题及现象, 应查找和分析原因,并进行处理。对高架桥、立交桥、大坝等引起的影响拉伸和扭曲应进行必要的处理。
匀色及影像处理:对影像进行色彩、亮度和对比度的协调处理。匀色处理应缩小影像间的色调差异,使影像色调均匀、反差适中、层次分明,保持地物色彩不失真。处理后的影像不应有匀色处理的痕迹。对影像中的脏点、划痕等问题及现象,应查找和分析原因,并进行相应的影像处理。
镶嵌:对相邻的相片数字正射影像应检查镶嵌的接边精度是否符合 CH/T9008.3 的规定,误差超限时应返工处理。镶嵌的接边差符合要求后,选择镶嵌线进行镶嵌处理。镶嵌线应避开大型建筑物和影像差异较大的地方,尽量选择线状地物,一般可选择河、路、沟、渠、田埂等的沿线。镶嵌后的影像应保证无明显拼接痕迹,过渡自然,纹理清晰。
数据覆盖范围:数字正射影像图按正方形分幅,以《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形图分幅和编号》规定的图幅向四边扩展图上 10 mm 提供数据。
平面精度:数字正射影像图明显地物点的平面位置中误差图上不应大于0.6mm,平面位置中误差的两倍为其最大误差。
接边:数字正射影像图应与相邻的影像图接边,接边误差不应大于 2 个像元。影像质量:色彩模式为彩色形式,整个工作区范围内的影像都应反差适中,色调均匀,纹理清楚,层次丰富,无明显失真,灰度直方图呈正态分布。
2)数字高程模型(DEM)的制作要求如下
1、 数学基础
坐标系采用 2000 国家大地坐标系,地图投影采用高斯-克吕格投影,按 3 度分带,高程基准采用 1985 国家高程基准。
2、 精度及格网尺寸
DEM 基本格网尺寸、格网点精度按“CH/T 9008.2-2010”技术标准中二级精度标准要求执行,高程取位至 0.01m。
3、 水域高程
静止水体范围内的 DEM 高程值应一致;双线河内的 DEM 高程应自上而下平缓过渡,并且与周围地形高程质检的关系正确、合理。DEM 制作应满足如下要求。
4、DEM 检查
检查 DEM 是否真实地反映地貌形态。当高程差大于 1 倍高程中误差时,应进行修测(农田区域除外),在困难区域(如植被覆盖密集区域等)高程中误差可放宽 0.5 倍。最大允许误差为中误差的 2 倍。面状水域的 DEM 格网点高程应符合水面高程特征及规律。
5、 DEM 镶嵌及图幅裁切
DEM 接边,应保证不少于 2 排同名格网点。当同名格网点高程差小于 2 倍高程中误差时,取平均值作为同名格网点最终高程;大于 2 倍高程中误差时,以修改或重新生成 DEM,符合要求后重新接边。对 DEM 进行镶嵌,检查有无漏洞,确保无缝拼接。
按 CH/T 9008.2 规定的范围裁切 DEM 数据,生成以图幅为单元的 DEM。
6、 空白区域
空白区域是指获取的数据源出现局部中断等原因无法获取高程的区域,位于空白区域的格网高程值应赋予-9999。
7、 数字高程模型成果的质量检验要求应符合 GB/T18316 的规定。
(2)合肥市地理国情重点区域监测分析
1)监测内容要求
基于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数据、合肥市 2021 年地理国情监测数据、最新航空影像数据,完成重点区域(具体由采购人根据实际工作要求指定)专题自然资源调查监测,重点包括山体、水域、森林、农田、草地、湿地、城镇建设区的空间分布、数量、质量、空间分布以及动态变化情况,摸清重点区域自然资源分布总体情况,监测重点区域的地理要素变化情况,综合利用卫星遥感、航空摄影测量等技术,结合现场调查,掌握该保护区典型地物空间分布及变化情况,开展专题统计分析。为自然资源各项管理工作提供数据基础和决策依据。
2)分析评价要求
在监测成果数据库的基础上,进行扩展,汇总统计分析,重点围绕城市空间布局和形态、规划实施、基本公共服务、市政公用设施建设、综合交通运输网络建设、环境治理、应急救灾、历史文化保护等地理国情中重要的城市要素内容开展分析与评价。
进行山体、水域、森林、农田、草地、湿地、城镇建设区的空间种类、数量、质量、空间分布以及动态变化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形成分析评价成果报告。
3)成果及提交要求
图件、报告:《合肥市城市要素监测分析评价报告》、《合肥市地理信息蓝皮书》等专题分析评价报告、图集。
技术文件:包括形成的各类技术设计、技术总结及质量检查报告等。
(五)项目实施要求
为了保障项目建设的有效开展,要求中标人需建立项目组,建立配套的工作责任制,配备相关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详细的项目实施计划。加强项目管理,建立质量控制措施,确保项目能够按期、顺利、高质量的完成。
中标人须有完善的保密制度和保密措施,项目所有规章制度须符合国家秘密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中标人必须按照国家保密的有关规定和采购人提出的保密要求管理有关人员、数据和文档。中标人应和参与本项目的工作人员签订保密协议,并提交一份给采购人。协议文本由采购人提供。
(六)项目成果提交
(七)售后服务要求
1.服务要求
在保障项目运营维护技术服务内容高质量完成的前提下,提供如下服务响应服务:
(1)动态更新保障:对于汇集的各类数据承诺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数据处理与入库,保持数据的实时动态更新。
(2)中标人提供电话技术支持、现场响应等服务方式,并且在售后服务期内,中标人应提供 7×24 小时热线响应技术服务。
(3)响应时间:即时响应,如电话响应无法解决的紧急问题,应 24 小时内到达现场;
(4)修复时间:72 小时内解决,如未能解决问题则必须采取应急措施,以确保系统的正常工作。
2.培训要求
(1)中标人必须提供针对不同阶段、不同用户的培训方案,协助采购人技术人员完成相关技术的沟通和培训。
(2)培训课时:不少于 40 学时,确保用户能够对项目足够的了解和熟悉, 能够独立进行项目成果的日常维护、使用和管理。
3.其他要求
(1)未经采购人允许,禁止使用项目的过程、成果数据用做发表论文、申请奖项等其他用途。
(2)作业单位要按要求做好安全生产,为外业工作人员购买必要的意外伤害保险等保障。
本项目各包别分别报投标总价,投标报价为完成项目所需要的交通费、培训费、劳务费、保险、利润、税金、备案、验收费等以及所有涉及项目建设的全部费用,采购人后期不予增加任何费用,投标人须自行考虑投标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