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说明:
1. 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内容)
(1)本招标文件所称中小企业必须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
(2)服务项目中伴随货物的,根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采购需求中的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标注“★”的(详见本章附件1),投标人的投标货物必须使用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所投标产品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否则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如本项目包含的货物属于品目清单内非标注“★”的产品时,应优先采购,具体详见“第四章 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3)服务项目中伴随的货物包含信息安全产品的(信息安全产品包括:防火墙、网络安全隔离卡与线路选择器、安全隔离与信息交换产品、安全路由器、智能卡COS、数据备份与恢复产品、安全操作系统、安全数据库系统、反垃圾邮件产品、入侵检测系统(IDS)、网络脆弱扫描产品、安全审计产品、网站恢复产品),根据《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财库〔2010〕48号)的规定,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原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颁发的有效的信息安全产品认证证书(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
2.“实质性要求”是指招标文件中已经指明不满足则投标无效的条款,或者不能负偏离的条款,或者采购需求中带“▲”的条款。
3.如投标人投标产品存在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或者专利成果行为的,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服务需求一览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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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
无分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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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清单及服务参数 |
序号 |
采购服务名称 |
单位 |
数量 |
服务参数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名称(行业名称及划分见本章附件2) |
1 |
南宁市水利局2022年宣传推广服务 |
项 |
1 |
(一)采购人拟通过购买服务方式采购一家供应商分别在市级及以上级主流媒体、新媒体平台开展南宁市2022年河湖长制、水利宣传推广工作,并结合线下活动推动形成全社会了解、理解、重视、支持河湖长制、水利的良好氛围。 要求投标人全面、深入总结、宣传推广首府河湖长制和水利工作的亮点与成绩,围绕结合当前水利发展新形势、新任务和新目标,全方位深层次地宣传乡村振兴农村工程、防汛抗旱、河长制湖长制等南宁市水利方面工作。 (二)采购人负责服务内容及标准的确定,投标人负责沟通、协调市级及以上主流媒体完成指定的宣传服务工作,并完成采购人的其他宣传任务。
(一)2023年3月30日前在南宁广播电视台电视频道及综合广播完成2022年全年度宣传工作(预算金额30万元): 1.宣传重点 围绕南宁市水利局2022年宣传工作重点,策划相关报道。 2.电视类宣传要求: (1)《南宁新闻》栏目:体现南宁河湖长制和水利建设成绩成效和经验做法新闻专题报道。(时政新闻播发5条,每条2-3分钟) (2)《新闻夜班》栏目:南宁市水利局主办的各类水利活动、老百姓参与度高的消息。(民生新闻播发5条) (3)南宁广播电视台微信公众号、南宁头条新闻客户端等新媒体平台,以各自风格样式同步播展现播出10条。 3.广播宣传策划方式 (1)南宁广播电视台综合广播每周四7:30—8:00间开设专栏《水利之声》。全年不少于45期。 (2)制作公益广告并在南宁广播电视台综合广播播出,每次30秒左右,全年共1080次。 4.南宁市水利局、南宁河长公众微信号代运营服务 (1)代运营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 月 日。 (2)代运营内容:南宁广播电视台综合广播每天定时推送南宁市水利局、南宁河长微信公众号内容,内容由南宁市水利局提供,也可由南宁广播电视台综合广播通过经南宁市水利局首肯的各相关平台进行收集,并负责编辑文稿制作版面,经南宁市水利局审核后推送。 (二)2023年3月30日前在《广西日报》及《当代广西》完成2022年全年度宣传工作(预算金额13万元): 1.宣传重点 围绕南宁市水利局2022年宣传工作重点,策划相关报道。 2.成果要求: (1)在《广西日报》策划专版(策划专版全年2个,每次的规格为半版); (2)在《广西日报》南宁区域版策划专题(全年不少于10篇); (3)在广西云对《广西日报》的宣传内容进行同步宣传; (4)在《当代广西》策划宣传(全年不少于2篇)。 (三)2023年3月30日前在《南宁日报》完成2022年全年度宣传工作(预算金额25万元): 1. 宣传形式及内容 (1)全年重点工作宣传 围绕水利局全年工作重点,重点宣传南宁市水利局坚持不懈、全力以赴抓水资源工作、河长制工作亮点、水利行业强监管、乡村振兴农村集中供水工程、灌区节水改造等项目建设、乡村振兴水库移民美丽家园建设、各项水利工程建设等一系列工作的新成效、新举措、新经验,报道全市水利工作特别是水环境治理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挖掘和宣传水利局在落实工作时取得的经验、成绩,全面提升单位形象。 (2)全年亮点展示专版 以图文专版的方式展示水利局一年来的工作亮点;一年实际工作开展当中的取得的各项成绩。可通过各单位负责人谈话、各科室介绍先进经验及做法等形式进行宣传推广。 (3)其他有关水利局有推广价值的动态稿件也可根据具体情况考虑优先报道刊发。 2.成果要求: (1)图文整版2期; (2)系列宣传12篇(1200字/篇,配图); (3)动态消息15篇(800字/篇); (4)新媒体宣传推广发布量50篇。 (四)2023年3月30日前在广西广播电视台及新媒体平台完成2022年全年度宣传工作(预算金额:电视宣传10万元、电台宣传5万元): 1.宣传重点 围绕南宁市水利局2022年宣传工作重点,策划相关报道。 2.成果要求: (1)在广西广播电视台的电视方面,根据题材,在广西卫视广西新闻频道旗下栏目《正午播报》、《海丝路》、《新闻在线》、《广西新闻》等栏目播出4篇幅次,相关报道可在广西视听APP等新媒体客户端进行推送不少于6条次。 (2)在广西广播电视台的广播方面:《广西新闻联播》录音稿5条;《直播广西》消息稿20条;新媒体平台(广西视听 广西广播电视台《广西新闻联播》公众号)发表图文信息20条。 (五)围绕“重大水利工程项目加快推进,以强治理强化水生态环境保护,乡村振兴农村集中供水工程、灌区节水改造等项目建设,乡村振兴水库移民美丽家园建设,以及河湖长制”等全年重点工作,以图文、视频等方式,在中央媒体及《学习强国》宣传,进一步推动南市水利事业的全面发展(预算金额97.685万元)。为创新宣传形式、丰富宣传内容,特制定以下宣传内容: 1.工作亮点或经验的媒体宣传: 以图文或视频的方式,采写(制作)8篇(含8篇)以上稿件(视频)在中央媒体及《学习强国》发布;在中国水利报发布不少于5篇,在中国水利网发布不少于20篇。 2.重点活动: 开展“最美基层河长”、“最美家乡河湖”活动(具体活动内容根据市水利局要求落实),以歌曲或者视频为载体体现南宁治水的突出成效。 3.采风活动三次: (1)第二届《水润邕城》摄影采风活动。 邀请中央驻桂媒体、广西区直媒体、南宁市媒体等媒体记者和摄影家深入水利工程较好的点(乡村)进行采风,用镜头定格美丽生态河湖,用光影记录南宁水利成果。 成果要求:新闻报道8篇以上。制作视频片纪录片一部,并向学习强国平台推荐播出。 (2)南宁市水利局亮点工作媒体采风活动。 成果要求:在中央、自治区等媒体发稿8篇以上。 (3)南宁市水利局指定采风活动(预算不少于20万元)。 成果要求:在市级及以上媒体发稿6篇以上。 4.调研文章4篇,字数不少于5000字。 5.南宁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水旱灾害部分)工作宣传(预算35.685万元) (1)普查公益宣传短片制作、播放费用10.5万元(包括制作并投放3个各不少1分20秒公益短片在地铁投放宣传,时间不少于3个月)。 (2)普查公益宣传海报制作、投放费用8.61万元。 (3)普查公益宣传短信费用4.5万元。 (4)宣传手册、折页制作费用4.725万元。 (5)制作帆布袋、宣传伞、纸巾盒等宣传用品费用7.35万元。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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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条款 |
▲一、合同签订期: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25 日内 二、提交服务成果时间:2023年3月30日前 三、服务地点:南宁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四、验收标准、规范: 1.乙方应负责在各环节验收前将全部有关资料和验收计划、方案提交给采购人,验收计划、方案经采购人同意后才能开展验收。 2.采购人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乙方提交的服务成果资料进行验收。 五、售后服务要求: ▲1.质量保证期 1 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 2.响应时间:接到采购人处理问题通知后 24 小时内到达采购人指定现场 六、其他要求: 1.报价必须包含以下部分,包括: (1)必须含服务的价格,需包含服务人员的工资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保险费、服装费、社会节假日奖金及加班费用; (2)必要的保险费用、各项税金、参与投标的费用及实施服务所需的各项费用。 ▲2.付款方式: 本项目无预付款,合同签订后,宣传服务工作完成一半后,在2022年11月底前由采购单位一次性转账支付项目全部合同款项。 3.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团队人员应不少于3人(投标文件中提供拟投入团队成员名单)。 4.请提供项目实施方案、拟投入团队人员配备方案、售后服务方案。 5.供应商应对项目实施过程中所涉及的专利承担法律责任,并负责保护甲方的利益不受任何损害。一切由于文字、商标、技术和软件专利授权引起的法律裁决、诉讼和赔偿费用均由中标供应商负责。 6.对合同条款的调整(如对验收、违约责任等有特殊要求的) (1)项目合同格式无法详尽约定采购单位及中标供应商权利与义务的,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但内容不得违背原采购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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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说明 |
一、进口产品说明(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选择) □本表的第 项服务所涉及的货物已按规定办妥进口产品采购审核手续,投标产品可选用进口产品;但如选用进口产品时必须为全套原装进口产品(即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同时投标人必须负责办理进口产品所有相关手续并承担所有费用。其他货物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投标,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本分标服务所涉及的货物不接受进口产品(即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参与投标,如有进口产品参与投标的作无效标处理。 二、其他 1、不进行演示 2、不要求提供样品 3、不组织现场踏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