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职业技术学院校园安保服务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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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204220000226366 发布时间:2022-04-22 文档页数:74页 所需下载券:10
宿州职业技术学院校园安保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需求

宿州职业技术学院保安服务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宿州职业技术学院占地960亩,校舍建筑30.61万平方米,建筑面积90 万平方米,全日制各类在籍生10020人。

二、需求情况

三 安保服务要求

1、基本要求

(1)保安公司必须具有安保服务资质;拥有素质良好的保安队伍, 制定一套完整的校园安保服务方案、运作方法、管理制度、工作质量标准,严格操作规程,遇突发事件反应迅速,处置有力。

(2)依法办事,严格管理,保障学校财产和师生人身权益不受侵害,维护正常的教学、科研、生活秩序。全年无责任事故和责任案件发生, 师生有安全感,师生员工对校园安保服务满意。

(3)工作场所整洁、卫生、有序,负责三包(包安全、包卫生、包秩序);上岗人员做到“七不”:不擅离岗位,不打瞌睡,不闲聊嬉闹, 不打牌下棋,不聚众喝酒,不抽烟,不干私活会客。

(4)积极主动协调处理校园交通、安全、秩序等方面的突发事件, 迅速排除各种险情,及时制止违法犯罪行为,及时向学校安全办报告各类案件、事故及其他重大问题和重要情况。

(5)负责各岗位范围内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一旦出现突发事件, 保安人员要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维护秩序,有效制止影响学校形象、师生人身安全和干扰学校秩序的行为,必要时报警请求公安机关支持,维护学校秩序。

2、保安队伍建设与管理要求

(1)派驻保安人员须按规定持有专业上岗证。

(2)新进保安由保安公司填写“保安人员登记表”送学校保卫处备案,如有人员变动应及时将新的人员登记表送保卫处。值班人员值班表提前一周送保卫处。

(3)保安公司应结合学校安全管理实际,定期开展岗前培训,对在岗人员开展经常性的法律、安保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逐步熟悉学校环境和安全管理特点,不断提高保安队员的素质,提高工作质量。

(4)保持保安队伍相对稳定;更换保安负责人的,应提前一周以书面形式通知学院,经同意可更换,更换其他队员的,应提前三天通知校方,确保服务质量不因人员频繁变动而受影响。

(5)合理安排机动人员,以应对节假日、重大活动或平时保安人员休息时出现人员不足问题,以保证安保工作需要。

(6)建立健全岗位职责、值班制度、考勤制度、奖惩制度等;派驻专人负责对校园保安人员工作进行考核和日常监管。

(7)服从学校的总体工作安排,接受学校的监督和检查。学校有权要求更换工作态度不好、工作能力差的保安队员。

3、日常工作要求

(1)根据行业服务标准与学校要求,落实校园安全保卫工作方案, 并结合学校实际在实践中不断完善。

(2)管理负责人要与保卫处保持密切的工作联系,每星期向校方汇报一次工作开展情况,经常反馈信息,重大情况及时报告。

(3)为提高管理水平,改进工作,学校与保安公司建立定期对话协商机制,每月召开一次工作协调会,通报工作情况,指出工作不足,协商解决办法。

(4)做好详细的执勤记录,原始台账保存完好,以备公司和学校核查,根据学校工作和迎接上级检查需要必要时须提供有关记录和材料。

(5)学校为保安公司保安人员提供工作值班室和必要的工作设施, 其他所有项目及费用由保安公司承担。

(6)协同学校其他安全保卫组织和人员,形成校园群防群治体系。

(7)与地方综治部门、辖区公安派出所等加强合作与交流。

4、岗位人员数量要求

(1)按照岗位人数、素质要求、工作时间要求,配齐保安队员,并保证满员上岗、实际到岗。

(2)学校遇有重大活动需要临时增加保安协助时,保安公司应支持学校工作。

(3)保安公司不按照合约规定配齐保安人员,学校有权提出异议甚至终止合同。

四、保安岗位设置及要求

1、项目负责人(或队长、经理)1人。

保安公司派出专人负责校园保安队伍管理和日常工作管理,要求:

①年龄在25-45周岁(以身份证上年龄为准,投标文件附拟派本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号码或承诺中标后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持本人身份证、保安员证及身份证复印件、保安员证复印件进行现场核对,承诺书格式自拟。);提供健康证,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具备保安项目管理经验。

②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养和业务水平,以身作则、吃苦在先、讲求奉献;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退伍军人优先。

③能贯彻落实公司和学校安保工作要求与工作安排,组织实施校园安保工作方案,组织落实学校安保任务。

④负责保安队伍的日常管理和培训,督促检查在岗人员履行岗位职责,纠正队员违规违纪行为,形成良好的队风;

⑤负责协调处理各岗位的突发事件,重大情况及时报告;

⑥组织指挥保安队员做好校园重大活动的安保与秩序保障工作;

⑦参与保安值勤,经常检查,增援重点岗位;

⑧将各岗位的执勤、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加强与学校保卫处加强沟通和联系。

2、保安员:

保安员12人,大门门岗6人,校园巡逻6人。

①大门岗位保安(男性),年龄在25-45周岁,形象岗年龄25-45周岁,提供健康证;校园巡逻岗位保安(男性)年龄25-50周岁,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无健康证明人员不得上岗,并为上岗服务人员购买保险, 格式自拟。(以身份证上年龄为准,投标文件附拟派本项目保安员身份证号码或承诺中标后拟派本项目的保安员持本人身份证、保安员证及身份证复印件、保安员证复印件进行现场核对,承诺书格式自拟。)

②具有较强的责任感和吃苦耐劳精神,退伍军人、党员、团员优先。

③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知法、懂法、守法、依法办事,必须严格遵守保安从业规范和学校管理制度。

④自觉维护学校形象,着装统一,仪表整洁,动作规范(站姿端正, 指挥车辆动作规范)。对师生员工和外来人员要以礼相待,文明执勤,热情服务。

五、安保服务工作内容和职责

根据学校管理要求和管理规定,结合校园安保工作实际情况,制订切实可行的校园安保工作整体方案,开展专业化安保服务业务。主要工作内容和职责如下:

1、项目经理(保安队长):

代表派出单位负责保安队伍的日常管理事务,严格保安队伍纪律管理,奖优罚劣;承担保安违规违纪的连带责任;掌握队员的思想动态,充分调动队员积极性,努力保证队伍稳定;传达落实学院的服务要求与管理规定,组织实施并不断完善校园安全保卫整体方案;结合学院实际情况,适时作出岗位调整,完善各岗位职责;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教育和提示;定期向学校保卫处汇报工作开展情况及治安信息,重大情况及时报告;配合校方对校区内违规事件的处理;组织开展保安业务培训和预案演练,制订并实施校园内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方案;建立健全录用保安人员档案资料及各项工作台账等。

2、校园门卫管理

(1)对校门安保全年每天实行24小时管理。在学校上下班时段、贵宾来访、重大节日、重大活动期间,门卫实行立岗值勤等,要求年龄25-45周岁。

(2)负责门卫及附近治安和秩序管理,构成校园第一道安全防线。及时发现各类安全隐患,制止、纠正违反治安管理和学校管理规定的行为,及时制止治安、刑事案件,发现可疑情况立即报告。

(3)负责进出校园车辆和门口附近车辆停放及车辆管理,保障校门及周边车辆通行有序、畅通、安全;校内职工车辆凭保卫处统一制作的车辆通行证进出;外单位车辆原则上不得进入校园,特殊情况经询问、批准登记后入校。严禁无牌、无证车辆进入校园,门卫附近无车辆乱停乱放现象。

(4)负责进出校园人员流动管理,保证进出人员的安全,对外来人员实行询问、登记制度,严格落实校园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禁止闲杂人员进入校园。

(5)负责对进出校园的物资进行检查、登记,凡是从学校门卫出去的大件物资都必须进行检查、登记,防止财物流失。

(6)负责流动摊点管理,禁止小商、小贩进入校园,制止在大门外一定范围内摆摊设点。

(7)负责门卫内外及附近环境和值班室卫生,值班室无闲杂人员滞留。

(8)负责耐心解答师生员工和外来人员的询问。

(9)配合学校保卫处开展专项治理或采取专项措施等,强化校园安全管理。

(10)配合学校做好各类重大活动、重要接待任务的安全保卫和秩序维护工作。

(11)完成其他属于门卫安保服务范围内的以及涉及校园安全、稳定方面的任务。

3、校园治安巡逻主要工作内容和职责:

(1)配合做好校园巡逻工作,规范、及时接处师生各类校内报警和求助,巡逻人员要求年龄25-50周岁。

(2)配合对重点区域、要害部位的安全巡查,与门卫保持联动;注意防火巡查,发现火情立即处置并报告。

(3)负责校园治安管理,特别留意社会不法人员在校园内闲逛,发现可疑情况主动询问、盘查以及前期处置,必要时报警。

(4)善于发现、分析处理各种事故隐患和突发事件,发现和排除各种不安全因素,及时处置各种违法犯罪行为。

(5)加强校园内交通秩序管理,禁止无牌照车辆进入校园,保障校内道路畅通,规范车辆有序停放。

(6)及时清理校园内违规张贴的标语、宣传物等,取证后及时清除,并及时报告。

协助做好重大活动、重要节假日校园安全保卫工作。

  • 六、其他要求

1、保安公司必须按照要求保证到岗保安队员人数,不得缺员执勤。由于各种原因造成的缺勤人数,必须在24小时内补齐到岗。

2、由于保安队员的失职、渎职行为,给学院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保安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3、保安公司如需更换应提前征得学院同意。学院有权要求保安公司依法依规作出岗位调整、辞退处理。

4、保安公司需根据工作需要,配备巡逻专用车辆、无线通讯设备等安保专用设备,及保安人员应季保安服装。

5、保安公司应当招用符合条件的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依法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如产生劳资纠纷,应由保安公司处理并承担全部责任。

6、保安公司应加强员工的安全教育及遵守安全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保安公司所选派的保安人员在工作期间发生工伤,包括保安人员在上下班途中及工作期间致伤、致残、致亡的,或者导致他人财产、人身损害的,应由保安公司依法承担全部责任并负责妥善处理善后工作,学院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管理考核办法

保安公司的考核,按照《宿州职业技术学院校园安全保卫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宿州职业技术学院校园安保服务工作检查评分细则》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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