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
1. 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1)本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所称中小企业必须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
(2)服务项目中包含货物的,根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采购需求中的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标注“★”的,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所竞标产品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如本项目包含的配套货物属于品目清单内非标注“★”的产品时,应优先采购,具体详见“第四章 评审程序和评定成交的标准”。
(3)服务项目中包含货物的,根据《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财库〔2010〕48号)的规定,本项目采购范围包含信息安全产品的(信息安全产品包括:防火墙、网络安全隔离卡与线路选择器、安全隔离与信息交换产品、安全路由器、智能卡COS、数据备份与恢复产品、安全操作系统、安全数据库系统、反垃圾邮件产品、入侵检测系统(IDS)、网络脆弱扫描产品、安全审计产品、网站恢复产品),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授予的有效的信息安全产品认证证书(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2.“实质性要求”是指采购需求中带“▲”的条款或者不能负偏离的条款或者已经指明不满足按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的条款。
3. 如投标人投标产品存在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或者专利成果行为的,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服务需求一览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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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
无分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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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 |
序号 |
标的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服务参数 |
分项预算合计(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名称(行业名称及划分见本章附件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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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2年南宁市群众食品安全满意度调查服务 |
1 |
项 |
一、调查目的 为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了解和把握当前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状况是否符合自身需求和期望,以及在当前社会环境下对食品安全需求满足程度的看法与意见,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提供依据,提高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切实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拟委托第三方调查机构对南宁市开展群众食品安全满意度评价工作。 二、调查依据 主要依据,一是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提出“公众对食品安全安全感、满意度进一步提高”的总体目标。二是《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细则(2021版)》,开展群众食品安全满意度和创建知晓率测评工作,食品安全满意度评价是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的否决项,要求达到80分以上;创建知晓率是得分项,要求达到85%以上。 ▲三、调查范围 南宁市12个县(市、区)以及3个开发区,包括青秀区、兴宁区、江南区、西乡塘区、良庆区、邕宁区、武鸣区、横州市、宾阳县、上林县、隆安县、马山县、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南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南宁东盟经济开发区。 ▲四、调查对象 主要选择年龄在18-70周岁的当地常住人口(在当地连续居住6个月以上),同时包含城镇人口和农村人口。 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调查工作。 ▲六、调查内容 根据国务院食品安全办2017年印发的《国家食品安全满意度调查工作指南》和2021年印发的《群众食品安全满意度和食品安全示范创建知晓率测评工作方案》的问卷标准与操作规范,主要调查群众对本地食品安全总体满意度,以及食品安全监管执法、主要食品品种、主要食品经营场所的满意度和创建知晓率等。 ▲七、项目实施要求 采用实地拦截式调查、计算机辅助电话调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群众食品安全满意度调查,其中,实地拦截式调查、计算机辅助电话调查的比例分别为70%、30%。调查样本量有效数不少于5928份,其中,西乡塘区、青秀区、江南区、兴宁区、良庆区、邕宁区分别不少于400份,武鸣区、横州市、宾阳县、马山县、上林县、隆安县分别不少于538份,南宁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南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南宁东盟经济开发区分布不少于100份。 ▲八、调查成果 成交供应商收集汇总、录入所得到的满意度数据,开展调查数据统计分析,形成满意度调查报告报采购人。 1.《南宁市群众食品安全满意度调查报告》一份; 2. 武鸣区、横州市、宾阳县、马山县、上林县、隆安县群众食品安全满意度调查报告各一份。 |
361000.00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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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条款 |
一、合同签订期: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25 日内。 二、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至2022年12月31日前,具体以合同签订之日至项目完成验收之日为准。 三、服务地点:南宁市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四、售后服务要求: 处理问题响应时间:服务周期内,接到采购单位通知后1小时响应,6小时内到达指定服务地点现场。 五、其他要求: ▲1、报价必须含以下部分,包括: (1)服务费用; (2)技术支持、售后服务费等。 (3)招标代理服务费、保险费和各项税金。 (4)磋商价格为全包价,以人民币为结算单位,包括本项目服务所涉及的售后服务及各种税费等全部费用。在合同实施时,采购人将不予支付成交供应商没有列入的项目费用,并认为此项目的费用已包括在总报价中。 2、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款。项目合同签订后并在调查实施开始后的十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合同款,付款前成交人需开具发票给采购人后付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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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说明 |
一、进口产品说明 □本表的第 项服务所涉及的货物已按规定办妥进口产品采购审核手续,投标产品可选用进口产品;但如选用进口产品时必须为全套原装进口产品(即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同时投标人必须负责办理进口产品所有相关手续并承担所有费用。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投标人的进口产品。其他货物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投标,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本分标服务所涉及的货物不接受进口产品(即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参与投标,如有进口产品参与投标的作无效标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