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服务内容 |
前江街道建成区(含原工业C区)道路保洁相关服务采购项目,服务基本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前江街道建成区(含原工业C区)道路(包括人行道),果壳箱保洁,公交车站点保洁,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等三乱清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及人行道等区域内偷倒的建筑垃圾与渣土清理;小区周边(含退红区域)沿街垃圾清理。 服务区域:前江街道建成区(含原工业C区)道路(包括人行道),果壳箱保洁,公交车站点。 |
服务期限 |
本项目服务期限为两年;合同一年一签,采购人可根据第一年度合同履约、考核情况及财政资金审批情况决定是否续签下一个年度,续签最多一次。服务期内如遇修路等无法服务等情况,相应服务费用将进行核减。 |
服务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付款方式 |
服务费用按月支付,支付金额根据合同价格折算至每月服务费用对比月考核得分比例后折算的实际金额进行支付。支付时间约在次月月末进行支付。 |
投标报价 |
1.本项目最高限价:3699990元/年,本项目投标报价应以含税人民币报价,包括但不限于供应商须报完成招标内容及要求所提供的服务过程中涉及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人员基本工资、各类福利和补贴(如加班补贴、高温补贴、早餐补贴等)、公积金、社保(五金)的缴纳,暂住费、各种保险及处理一切伤亡事故等的支付,人员各季节工作服(含帽、衣、裤、鞋、雨衣、雨裤,雨鞋)的配置,人员所使用作业工具等各类耗材费,设施设备管理维护费用,配备的设备设施和作业车辆的折旧费及运行维护费,管理费,税金,利润及其他与本次采购相关的一切费用。 2.本项目投标报价为包干价,合同期内(包含续签合同期内)服务费用不因市场和政策等因素的变动而调整。招标文件中列明的道路保洁面积等均为近似数量,与实际准确数量可能会有出入,各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予以充分考虑,投标人如有需要可自行组织现场踏勘,以充分了解项目实施位置、保洁范围、周边情况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现场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服务费用申请将不予受理。采购人联系人与联系电话详见招标公告。因局部改造、拆迁等造成的服务面积调整,服务费用不作调整。因新建道路、绿地、小区等新增的面积,或者因整条道路改造、绿地整体改造、成片拆迁减少的面积而产生的费用变化根据中标价进行按实结算。原则上由采购人统一调配并以签证认可的联系单为准。 3.其中道路保洁人员基本工资不得低于宁波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最新发布的宁波市最低劳动工资的110%;社保(五险)的缴费基数及缴费费率不得低于宁波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最新公布的最低缴费基数及缴费费率。岗位津贴不得低于[甬政办发(2014)70 号]规定的 10 元/天/人;早餐费不得低于[甬城管(2015)12 号]的 7 元/天/人;夏季高温津贴标准不得低于现行文件规定的标准要求,低于的作无效标处理。 其他人员(除道路保洁人员外)基本工资不得低于宁波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最新发布的宁波市最低劳动工资;社保(五险)的缴费基数及缴费费率不得低于宁波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最新公布的最低缴费基数及缴费费率,低于的作无效标处理。 如遇政府最低工资标准、社保基数调整等情况,投标人应自行考虑风险,合同总价不作调整,由投标人在原合同总价范围内自行调整人员工资或社保基数等。 4.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5.中标人不得发生无故克扣、拖欠人工工资等事故,如若发生,与采购人无涉,一切后果由中标人承担。 6.投标报价必须是人民币报价。 7.投标报价为一次性报价且只允许一个报价,不接受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投标报价,不接受选择性报价或者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 8.投标报价不得高于采购预算,采购文件设有最高限价的,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
履约保证金 |
合同价的2.5%; 履约保证金形式:银行汇票(电汇)、支票(仅限于使用宁波大市区范围内的银行开具的支票)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提交时间:合同签订后。 履约保证金的退还:服务期满后十日内退还,但如中标人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采购人有权在其提交的履约保证金中获得相应赔偿,不足部分采购人有权继续向中标人追偿。 |
二、招标技术需求
1.工作内容主要包括前江街道道路保洁(包括人行道),果壳箱保洁,公交车站点保洁,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等三乱清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及人行道等区域内偷倒的建筑垃圾与渣土清理;未来盛园、立方寓、盛世嘉苑、盛世又一村、乐筑良品、人才公寓,中旅城(一期、二期、三期)、宝龙世家、御水兰庭、福山正大外国语学校等小区周边(含退红区域)沿街垃圾清理。
具体地点见下表:
一级道路 |
|||||||||||||||||||||||||||||||||
序号 |
路名 |
路段 |
车行道面积(m²) |
人行道面积 (m²) |
单价最高限价(元/㎡/年) |
总价最高限价(元/年) |
|||||||||||||||||||||||||||
1 |
姜湖路 |
长阳路-长兴路 |
6079 |
1163 |
9.5290 |
1578840.952 |
|||||||||||||||||||||||||||
2 |
宏图路 |
长阳路-长兴路 |
8345 |
1408 |
|||||||||||||||||||||||||||||
3 |
长兴路-北环西路 |
8558 |
1163 |
||||||||||||||||||||||||||||||
4 |
长兴路398弄 |
长阳路-长兴路 |
6103 |
2798 |
|||||||||||||||||||||||||||||
5 |
银海路 |
长阳路-长兴路 |
6396 |
2840 |
|||||||||||||||||||||||||||||
6 |
长兴路以南路段 |
4831 |
2062 |
||||||||||||||||||||||||||||||
7 |
广元路 |
长阳路-长兴路 |
14569 |
1640 |
|||||||||||||||||||||||||||||
8 |
长兴路 |
姜湖路-广元路 |
27825 |
4565 |
|||||||||||||||||||||||||||||
9 |
长兴路478弄 |
长阳路-长兴路 |
5563 |
2682 |
|||||||||||||||||||||||||||||
10 |
长阳路 |
姜湖路-广元路 |
31804 |
5354 |
|||||||||||||||||||||||||||||
11 |
通惠路 |
开元路-茅家河 |
5525 |
2044 |
|||||||||||||||||||||||||||||
12 |
开元路 |
江北大道-通惠路 |
10051 |
2320 |
|||||||||||||||||||||||||||||
合计 |
135649 |
30039 |
165688 |
||||||||||||||||||||||||||||||
注:一级道路,需18小时保洁巡查。 |
二级道路 |
单价最高限价(元/㎡/年) |
总价最高限价(元/年) |
|||||||||||||||||||||||||||||||
序号 |
路名 |
路段 |
车行道面积 (m²) |
人行道面积(m²) |
4.6744 |
2121149.232 |
|||||||||||||||||||||||||||
1 |
开元路 |
通惠路-长阳路 |
10218 |
1914 |
|||||||||||||||||||||||||||||
2 |
长阳路-长兴路 |
10010 |
2341 |
||||||||||||||||||||||||||||||
3 |
长兴路-北环西路 |
10396 |
1951 |
||||||||||||||||||||||||||||||
4 |
开元路225弄 |
开元路-宁波君超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3073 |
108 |
|||||||||||||||||||||||||||||
5 |
开元路331弄 |
开元路-宁波龙图服饰有限公司 |
3163 |
94 |
|||||||||||||||||||||||||||||
6 |
广元路 |
江北大道-通宁路 |
6046 |
0 |
|||||||||||||||||||||||||||||
7 |
通宁路-长阳路 |
21784 |
2039 |
||||||||||||||||||||||||||||||
8 |
银海路 |
宏图路-通宁路 |
8719 |
219 |
|||||||||||||||||||||||||||||
9 |
通宁路-通惠路 |
6728 |
0 |
||||||||||||||||||||||||||||||
10 |
通惠路-长阳路 |
5346 |
580 |
||||||||||||||||||||||||||||||
11 |
宏图路 |
金山路-通宁路 |
12148 |
1816 |
|||||||||||||||||||||||||||||
12 |
通宁路-长阳路 |
18457 |
3293 |
||||||||||||||||||||||||||||||
13 |
姜湖路 |
宏图路-通宁路 |
9704 |
383 |
|||||||||||||||||||||||||||||
14 |
通宁路-长阳路 |
12439 |
107 |
||||||||||||||||||||||||||||||
15 |
姜湖路399弄 |
姜湖路以东路段 |
5230 |
2018 |
|||||||||||||||||||||||||||||
16 |
金山路 |
江北大道-长阳路 |
67156 |
10512 |
|||||||||||||||||||||||||||||
17 |
金山路300弄 |
金山路北侧 |
3007 |
103 |
|||||||||||||||||||||||||||||
18 |
金山路300弄 |
金山路南侧 |
2022 |
636 |
|||||||||||||||||||||||||||||
19 |
金山路380弄 |
金山路380弄 |
1988 |
103 |
|||||||||||||||||||||||||||||
20 |
金山路666弄 |
通惠路-望山路 |
3670 |
0 |
|||||||||||||||||||||||||||||
21 |
金山路666弄 |
望山路-金山路 |
3890 |
31 |
|||||||||||||||||||||||||||||
22 |
金山路支路 |
金山路北侧 |
2355 |
672 |
|||||||||||||||||||||||||||||
23 |
长兴路 |
金山路-姜湖路 |
8298 |
1200 |
|||||||||||||||||||||||||||||
24 |
广元路-茅家河 |
22343 |
3370 |
||||||||||||||||||||||||||||||
25 |
长阳路 |
金山路-姜湖路 |
9432 |
562 |
|||||||||||||||||||||||||||||
26 |
广元路-茅家河 |
25970 |
1380 |
||||||||||||||||||||||||||||||
27 |
通惠路 |
长阳路666弄-金山路 |
16855 |
135 |
|||||||||||||||||||||||||||||
28 |
金山路-姜湖路 |
6522 |
133 |
||||||||||||||||||||||||||||||
29 |
姜湖路-宏图路 |
6662 |
293 |
||||||||||||||||||||||||||||||
30 |
宏图路-广元路 |
11228 |
0 |
||||||||||||||||||||||||||||||
31 |
广元路-开元路 |
6793 |
210 |
||||||||||||||||||||||||||||||
32 |
通宁路 |
金山路-宁波爱柯迪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3809 |
45 |
|||||||||||||||||||||||||||||
33 |
金山路-江北大道 |
47108 |
3122 |
||||||||||||||||||||||||||||||
34 |
通宁路321弄 |
通宁路-通惠路 |
4148 |
2160 |
|||||||||||||||||||||||||||||
35 |
通宁路520弄 |
金山路300弄-金山路380弄 |
4913 |
102 |
|||||||||||||||||||||||||||||
36 |
通宁路520弄 |
金山路380弄-通宁路 |
4326 |
84 |
|||||||||||||||||||||||||||||
37 |
望山路 |
通惠路-长阳路 |
6108 |
0 |
|||||||||||||||||||||||||||||
合计 |
412064 |
41716 |
453780 |
||||||||||||||||||||||||||||||
注:二级道路,需12小时保洁巡查。 |
2. 人员配置要求:本项目配备总人数不少于45人,每日到岗总人数不低于35人(含2个管理人员,同时包括机扫车和专业洒水车驾驶员各一人)。人员年龄:要求男性60周岁以内,女性50周岁以内。中标人须配备工作人员进行24小时值班,以应对处理紧急情况。中标人需向采购人提交工作人员每月的排班表(包含路段名称、排班时间、各工作人员姓名、联系方式等)。
3. 设备要求:中标人需承担服务项目的所有设备设施,包括且不限于运输车辆等,所有设备设施、工作的安全生产责任由中标人负责,日常的管养及一切事故损失及赔偿等所有责任和费用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需新增设备、设施、车辆等,由中标人自行解决,确保本区域日常保洁垃圾收集中转工作正常运转。
序号 |
设备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中型及以上洒水车 |
辆 |
2 |
|
2 |
中型及以上扫路车 |
辆 |
3 |
|
3 |
快速保洁三轮车 |
辆 |
10 |
|
4 |
垃圾清运车 |
辆 |
3 |
|
5 |
电动巡逻车 |
辆 |
4 |
用于应急和日常巡查工作 |
合计 |
辆 |
22 |
|
|
备注 |
上岗期间,每位道路保洁人员均需配备一辆人力三轮车。 |
注:投标人投标时必须提供详细的设备清单(指中标人所采用的机械设备,包括但不限于机械设备要求表中所列的机械设备),清单至少包括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购买时间、使用年限等项目。对投标人目前尚未购置或租赁的车辆,承诺一旦中标,在合同签订前完成购置或租赁,并提供购置发票原件或租赁协议原件,否则中标无效。
4.工作质量要求:
(1)道路保洁:道路保洁要求参考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等相关部门颁发的最新相关考核评价标准及〖前江街道道路保洁等作业标准及考核细则〗。 前江街道一级道路实行18小时保洁,保洁时间为5:00--23:00。二级道路实行12小时保洁,保洁时间6:00---18:00,机扫车作业时间与保洁人员清扫时间同步。
保洁人员在保洁中应着统一工作服和安全背心,每位道路保洁人员均需配备一辆人力三轮车,保洁车辆靠侧安全停放,保洁地界(喇叭口)扫进2公尺。
各道路必须按规定时间清扫,第一扫必须在早上7点30分之前完成,平时实行巡回保洁,各路段必须定人、定岗、定责做到责任区域明确、保洁人员明确并设立保洁公示牌确保路面洁净,无零星垃圾,无杂草、无陈积污水。不准焚烧垃圾,不得将道路垃圾处置在周边绿化带内,应及时清运至垃圾处理场。其中长兴路、长阳路、通惠路、通宁路、开元路、广元路、宏图路、金山路、姜湖路、银海路十条主干道路必须保证机扫频次为1次/日、冲洗频次为1次/日、清洗频次为两周1次;其它道路必须保证每周机扫、冲洗各3次。根据前江街道工作要求应急派遣洒水任务的必须及时满足,但须提前1小时告知。
(2)公交车站点保洁:保洁时间与道路保洁时间同步。按规定的时间和顺序到各站点清洗保洁,作业过程中停车位置应妥当,无漏站、弃站现象。公交车站点及周围无杂物、无积灰、无积污、无积水、积泥、积垃圾。
(3)公用垃圾桶及果壳箱保洁:保洁时间与道路保洁时间同步。按规定的时间和顺序进行清洗保洁,果壳箱按规定及时更换垃圾袋(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作业过程中停车位置应妥当,无漏站、弃站现象。垃圾桶及果壳箱外体无积泥、积污,内底无垃圾、无积泥、无积水,周围一米范围内无零星垃圾,无积污和积水,并清洗干净。发现垃圾桶及果壳箱损坏、被盗等情况应及时反映。果壳箱发生满溢时,应及时清理干净。
(4)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等三乱清理:清理时间与道路保洁时间同步。各路段及区域视线所及范围内的建(构)筑物、路面、各类设施与杆件等所有非流动物体的平面与立面无乱张贴、无乱涂写、无乱刻画。
(5)小区周边(及退红区域内)沿街垃圾清理:未来盛园、立方寓、盛世嘉苑、盛世又一村、乐筑良品、人才公寓,中旅城(一期、二期、三期)、宝龙世家、御水兰庭、福山正大外国语学校等小区周边(含退红区域)沿街垃圾清理,每天清理工作实行巡回滚动作业,做到小区周边(含退红区域)沿街垃圾清理内无白色垃圾、建筑垃圾,保持地面的整洁卫生,保洁人员不得擅离地界,平时实行动态清拣。
(6)建筑垃圾与渣土清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及人行道等区域内偷倒的建筑垃圾与渣土,要及时无条件清运和清理,务必在12小时内清理完毕。
(7)如遇台风、暴雨等自然灾害以及集中整治,全力无偿配合采购人进行应急服务,清除区域范围内道路积水、各种垃圾物以及配合各类集中整治工作。
(8)中标人在前江街道区域内自行设立办公场所和集中地点。
三、具体考核方案
(一)日常考核
主要是对日常的作业操作,安全生产等进行考核,采用百分制评分标准,采用日常不定期巡查、每月一次抽查相结合的形式。
1.每月1至2次,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联合相关人员负责抽查,发现问题及时签发目标管理工作联系单,整改期限根据具体情况,一般为当天,整改期限内完成整改的不扣分,逾期未整改或整改后再次出现同样问题的则计入当月考核表扣分,并列入月考评分。如遇确实难以整改处,需书面形式报至采购人,并经书面同意后暂不扣除当月考评分。
2.每月一次抽查:由采购人牵头,每月组织相关人员联合检查,发现问题按照考核规定扣分从而得出月抽查分。
3.每月考评后的情况汇总经相关领导签字后生效,如有异议,请自接收月考评报告后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图片形式说明原因。
4.月考评分在90分以上(含90分),全额支付当月服务费;月考评分在90分以下的,考评分每降低1分,则扣除月服务费的1%。[例如:服务费用根据总价折算为30.25万元/月,月考核成绩89分,则实际支付月服务费用为30.25万元-30.25万元×(90-89)%=27.225万元]。月考核总分低于80分的为不合格,采购人有权扣除当月全额保洁费用。
5.若中标人在服务期内累计三次考核不合格,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二)其他奖罚规定
1.被街道相关部门、区、及以上相关部门通报,或被各种媒体曝光的,每次扣除考核分。同时中标人必须限期整改,限期未能完成整改的加倍扣除。
2.因作业原因导致信访投诉的,中标人应立即进行整改,如未整改及第二次同样原因发生信访投诉的,每件扣除考核分。
(三)经费拨付
服务费用按月支付,支付金额根据合同价格折算至每月服务费用对比月考核得分比例后折算的实际金额进行支付。支付时间约在次月月末进行支付。
(四)相关事项:
1.管理考核工作人员应凭着公正、公平的立场上给予考核评分,禁止以权谋利,营私舞弊。
2.被考核单位及工作人员应积极配合考核,严禁出现谩骂、侮辱管理考核工作人员现象,一经发现加倍处罚。
3.若遇重大迎检或是重大活动时,应积极配合街道做好临时突击工作。
(五)前江街道道路保洁等作业标准及考核细则月考评表
前江街道道路保洁等作业标准及考核细则(100分制)
序号 |
质 量 (作 业) 标 准 |
分值标准 |
考 核 细 则 |
考核 计分 |
1 |
晨间清扫:第一扫应在7点30前完成,7点30后为巡回保洁。达到“四无(无烟蒂白色垃圾、无果皮纸屑、无杂物堆积、无积水积泥”、“四净(路面人行道干净、树穴干净、排水口沟槽侧石干净、果壳箱及公交车站点周边干净)”标准。路面见本色。 |
15 |
二级道路晨扫完成时间未达标的每100m扣1分;晨扫质量未达到四无四净标准,视情每处扣0.5分。晨扫完成时间每延迟10分钟扣1分,依次类推。一级道路翻倍扣分。 |
|
2 |
区域内为12-18小时保洁,在动态保洁时间内,废弃物停留不超过30分钟,清扫成堆垃圾不准超过三堆,保洁责任街路(区域)内达到无垃圾废弃物(包括废弃物、纸屑、塑膜、瓜果皮核、烟蒂、砖块泥沙石等各类明显杂物);无污水污渍,果壳箱、公交车站点、树穴周边及1米内地面保持整洁,无垃圾包等标准。若有发现垃圾堆无条件清理。 |
15 |
二级道路动态保洁时间内每发现废弃物停留超过30分钟的,每处扣0.2分,垃圾包扣0.2分/处,果壳箱、树穴周边1米内地面不洁的扣0.2分/处;有明显积水(雨天除外)、积泥、积灰每处扣0.5分。一级道路翻倍扣分。 |
|
3 |
道路人行道喇叭口和单位道口扫进2公尺,行道树因季节原因产生落叶时期,应酌情增加巡回次数。 |
5 |
二级道路擅自减少或漏扫保洁地界的,每发现一处扣0.5分;落叶期间落叶较多而未清扫的,每100米扣0.5分。一级道路翻倍扣分。 |
|
4 |
保洁车辆按规范停放,保洁人员在保洁中应着统一工作服和安全背心。 |
5 |
二级道路未按要求停放车辆和穿着衣服的,每车(或每人)每次扣0.5分。一级道路翻倍扣分。 |
|
5 |
不准焚烧垃圾,不得将道路垃圾处置在小区周边沿街内。 |
10 |
焚烧垃圾的每发现一次扣1分,道路垃圾处置在小区周边沿街内的每发现一次扣10分。 |
|
6 |
果壳箱按规定更换垃圾袋,作业过程中停车位置应妥当,无漏站、弃站现象。共用垃圾桶、果壳箱外体无积泥、积污,内底无垃圾、无积泥、无积水,周围一米范围内无零星垃圾,无积污和积水,并清洗干净。 |
5 |
二级道路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0.2分。一级道路翻倍扣分。 |
|
7 |
各路段及区域视线所及范围内的建(构)筑物、路面、各类设施与杆件等所有非流动物体的平面与立面无乱张贴、无乱涂写、无乱刻画。 |
5 |
二级道路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0.2分。一级道路翻倍扣分。 |
|
8 |
未来盛园、立方寓、盛世嘉苑、盛世又一村、乐筑良品、人才公寓,中旅城(一期、二期、三期)、宝龙世家、御水兰庭、福山正大外国语学校等小区周边(含退红区域)沿街的垃圾清理,做到小区周边沿街内无白色垃圾、建筑垃圾,保持地面的整洁卫生。 |
10 |
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0.2分。 |
|
9 |
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及人行道等区域内偷倒的建筑垃圾与渣土,要及时无条件清运和清理。 |
10 |
二级道路渣土、建筑垃圾停放超过12小时的,每次每处扣2分。一级道路翻倍扣分。 |
|
10 |
如遇台风、暴雨等自然灾害以及集中整治,全力无偿配合采购人进行应急服务,清除区域范围内道路积水、各种垃圾物以及配合各类集中整治工作。 |
5 |
若发现三次以上未全力无偿配合采购人进行应急服务,清除区域范围内道路积水、各种垃圾物以及配合各类集中整治工作,一次性扣除5分。 |
|
11 |
被街道相关部门、区、及以上相关部门通报,或被各种媒体曝光的;因作业原因导致信访投诉的,中标人应立即进行整改,如未整改及第二次同样原因发生信访投诉的。 |
5 |
每发现一次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 |
|
12 |
日常管理部分(包括:①人员到岗率满足要求;②固定(现场)办公场所满足要求;③台帐资料(考勤、检查记录内容)满足要求;④个人装备配备符合要求;⑤保洁人员参保率符合要求。) |
10 |
人员每少1人扣1分,依次类推最高扣20分;无现场管理用房和现场管理人员的扣5分;各种台帐记录不全的或内容弄虚作假的视情况扣1~5分;没有配备个人装备的视情况扣1~5分;未按规定参保的每发现一个扣0.5分,发生投诉扣5分,出现群体性上访事件的扣20分。 |
|
考核合计得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