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前注:
1.根据《关于规范政府采购进口产品有关工作的通知》及政府采购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下列采购需求中标注进口产品的货物均已履行相关论证手续,经核准采购进口产品,但不限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国内产品参与竞争。未标注进口产品的货物均为拒绝采购进口产品。
2.下列采购需求中:如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则投标人所投产品须具有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目录》中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3.下列采购需求中:标注▲的产品(核心产品),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主要中标标的承诺函》中填写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单价等信息。
一、采购需求前附表
第 3 包:






(二)其他要求
1.数据传输模式要求
本项目建设雨量站遥测信息通过移动公网和北斗卫星信道同时发送。
移动公网信道信息传输按照现有模式,路径为“一报双发”,即“遥测站→ 水旱情分中心→安徽省水旱情中心”和“遥测站→安徽省水文自动测报系统集总接收处理平台”。
北斗卫星信道信息传输采用“公网推送”模式,路径为“遥测站→北斗卫星→北斗卫星地面总站→分理平台→安徽省水文自动测报系统集总接收处理平台”。
2.现场勘察和设备兼容性测试要求
中标人自行对中心站、拟建卫星雨量站软硬件环境进行勘察,并根据需要对所投遥测终端设备、北斗卫星通信终端等产品进行兼容性测试。
3.安装调试要求
根据采购人要求,中标人负责在安徽省内指定地点安装调试。
4.培训要求
中标人在安装调试过程中应对采购人指定的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培训并提供运维工具。按照采购人要求开展集中培训。
5.运维要求
质保期内,中标人应选派具有水文自动测报系统卫星雨量站运维经验的人员提供“7×24”本地化服务(本地指安徽省内),并免费提供应急设备。
6.升级要求
质保期内如安徽省水文自动测报系统北斗卫星信道升级改造,中标人应负责本项目建设内容的软硬件升级,相应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7.以上勘察和设备兼容性测试、安装调试、培训、运维(本地化服务)和升级等工作,投标人应提供技术方案。
三、报价要求
本包报总价。报价包含设备和相应现场设施的制作、安装、调试所需的主辅材和人工,以及运输、验收、税费等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以上所有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供应商自行考虑本项目报价风险。
四、其他要求
中标人应在质保期(5 年)内免费提供以下本地化服务:
(1)负责将北斗卫星信道数据接入已有的安徽省水文自动测报系统集总接收平台;
(2)本项目建设的雨量站软硬件设备运维,包括定期巡检和故障抢修,其中故障抢修响应时间≤2 小时,排除时间≤24 小时;
(3)在后期安徽省水文自动测报系统升级中,配合完成本项目建设内容的升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