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内容和技术(服务)要求
一、项目概况
本次公开招标,应保证本项目的日常作业要求,强化落实人员配置、作业流程、管理制度、并遵守相关的安全管理制度和考核制度,促进承包企业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要求承包企业必须按作业要求进行宁海县城区道路保洁配套服务工作。
承包企业的安全生产职责:承包企业应严格按照《浙江省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承担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承包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是本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应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全部责任。对单位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包括由于作业受伤等引起的全部事故内容),全部责任由承包企业自行承担,自主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相关费用。承包企业的职工在法律规定的工伤认定范围内发生事故的应按工伤赔偿标准赔偿。承包企业如发生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采购人有权无条件单方面解除合同。
(一)招标范围、服务期限及预算费用
宁海县城区道路保洁配套服务项目分为3个标项内容,具体标项名称及内容如下:
标项 |
标项名称 |
服务内容 |
服务期限 |
预算金额 |
标项1 |
中转站管理 |
15座垃圾中转站的日常运行管理服务及应急保障服务 |
3年,合同一年一签,每年根据采购人考核情况及中标人的合同履行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方可续签。 |
422.8万元/年 |
标项2 |
三乱清除服务 |
在规定的作业期限内,全面清除规定范围内的所有“三乱”,并做好日常的清洁维护工作 |
263.17万元/年 |
|
标项3 |
建筑垃圾清运服务 |
主要负责县环卫指导中心保洁区域内抛弃、堆放的建筑垃圾的清理和清运,以及建筑垃圾分拣中心的清运工作,包括建筑垃圾中转点垃圾清运、建筑垃圾中转点日常管理、动态巡查及清运、应急保障服务。 |
487万元/年 |
(1)法规条例
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劳动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2007)》、《宁波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3)》、《宁海县环境卫生专项规划(2016-2035)》、《宁波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2022)》等管理条例。
上述法律法规、管理办法或管理条例有最新的按照最新标准执行。
(2)政策制度
主要包括:《浙江省城市环境卫生劳动定额》、《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改善环卫工人生活条件的促进环卫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浙政办〔2009〕190号)、《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市容环卫行业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甬政办发〔2016〕70号)、《宁波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开展环卫工人“爱心早餐”工作的通知》(甬城管〔2015〕12号)、《关于发布宁波市2021年度人力资源市场部分职位工资价位及2020年度行业人工成本信息的通知》(甬人社办发〔2021〕10号)、《关于公布社会保险有关基数的通知》(浙人社发〔2021〕54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浙政发〔2021〕22号)、《关于调整宁波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甬人社发〔2021〕25号)、《宁海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县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宁政发〔2021〕13号)、《建筑垃圾运输管理规范》等相关文件和制度规定。
上述政策制度有最新的按照最新标准执行。
主要包括:基本工资、特殊岗位津贴、高温津贴、加班补贴、各种福利费(中秋节、环卫工人节、春节、体检等)、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爱心早餐、人身意外保险。
投标报价不得缺项或低于《宁海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县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宁政发〔2021〕13号)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和《浙江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改善环卫工人工作生活条件促进环卫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浙政办〔2009〕190号)的规定。
主要包括:各类生产必须的耗材、生产资料(含:硬扫帚、人力车、畚斗、铁锹等相关作业工具)和劳保用品(含:春秋装、冬装、夏装、反光背心、手套、肥皂、雨衣、雨鞋、黄塑、工作帽、夏季防暑用品等)。
主要包括:垃圾清运车、装载机、电动三轮车、电瓶车等机械车辆使用费、车辆维修费、车辆保险费、车辆年检费、燃料动力费等。
5、管理费
包括培训费、工会经费、财务和管理人员工资摊销等,以及其他低值易耗品等。企业利润、应缴纳税金及其他与本保洁项目有关的费用。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均应考虑在内。
1、中标人对所需机械设备全部自行出资购置,新购机械设备规格、型号、品牌应经招标人核准。在合同期内机械设备使用期限达到国家标准要求,超过使用年限的机械设备中标人需及时更新换代,另外现有作业机械设备配置不能满足日常作业需求时,中标人须增购机械设备,弥补机械作业量不足,服务经费不作调整。(如有)
2、投标人必须合理配置作业人员;以上人员要求身体健康。投标人派出的本项目一线作业人员的劳动合同时间必须跟本项目服务期限时间相一致。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内做出相应承诺。
项目负责人不能随意更换,如需更换需报请采购人审核同意,无正当理由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的须向采购人支付每人次50000元的违约金。
更换项目负责人的其他情形:项目负责人因特殊原因要求更换项目负责人及其他人员的须征得采购人同意。
3、中标单位在搞好日常工作的同时,必须配合采购人参加宁海县的各项节日或重大活动的临时布置任务。
4、中标单位不得无故拖欠本项目配置员工的工资,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拨付服务经费。
5、本项目实施过程所需的一切劳动力、材料、设备和服务与管理由中标单位自行负责,所需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
6、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经济损失的,由双方共同协商妥善处理。
7、中标人原则上应优先收购本项目原机械设备及优先聘用本项目原作业人员。
二、宁海县城区道路保洁配套服务项目具体内容及要求
(一)标项1:中转站管理具体内容及要求
1、中转站管理服务范围
目前,县环境卫生指导中心管辖的垃圾中转站共计15座。投标人承担下述15座垃圾中转站的运行管理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垃圾分类作业、防疫工作、城管驿站、中转站设施设备、厕所及其他设施的日常运行管理服务并承担主体责任。具体垃圾中转站明细表详见下表:
序号 |
中转站名称 |
垃圾量(吨/年) |
1 |
东门中转站 |
10800 |
2 |
南门中转站 |
6480 |
3 |
西门中转站 |
11340 |
4 |
怡惠中转站 |
6480 |
5 |
宁昌中转站 |
7452 |
6 |
银河中转站 |
18216 |
7 |
辛岭中转站 |
6480 |
8 |
金山六路中转站 |
9288 |
9 |
杜鹃中转站 |
1512 |
10 |
湖东中转站 |
13140 |
11 |
湖西中转站 |
- |
12 |
园区中转站 |
14652 |
13 |
物流中转站 |
5400 |
14 |
梅林中转站 |
9000 |
15 |
桥头胡中转站 |
5400 |
平均值 |
8974 |
2、中转站管理服务基本内容
2.1有序安排承包范围内的垃圾中转站的管理和运行,垃圾中转站的运营时间为4:00-22:30。
2.2将车辆收集进站的生活垃圾全部进行压缩处置工作,配合转运车辆对装(或吊装),每天冲洗垃圾压缩机坑,清扫压缩车间、配套管理用房、模具城中转点及中转站场内所有附属设施及周边的环境卫生工作,疏通场内污水管道,清理沉砂池,场内喷洒除臭、灭蝇药物,人工配合设备维护保养(包括配电房的维护保养工作,以确保停电期间中转站的正常运行)。做好中转站垃圾分类工作。
2.3门卫值班:中转站全天候24小时门卫值班巡查,负责中转站压缩设备、水电设施、配套用房等设施设备的看守防盗等工作,出现异常情况的,第一时间处置并向采购人汇报情况。
2.4银河中转站环卫驿站安排专人负责管理,开放时间为8:00-18:00。
2.5结合环保督查工作及采购人的要求做好资料、台账等工作。
2.6应急保障:
2.6.1防台防汛、雨雪冰冻极端天气等自然灾害期间以及疫情防控工作需要,道路保洁配套服务需增加人员投入,提供应急保障工作。
2.6.2根据疫情防控要求,防疫期间各中转站需安排1名防疫检查员。按照政府相关部门要求做好防疫工作。
特别说明:合同履行过程中必须按照采购人要求提供应急保障服务,合同总价一次性包干,结算时不予调整。
3、中转站管理服务作业标准
3.1中转站内外卫生
3.1.1中转站内外卫生要达到地面无杂物、无污水、无堵塞窨井沟眼、无卫生死角,墙角无蜘蛛网,站内墙面、门窗无积污,保持站内绿化带整洁。
3.1.2站内厕所保持清洁,无污物,设施完好,站内管理间、工具间、门卫室、休息室、操作台保持整洁。
3.1.3站内地面冲洗每天不少于3次。第一次必须在上午7:00前完成。第二次结合各站的实际情况安排。第三次在晚上关门前完成。
3.1.4机台周边地面冲洗每小时一次,排水沟必须每天清理,配合驾驶员做好站内污水抽运工作。
3.1.5禁止乱堆乱放垃圾杂物。
3.1.6站外周边整洁,无晾晒衣服等有碍市容观瞻的物品。
3.2中转站设备设施完好清洁
3.2.1机台、车厢等设备及积渣池中沉淀物必须每车次冲洗清洁,确保垃圾水畅通。
3.2.2操作台、主机等设施应定期清洗保持外观清洁。
3.2.3机台周边及进料口内不得有垃圾滞留。
3.2.4站内制度牌、警示牌、宣传栏、消防设施等保持完整清洁,并定期维护保养。
3.2.5及时清洗坑底,保持坑底洁净。
3.3站内消杀、消毒、除臭
3.3.1安排专人按时对地面、排水沟、机台周边进行消杀除臭工作,并实时做好记录。
3.3.2垃圾中转站工作人员应按规定切实做好消毒、灭鼠、灭蝇工作,消毒剂应妥善保管。谨防失窃,对有用余下的药液不能乱倒,清洗药具药水应选择安全地点妥善处理。
3.3.3消杀人员作业时须配戴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具,并定期进行安全生产培训。
3.3.4加强个人和周围环境卫生工作,严格保护好消毒器材,按照使用方法注意操作。
3.3.5禁止焚烧垃圾。
3.4中转站安全运行规范
3.4.1机台操作人员应取得相应资格并规范操作,作业期间佩戴上岗证,穿工作服;在作业时间内,不聚众闲聊,不得玩手机,作业期间不做与作业无关的事。
3.4.2中转站必须准时开放和关闭(04:00-22:00),操作人员必须满员在岗,不得中途离岗、缺岗,做到计量准确无误,公平、公正。
3.4.3使用好垃圾压缩机械设备和掌握好安全生产知识,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做到安全生产不违章操作,不延误垃圾压缩中转工作,做到人离、机停、电断。
3.4.4禁止机台操作人员及环卫工人在机台周边翻捡废品、垃圾。
3.4.5公开、公平、公正的管理好清扫人员倾倒垃圾的秩序,应按顺序安排进行倾倒,应随时检查进站垃圾成分(确保无工业垃圾、建筑装修垃圾)。杜绝一切建筑垃圾、工业垃圾、旧家具及其它大型垃圾进入机台压缩,避免损坏机器,如操作不当引起的机台损坏,其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3.4.6中转站开放时间禁止一切无关人员进入,门卫室只准门卫居住使用,不得留宿其他人员。
3.4.7垃圾做到日产日清,严禁积压过夜,箱满汇报,早晨文明作业尽量减少噪音的产生。
3.4.8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技能培训及安全生产相关教育。
3.4.9制定故障、事故的相关应急预案,根据整改要求在整改期限内及时整改。
3.5台账内部管理
3.5.1机台操作人员要实时做好垃圾、出车等台账(包括进出站车辆、生活垃圾数量、垃圾来源、场内污水外运等运行记录资料),要做到准确无误,真实有效;配合驾驶员做好中转站垃圾运输中转工作。
3.5.2中标人要建立各项规章制度、内部岗位责任制度、内部考核机制,完善的管理制度。
3.5.3中标人要提供完备的相关台账资料的登记、管理制度,制作的各类台账要规范、真实、清晰、准确。
3.6设施维护
3.6.1运作设备、操作工作台须保持工作台干净、清洁无杂物。
3.6.2发现机械异常现象及时汇报修理。
3.6.3及时检查螺栓、液压、油箱、阀门、管道损坏并及时修理。
3.6.4设备维修须做好维修记录。
3.6.5中转站相关设备维护保养由中标人承担(不含土建类)。维修配件(含液压油)金额3000元(含)以下的由中标人支付,维修配件金额高于3000元的由采购人承担。
3.6.6维修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按安全规定操作。
3.7其他要求
3.7.1生活垃圾转运站的运行、维护、安全管理、系统控制及运行过程的环境保护与监测应符合国家与本市有关标准规范要求。
3.7.2转运站应接受并配合社会监督工作,定期公示生产运行和环境监测相关数据信息,强化宣传教育功能。
3.7.3作业人员在生产作业区应严禁吸烟,并严禁酒后作业。
(二)标项2:三乱清除服务具体内容及要求
1、三乱清除服务范围
该项目实施范围与宁海县环卫指导中心负责的城区道路保洁范围一致。具体范围为东至兴海路(沿海南线)、南至范家村、西至黄坦甬临线、北至平安大道。
2、三乱清除服务基本内容
在规定的作业期限内,全面清除规定范围内的所有“三乱”,并做好日常的清洁维护工作。清除区域范围包括路段及区域视线所及范围内的建(构)筑物、路面、各类设施与杆件等所有非流动物体的平面、立面(不含涂鸦、喷绘等文明宣传内容、艺术创意内容等)。目前,宁海“三乱”清除作业范围包括:重点道路总长度为218.21km(具体见附表1、附表2、附表3、附表4及附表5);重点区域15.2万平方米(具体见附表6);次要道路和背街小巷等非重点区域道路长度约157.11km(具体见附表7)。
3、三乱清除服务作业标准
3.1本项目要求全年365天,在规定范围内进行清理“三乱”工作,工作时间为6:00至22:00,具体工作时间可根据季节调整。
3.2使用牛皮癣清理专用工具清除“三乱”等牛皮癣,服务区域内乱张贴纸质小广告、乱涂写广告(牛皮癣)的清理。发现一起,及时清理。对清除后的区域进行巡回检查。
3.3清除标准达到《宁海县城区“三乱”清除作业服务项目考核标准》。
3.4服务期间确保出现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的现象时长不超过2小时;
3.5采购人及管理部门下发的整改通知书要求中标人在1日内执行完毕;
4、三乱清除服务其他要求
4.1投标人必须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年不出安全生产事故。如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或交通事故,由投标人承担一切责任及损失。
4.2中标单位实施本项目应达到《宁海县城区“三乱”清除作业服务项目考核标准》,在承包期限内,中标单位应按照“三乱”清理工作操作规程及“三乱”清理标准,合理组织、保质保量完成清理任务。
4.3承包区域外,如采购人布置的各项节日和重大活动的临时性清理任务,中标单位须无条件执行。
4.4协助采购人做好三乱清除源头管理工作;发现三乱问题线索的,积极向相关部门举报。
附表1:宁海县城区“三乱”清除作业服务项目重点道路(区块一道路)长度统计
序号 |
道路(小区)名称 |
道路等级 |
道路(小区)起止(范围) |
长度(m) |
|
1 |
兴海路1 |
一级道路 |
福泉路至环城东路 |
422.95 |
|
2 |
兴海路2 |
一级道路 |
溪南东路至福泉路 |
1314.65 |
|
3 |
外环西路 |
一级道路 |
兴宁路至中山西路 |
911.54 |
|
4 |
山河路1 |
一级道路 |
环城西路至中山西路 |
713.54 |
|
5 |
红枫路1 |
一级道路 |
环城西路至中山西路 |
695.02 |
|
6 |
北斗路1 |
一级道路 |
北大街至人民路 |
409.48 |
|
7 |
德星东路1 |
一级道路 |
甬临线至德星东路 |
511.35 |
|
8 |
德星东路2 |
一级道路 |
西站至中山西路 |
1045.84 |
|
9 |
中山西路 |
一级道路 |
兴宁路至外环西路 |
972.97 |
|
10 |
银菊路 |
一级道路 |
环城西路至中山西路 |
648.11 |
|
11 |
车河路 |
一级道路 |
山河路至兴宁南路 |
537.38 |
|
12 |
兴宁南路1 |
一级道路 |
人民路至环城西路 |
568.86 |
|
13 |
兴宁南路2 |
一级道路 |
环城西路至徐霞客大道 |
1340.26 |
|
14 |
人民路 |
一级道路 |
兴宁路至兴海路 |
1815.56 |
|
15 |
东海路1 |
一级道路 |
环城北路至人民路 |
631.88 |
|
16 |
桃源南路 |
一级道路 |
人民路至徐霞客大道 |
1662.06 |
|
17 |
靖海路 |
一级道路 |
环城北路至人民路 |
564.37 |
|
18 |
环城西路 |
一级道路 |
西郊路至兴宁南路 |
1144.85 |
|
19 |
北大街 |
一级道路 |
桃源南路至兴宁南路 |
532.28 |
|
20 |
环城北路 |
一级道路 |
东海路至桃源南路 |
621.96 |
|
21 |
东郊路 |
一级道路 |
兴海路至东海路 |
439.19 |
|
22 |
县前街 |
一级道路 |
中大街至县政府 |
112.25 |
|
23 |
徐霞客延伸路 |
一级道路 |
范家桥头至黄坛甬临线 |
4349.07 |
|
24 |
东大街,中大街,西大街 |
一级道路 |
环城东路至环城西路 |
1724.44 |
|
25 |
环南西路,环南中路 |
一级道路 |
桃源路至纺织西路 |
1095.86 |
|
26 |
纺织西路 |
一级道路 |
徐霞客大道至环南西路 |
709.21 |
|
27 |
纺织东路 |
一级道路 |
桃源南路至徐霞客大道 |
1199.52 |
|
28 |
环南东路 |
一级道路 |
环城东路至桃源南路 |
512.37 |
|
29 |
白石头路 |
一级道路 |
环城东路至桃源南路 |
639.13 |
|
30 |
道义坊路 |
一级道路 |
环南东路至东大街 |
365.59 |
|
31 |
环城东路 |
一级道路 |
兴海路至东海路 |
1305.62 |
|
32 |
徐露客大道 |
一级道路 |
南门大桥至徐霞客延伸路 |
1665.19 |
|
33 |
兴宁廊桥 |
一级道路 |
徐霞客大道至溪南东路 |
159.88 |
|
34 |
南门大桥 |
一级道路 |
福泉路至徐霞客大道 |
362.91 |
|
35 |
福泉路 |
一级道路 |
兴海路至南门大桥 |
303.62 |
|
36 |
柔石路 |
一级道路 |
西大街至兴宁路 |
467.95 |
|
区块一一级道路小计 |
32476.71 |
||||
1 |
连理路 |
二级道路 |
徐霞客延伸路至甬临线 |
592.19 |
|
2 |
临福路 |
二级道路 |
枧头路至连理路 |
600.37 |
|
3 |
枧头路 |
二级道路 |
徐霞客延伸路至甬临线 |
766.68 |
|
4 |
8米路 |
二级道路 |
视头路至莘东路 |
251.57 |
|
5 |
莘东路 |
二级道路 |
8米路至双水路 |
284.60 |
|
6 |
双水路 |
二级道路 |
枧头路至干溪 |
511.28 |
|
7 |
暗岩路 |
二级道路 |
徐霞客大道至甬临线复线 |
452.18 |
|
8 |
西郊路 |
二级道路 |
纺织西路至徐霞客大道 |
728.87 |
|
9 |
东旺路 |
二级道路 |
兴海路至环城东路 |
640.39 |
|
10 |
溪南中路 |
二级道路 |
迎宾路至范家大桥 |
1323.15 |
|
11 |
范家大桥 |
二级大路 |
徐霞客大道至溪南中路 |
174.74 |
|
12 |
仙台路 |
二级道路 |
环城东路至东旺路 |
227.06 |
|
13 |
溪南东路 |
二级道路 |
南门大桥至范家大桥 |
1758.93 |
|
14 |
岭脚路 |
二级道路 |
隧道东至兴海路 |
1983.30 |
|
15 |
柔石南路 |
二级道路 |
环南西路至徐霞客大道 |
660.69 |
|
16 |
无名路1 |
二级道路 |
临福路至徐霞客大道 |
178.97 |
|
17 |
无名路2 |
二级道路 |
徐霞客大道至双水路 |
599.75 |
|
区块一二级道路小计 |
11734.72 |
||||
区块一道路长度合计 |
44211.43 |
||||
1 |
范家 |
小区二级 |
东至 |
|
45245.60 |
南至 |
空地 |
||||
西至 |
宁海第一职高 |
||||
北至 |
溪南中路 |
||||
2 |
松竹新村 |
小区二级 |
东至 |
环城西路 |
52653.49 |
南至 |
西郊路 |
||||
西至 |
山体 |
||||
北至 |
清泉路 |
||||
3 |
郁金花园 |
小区二级 |
东至 |
纺织西路 |
10661.64 |
南至 |
徐霞客大道 |
||||
西至 |
西郊路 |
||||
北至 |
|
||||
4 |
棉纺厂宿舍西侧 |
小区二级 |
东至 |
棉纺厂宿舍 |
12742.78 |
南至 |
徐霞客大道 |
||||
西至 |
纺织西路 |
||||
北至 |
纺织东路 |
||||
5 |
学南家园南侧 |
小区二级 |
东至 |
柔石南路 |
7228.90 |
南至 |
纺织东路 |
||||
西至 |
纺织西路 |
||||
北至 |
环南西路 |
||||
6 |
南馨苑 |
小区二级 |
东至 |
兴宁南路 |
19027.85 |
南至 |
纺织东路 |
||||
西至 |
柔石南路 |
||||
北至 |
环南西路 |
||||
7 |
太平洋酒店周边 |
小区二级 |
东至 |
兴宁南路 |
3755.46 |
南至 |
徐霞客大道 |
||||
西至 |
柔石南路 |
||||
北至 |
纺织东路 |
||||
8 |
滨溪小区 |
小区二级 |
东至 |
桃源南路 |
19697.20 |
南至 |
霞客大道 |
||||
西至 |
兴宁南路 |
||||
北至 |
纺织东路 |
||||
9 |
解放路周边 |
小区二级 |
东至 |
桃源南路 |
12874.10 |
南至 |
纺织东路 |
||||
西至 |
兴宁南路 |
||||
北至 |
环南西路 |
||||
10 |
塔山路周边 |
小区二级 |
东至 |
空地 |
8965.15 |
南至 |
南门大桥 |
||||
西至 |
桃源南路 |
||||
北至 |
环南东路 |
||||
11 |
春景花园东南侧、东旺小区 |
小区二级 |
东至 |
仙台路 |
6908.74 |
南至 |
|
||||
西至 |
烈士园 |
||||
北至 |
环南东路、东旺路 |
||||
12 |
东苑小区、坑龙王 |
小区二级 |
东至 |
兴海路 |
22020.72 |
南至 |
小区 |
||||
西至 |
仙台路 |
||||
北至 |
东旺路 |
||||
13 |
金泰小区 |
小区二级 |
东至 |
山河路 |
32702.78 |
南至 |
小区 |
||||
西至 |
十里红妆 |
||||
北至 |
中山西路 |
||||
14 |
柔石故居周边 |
小区二级 |
东至 |
空地 |
27397.13 |
南至 |
环南西路 |
||||
西至 |
环城西路 |
||||
北至 |
西大街 |
||||
15 |
松鹤公园周边 |
小区二级 |
东至 |
兴宁南路 |
18828.03 |
南至 |
西大街 |
||||
西至 |
环城西路 |
||||
北至 |
环城西路 |
||||
16 |
县政府停车场 |
小区二级 |
东至 |
桃源路 |
14557.59 |
南至 |
中大街 |
||||
西至 |
兴宁路 |
||||
北至 |
北大街 |
||||
17 |
仙台路小区A区 |
小区二级 |
东至 |
仙台路 |
5190.62 |
南至 |
东旺路 |
||||
西至 |
环城东路 |
||||
北至 |
|
||||
18 |
仙台路小区B区 |
小区二级 |
东至 |
空地 |
2667.63 |
南至 |
东旺路 |
||||
西至 |
仙台路 |
||||
北至 |
|
||||
19 |
东观路周边 |
小区二级 |
东至 |
空地 |
16043.86 |
南至 |
东旺路 |
||||
西至 |
仙台路小区 |
||||
北至 |
东郊路 |
||||
20 |
岭脚 |
小区二级 |
东至 |
山体 |
30271.71 |
南至 |
山体 |
||||
西至 |
兴海路 |
||||
北至 |
人民路 |
||||
21 |
宸园南区 |
小区二级 |
东至 |
红枫路 |
4335.60 |
南至 |
环城西路 |
||||
西至 |
山河路 |
||||
北至 |
宸园小区 |
||||
22 |
跃龙中学周边 |
小区二级 |
东至 |
环城东路 |
15211.76 |
南至 |
东大街 |
||||
西至 |
桃源南路 |
||||
北至 |
环城北路 |
||||
23 |
车河社区 |
小区二级 |
东至 |
银菊路 |
9743.80 |
南至 |
环城西路 |
||||
西至 |
红枫路 |
||||
北至 |
车河路 |
||||
24 |
梦奇佳园 |
小区二级 |
东至 |
银菊路 |
8738.40 |
南至 |
车河路 |
||||
西至 |
红枫路 |
||||
北至 |
中山西路 |
||||
25 |
新城公寓 |
小区二级 |
东至 |
兴宁南路 |
25930.30 |
南至 |
环城西路 |
||||
西至 |
银菊路 |
||||
北至 |
车河路 |
||||
26 |
银海嘉园周边 |
小区二级 |
东至 |
兴宁南路 |
13314.70 |
南至 |
车河路 |
||||
西至 |
银菊路 |
||||
北至 |
中山西路 |
||||
27 |
北星路周边 |
小区二级 |
东至 |
北斗路 |
27483.40 |
南至 |
北大街 |
||||
西至 |
兴宁南路 |
||||
北至 |
人民路 |
||||
28 |
北大小区 |
小区二级 |
东至 |
桃源南路 |
20110.64 |
南至 |
北大街 |
||||
西至 |
北斗路 |
||||
北至 |
人民路 |
||||
29 |
五丰堂路周边 |
小区二级 |
东至 |
靖海路 |
22848.60 |
南至 |
环城北路 |
||||
西至 |
桃源南路 |
||||
北至 |
人民路 |
||||
30 |
平海路周边 |
小区二级 |
东至 |
东海路 |
35713.90 |
南至 |
环城北路 |
||||
西至 |
靖海路 |
||||
北至 |
人民路 |
||||
31 |
围海新村、杨柳小区 |
小区二级 |
东至 |
兴海路 |
60492.10 |
南至 |
东郊路 |
||||
西至 |
东海路 |
||||
北至 |
人民路 |
||||
32 |
山河村 |
小区二级 |
东至 |
小区 |
27485.29 |
南至 |
上河村 |
||||
西至 |
山体 |
||||
北至 |
外环西路,德新东路 |
||||
33 |
十里红妆博物馆 |
小区二级 |
东至 |
桃源路 |
2946.04 |
南至 |
徐霞客大道 |
||||
西至 |
小区 |
||||
北至 |
小区 |
||||
区块一小区道路面积小计 |
643795.51 |
具体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