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要求,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入实施“五四战略”,奋力推进“一优两高”,加强政府绩效管理和完善公共财政体系,积极探索实践绩效评价结果综合运用,旨在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完善决策机制,推动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真正做到“花钱必问效,低效必问责”;根据高淳区 2022 年绩效评价计划,确定绩效管理服务相关采购方案。
二、采购范围
分包一
1、高淳区滨湖二期 F、H 地块项目
(1)项目概况:高淳区滨湖二期 F、H 地块项目位于高淳区,东至纬十二路、西邻纬九路、南至经二中路、北至经三路地块范围内,占地面积 57086 平方米(约85 亩)。主要建设内容为保障性住房,其中建设 11 层住宅 3 栋、9 层住宅 10 栋、8 层住宅 7 栋、商业用房 1 栋(3F)及相关附属设施,总建筑面积 118945 平方米。项目采用装配式建筑,预制化率不低于 30%。
(2)服务要求:通过项目实施环境的改变:高起点、高标准进行棚户区改造规划和建设,实现居住与商业办公兼容,各种市政配套设施齐全,绿化、净化、美化均达到人居要求;住房条件的改变:旧房换成采光充足、通风良好、结构合理,水、电、气、有线电视等居住配套设施齐全的新房;房产价值的改变:居民住宅转变为证件齐全的新房;居民个人收入的改变:棚户区改造后将成为功能齐全的综合区域,蕴含着巨大商机,将会给安置在该区域内的居民提供就业岗位, 同时为居民从事第三产业提供良好的区位优势,居民收入将得到提高等。
(3)时间要求:2022 年 12 月底前
2、2021 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
(1)项目概况:高淳区 2021 年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核定申请立项及后续变动调整的财政奖补项目共 143 个,项目投资总预算 4134.57 万元,其中:财政奖补资金 3126 万元(省财政 279 万元,市财政 2363 万元,区财政 484 万元),村集体资金投入 1008.57 万元。按类型分:村内道路建设 87 条,路灯亮化 31 个,文化体育场所 25 个。按镇街分:砖墙镇 15 个,阳江镇 29 个,淳溪街道 3 个,古柏街道 7 个,漆桥街道 11 个,固城街道 24 个,东坝街道 27 个,桠溪街道 27 个。
(2)服务要求:2021 年度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建设完成率 100%,资金到位率 100%,建成项目验收达标率 95%以上,规定时间内项目建设任务完工率 95%以上,建设项目成本与预算指标符合率 80%以上,项目区农民满意度 80%以上,项目区基层干部满意度 90%以上,建立健全项目区长效管护机制。
(3)时间要求:2022 年 9 月底前完成。
3、2021 年水稻生态补偿项目
(1)项目概况:水稻生态补偿资金主要用于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水稻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水稻农业保险补贴、土地流转补贴等,促进农业生产和农田生态环境改善、完善农田基础设施、调动水稻种植积极性,确保水稻生产稳定。2021 年度高淳区水稻生态补偿资金共 1225.2 万元(市级 612.6万元,区级配套 612.6 万元),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1、农田基础设施建设(浇筑田间道路、水渠等)共 1127.075 万元,占补助资金的 91.7%;2、水稻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土地平整、复垦等)共 33.3 万元,占补助资金的 2.7%;3、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沟渠清淤)共 6.1 万元,占补助资金的 0.5% ;4、土地流转共 62 万元,占补助资金的 5.1%。截止目前,除漆桥街道双联村农田基础设施建设未完成外,其余街道均已完成项目建设内容。
(2)服务要求:通过新建田间道路,便于机械化操作,也方便周边农户出行,美化乡村环境;通过沟渠修建,改善稻田生产环境,提升稻田灌水排水能力; 通过农业保险补助,促进水稻生产保险全覆盖,提高农户保险的积极性;通过土地流转,稳定水稻种植面积,引导规模化经营发展,助推农业全程机械化、现代化发展。
(3)时间要求:2022 年 9 月底前完成
分包二
1、 2019 年-2021 年区级技改补助项目绩效评价
(1)项目概况:根据《关于印发<高淳区经济发展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高政发〔2019〕9 号)、《关于印发<高淳区精准支持企业与产业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高政发〔2020〕42 号)、《关于印发<高淳区精准支持企业与产业链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高政发〔2021〕29 号)文件精神,到目前为止,2019 年以来我区享受区级技改补助企业共计 73 家,项目 109 个,区级总补助资金 4638.32 万元。
(2)服务要求:通过享受技改资金补贴企业的财报及经营现状,分析区级技改补助政策的实施对我区工业企业提档升级、工业经济运行的作用,主要包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等(经济效益:拉动投资、产出、税收,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等;社会效益:就业、消费、人才、技术、安全、管理理念等;生态效益:节能、减排、生态环保等。区级技改奖补政策设定是否合理、政策执行过程是否规范。财政资金使用是否合规、核算是否准确等。
(3)时间要求:2022 年 9 月底前完成
2、医疗器械产业扶持项目
(1)项目概况:近年来,高淳区将医疗器械产业作为优先战略选择,全力打造医疗器械产业“高淳高地”,医疗器械产业集聚效应不断凸显。截至 2021年 12 月底,全区已集聚获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 43 家,取得各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及备案凭证 228 个。2022 年 1 月以来,按照《关于印发<关于促进医疗器械产业发展的专项扶持措施>的通知》(高政发﹝2020﹞43 号)要求,区市场监管局牵头组织开展了 2021 年度生物医药和医疗器械产业政策奖励补助兑付工作,共有 15 家企业提出申请。后经企业所在镇街、园区初审,各相关牵头责任单位复核,区财政局核定,最终确定奖励金额为 2375.04 万元。奖补事项涉及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取证奖补、改良药取证奖补、CE/FDA 认证奖补、医疗器械受托生产奖补、产品销售达标奖补、新增生产性设备奖补、医疗器产业服务奖补等。
(2)服务要求:通过发放生物医药和医疗器械产业政策奖励补助,一方面解决现有企业在产品研发和取证阶段的资金困难,帮扶企业做大做强;另一方面通过产业政策的实施,彰显高淳区政府大力发展生物医药和医疗器械产业的决心,吸引更多相关企业投资落户高淳。
(3)时间要求:2022 年 10 月底前完成
3、新型研发机构项目
(1)项目概况
自 2018 年启动建设以来,高淳区始终紧扣主导产业发展方向,聚焦“产业集聚、技术研发、成果转化、人才引进”功能定位,倾力建设打造既能解决基础应用研究关键核心问题,又能为产业创新提供科技支撑的高水平新型研发机构。截至 2020 年底,高淳区已与中科院、浙江大学、西北工业大学等高校院所合作共建新型研发机构 8 家(新医药与生命健康 5 家、高端装备制造 2 家、软件和信息服务 1 家),其中市级备案 7 家(2018 年 3 家、2019 年 2 家、2020 年 2 家)、区级备案 1 家。2021 年计划建设培育新型研发机构 4 家(新材料 1 家、核分析技术 1 家、水产 1 家、节能环保 1 家)。通过建设新型研发机构,聚焦主导产业链,部署创新链、配置资源链,集聚一批创新型人才、落地一批高质量项目、孵育一批科技型企业、产出一批高水平成果,促进区域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有力支撑高淳区“创新兴区、产业强区”发展战略的实施实现。
(2)服务要求
2021 年,经过建设培育,力争 2 家新型研发机构通过市级备案,实现新型研发机构及孵化引进企业营收达 2 亿元、同比增幅 40%以上,新增孵化引进企业20 家以上、主导产业集聚度超 70%,培育高新技术企业 2 家以上、规上(限上)达线企业 5 家以上、科技型中小企业 15 家以上,服务创新型产业集群发展有力;引进科技顶尖专家不少于 1 人、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项目不少于 2 个,专职研发管理人员团队不断壮大,科创人才强磁场逐步显现;新增研发投入达 4000 万元,登记技术合同成交额不少于 1500 万元,实施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1 个以上, 公共技术服务和技术转移转化水平持续提高;充分发挥创新策源能力,协同联动产业链中下游企业开展联合技术研发与应用,促进主导产业融通发展。聚力实施产业核心技术攻关,参与承担国家省市科技项目或重大科技创新活动,创新影响力显著提升。
(3)时间要求:2022 年 8 月底前完成
分包三
1、古柏街道财政资金运行整体情况
(1)项目概况:古柏街道 2021 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19842 万元,上级补助收入 6931 万元。古柏街道 2021 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16721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598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728 万元,农林水支出 3966 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5842 万元等。古柏街道 2021 年上解上级支出 10052 万元。
(2)服务要求:以财政预算管理与执行为主线,考察街道财政预算与执行、收支绩效、财政基础管理、财政运行可持续性以及财政运行成效,综合地反映了财政运行综合绩效。
(3)时间要求:2022 年 9 月底前
2、3 高淳区产业发展引导基金、高淳区科技创新基金两个项目
(1)项目概况:根据《政府投资基金暂行管理办法》(财预[2015]210 号) 有关规定以及《高淳区产业发展引导基金实施意见》(高政发[2017]119 号)、《南京市高淳区区级科技创新基金管理办法(试行)》(高政办发[2018]25 号)、《高淳区区级科技创新基金实施细则(试行)》(高政办发[2018]120 号)等文件要求,我区于 2017 年由区财政出资 2 亿元设立了高淳区产业发展引导基金,规模 10 亿元,2018 年根据市要求设立了高淳区科技创新基金,规模不低于 3 亿元,实际从区产业发展引导基金中安排 1 亿元适用于区级科技创新基金首次出资。截至目前,区产业发展引导基金在投项目 1 个,投资额 920 万元,出资成立合作子基金 4 支,实缴资金 6660 万元;区科技创新基金直接投资在投项目 4 个,投资额 3650 万元,出资成立合作子基金 4 支,实缴资金 5449.7 万元。
(2)服务要求:根据《高淳区级政府投资基金综合评价考核指标(试行)》(高财基金〔2021〕29 号),进一步规范我区产业发展引导基金管理,科学衡量和客观评价基金运作水平,促进基金提质增效,实现基金政策目标。
(3)时间要求:2022 年 12 月底前完成
三、★商务部分要求
(一)本次采购的服务期按每包具体规定时间执行。
(二)成交供应商必须按照甲方要求实施绩效评价,须在规定时间内高质量完成合同确定的绩效评价任务(提供承诺书),如不能按时完成,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
(三)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需明确项目经理及本项目团队人员名单,且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更换项目组成员,并于成交通知书下达 3 日内提交项目组成员名单。
(四)绩效评价的具体内容及服务标准
1、情况调研。认真搜集、研究评价对象的政策、投入、实施、产出、效果等方面的总体情况,深入分析评价对象特点,形成绩效评价总体思路。
2、制定评价方案。根据项目情况和特点,采取有针对性的方式方法,形成绩效评价方案(含时间安排、绩效目标、评价思路方法、评价指标体系设置、测评问卷、提供资料清单、质量保障措施等),评价方案需完整、明确、科学、可行,有关服务措施需完备、到位,并于成交通知书下达 10 日内提交正式评价方案。
3、情况搜集。根据设定的指标等信息,设计相关报表等,全面搜集项目信息,形成评价依据。
4、情况核实(社会测评)。在认真比对分析评价对象信息的基础上,根据实际需要,对搜集的情况进行深入核实,以验证成效、发现问题,为形成评价结论打下基础。
5、完成报告。在汇总、分析前期评价情况的基础上,采取召开专家评审会等方式形成评审结论,根据评审结论,按照规定格式和要求,就项目绩效、问题、建议等形成评价报告,完成绩效评价工作。提交评价报告的同时,提供 3000 字以内的精简版报告。精简版报告需包括项目简介、评价结果、存在问题、绩效建议等。
(五)采购人有权因项目实际情况需要书面通知增加或取消部分内容,成交供应商不得异议、抗拒或借机调整单价,否则视为成交供应商违约,成交供应商应赔偿由此造成全部损失。
四、付款方式
按实结算,所有评价项目的正式报告送达到区绩效办审核认可后,一次性付清全款。
(注:加★为实质性要求,不允许负偏离,否则按无效文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