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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海区实景三维共享服务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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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207010000276057 发布时间:2022-07-01 文档页数:71页 所需下载券:10
镇海区实景三维共享服务系统

采购内容及要求

特别申明:

本采购文件中带有“★”标记的条款为不可负偏离条款,若负偏离则被评标委员认为不响应标书要求,视作无效标。

1、 项目背景和依据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建设数字中国,以更好服务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改善。实景三维中国建设是落实数字中国、平安中国、数字经济战略的重要举措,是落实国家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的具体部署,是服务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支撑。

2019年印发的《自然资源部信息化建设总体方案》提出“推进实景三维数据库建设”。2020年全国国土测绘工作会议提出新时期测绘工作“两服务、两支撑”的根本定位,明确要求大力推动新型基础测绘体系建设,构建实景三维中国。2021年全国自然资源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加快建设实景三维中国、自然资源一张底图”。 《实景三维中国建设技术大纲(2021版)》,明确强调“做好实景三维中国建设,为经济社会发展和各部门信息化提供统一的空间基底”。2022年2月24日自然资源部发文《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实景三维中国建设的通知》,要求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将实景三维作为“十四五”基础测绘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规划,设立专项工程或列入年度计划,全面推进实景三维中国的建设。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加快城市大脑建设与推广工作方案》,构建以实景三维数字孪生空间为基底的城市大脑数字驾驶舱,推动全领域数据高质量供给、融合共享和智慧化应用。根据宁波市《全市实景三维数据库建设方案》要求,建立统一、全面、准确的三维立体自然资源“一张图”,提升地上地下管理的一体化、精细化和智能化水平,促进我市形成精准治理的管理新模式。

2、 建设内容

为加快实景三维中国、实景三维镇海的建设,构建“统一基准、共享应用”的镇海区实景三维模型底图,为镇海区三维地理信息数据提供统一的空间基底,为镇海区数字化改革应用和数字孪生构建提供三维空间地理信息,满足各部门各行业对三维地理信息的应用需求。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应用导向、适度超前”原则,分步分级建设覆盖全区的不同等级实景三维数据仓,构建数字孪生城市空间基底,推动全区空间数据高质量供给、融合共享和智慧化应用。

1、实景三维数据库建设

(1)完成镇海区城镇空间内,重点区域居住区地段18平方公里Ⅱ级影像分辨率为2cm实景三维数据建设(如下图1蓝色范围所示);

(2)完成镇海区城镇空间内,重点区域非居住区27平方公里Ⅱ级影像分辨率为3cm实景三维数据建设(如下图1红色范围所示);

(3)完成镇海区其他区域,农业空间与生态空间区域内88平方公里Ⅲ级实景三维数据建设(如下图1黄色范围所示);

(4)整合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镇海分局、石化区等部门现有的实景三维、三维仿真数据,完成已建区域数据更新。

2、镇海区实景三维共享服务系统

(1)基于省市统一的超图实景三维数据管理平台,搭建镇海区实景三维共享服务平台;

(2)集成高精度地表模型数据库、地名地址、地理实体、电子地图等空间数据,构建全区范围内的三维立体“一张图”;

(3)实现三维数据的统一浏览、管理、更新,搭建三维地图的调用、查询、分析接口组件;

(4)编制组件调用接口和使用说明,满足区级相关部门的应用需要。

3、实景三维数据管理与更新制度

为满足三维实体数据归集、安全应用、及时更新,探索,建立相关的管理与更新制度。

1、 建设层级和建设模式

项目建设为县(区)级,项目为初次建设,建设模式为统一设计和分级建设相结合,在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要求的前提下,建设满足镇海区应用需求并兼具示范应用的镇海区实景三维共享服务系统。

2、 系统总体框架要求

4.1系统框架设计要求

系统架构应采用“四横四纵”体系,其中“四横”即基础设施层、数据资源层、应用支撑层、业务场景层;“四纵”为政策制度体系、标准规范体系、组织保障体系、网络安全体系。

4.2网络架构设计要求

为了满足实景三维数据共享应用的需求同时符合测绘地理信息数据保密管理要求,本系统拟部署两套系统:政务外网版和资规内网版,两套系统功能完全一致,其中内网版本可以存储展示全部实景三维数据,政务外网只部署实景三维面积小于25KM2的实景三维数据。

政务外网版部署在镇海区政务云计算中心,需要接入电子政务外网,镇海区政务云计算中心网络通过安全设备与电子政务外网隔离,利用电子政务外网实现互联网访问。按照《浙江省电子政务网络技术规范》,电子政务外网分为两个基本虚拟专网,即资源共享专网和公众服务专网。资源共享专网是各单位实现信息共享与交换的网络,可通过统一出口主动访问互联网和公众服务专网,不允许被互联网用户访问;公众服务专网主要用于放置门户网站和邮件等服务器,通过电子政务外网统一出入口与互联网逻辑相连,实现互联网用户单向访问公众服务区,本系统主要部署于资源共享专网区。

内网版部署在镇海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内网,内网环境与政务外网及互联网完全物理隔离,有效保证实景三维数据的安全,符合测绘地理信息数据保密安全要求,内网版主要满足镇海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内部的应用需求。

3、 共享服务系统功能要求

系统基于省市统一的超图实景三维数据管理平台,搭建镇海区实景三维共享服务平台。主要包括用户管理、三维场景、单体查询、量测绘制、空间分析和调用接口等模块的功能。

5.1用户管理

(1)系统登录

浙政钉授权用户在登录系统时,需要通过浙政钉扫描二维码进行验证,验证通过后即可登录进入系统。

5.2三维场景

(1)地形地貌加载

在三维场景中显示地形地貌,并且可以控制打开和关闭三维地形地貌,地形地貌的透明度可以通过拖动滚动条进行调节。

(2)实景三维加载

在三维场景中显示实景三维模型,并且可以控制打开和关闭实景三维模式,支持三维场景下的放大、缩小、旋转、平移等操作。

(3)二维地图加载

支持常用的二维在线地图加载,如天地图电子地图、影像和注记图层,可以控制二维地图的打开和关闭。

(4)矢量服务加载

支持矢量切片服务加载,并且可以控制矢量图层的透明度,设置矢量图层的风格样式。

5.3单体查询

(1)房屋单体查询

在三维场景中点击单体化后的房屋建筑,可以弹出对应房屋的属性对话框,查询房屋的属性信息。

(2)院落单体查询

在三维场景中点击单体化后的院落,可以弹出对应院落的属性对话框,查询院落的属性信息。

5.4量测绘制

(1)长度量测

在三维场景中绘制线段路径后,可以直接计算出线段的实际长度。

(2)面积量测

在三维场景中绘制闭合范围后,可以直接计算出绘制范围覆盖的面积。

(3)标绘

选择标绘的点、线、面类型后,在三维场景中绘制相应的几何图形,实现三维场景中的自由标绘。

5.5空间分析

(1)通视分析

通过选择观察点和目标点,可以分析两点之间是否可以通视。通视采用绿色标注显示,不通视采用红色标注显示。

(2)可视域分析

选择视点后,可以分析当前视点的可视域范围,其中可视范围采用绿色表示,不可视范围采用红色表示。

(3)漫游分析

三维场景中通过设定飞行路线后,可以按照设定的路线飞行漫游,飞行漫游过程中可以控制飞行的前进与暂停。

5.6调用接口

(1)系统接口

将系统的三维数据资源和常用功能封装为组件接口后,对外共享使用,便于在各类应用系统中按需调用实景三维数据和相应的功能。

(2)使用说明

提供使用说明文档,详细说明三维数据资源和功能接口的调用方式,提供基本的示例程序。

4、 技术指标及要求

1、依据不同表征质量,实景三维模型可划分为I 级、Ⅱ级、Ⅲ级三个级别,级别划分具体如表所示,采用影像地面分辨率、位置精度、几何精细度和纹理精细度四个指标进行衡量,具体对应技术指标如下。本项目中生产的实景三维模型主要包括Ⅱ级和Ⅲ级。

2、本项目的实施和提交的成果须遵守《三维实景模型产品规程》等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和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制定技术规定及其补充规定。

3、成果平面坐标系统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CGCS2000),投影方式为高斯-克吕格投影,中央经线123°;高程系统采用正常高系统,高程基准为1985国家高程基准(二期)。最终成果提交时还需一套宁波市2000坐标系成果。

4、测绘产品的过程检查应符合《数字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GB/T18316‐2008)的相关规定,最终提交的高精度地表模型数据库、城市级三维实景数据库成果需经浙江省法定测绘质量检验机构检验合格。相关检验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5、影像地面分辨率要求

实景三维模型的影像地面分辨率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实景三维模型影像地面分辨率(单位:厘米)

级别

Ⅰ级

Ⅱ级

Ⅲ级

影像地貌分辨率

≤1.5

≤3

≤5

注:高建筑物区域、高山区等困难地区,实景三维TIN模型的影像地面分辨率可放宽0.5倍。

6、位置精度要求

实景三维模型的位置精度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实景三维模型特征点相对邻近控制点的中误差要求(单位:厘米)

级别

Ⅰ级

Ⅱ级

Ⅲ级

平面精度

≤5

≤10

≤20

高程精度

≤5

≤10

≤20

注:1、特征点包括模型未扭曲变形的建筑物轮廓点、窗户角点、建筑物顶部最高点和模型未扭曲变形的道路斑马线、行车线等角点。

2、建筑物遮挡区域、反射率较低区域、山区等困难地区,实景三维TIN模型的平面精度和高程精度可放宽0.5倍。

7、几何精细度要求

实景三维模型的几何精细度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类型

具体要素

Ⅰ级

Ⅱ级

Ⅲ级

几何精细度

悬浮物

异常悬浮物

删除

删除

删除

正常悬浮物

保留

保留

保留

其他类型

视情况而定

视情况而定

视情况而定

平整度

水系

置平

置平

置平

道路

修补

不处理

不处理

其他

视情况而定

不处理

不处理

漏洞

水系

修补漏洞

修补漏洞

修补漏洞

人工建筑

修补漏洞

重要建筑修补

不处理

其他

修补漏洞

重要区域修补

不处理

黏连

建筑物

重要区域处理

不处理

不处理

其他

不处理

不处理

不处理

扭曲变形

建筑物、桥梁

重要区域处理

重要区域处理

重要区域处理

其他

重要区域进行

不处理

不处理

注:1、异常悬浮物是指不符合实际逻辑的悬浮物,如地形以下的悬浮物、水面区域以上的悬浮物等。

正常悬浮物是指由于对象太过细小无法表达而导致的悬浮物,如电杆、树干等。

2、道路平整度的凹凸现象大于1m²需要进行修补。

3、I级的水系漏洞均需进行修补,II级的水系漏洞面积大于1m²需要进行修补,Ⅲ级的水系漏洞面积大于5m²需要进行修补。

8、纹理精细度要求

实景三维模型的纹理精细度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类型

Ⅰ级

Ⅱ级

Ⅲ级

 

纹理精细度

遮挡物

处理

不处理

不处理

透视变形

处理

处理

处理

匀光匀色

处理

处理

不处理

纹理接缝

处理

处理

处理

纹理眩光

处理

处理

处理

注:模型应保持地理要素原有外观的完整性和统一性,模型观感与原物体保持一致。

9、基于倾斜摄影三维数据、DEM、地理实体数据和地名地址数据,按照宁波市《实景三维中国建设技术大纲》和《全市实景三维数据库建设实施方案》,最终建成的镇海区实景三维模型库,另外将已有的地理实体和地名地址数据导入,为实景三维模型赋予属性语义信息。

10、中标人在项目实施期限内应做好与上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统建系统平台的对接、本地化部署、新建数据入库及发布、上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统建系统平台基础上的二次开发等工作。

如在项目实施期限内上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统建的三维实景地理信息平台未下发,则中标人须向采购人免费提供用于本次项目成果数据展示和支撑镇海区内各部门对三维实景数据在线调用的系统软件平台,并在上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统建的三维实景地理信息平台下发后及时为采购人进行部署、使用及相应的二次开发

5、 网络及硬件

本项目部署所使用网络及硬件均由镇海区政务云计算中心提供,不在本次采购范围内。

6、 信息安全保障

考虑到镇海区实景三维共享服务系统涉及大量的空间地理信息数据,系统确定为二级安全等级。即应能够在统一安全策略下防护系统免受来自外部有组织的团体、拥有较为丰富资源的威胁源发起的恶意攻击、较为严重的自然灾难、以及其他相当危害程度的威胁所造成的主要资源损害,能够发现安全漏洞和安全事件,在系统遭到损害后,能够较快恢复绝大部分功能。应满足相应的信息安全防护要求,采用数据隔离、访问控制、加密传输、安全存储、剩余信息保护等技术手段,为用户提供端对端的信息安全与隐私保护,从而保障用户信息的可用性、保密性和完整性,建立健全的安全防护体系,切实加强安全、保密和管理工作。

本项目建设可直接利用宁波市已搭建的政务云资源,网络安全所需的安全防护软件和设网络和信息安全建设。

7、 政策制度保障体系

在已有政策制度基础上,进一步探索镇海区实景三维共享服务系统的制度保障体系。

8、 测试及验收

本项目由中标人提供一年免费运行维护期,自项目通过竣工验收后算起运维期内,中标人应免费为用户制定升级方案,免费为用户作项目介绍,解答用户关心的项目方面的问题。为已过保修期的用户提供定制的服务咨询及支持。对于用户的重要问题,设置重要大问题专家组,以帮助项目建设单位解决工作过程出现的重大疑难问题。

1、测试

中标单位在申请初步验收之前,需要首先通过软件测试。测试工作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测试方案的设计:测试方案在软件方案设计阶段制定,必须得到双方的认可,经过专家审核后有效,并作为验收文件之一。

软件测试:双方在项目测试阶段,严格按照测试方案进行测试工作。

提交测试报告:项目测试完成后,编制项目测试报告,提交业主方。

注:软件测试方案需要包括软件集成测试和上线测试,测试内容要不少于:稳固性检查、可靠性测试、稳定测试、各模块功能测试和完整性测试等。

2、验收

2.1验收主要内容

(1)项目技术和管理文档是否齐全;

(2)各种附件、资料等是否齐全;

(3)各功能模块的输出外观评估与内在技术指标确认;

(4)中标单位提交验收测试报告核查。

(5)其他招标人提出的验收内容。

2.2验收标准

本项目验收标准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实施期间,如有最新标准的,根据最新标准执行):

1、《自然资源部信息化建设总体方案》;

2、《自然资源调查监测体系构建总体方案》;

3、《浙江省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工作总体方案的通知》;

4、《浙江省自然资源厅信息化建设总体方案》(2020-2025年);

5、《宁波市实景三维数据库建设实施方案》;

6、《 实景三维中国建设技术大纲》(2021版);

7、《基础地理信息要素分类与代码》(GB/T 13923-2006);

8、《三维地理信息模型数据产品规范》(CH/T 9015-2012);

9、《三维地理信息模型生产规范》(CH/T 9016-2012);

10、《三维地理信息模型数据库规范》(CH/T 9017-2012);

11、《无人机航摄安全作业基本要求》(CH/Z 3001-2010);

12、《无人机航摄系统技术要求》(CH/Z 3001-2010);

13、《低空数字航空摄影规范》(CH/T3005-2021);

14、《数字航空摄影测量控制测量规范》(CH/T 3006-2011);

15、《卫星定位城市测量技术标准》(CJJ/T 73-2019);

16、《倾斜数字航空摄影技术规程》(GB/T 39610-2020);

17、《三维数字地图技术规范》(DB33/T 934‐2014);

18、《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形图分幅和编号》(GB/T 13989‐2012);

19、《实景三维模型产品规程》;

20、《倾斜数字航空摄影技术规程》;

21、其他。

2.3验收程序

验收分为初验和终验,初验为平台安装调试完成后,招标人对各个模块的功能按招标需求进行验收;终验为初验(1个月)结束后对整个平台连带各个模块的稳定性、可靠性、连通性等进行验收。

2.4 验收时应提交的资料

终验时,中标人须提供系统的所有技术资料,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软件开发文档:含需求分析文档、概要设计文档、详细设计说明书、数据库设计说明书、测试文档、企业验收结论及平台开发过程中形成的其他文档资料(按照国家有关计算机软件开发文件编制标准的要求编写);

(2)软件部署文档:含软件安装光盘介质、图文并茂的安装部署手册等;

(3)软件使用文档:含软件操作手册、软件使用帮助手册。

(4)二次开发接口及实例文档。

除了软件安装光盘以外的所有文档须提供纸质和电子档两种类型。

2.5 验收费用

投标人应根据所提交的验收方案和实施办法,自行组织设备和人员,并在使用单位监查下现场进行测试和验收,相关费用均由中标单位负责,包括专家费、会务费、餐费、交通费、验收材料制作费等。

验收前由招标人负责组织本项目的软件测评和等保测评。等保测评费用由招标人承担。

9、 交付

中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所约定的内容和时间进行交付;按照计算机软件工程规范国家标准分阶段交付应用系统的文档,所交付的文档与文件应该是电子版式及纸质形式。交付的文档包括(但不限于):需求规格说明书、设计说明书、数据库设计说明书、项目测试方案、项目测试报告、用户操作手册、管理与维护手册、安装手册、总结报告及采购人认为需要的其他材料。

10、 技术支持及后续服务要求

1、中标人应提供包括系统需求分析、系统设计文档、系统安装手册、用户使用手册、系统维护手册、后续服务计划和承诺等在内的完备准确的工程技术资料。

2、在系统进入试运行阶段后,中标人应派技术人员对整个系统进行维护和管理,并提供全面的技术支持服务,如发生系统应用软件升级等情况,免费维护期内中标人应免费负责现场升级和向买方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免费维护期外提供优惠的有偿服务。

★3、对项目提供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不少于一年的免费维护服务和技术支持。在免费维护期内,如发生系统运行故障,或出现瑕疵与缺陷,中标人有责任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形式的技术支持服务:

a.电话咨询:中标人必须为招标人提供技术援助电话,解答招标人在系统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和操作方法电话咨询;

b.现场响应:若电话咨询无法解决问题须现场支持时,中标人应在2小时内达到现场,功能上的修补和完善,24小时内提出解决方案, 5日内解决问题;系统个别服务不正常,12小时内提出解决方案,24小时内解决问题;系统严重故障,导致系统瘫痪,2小时内提出解决方案,6小时内解决问题。在免费维护期内,对于因软件原因导致故障的,处理未能在上述要求时间内恢复,将视作违约。

四、培训要求

1、培训总则

1)中标人必须满足本部分要求的培训服务。

2)在项目的实施方案中提供详细的培训计划、大纲、课程内容等相关内容。

3)培训工作必须在合同生效之后系统试运行之前安排。

2、培训内容与课程要求

中标人必须为用户提供系统安装、使用和维护相关的知识和管理培训,培训形式包括客户现场培训、课堂培训;同时中标人还应提供所开发应用软件系统的操作使用培训,培训对象为各基层用户、相关职能部门用户、主管领导,投标人必须列明相应的培训课程。

按照项目培训对象的不同提供详细的系统培训方案,培训方案需经招标人认可。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培训计划、培训方式、培训内容、培训次数和培训的验收方式等。除培训工作外,还包括使用手册、宣传品的制作和印刷,为所有被培训人员提供培训用文字资料和讲义等相关用品。

3、培训费用

1)投标人应将所有培训费用(含培训教材费),计入投标总价。

2)实际培训时间、人数和地点按成交人与项目业主商定的为准。

4、培训地点

★培训地点在招标人公司内,平台操作培训不少于3 质保期内每年不少与 1 天的培训服务

11、 投标方案要求

1、要求投标投标文件中提交对项目需求的理解,满足用户需求程度,需求分析;

2、要求投标投标文件中提交软件开发的整体架构与功能点的可行性、合理性、规范性、接口设计、项目风险评估及应对措施;

3、要求投标投标文件中就软件的可靠性、安全性、易用性、可扩展性、可维护性、前瞻性、创新性或功能性亮点,可使用户获得更好的体验感,能有效提升工作效能或便利等进行描述

4、要求投标投标文件中提出具体项目管理及质量保证方案和进度保障等。

12、 ★商务要求

1、合同履行期限: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整体验收。

2、交付地点:

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镇海分局指定的服务器和电脑上。

3、合同价款(亦即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包含但不限于为完成招标内容所需的全部费用(招标文件明示免除的费用除外)。该价格应包括但不限于为完成采购内容所发生的诸如数据采集费、仪器设备的使用费、外业费、平台及模块的开发费、测试费、运营测试及维护费、软件封装费、资料费、培训费(包括差旅费、住宿费、培训教材费等全部费用)、后续服务费、管理费、税金、资料费、风险费、采购代理服务费等服务过程中可能涉及的及合同中明示或暗示的一切费用。

4、合同价格类型

固定含税费总价合同

5、付款

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的40%;试运行期开始后10日内支付至合同价款的70%,试运行期结束且终验通过过支付至合同价款的90%,余款10%待一年运维期结束后无息付清。在每次付款前,中标人应向采购人出具增值税发票,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付款。

6、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行业、地方及采购需求中的验收标准要求。

7、履约保证金

金额为合同价的 / %;履约保证金形式:支票、电汇、汇票、本票、保函、保险保单等采购人认可的非现金形式;项目服务单位应于合同签订前将履约保证金交至采购人指定账户。合同履行期间,项目服务单位不得将履约保证金取回或作任何抵押。履约保证金于合同履行完毕后无息返还(项目服务单位未按合同要求进行履约的情形除外,如出现未按合同要求履约的情形按合同约定执行)。

8、合同签订时间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

9采购预算价:

采购预算价(报价上限):1,370,000元

注:投标人应保证“政采云”系统中申报的价格和“开标一览表”中的总价合计一致。

“政采云”系统中的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与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相应内容不一致的,视为两个报价,按无效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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