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服务方式:不含主要设备材料更换的维修维护服务(沿用前期2019年度、2020年度信号灯维护服务方式)
维护服务范围:包括智能交通信号管理系统、电子警察系统等设备及其附属装置、线缆的定期检测、清洁、维修、更换等涉及的人工、提供非主材类配件、备件、提供备机等备件使用费用。维护费用不包含主要设备及材料,费用根据日常维护签证另行结算。(单价参照最近一次招标单价)
服务期限:一年(按实际开工日期计算)
维护保养(或修理)工作要求:宝应目前在用的信号灯151个路口,信号灯规格分别有¤300、400、450(宝应大道特制,服务方要到现场查看,需定制)。在用的信号机分别是高邮鑫通(单点JL-22L)、连云港杰瑞(单点JR—XHJ-G、联网JR—XHJ-D)、南京莱斯(联网HT3000B)。投标方要掌握以上四种信号机的基本功能,信号配时,一般故障排除。
电子警察系统所需服务的过保点位有94个及交警大队机房服务器、平台软件等日常维护。其中所涉及的产品主要为浙江大华、浙江海康威视。
维修单位维护信号灯必须配备2台移动应急信号灯,在信号灯故障无法及时排除时,启用应急信号灯,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维护电子警察需提供2台900万摄像机、1台存储、2块4T硬盘、2台补光灯、2台爆闪灯等设备应急突发故障。
在质保期内信号灯、电警硬件更换由中标建设方负责,但维护单位必须先期到达现场处置。过质保期的信号灯、电警配件,经大队领导审批后进行更换,配件价格参照招标价格。
a交通设施一般维护(或修理)流程:
日常巡检发现(或接到通知) 10分钟内响应 30分钟内到达现场并将具体情况电话告知采购方管理人员 对现场进行拍照、记录 得到采购方许可下进行相关作业(通知监理单位到现场经确认后) 每周二将交通设施维护(或修理)工程量签证单(并附打印照片)送至采购方 采购方进行复查及签证确认
b交通设施抢修(事故性、突发性)流程:
日常巡检发现(或接到通知) 10分钟内响应 30分钟内到达现场并将具体情况电话告知采购方管理人员 对现场进行拍照、记录 采购方到达现场或得到采购方许可下(通知监理单位到现场经确认后)进行相关作业 打印照片并至相关辖区交警中队进行盖章确认 每周二将交通设施抢修工程量签证单(并附打印照片)送至采购方 经采购方进行复查及签证确认(人为事故性且发现责任人的,送至交警大队事故处理部门)
维修保养(或修理)工作安全要求:
a维修保养队伍必须加强管理,遵守作业现场的一切规章制度,文明施工,安全施工,一切伤亡事故由服务商负全责,采购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b服务商维修保养人员、施工机械或在运输装卸途中对其他设备及邻近管线等造成损坏,应由服务商负责修复及承担一切费用;
c无论维修保养期间或退换过程中,服务商负责及时清理现场。
d服务过程中注意保护现场已存在的公共设施,如有损坏必须由服务商负责恢复或赔偿。
e服务维修人员在接到故障报修后必须在30分钟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置。对延缓、处置不当造成交通事故,由服务商承担责任。
具体维护及修理要求内容
本次维护服务包括设备及其附属装置、线缆的定期检测、清洁、维修、更换等涉及的人工、配件更换、备件、备机等备件使用费用,因服务商主观操作失误等原因造成的设备故障,由服务商修复并承担一切责任,采购方不支付任何费用(除不可抗力外)。
服务商必须落实维护各个环节,做好交通信号灯、电子警察的维护、保养和运行管理工作,保证各项交通设施性能良好、运行正常、稳定,技术资料、原始记录齐全。
维护队伍(证件以原件核对为准,设备提供本服务商有效证明文件为准)
序号 |
人员/设备 |
最低数量配备 |
要求 |
1 |
维护负责人 |
1 |
有5年以上项目管理及维护工作经验 |
2 |
技术人员 |
3 |
有电工证、高处作业证 |
3 |
工程维护车 |
1 |
带自动升降设备 |
4 |
紧急抢修车 |
1(吊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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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例行维护
每月对宝应县信号灯、电警进行巡检工作,并详细填写巡检记录单,巡检记录单格式由服务商拟定,采购方核实;恶劣天气或特殊情况,服务商应及时增加巡检次数,确保设备(设施)正常运行。因日常巡检不到位、修复不及时等原因引发的事故均由服务商承担相应责任。
服务商应制定维护计划,在日常维护中要做好维护记录。每月向采购方上报一次维护情况表。
当有故障发生时,服务商必须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排除故障,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推诿和隐瞒。
服务商必须建立相关的维护技术资料:
妥善保管各种图纸、说明书和有关资料,集中存放,由专人定期整理。设备调拨时有关资料应随机转移,不得扣留或抽取插页。
建立企业定期维护记录表及维护日志,妥善保存启用、停用、大修、故障及重要测试数据。
各种记录数据在当月工作完成后要及时整理。作业计划、报表和记录要装订成册,标识明确。
各种维护报表、值班记录,要妥善保存。服务商提供服务项目组组成人员名单、常规服务、维护档案、服务建议等;
维护人员3名以上应相对固定(3名不包含项目负责人),且每天24小时值守,认真填写值班日志,并做到维护人员在故障突发时随叫随到。
响应时间
服务商应在10分钟内响应,在30分钟内赶到故障现场进行维护服务(包括维修配件到达服务现场),轻微情节的修理应立即排除;一般情节的故障修理须2小时内排除;重大情节的故障修理须12小时内排除;特殊情节(交通事故等突发事件)的故障修理不得超过48小时。如设备损坏严重无法修复,应在采购方许可下用相关产品替代完成。
序号 |
故障情况 |
响应时间 |
到场时间 |
解决问题时间 |
1 |
轻微情节 |
10分钟 |
30分钟 |
立即排除 |
2 |
一般情节 |
10分钟 |
30分钟 |
2小时 |
3 |
重大情节 |
10分钟 |
30分钟 |
12小时 |
4 |
特殊情节 |
10分钟 |
30分钟 |
48小时 |
注:轻微情节:正确的操作可预防发生故障。
一般情节:一般设备或线路故障。
重大情节:设备运行状态危急不能正常工作。
特殊情节:交通事故等突发事件
相关职责
服务商按照维护内容、要求和考核细则,设专人负责系统运行维护工作,并接受采购方的检查和考核。服务商必须向采购方提供维修人员的联系方式,负责内容及使用的维修车辆等有关资料。
系统维护联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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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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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修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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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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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内容 |
姓名 |
固定电话 |
手机 |
项目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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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修维护技术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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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修维护技术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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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修维护技术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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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考核
1、为了保证系统维护工作的顺利、高效进行,采购方将服务商的季度维护金额纳入维护考核指标,并依据对服务商的考核结果,每季度依照季度考核百分比按实结付维护金额。
2、采购方对服务商提出的维修(更换)项目工程量进行复查及签字确认,并作为服务商向采购方计算费用的有效凭证,另外,采购方每月会同服务商对标的物进行1次抽查,并记录抽查合格率,按季度平均值作为服务商同期维护费结算基准。
3、维护修理工程量以审计、采购方确认工程量为准,维护金额按维护项目限价*投标下浮率结算,以每季度为一审计单元。
4、采购方以每季度为结算单位向服务商支付费用;每季度结付金额=每季度维护修理评定审核金额*每季度平均检查合格率;
特殊说明
凡因以下原因导致的标的物损坏,服务商也应提供维修服务,并根据具体情况另外收取维修费用:
1、由于火灾、水灾、地震等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标的物故障。
2、 由于工业事故、误用、滥用(未遵照随产品所附之安装说明书所示的使用方法、使用环境和注意事项进行操作)等人为造成的标的物损坏的。
3、 未经采购方和服务商许可的人员对标的物进行拆卸、维修或者改装,造成故障的。
4、预计维护项目及维护费用限价
1)信号灯相关设备、电子警察相关设备、电缆、控制线等器材价格按照宝应项目最新招标价格结算,如果没有则按当初招标价格计算;(报价无施工费用)
2)在质保期内信号灯硬件更换、电子警察硬件更换由建设方负责,但维护单位必须先期到达现场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