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仅供参考,最终以招标文件为准)
前注:
本采购需求中提出的服务方案仅为参考,如无明确限制,投标人可以进行优化,提供满足采购人实际需要的更优(或者性能实质上不低于的)服务方案,且此方案须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可。
一、采购需求前附表
序号
|
条款名称
|
内容、说明与要求
|
1
|
付款方式
|
合同签订后,根据每个月的实际配送供货,每个月从当月开始计算,一年后支付每个月货款。
|
2
|
服务地点
|
合肥市第一人民医院各院区,采购人指定地点
|
3
|
服务期限
|
服务期限为合同生效后1年内按采购人要求分批配送供货,每批货物接采购人通知后,按采购人要求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供货。1年期满后,在年度预算能保障的前提下,合同甲乙双方无异议,可续签后2年合同,续签合同1年1签,中标综合单价不变。
|
4
|
医疗器械注册证
|
所配送医疗器械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合同签订后由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供相应的证书进行查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
5
|
免费质保期
|
自验收合格后1年
|
6
|
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
|
批发业
|
二、项目概况
为满足采购人门急诊检验的检测需求,拟招一家中标人提供合肥市第一人民医院对门急诊干式生化免疫检验试剂配送服务。
三、服务需求
中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试剂相关的定标液、校准品、质控品,其中定标液和校准品、质控品为原厂配套产品,该部分费用投标人投标时在配送产品综合单价中考虑,无需单独报价,中标后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费用。
四、报价要求
1)下述指标需求表中列明的年预计采购量均为暂定量,投标人须按暂定量同时报各项试剂耗材配送的综合单价及总价,综合单价系指完成某一试剂耗材供货、配送服务等所需一切费用的综合单价。总价作为定标的依据,综合单价作为据实结算的依据(综合单价中标后不变)。合同签订后,中标人按采购人实际需求分批配送、据实结算。投标人须综合考虑中标后可能出现的实际供货量与招标文件暂定量之间的差距。采购人后期仅根据招标文件列明的方式据实结算,不再追加除此之外的其他费用。
2)综合单价不得高于招标文件中列明的最高单价,投标总价不得高于本项目最高限价361.0484万元。未按上述要求报价的投标无效。
五、 指标需求
标识重要性
|
标识符号
|
代表意思
|
重要指标项
|
★
|
评分项,每满足或优于一项得2分,共20项,共计40分
|
无标识项
|
|
不作为评审项,投标文件中无需列明。合同签订后将作为履约验收的依据,合同签订后,采购人将按招标文件此项要求进行验收,如不满足,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中标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及责任。
|
下述标注“★”的指标项,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证明材料包括:医疗器械注册证、第三方有权机构出具的检验或检测报告、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技术资料、说明书、官网截图,提供其中之一即可,未提供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不满足参数要求的视为负偏离,由评委会在详细审查阶段进行评分。
一)技术参数及要求
合同签订后,中标人应结合采购人实际需求提供与配送试剂配套使用的平台,平台使用权归采购人,平台产权归属中标人,在合同履约期内产生的使用费用包含在本次配送产品的综合单价中,设备维修、维保等费用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中标人须确保配套设备相关证照齐全,并能确保配送产品正常使用及采购人工作的正常开展。
一)技术参数







详情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