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要求
一、 招标背景
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是国家法定基本建设程序,《建设工程质量管理 条例》 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将施工图设计文件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审查”、“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批准的, 不得使用”。为确保施工图审查制度正常实施,保障工程建设质量安全和公共利益,我市根据住建厅、省财政厅、省编办、省物价局四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取消施工图查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建设字〔2016〕6 号)的相关要求,现对施工图审查购买服务进行招标,施工图审查经费列入地方财政预算,列入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业务类项目支出,作为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项目管理,并依据有关政府购买服务的规定确定承接主体,签订购买服务合同,监督合同执行和审查质量。
国家设立施工图审查制度,目的是以行政和技术手段将事后的监督管理变为事前的质量管理,将勘察设计文件中存在的质量问题在工程开工前发现并纠正,确保设计文件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确保工程设计不损害公共安全和公众利益,确保工程设计质量及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因此,施工图审查工作具有公共性和公益性,需要供应商具有规范的管理、极强的专业技术、高度的责任感、严谨的质量意识、热情的服务态度,才能起到为政府把关、为建设工程保驾护航的作用。
(一)招标内容
寿光市内符合基本建设程序要求送审的新、改、扩建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构筑物、各类专项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任务。
标的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最高限价 |
预算(万元) |
A |
寿光市许可的圣城街以 南区域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服务(含勘察) |
1 |
工程概算或建安费的 1.3‰。 |
150 |
B |
寿光市许可的圣城街以北区域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 服务(含勘察) |
1 |
工程概算或建安费的 1.3‰。 |
150 |
C |
寿光市许可的稻田镇、洛城街道、纪台镇、上口镇区域超限工程除外的房 屋建筑工程、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和易燃、易爆场所施工图设计文件审 查服务(含勘察,消防, 人防,抗震及规划红线以内的二次供水、供配电、供暖、通信等专项设计)。 |
1 |
1、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费(含勘察、消防、人防工程等)(含抽查费):3.0 元/㎡; 2、改建房屋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费:1.5 元/㎡; 3、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费:2500 元/部; 4、易燃、易爆场所建筑工程施工图消防评审(含勘察):5000 元/项目; 5、室外易燃、易爆场所(构筑物、化工装置和储罐等)的消防评审(含勘 察):按照占地面积:2000 元/公顷。 |
200 |
D |
寿光市许可的圣城街道、文家街道、古城街道、孙家集街道、侯镇、化龙镇、双王城区域超限工程除 外的房屋建筑工程、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和易 燃、易爆场所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服务(含勘察, 消防,人防,抗震及规划红线以内的二次供水、供配电、供暖、通信等专项 设计)。 |
1 |
1、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费(含勘察、消防、人防工程等)(含抽查费):3.0 元/㎡; 2、改建房屋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费:1.5 元/㎡; 3、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费:2500 元/部; 4、易燃、易爆场所建筑工程施工图消防评审(含勘察):5000 元/项目; 5、室外易燃、易爆场所(构筑物、化 工装置和储罐等)的消防评审(含勘 察):按照占地面积:2000 元/公顷。 |
300 |
E |
寿光市许可的田柳镇、营里镇、台头镇、羊口镇区 域超限工程除外的房屋 建筑工程、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和易燃、易爆场所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 服务(含勘察,消防,人防,抗震及规划红线以内的二次供水、供配电、供暖、通信等专项设计)。 |
1 |
1、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费(含勘察、消防、人防工程等)(含 抽查费):3.0 元/㎡; 2、改建房屋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费:1.5 元/㎡; 3、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的施工图 设计文件审查费:2500 元/部; 4、易燃、易爆场所建筑工程施工图消防评审(含勘察):5000 元/项目; 5、室外易燃、易爆场所(构筑物、化工装置和储罐等)的消防评审(含勘 察):按照占地面积:2000 元/公顷。 |
200 |
2、服务期间改建房屋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费单项费用低 于 2000.00 元的按 2000.00 元计取。
3、服务期间室外易燃、易爆场所(构筑物、化工装置和储罐等)的消防评审(含 勘察)按照占地面积计取审查费,单项费用不超过 30000.00 元。
(二)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两年。如遇上级有关政策调整,按照上级相关政策执行
(三)服务内容
1、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2、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的安全性;
3、消防安全性,按照建设工程法律法规、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以及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要求和省级特殊消防设计专家评审意见开展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技术审查;
4、人防(指挥工程除外)安全性;
5、是否符合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对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的项目,还应当审查是否符合绿色建筑标准;
6、勘察设计企业和注册执业人员以及相关人员是否按规定在施工图上加盖相应的图章和签字;
7、对依据潍建发【2019】13 号文件及潍建科设字【2019】20 号文件规定取消施工图设计审查的项目进行抽查;
8、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审查和甲方根据建设条件意见书要求审查的其他内容。
(四)文件依据
1、《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 13 号);
2、《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优化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发〔2019〕9 号);
3、《关于贯彻落实“一次办好”改革决策部署全面深化施工图审查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鲁建办字〔2018〕51 号);
4、《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鲁建设字〔2014〕5 号);
5、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施工图设计文件审 查工作的指导意见》(鲁建设字〔2022〕3 号);
6、潍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潍坊市财政局潍坊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进一步 加强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潍建科设字〔2022〕7 号)。
(四)审查时限
1、施工图设计文件:
大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不超过 15 个工作日出具审查意见;中型及以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不超过 10 个工作日出具审查意见。
2、勘察文件:
甲级项目不超过 7 个工作日出具审查意见,乙级及以下项目不超过 5 个工作日出具审查意见。
以上时限不包括施工图设计文件修改时间和供应商的复审时间。
1、投标单位审查人员数量、专业及资格均达到建设部 13 号部令(2013 年)规定要求;
2、中标后,需方和中标供应商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及协商确定的事项,及时签订书面合同,明确购买服务的内容、期限、数量、质量、价格等要求,以及资金结算方式、双方的权利义务事项和违约责任等内容。
3、中标供应商应当书面承诺严格遵守潍坊市和寿光市施工图设计文件有关管理办法,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审查项目,出具审查合格书。除采购人事先书面同意外,中标供应商不得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也不得将成交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凡违反潍坊市和寿光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有关办法的,需方有权解除施工图审查合同。
4、易燃、易爆场所的施工图审查必须聘请相关专家参与图审并出具评审意见,聘请专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5、如中标人与所审查项目的建设单位、勘察设计企业有隶属关系或 者其他利害关系;寿光市许可的超限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服务以及其他中标人不能审查的项目,中标人须向采购人提交书面申请,由采购人指定图审机构进行图审。
6、根据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对全区施工图审查质量进行抽查的项目由另一家中标机构负责进行施工图审查,审查价格按本合同执行。
★7、投标人中标后须在签订合同前,按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纳入潍坊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平台(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承担),否则采购人有权取消中标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