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需求
一、项目采购编号:JHTY2022-ZFCG037
二、采购单位名称:金华市生态环境局
三、项目名称:金华市“无废城市”建设技术支撑项目
四、采购内容及工作要求
(一)项目概况
根据生态环境部等18个部门印发的《“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环固体〔2021〕114号)的要求和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发布“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名单的通知》(环办固体函〔2022〕164号),金华市被列入国家“无废城市”建设名单。按照(环固体〔2021〕114号)以及《浙江省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金华市需进一步深入开展省级“无废城市”建设,同时需对所辖申报县(市、区)开展指导、评估、初审等工作,深化我市全域“无废城市”建设。
(二)工作目标
全市制度、技术、市场和监管四大体系初步形成,固体废物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初见成效,完成2022年国家“无废城市”建设年度任务,完成省级四星级“无废城市”建设。
(三)工作任务
1、国家“无废城市”建设方面。
(1)编制《“十四五时期”金华市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通过省生态环境厅审核,并经审议通过,按要求印发。
(2)根据国家和省里的最新要求,在已印发实施方案的基础上,充分融合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数字化改革等要求,结合金华地方特色,迭代编制具有前瞻性、引领性、科学性的《金华市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2022-2025),包括《金华市全域“无废城市”建设研究报告》的编制工作。
(3)对我市2022年国家级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成效进行技术评估,形成技术评估报告,并通过省生态环境厅审核。
2、省级“无废城市”创建
(1)编制《金华市省级四星级“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通过专家论证。
(2)对我市省级四星级“无废城市”建设进行技术评估,形成建设工作评估报告及支撑材料,并通过省无废办核查、审议。
3、其他要求
★(1)成立项目小组现场办公:为保障国家和省级“无废城市”建设及技术服务工作顺利开展,中标单位需成立项目小组,并派驻1名工程师职称或全日制硕士毕业研究生(环保专业和二年以上工作经验),在采购单位现场常驻服务。同时再派1名副高以上职称的人员,每个月在采购单位工作不少于5个工作日。
(2)全程指导我市无废城市建设,做好四大清单(指标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项目清单)技术指导和服务,组建技术专家团队现场帮扶,解决“无废城市”四大体系(制度体系、监管体系、市场体系、技术体系)建设任务中的难题。
(3)组织人员培训4次以上,帮扶县(市、区)开展省级“无废城市”建设。
(4)组织专家对县(市、区)上报的申报材料审查评估,形成审查意见。
(5)承担项目汇报材料的整理、编写,PPT、视频制作等工作。
五、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款的30%,完成编制《“十四五时期”金华市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金华市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金华市全域“无废城市”建设研究报告》、《金华市省级四星级“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支付合同款的20%,完成2022年国家级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成效技术评估和省级四星级“无废城市”建设评估报告及支撑材料后,支付合同款的30%,通过省级四星级“无废城市”验收后,支付合同款的20%。
六、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后至通过省级四星级“无废城市”验收。如2023年省级四星级“无废城市”未通过省级四星级“无废城市”验收,自公布之日起再延长1年的服务期。
七、服务地点
由采购人指定。
八、项目验收
采用专家和管理部门联合评审形式进行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