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1、本技术规范要求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基本技术要求,并未对所有技术细节做出规定,供应商应提供符合本技术要求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优质产品。
2、供应商产品与本技术要求不一致时,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予以说明,并由评标委员会鉴定供应商产品能否达到要求。如供应商没有在投标文件中提出异议,则视为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完全按照本招标文件要求。
二、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概述
本项目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形式,为苍南县户籍80周岁及以上,60-79周岁的低保、特困、重点优抚对象等老人购买“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分散意外事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将风险进行有效转移。
(二)内容及标准
1、本项目保险范围:苍南户籍80周岁及以上约29000人(以苍南县公安局数据为准)和60-79周岁的低保、特困、重点优抚对象等老人约5520人(以苍南县民政局、苍南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的数据为准),年龄计算统一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最高投标单价为50元每人每年,保险期限为: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止。
3、保险种类:投保方必须为被保险人同时投保以下险种(可以为附加险,但主险必须包括“意外伤害身故保险”)老人意外伤害险,其中包括“意外伤害身故保险”、“意外伤害残疾、烧伤保险”、“意外医疗保险”、和“疾病身故”保险理赔项目。
4、保险保障基本要求
序号 |
保险责任 |
赔偿金额(元) |
赔付比例 |
1 |
意外身故 |
10000 |
100% |
2 |
意外残疾(含烧伤) |
10000 |
按照《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行业标准)比例进行赔付。 |
3 |
指定场所、指定交通工具、特定活动意外身故 |
35000 |
100% |
4 |
指定场所、指定交通工具、特定活动意外残疾(含烧伤) |
35000 |
按照《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行业标准)比例进行赔付 |
5 |
意外医疗(含门诊及住院) |
2000 |
有参加当地基本医疗或其他途径获补偿的,免赔额为50元,剩余部分按95%比例给付;没有参加当地基本医疗或其他途径补偿的,免赔额100元,赔付比例90%。 |
6 |
疾病身故 |
1000 |
100% |
5、特别事项及责任范围:
①.出险时,苍南县户籍60—79周岁的低保、特困、重点优抚对象等老人和80周岁及以上老人,可作为本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因被保险人群为特定人群,根据老人险赔款及纠纷案件,特定意外伤害保险的责任范围为交通事故、溺水、火灾、中毒、高空摔落(落差范围2米以上)、下雪天气路面结冰滑倒、居家意外等。
②.指定场所包括:旅游景点、公园、卫生康疗机构以及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老年活动中心、老干部活动中心、老年大学、老年食堂、文化礼堂、老年电大(教学点)等非经营性的为老服务场所;指定交通工具包括:城乡公交车、出租车公交车、轨道交通、飞机等公共交通;特定活动指乡镇和县级机关部门举行的各类活动。
③.意外伤害:指遭受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客观事件直接致使身体受到的伤害。
意外定义:参照保险条款或中国保险法规定。
疾病身故:因被保险人没有受到明显外来伤害(外伤),主因是被保险人因自身疾病原因或突发疾病造成的人员伤亡,包括突发疾病(如高血压、心肌梗塞)摔倒导致身故、猝死等。
④.责任免除,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报销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
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被保险人自杀或故意自伤,但被保险人自杀或故意自伤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被保险人醉酒,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保险服务基本要求:
①.中标人应为本项目开通绿色服务通道。专门优先处理“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的投保、承保、理赔等事项的售后服务。
②.中标人应设有24小时全天候报案服务热线电话和日常工作日的服务热线电话,派专人负责受理理赔接、报案,并对各类保险事故进行准确、迅速和便捷的理赔服务。
③.建立系统化的安全工作资料库和承保、理赔档案。每月以月报表的形式定期上报给苍南县卫生健康局供参考。
④.密切配合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统一模式、统一质量的全方位的安全管理风险防范服务。
7、理赔服务基本要求
①.出险报案可由个人、投保单位经办部门等报案
②.报案方式可采取电话、邮件、传真等方式。
③.报案时间应在事故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如超出此时限,保险公司不得以通知延迟为理由提出增加勘查、调查等有关费用。
④.保险公司接到报案后,保证投保方获得优先服务的权利,如需勘查的意外事故,保险公司需派理赔专人在60分钟内赶到报案现场,在24小时内把《理赔报案回复函》快递至投保方处(确认函中列明了理赔所需材料),并由理赔专人直接协助投保方办理相关的索赔手续和提供索赔程序。
⑤.投保方经办人准备好报案材料后通知保险公司,由保险公司上门收取。
8、理赔时效:
①.在理赔资料齐全的情况下,如不需进行案件调查,保险公司须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理赔并支付赔款。
②.在理赔资料齐全的情况下,1万元以下赔款,10个工作日内赔付;10万元以下赔款,15个工作日内赔付;50万元以下赔款,20个工作日内赔付。
③.理赔资料不齐全,保险公司须及时通知客户或服务业务员补齐理赔资料。
④.提供简单、方便的理赔程序,开通保险知识咨询、理赔报案等一站式服务,提供预付赔款、送赔上门、协助安抚出险家属解释工作等的理赔服务。
9、培训宣传服务:
中标人需在签订合同后一个月内完成宣传活动,并做好台账。
1 以乡镇为单位开展1次老年意外险广告宣传活动;公告栏粘贴海报宣传覆盖全县所有村社,具体宣传内容按招标人要求进行宣传。
②.中标人需以短信的方式向全县18周岁以上手机用户发送关于该保险的宣传,该费用包含在总价中。
三、商务条款
1.保险期限:一年(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止)。(合同一年一签,一年合同期满后,中标供应商的服务达到招标人的要求,再续签下一年合同,若中标供应商有违约行为,招标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或不续签下一年合同)
2.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保费说明:本次投标供应商按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每人每年保费单价报价,最终结算按实际参保人数结合中标单价计算。
3.付款方式:(1)中标供应商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签订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需向招标人提交年度合同总价1%金额的履约保证金。保险期限满后十个工作日内,招标人无息退还中标供应商合同履约保证金。
(2)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合同总价40%的预付款(如中标人认为无需进行预付合同款,双方可在签订合同时另行协商),待中标人完成所有人员的投保、核保、承保、出单等工作后进行结算,按实际承保数量及单价支付剩余的合同款。
5.保险公司需每季度向业主提供理赔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