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 购 需 求
一、采购内容
(一)水土保持监督检查技术支撑工作内容
协助水行政主管部门对辖区内已审批水土保持方案但未验收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落实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具体检查数量以实际情况为准,检查频次为2次/年;对辖区内在建垦造耕地项目水土保持落实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具体检查数量以实际情况为准,检查频次为1次/年。监督检查技术支撑主要工作包括水土保持方案报编、水土保持组织管理、水土保持制度建设、水保方案实施、水土保持监理监测、水土保持日常管理六方面,并将监督检查记录录入全国水土保持监督管理4.0系统。
(二)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遥感监管现场复核工作
根据水利部及省厅关于实施生产建设活动水土保持卫星遥感监管的相关要求,完成2022年度上级下发的生产建设项目卫星遥感监管图斑现场复核、问题认定、数据信息录入等工作,并提交所有复核图斑的电子成果。
二、采购要求
(一)进度要求
1、水土保持监督检查技术支撑工作应在2022年12月底前协助水行政主管部门完成合同确定的全部生产建设项目现场监督检查,并形成评估报告。
2、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遥感监管现场复核工作应根据水利部及省厅下发的卫星遥感监管图斑开展现场复核、问题认定、数据信息录入等工作,并按照上级规定的时间内并提交所有复核图斑的电子成果。
(二)质量要求
技术服务工作符合水利部相关规范标准文件的规定,满足省、市、区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水利监督管理要求,并得到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确认或认可。
(三) 其他要求
根据省、市两级工作要求及时调整相关内容。
(四) 付款方式
1、 合同签订后,预付合同总额的40%;
2、 合同工作完成后并通过水利部门确认后,开具发票后1个星期内付清全部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