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采购需求
一、采购概况
项目单位:新乡市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理委员会机关事务管理局
项目名称:新乡市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理委员会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餐厅食材采购项目按照新乡市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安全、稳定运行的要求,结合物业服务后勤保障的特点(具有高度安全性、保密性;服务标准的多样性;突发服务、临时服务、特殊服务的需求较多),故要求中标方考虑以上客观因素,按照“高起点、高标准”的定位,在物业服务人员配置以及素质要求方面给予充分考虑。以满足全方位、高品质、高效率的后勤服务保障。
服务内容
1标段:预包装食品、猪肉类、清真牛羊肉类、蔬菜类、鲜豆制品类、冷冻类食品;2标段:水产类、蛋禽类、水果类、奶制品类、干菜调料其他副食、粮油类、杂粮类、面粉、招待临时用菜;
二、有关职工食堂食材提供工作事项的说明
1.工作的范围
此次招标的职工食堂食材提供提供工作范围在确定中标人后签订合同时会有所调整,而且今后有些管理内容将逐步交付本次中标的中标人管理,但须另签补充管理协议。
三、工作质量
1.提供安全、质量通过检验的即食(综合)食品(通过食品安全法、食品卫生法)要保证有效期内最近食品,临近食品可以调换。
2.提供供货方三证(卫生许可证、卫生部门检验报告,健康证)
四、投标单位要求
1.工商登记注册并按规定时间通过年检,具有本次采购项目的生产或经营范围,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及所要求的服务。申请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企业财务状况正常。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完全履行合同的能力,能够提供可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及安全质量等相关标准;其中:1标段冷冻类食品要求送到保持冷冻状态,预包装食品要求送到包装不能有损坏情况;蔬菜类要求净菜;猪肉要求一级肉;牛羊肉要求特级精品清真肉;2标段水产类要求送到时全部为活物;水果类要求精品类水果;调料类及杂粮类要求正规品牌产品,独立包装;面粉要求品牌特精粉,独立包装;粮油类要求品牌一级压榨油(不含调和油和转基因粮油)。因供方所供货物不合格导致事故,买方按事故损失的五倍索赔,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因供方原因耽误配送时间,需方有权通知第三方配送并单方面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