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标的和数量 |
镇海区社区生活圈规划研究项目 1项 |
合同履行期限及地点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5个月内完成。 服务地点:业主指定 |
项目进度安排 |
1、第一阶段: 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完成初稿; 2、第二阶段: 初方案通过审查,收到修改意见后 1个月内完成中间成果; 3、第三阶段: 中间成果通过审查,收到修改意见后的 1个月内,修改完善,完成评审稿; 4、第四阶段: 评审稿根据会议要求修改完善,2个月完成。 |
付款方式 |
1、合同签订后30天内支付合同总价的20%; 2、会审稿通过部门会审后30天内支付合同总价的25%; 3、提交规划成果并通过招标人审核后60天内支付合同总价的55%。 |
签订合同时间 |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 |
履约保证金 |
无 |
投标文件有效期 |
90天 |
一、研究背景
社区是社会治理的基本单元,是居民幸福感最直接的来源,社区功能复合化、社区运行智能化,是提高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础。新型城镇化背景下,社区生活圈作为重要的规划理念,运用到各类生活性地区场所的提质实践中,是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求、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完善地区治理的基础平台,是空间规划体现以人民为中心,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等要求的重要载体。
十八届五中全会以来,总书记多次在系列重要讲话中提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2016年2月,《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强调“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提出“打造方便快捷生活圈”。2021年7月自然资源部组织制定的《社区生活圈规划技术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正式实施,进一步指导和规范社区生活圈规划研究工作,提高社区生活圈相关内容编制与实施的针对性、科学性与可操作性。为落实国家相关要求,完善社区生活圈,特开展本次研究,以期对镇海区社区生活圈的建设和实施进行系统性研究,打造“宜业、宜居、宜游、宜养、宜学”多元功能的空间单元,激活“城市细胞”,让城市更有魅力、更具活力。
二、研究范围与期限
1、研究范围
镇海区行政区。
2、研究期限
本次研究期限与镇海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保持一致,至2035年。
三、研究目的
按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和《社区生活圈规划技术指南(TD/T 1062-2021)》等国家、省、市要求对,社区生活圈设施配套进行更为系统的梳理,并按照新的理念、新的建设标准,重新建构镇海区城乡公共服务设施布局体系,进一步发挥社区生活圈基础性和综合性作用,匹配新时期镇海公共服务设施配套需求,推动城乡发展方式和居民生活方式转变,加快镇海建成健康安全、富有活力和魅力的人民城市。
四、研究重点
(1)现状评估:通过基础调研,全面评估社区生活圈的公共教育、公共文化、医疗卫生、公共体育、社会福利、社区服务等设施的实际建设情况与服务要素需求,研判社区发展趋势。结合既有服务要素的功能规模和运营情况,查找服务盲区,形成问题清单。
(2)城乡社区生活圈体系构建:结合镇海区实际情况,基于街道、镇社区行政管理边界、自然边界、社区服务范围、行政村集中居民点、自然村等构建镇海区城乡社区生活圈体系。
(3)城乡社区生活圈服务要素研究:结合镇海区实际情况,城镇社区生活圈按照基础保障性服务要素、品质提升型服务要素、特色引导型服务要素等类型,乡村社区生活圈按照乡集镇层级、村/组层级,明确不同层级生活圈设施配置要求,并可结合各类专项评估,协调好社区生活圈规划与相关专项规划的关系,从补短板、提品质、强特色等角度,对部分重点专项领域开展深入研究。
(4)城乡社区生活圈空间布局:针对各类问题,明确社区生活圈的发展目标和规划策略,梳理空间资源,针对性完善各类服务要素内容,补足规模缺口。契合服务对象、出行规律及使用频率等要求,统筹时空关系,优化公共教育、公共文化、医疗卫生、公共体育、社会福利、社区服务等设施空间布局,高效利用土地。
(5)实施计划制定:结合需求紧迫性、实施难易度和实施主体积极性等因素,形成分阶段建设目标和计划。
五、成果要求
包括镇海区社区生活圈规划研究文本、镇海区社区生活圈管控导则和镇海区各镇、街社区生活圈实施手册三部分内容。
六、进度要求
1、第一阶段:
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完成初稿;
2、第二阶段:
初方案通过审查,收到修改意见后 1个月内完成中间成果;
3、第三阶段:
中间成果通过审查,收到修改意见后的 1个月内,修改完善,完成评审稿;
4、第四阶段:
评审稿根据会议要求修改完善,2个月完成。